卜宪群
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总结出了深刻的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就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社会大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实践并形成的关于廉政制度建设的思想、廉政行为的道德规范意识、社会评价,廉政时代与廉政人物颂扬与传播的艺术方式等方面的总和。
就具体内容来说,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建设大体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设、廉政思想文化建设和廉政社会文化建设三个方面。我们试做如下分析:
制度文化是制度形成的深层次背景之一,也是制度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积累的经验与理念的升华。战国秦汉以降,廉政建设由原先的道德追求向制度层面转化,这使得国家围绕如何在政权体制中反腐倡廉做出了许多精密的设计,并在法律法规、监察监督、行政管理上得以体现。由此,廉政设计和建设也成为古代政治家的政治理念之一,这种理念既是廉政制度文化推动廉政制度建设的反映,反过来也丰富并发展了廉政制度文化的内容。例如,在秦汉的政治制度设计中,监察制度是多层次、多方位的。不仅各级行政长官有监察的职责,还有专职的御史和刺史系统负责监察。这种专职监察制度的形成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官职设置,如对监察官选任的特殊要求,将监察官的隶属系统与行政官区别开来的做法,监察官以卑临尊的监察方式等等,体现了制度设计者深刻的思考。
不仅在监察制度上,在官吏的使用规则上,如荐举中的连带责任制、任职中的地域回避制,以及道德与能力并重的考核制等等,也都体现了行政中的廉政意识。
这些廉政措施所形成的政治理念上升为廉政文化,在整个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建设上始终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但廉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终究会随着社会事务、政治事务的不断分化而调整;同样,廉政制度文化也不是静态的、孤立的,它不仅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丰富,而且不断向廉政制度浸润,有力地推动着廉政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制度与制度文化呈现出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格局,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廉政思想文化的丰富多彩。中国古代思想家大都对现实问题高度关注,也在廉政问题上做出了许多理论思考与总结,这其中既有通过设官分职来加强权力制约、权力监督的具体设想,也有通过理想教育来提升个人的道德情操,实现其为政清廉的目的,还有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揭示腐败对政权的危害。
举例来说,通过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来追求政治的清廉始终是思想家们的目标之一。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主张人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他说:“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并把俭朴的生活与远大的理想相统一,如他称赞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的弟子曾子认为人要有反省自我的意识:“吾日三省吾身。”孟子倡导清心寡欲的意义,指出:“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荀子要求人们志节高尚,不贪货利,他说:“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墨子认为:“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其中“贫则见廉”被视为“君子”的标准之一。汉代大思想家董仲舒竭力反对武帝的纯任刑罚举措,他说:“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他认为“教化废而奸邪并出”,“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我们认为,除了德教思想外,历代思想家们的忧患意识也是廉政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许多古代杰出思想家的共识。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是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经典表述。历史上吏治清明、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也都是统治者忧患意识较为强烈的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洪武之治都证明了这个问题。历代思想家的廉政思想并不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而是通过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多层次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后向现实转化。历代诸多有为的帝王、政治家政治行为的背后,往往都鲜明地体现着思想家的智慧。廉政思想与廉政制度的紧密结合构成了廉政文化的一个特色。
廉政社会文化建设是古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另一个侧面。所谓廉政社会文化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统治阶级通过政治宣扬在全社会倡导廉洁为政的社会风气。如被统治阶级确立为正统思想的儒家思想,就对社会廉洁风气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汉书·儒林传》记载元帝时的少府欧阳地余诫其子曰:“我死,官属即送汝财物,慎毋受。汝九卿儒者子孙,以廉洁著,可以自成。”“儒者子孙”与“廉洁”的内在联系正是儒家文化中的廉政意识广泛宣扬的社会结果。儒家经典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同构思想,由孝推及忠、廉的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相结合的思想,使廉政文化中的若干因素普及到社会中的个人和家庭。统治阶级对廉吏的旌表,对贪官的惩罚,使社会形成了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二,社会大众形成的舆论监督。在中国古代廉政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中,社会舆论构成了廉政文化的独特内容之一。这种舆论表现在社会大众自发地对贪官污吏的鞭挞和对廉洁为政者的歌颂。如汉代的太学生奔走呼号,无情揭露东汉末年的腐败政治,振聋发聩。
第三,各种旨在惩恶扬善的艺术表现形式。中国古代的民歌、民谣、诗赋、小说、绘画、雕塑、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中,都有丰富的廉政文化内容,它们在社会中的传播有力推动着整个社会廉政氛围的形成。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廉政制度文化、廉政思想文化和廉政社会文化并不是相互孤立的,它们彼此相互推动,相互影响,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丰富内涵。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其丰富的内涵。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仍然可以从中吸取和借鉴有益的成分。
例如从制度层面来看,古代廉政文化中重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思想和多层次监察的廉政意识,官吏选拔中德才并重原则的强调,以及官僚制度中运用设官分职、加强考核的方法来防止腐败、激励勤政的措施及其所形成的经验积累,不仅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过积极作用,对我们今天也还有启发甚至具体问题上的借鉴意义。
从廉政思想文化层面来看,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关于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许多经典表述,已经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至今仍是激励人们树立高尚情操的思想基础。他们对廉政、勤政方式方法的理论探索与思考,对腐败所造成国破家亡危害性的深刻剖析,仍对我们有着借鉴和警示的意义。
从廉政社会文化看,人民群众对清官、勤政者的颂扬和对贪官、碌碌无为者的鄙视,至今也还是我们社会大众所认可的评价廉政与否的基本文化价值观之一。人民群众创造的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的艺术表达形式,也值得我们学习。这些应当说是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中的精华,需要我们认真总结。
我们之所以要继承中国古代廉政文化这笔丰富遗产,是因为它们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结合中国实际对廉政问题的缜密思考,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卓越智慧。历史的发展不仅要站在前人创造的物质文化基础之上,也要站在前人创造的精神文化基础之上。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发展至今没有中断的文明,历史的延续性使我们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同时,有必要充分尊重与借鉴我们祖先创造的廉政文化成果;只有这样,我们今天的廉政文化才能够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体现中国的特色,也才能拥有更为广阔的社会基础,为人民所理解和接受。
需要看到的是,中国历史上的廉政文化并不仅仅是统治阶级创造的,历史上广大的人民群众也是廉政文化的创造者。“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王朝更迭给统治阶级留下的深刻教训,是促使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对廉政问题做出种种思考和努力的社会背景;历史上的人民大众对腐败制度的激烈反抗及其给统治阶级造成的巨大压力,是推动历史上廉政文化建设发展与进步的强大动力。人民群众对廉政、勤政人物的朴素情感,对廉政风尚的积极歌颂,对贪官污吏的无情讽刺所形成的社会文化传统,本身也是廉政文化的组成部分。
当然,如同对待一切历史文化遗产一样,我们既不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也不能不加分析地全盘接收,而是要勇于继承,善于继承,批判地继承。我们对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历史价值的态度也应该如此。
首先,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尽管有丰富的内容,也体现了历代有识之士对廉政问题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但是古代国家国体、政体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反腐倡廉的科学机制。因此,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现代化意义也只能从相对的角度进行考察。
其次,对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具体内容要作辩证的分析。例如,作为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建设重要理论基础之一的“民本”思想,其实并不是统治阶级制度设计的根本出发点,它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在特定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中国历史上王朝兴衰的激烈变动,农民起义的风起云涌就充分说明了“民本”思想与统治阶级统治政策之间的“二律背反”。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中有许多从设官分职的角度加强廉政建设的思想,但却很少有对专制君主进行权力限制、监督的思想,即便有,也难以从制度层面得以实现。中国古代加强对官僚的监察监督思想内容很丰富,但这种监察监督往往是在维护专制主义权力运行机制下的思考,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剥削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这种权力交给社会,交给人民。又如中国古代廉政社会文化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古代社会,相对封闭的社会结构和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人们对“清官”“青天大老爷”的无限向往,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清官”崇拜文化现象,这种廉政社会文化尽管有其积极意义,但其作用实际是有限的。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除了其历史局限外,我们认为也有糟粕性的内容。如廉政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是以“忠君”,以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前提的,这与我们建设民主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格格不入的。
总之,继承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优秀传统要把古代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与古代政治制度的本质特点区别开来,要把古代廉政思想家的优秀廉政思想与思想家的局限性区别开来,要把古代廉政社会文化建设中的优秀成分与其中的糟粕区别开来。
近年来,在大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同时,廉政文化建设也日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尽管人们对廉政文化的内涵认识还不尽相同,但是以廉政文化来推动廉政建设并以此来拓宽廉政问题的研究无疑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廉政文化建设是当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在论及如何建设新时期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同时,也大多注意到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传统的历史意义及其现代启示。的确,中国古代廉政文化源远流长,它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的一个部分,是我们的祖先留给后世的一笔珍贵历史遗产。但是,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道路及其表现形态如何,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历史价值等等,仍然需要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于我们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选自《廉政文化在中国·浙江卷》,中国方正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有删节。原题为“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道路与历史价值”。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