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民间音乐传承和演变的自然属性

2013-04-29 19:44王沥沥
艺术评鉴 2013年6期
关键词:传承保护民间音乐

摘要:民间音乐像是一个活态的生命体,它有着自然的新陈代谢,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要发生艺术形态的变化、调整、消逝和衍生。认识到这一点,将有助于我们更为科学、自然、全面地看待民间音乐在未来的传承和发展问题。

关键词:民间音乐 传承保护 自然属性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于本国传统文化的保护,民间音乐作为最能体现各国、各民族特色音乐文化的部分,自然也受到了许多的关注。在我国,近年来对于民间音乐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毋庸置疑,保护祖先给我们留下的珍贵音乐遗产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其意义亦无需多言。笔者无意于在这篇小文章里再重申保护民间音乐的重要性,而是想发出一些其他的声音,那就是当我们在大谈保护民间音乐的同时,也不能够忽略民间音乐传承中的自然属性,换句话说,民间音乐像是一个活态的生命体,它有着自然的新陈代谢,即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音乐必然要发生艺术形态的变化、调整、消逝和衍生。认识到这一点,将有助于我们更为科学、自然、全面地看待民间音乐在未来的传承和发展问题,而不至于落入刻舟求剑、附会牵强之窠臼。

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万事万物都是在变化中的,“变”体现出的是生命的本质和规律。艺术也是如此,不管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民间音乐都在发生着变化。导致变化的原因很多,例如时代的变迁、欣赏群体的改变、表演者的创作发挥等。其实,我们今天欣赏到的民间音乐就是一个历经了漫长历史时间演变的结果。以著名的江苏扬州民歌《茉莉花》为例,这首歌曲的形成历史至少可以上溯到明代,然而我们今天听到的《茉莉花》是历经几百年的时间演变之后,不断融入了不同时期许多民间百姓的集体智慧的结果,在歌词和曲调上都得到了很大的丰富和调整,并在各地方形成了多种不同音乐版本,衍生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茉莉花家族”。

一首民歌《茉莉花》是如此,其他的民间音乐也不例外。笔者认为,民间音乐在传承发展中的自然演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艺术表现形式的改变。所谓艺术表现形式即包括与作品表演相关的一切艺术形式,如演唱方式、演奏方式、服装道具、舞台美术等。民间音乐发生艺术形式改变的内在原因很多,但主要有这样几点:

一是艺术自身的发展需要所致。通常来说,一个艺术品种在其形成初期,形式大多比较简单,在随后的发展中总是会逐步加以完善和丰富,并日趋复杂化,这必然会带来艺术表现形式的改变和调整。尤其是那些进入商业表演的民间艺术种类(例如民歌中的时调、说唱艺术、戏曲艺术等),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完善和丰富艺术表现力是其发展的必然。

二是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所致,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其文化审美和社会需要是有所不同的,中国音乐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也经历了许多次审美情趣和风格类型的改变。汉唐音乐的华美并不能取得宋人的青睐,同样,明清音乐再伟大也不见得能让今天的人们所喜欢。对于过去的艺术,今人总是不自觉地要用自己喜爱的方式去改变和演绎它,就如同我们今天喜欢用麦克风唱法来唱传统民歌,我们将来自其他民族的艺术形式(如西欧音乐的形式)与传统音乐相结合,演绎出不同风格版本的多元形态,仍以扬州民歌《茉莉花》为例,传统的《茉莉花》是用吴语方言轻歌曼唱,带有江南水乡的秀美和婉约,然而今天我们可以听到许多不同的演绎,例如爵士版、hi-pop版、合唱版、西洋室内乐队伴奏版、西洋交响乐队伴奏版等,演唱也不一定是用吴语方言。也许有人会说,这些现代的演绎破坏了民间音乐的纯正风格,我们应该提倡“原生态”的保护和传承。诚然,保留住民歌的原生韵味对于地方文化的保护及研究来说的确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面对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已经极大改变的今天,我们也应该对于这些现代的演绎手法给予更多的宽容,只要民众喜爱并接受,它们便有存在的价值和道理。而且,真正的原生态风格的保存和延续必须依赖于原生的社会文化环境的依托,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都发生着巨大变化今天,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只能是一个“现代人”,即便在主观愿望上希望回到过去的音乐生态,客观条件也难以实现,而即便留住过去的形式,也难以保持其艺术活力和生命力。

2.艺术精华的转移。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逝的过程,这一规律同样适合于民间音乐。历史上,我国人民创造出了许多了不起的民间音乐形式,然而,它们中的许多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消失了。但是,艺术品种的消逝不一定是艺术灵魂的消逝。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逝去的艺术品种,其艺术表现形式的精华往往会转嫁到新产生的艺术品种中,从而实现艺术灵魂的转移。例如,北宋产生了一种大型的说唱艺术“诸宫调”,诸宫调运用曲牌联套的音乐结构,解决了用音乐讲述大型、复杂故事的问题,从而成为了宋代最为重要、最富影响力的说唱品种。几百年后,诸宫调衰亡了,今人无法再聆听观赏到这个宋代的说唱传奇,但是,仔细想一想,难道诸宫调就真的什么也没有留下吗?其实不然,诸宫调所使用的曲牌联套的大型音乐结构和曲牌音乐被之后元代伟大的戏曲品种“元杂剧”所吸收,并进一步加以完善。之后,元杂剧也消逝了,但其艺术形式的精华又被昆曲吸收,从而流传至今。如此代代相传演变过来,虽然我们无法从昆曲的音乐中剥离出诸宫调和元杂剧,但是,不可否认,诸宫调和元杂剧的艺术灵魂已经融进了昆曲的血液中,这无异于实现了艺术精华的转嫁和传承。同理,也许有一天昆曲也会消逝,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伟大的戏剧形式的优美灵魂也会以相同的方式被其他的艺术品种吸收,從而实现它的自然生命传承。

其实,这种艺术精华的转移,我们现在就可以找到许多发生不久的例子,比如当代许多的作曲家都以我国民间音乐为素材进行创作,并产生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像江先渭用昆曲的素材写作的曲笛作品《姑苏行》(1962年)、雷蕾用京韵大鼓的旋律写作的歌曲《重振河山待后生》(1985年)、谭盾用湖南民间音乐素材写作的大型交响乐《地图》、周杰伦用中国民间元素创作的“中国风”歌曲等,民间音乐的素材在进入到作曲家作品的同时,其实也得到了艺术灵魂和精华的转嫁。也许将来,我们现在可以见到的民间音乐品种会消逝,但是,只要这些携带着它们的艺术精华和灵魂的作品存在,那么也就意味着它们并没有真正地销声匿迹。

3.新形式的自然衍生。当一些古老的民间艺术在逐渐消逝的同时,新的艺术形式也在不断地衍生中。民间艺术源自于老百姓对于生活的感悟,同时也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娱乐形式。历史告诉我们,“草根”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巨大的。就在我们的身边,一些新兴的民间音乐正在衍生着,比如,笔者认为时下的网络歌曲当中的很大一部分,其性质就是一种产生于现代社会背景下的新型民谣,它相当多地保留了传统民歌的特质(如:创作者的民众性、方言性、一曲多用、题材的通俗性和时效性、旋律简易上口等),同时又带有不同于传统民歌的特质(如:网络平台的传播途径、电声编配和演唱方式、题材中的后现代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① 再比如说,现在非常受欢迎的“脱口秀”形式又何尝不是新型的一种曲艺品种呢?近些年来,火遍大江南北的草根明星李玉刚将传统戏曲男旦的表演和演唱融入流行音乐的创作中,创造出了既富古典神韵又具有现代气质的新型艺术形态。面对如此种种新生的民间文艺,我们不得不说,民间音乐似乎有着自己的调节系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它也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自身的蜕变。

对于这些新出现的民间文艺,以及之前提及的对于传统民间音乐作品的新形式演绎和表达,社会上的评论声音有褒有贬。笔者认为,也许时间才是检验艺术作品的终极标准,对于许多东西的评定,我们需要耐心的等待,并应该表现出宽容的态度,不必急于下结论,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还记得2008年第1期的《中国音乐》杂志上刊载了一篇张振涛学者写作的文章《乐队革命——晋北采风录》一文,其间提到晋北民间的唢呐乐队中大量运用到电子琴、架子鼓、小号的现象,让许多学院派的音乐学家感觉不伦不类、半土半洋。对于这一现象,张振涛表达了其忧虑和分析了其成因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客观、冷静和包容的态度,他说“文化传统要继续繁衍,一定要在一定的时候注入一股新的活力。……诞生新式样的机制让我们感到民间在原有基础上衍生新品种的再生力。” ②“流行”和“传统”是一对儿可以发生转换的名词,今天的“流行”有可能会是未来的“传统”,《茉莉花》不就是明清时期的流行歌曲吗?而如今,没人会怀疑它在传统音乐中的地位。那么,谁又敢说,我们时下流行的某一样音乐不会成为未来的传统呢?

著名的中国音乐研究大家黃祥鹏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传统是一条河流》。③ 意在表达古乐存于今乐中,这的确是一个极好的比喻,笔者亦想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如果说河流的生命在于它奔腾不息、充满活力,那么民间音乐的生命活力亦存在于变化中,而不是禁锢于僵硬的躯壳下,我们应该尊重民间音乐自身的变化调整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新形式,并加以鼓励和一定的引导。河流的灵魂在于沉淀在深处的宽厚河床,上面的河水川流不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然而河床中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泥沙却记录着这条河流的历史。民间音乐随着时代发展而改变着的外在形态下,隐藏着的是历经岁月的冲刷依然存在其中的民族个性和草根本色,那些历史上优秀艺术品种的精华就如同河床中凝结的泥沙,通过新的艺术形态代代相传,从未消失。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是具备顽强的生命力的,无需过于担心它是否能够保持下去。

诚然,在节奏快捷的当代社会,传统音乐的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危机。

如果不加以及时的保护,可能很多的古老音乐都会在短时间内消失殆尽,这可以说是历史上没有遇到过的挑战。作为文化和历史的使命,应将那些优秀的传统音乐做最大努力的保护和传播。因为经典的存在是社会文化水准和民族灵魂的体现。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民间音乐自身所具备的自然调节能力,并尊重艺术发展的规律,以更加科学、客观和宽容的态度来对待我国民间音乐在未来的传承和演变。

作者简介:

王沥沥(1979-),女,汉族,江西兴国人。获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专业硕士学位。目前为星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讲师,主要从事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教学与研究。

注释:

①王沥沥:《网络歌曲:后工业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城镇民谣》,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② 中国音乐,2008年第1期,54页。

③黄祥鹏:《黄祥鹏文存》,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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