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烈毅
在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放浪不羁的16岁辍学的中学生形象,如果将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我想,这个四处流浪的小子必定会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总是戴着一顶只花了一美元从纽约买来的鸭舌帽。
我以为,小说人物的服装特征应该是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流行风尚的,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出在塞林格创作发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乃至其他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年轻人肯定非常流行戴这种鸭舌帽。我们且看看百度百科里关于“鸭舌帽”的定义吧:“鸭舌帽———特色是帽顶平且有帽舌,俗称鸭咀帽。帽缘从两寸到四寸,宽窄也有不同。鸭舌帽最初是猎人打猎时戴的帽子,因此,又称狩猎帽,因其扁如鸭舌的帽沿,故称鸭舌帽。”没错,《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头上所戴的正是这种直到今天依旧很流行的帽子。关于这顶宝贝帽子霍尔顿是这样自豪地介绍的:“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霍尔顿用了两个“很长”强调说明他是真心喜欢帽子上的长鸭舌的。
就像一个孤独的狩猎者,不安分的中学生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后,在深夜毫不留恋地离开学校开始了他的游荡,戴着他那顶标志性的帽子:鸭舌帽。这顶鸭舌帽成为叛逆者霍尔顿的在城市里四处游荡的一个行头。鸭舌帽不仅给霍尔顿打上了某种特殊的标记,而且给霍尔顿带来了乐趣。鸭舌帽的戴法无非是两种,一种是正戴,即,把鸭舌朝前,另一种是反戴,把鸭舌转到脑后,而霍尔顿最经常的戴法是反戴,这种戴法,我想是符合他的性格的,也是有利于小说人物的塑造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恰好利用了一顶鸭舌帽使得小说主人公霍尔顿的形象变得愈加鲜明起来:“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我承认,可我喜欢这样戴。我这么戴了看去挺美。”
我们不可能期望在一部充满了孤独和焦虑感的小说中看到一个把一顶鸭舌帽正正规规地戴在头上的人,我们遭遇到的是“反戴”,是叛逆和“粗俗”。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通过这个替身,小说作者塞林格很好地隐藏了自己,并满足了个人自述的欲望。虽然承认“把鸭舌转到脑后”十分“粗俗”,却又喜欢这样,并认为“戴了看上去挺美”,这种自述中有一种写作的把握和自信。不是么,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风格粗粝,豪放,大胆地使用了粗话、俚语和口语,创新和发展了小说的语言,成为当代美国小说的代表作,并为众多的后来者所推崇和模仿。由此可见,“粗俗”也是一种美,尤其是当这种“粗俗”体现在小说的语言之中时,更具有一种震撼人的美。
同时,我也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充满了躁动的青春气息的小说,是青春的挽歌,和这部小说相对应的是中国的一部电影,那就是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有意思的是,在这部演绎了一代人迷惘的青春的电影里也出现了帽子,不过小子们耀武扬威地戴着的是绿军帽,而绿军帽出现在一部讲述“文革”时期一代年轻人苦闷和挣扎的电影里也是一种必然。难怪几乎所有经历“文革”并从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将看这部电影视为一种艰难而激动的怀旧。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呢,这部反戴着一顶“鸭舌帽”的经典小说久盛不衰,在不同时期成长起来的读者都找到了共鸣。
小玛德莱娜甜饼
玛德莱娜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也不是一个地名,它是一种法式甜饼,用面粉、鸡蛋和牛奶做成的糕饼。在知晓这种大名鼎鼎的法式甜饼之前,我尚未读过《追忆似水年华》这部意识流小说巨著。能够从头到尾地完整读完这部七卷本巨型小说的读者想必很少,而我们想要与小说的作者普鲁斯特一同尝尝这种可以勾起一个人漫长一生的回忆的甜饼却是易事,因为在这部呈现了由浸泡在茶水中的甜饼所引发的一场绵延不绝的回忆的小说的开篇不久,我们便和它遭遇:“母亲差人拿来一块点心,是那种又矮又胖名叫‘小玛德莱娜的点心,看来像是用扇贝壳那样的点心模子做的。那天天色阴沉,而且第二天也不见得会晴朗,我的心情很压抑,无意舀了一勺茶送到嘴边。起先我已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放进茶水准备泡软后食用。带着点心渣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腭,顿时使我浑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由此,关于贡布雷的往事回忆开始在纸上氤氲。
关于这种甜饼的模样,普鲁斯特在这部自传体的小说中,尚有这样的补充描写:“……它的模样丰满肥腴,令人垂涎……点心的四周还有那么规整、那么一丝不苟的褶皱。”然而,引发了这场无休无止的浩大回忆的不是视觉,而是味道和嗅觉。是强烈的嗅觉在回忆者的大脑皮层中起了作用。关于滋味和气味,普鲁斯特也自有他独到的一番阐述:“……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所以,当那勺浸泡着甜饼的软渣的茶碰到一个人的上腭的时候(请注意,是上腭,它与鼻腔相连,而不是舌头和嘴唇),芬芳的气息一瞬间就可以直冲大脑,让大脑的细胞活跃起来,这非常像我们吸烟,惟有烟雾经鼻腔通过,吸烟者才可感受到尼古丁所带来的亢奋和快感。我们在读这样的几乎是一个气味成瘾者的文字时,不要忘记了它的叙述者普鲁斯特的体质,关于他,普鲁斯特,这个“弱”的天才,我在键盘上飞快地敲下的词语是:过敏性体质,哮喘病人,回忆大厦的建造者。
作为一个终身与哮喘和支气管炎作伴的病人,普鲁斯特一方面对所有过敏的物质保持着距离(在他三十多岁时由于严重的哮喘而把自己关在家中,白天绝少出门,几乎不会见客人),一方面靠着这种对某种特定的气味的敏感而沉浸在回忆之中,靠着回忆活下去,或者生活在回忆之中。没有什么比气味更能令一个哮喘病人浑身颤栗不止,因此,那勺浸泡在茶水中的甜饼的滋味和气味诱发了一个人的漫天风雨、神牵梦萦的回忆是注定了的事。
初读《追忆似水年华》中这个被“小玛德莱娜甜饼”所引发的回忆闪电照亮的文字时,我感到有些不解和新奇,不解的是甜饼的独特吃法,它不是被“我”直接放进口中咀嚼(就像我们通常吃饼干那样),而是被放进茶水中浸泡,就像某种特殊的饮品。现在细想想,这种吃法是和一个人的童年和晚年相对应的,将硬的食物通过茶水泡软泡化,更易于儿童和老年人吸收和消化,但这种吃法也制造了奇妙的口感,想想看,这经由面粉、鸡蛋和牛奶做成的糕饼被茶水(普通的茶叶或者椴花泡成的茶)浸泡之后,不像一杯热的冰淇淋又会像什么?而且,浸泡之后的糕饼会更好地散发它的浓香。——“突然间,回忆出现了”,步入晚年的回忆者通过这杯小小的热茶得以重返童年时在贡布雷的生活场景之中。
对于这种“小玛德莱娜甜饼”,只有相同的吃法才能让回忆者重寻童年的记忆,正像普鲁斯特在小说中所说“相似的瞬间唤醒了深埋在我心灵深处的遥远的往日瞬间”,只有把它浸泡在热气腾腾的茶水中,让它散发馥郁的香气,往事才会袅袅重现。当一个人老了,他与往事重逢往往是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扣动这个瞬间扳机的可以是一块甜饼,也可以是别的旧景或旧物,每个人都有自己回忆的方式和机缘。这足以让我们产生这样的期待:过去的还会重来,往事仍可重现。当我们已经活过很多年头,那些昨日的往事已经先行跑到时间的前面,它们从未因时光的流逝而销声匿迹,它们就在某处的黑暗中悄无声息地等着我们,它们希冀被种种类似于“小玛德莱娜甜饼”的微小事物照亮,与我们猛然碰面。
漂流瓶
这只始终没被打开的漂流瓶出现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莲与瓶》中,它的模样极为普通,是一只普通的漂流瓶:“这是一个无色玻璃制成的长颈酒瓶。瓶塞被紧紧地卡在瓶口内,末端用深红色的蜡封了一层。瓶里只有一张看上去像纸的东西,由于在塞进去时经过了一番处理而变得皱皱巴巴的。在封蜡里面是封印,好像是一只图章戒指的印记,上面有几个缀在一起的缩写首字母;但那印记是匆匆做成的,那几个字母肯定是一个巧妙的字谜。”这个装了一封信的酒瓶在大海上漂流许久之后,被小说的主人公格迪——一个年轻的美国领事在海滩散步时幸运地捡到。引起格迪焦躁不安的是封印上的两个字母“IP”,这可是他的女友艾达·佩恩名字的首字母缩写。毫无疑问,一只漂流瓶的出现打破了格迪在“遥远的莲之乡”——一个叫科拉里奥的热带小镇上的宁静生活。二十四岁的格迪本来希冀通过离开家乡来到这个“处在一条次要航海线旁边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共和国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镇”,而达到报复自己的女友,与她永不相见的目的。实际上,格迪在漂流瓶中所窥见的字母也仅是他个人的猜测而已,谁也无法知晓这个不曾被打开的酒瓶中的信究竟是谁写的,受制于内心情感的纠缠,格迪竟也能透过这厚厚的变形得很厉害的玻璃猜测出瓶中信是他的女友艾达写的。
从捡瓶子到扔瓶子,再到追瓶子,是我读欧·亨利的小说《莲与瓶》所总结出的一条线索。在小说中,欧·亨利还花费了大量的文字叙述了格迪在“莲之乡”的无忧无虑的慢生活,以及他和本地的一个叫菠拉的女孩的疯狂恋情,但这些都是欧·亨利惯用的小伎俩。欧·亨利的小说用力在结尾,而且用力也非常的狠,有时让人无法接受,猝不及防。但在读《莲与瓶》时,我在小说中这个“空酒瓶”被海浪拍打上岸的时候,就约莫估计到了它的结局,那就是:它最终还是要被人丢回大海的,谁捡来的还是要由谁扔回去。最老手的小说家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人认为读了这篇小说后,感觉结尾太突兀了,而我却认为一点儿也不出乎意料。漂流瓶嘛,如果没有打开,就更应该让它回到汪洋大海中。在小说结尾,习惯了在一个故事的结局享受刹那间的快意转弯的欧·亨利让这只貌似旧情人寄来的漂流瓶通过格迪的手扔向了大海中,并且还设计了格迪在离海岸一里的水面上发疯似的追着瓶子的情节。被扔出的漂流瓶还会被重新抓住吗?我看这个概率应该非常非常小,比双色球中彩的概率还要小。所以,欧·亨利还算是明智的,在小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几句里,我们看到的是扔漂流瓶的人在大海中的挣扎和奄奄一息,漂流瓶在即将触手可得之时逃脱,并“在那远处什么地方继续漂着”。
欧·亨利的小说具有某种启示录的意义。《莲与瓶》告诫我们的是,一方面,旧情难忘或许无法避免,而旧情重燃有时却并非易事;另一方面,不要指望有一种永远安逸的生活,我们随时可能面对被某一个不期而至的漂流瓶打破往日平静的尴尬处境。一只普通的空酒瓶,一旦被密封,被装进一个小小的纸条,它就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神秘的闯入者。
而封闭的瓶子里装着的不尽然都是纸条、情书、求助信,在我童年时所读过的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渔夫和魔鬼”的故事中,被倒霉却机智的渔夫打捞上来的铜瓶中钻出来的却是违背了所罗门的命令而遭受惩罚的魔鬼,这个故事影响了我对瓶子的态度,对于一切密封着的瓶中物,我始终保持了一种警戒。还有那个在古希腊神话中吊在一个瓶子里求死不得的老女人西比尔,她忘了向阿波罗索要永恒的青春而日渐枯萎,虽具备永不死亡的特权,却衰老缠身,身体只剩一具空壳,活不如死。
在无聊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打开QQ邮箱,并且尝试一下它的“漂流瓶”短信功能,随手“捞”上一个陌生人的“漂流瓶”瞧瞧,瞧一眼那些发信人看似随意却费尽心思的呓语,便重新将它们丢回网络的大海里,以此来打发写作时的枯寂时光。
梭罗的烟囱
对于烟囱这种屋顶上的突起物,在《瓦尔登湖》中,梭罗作了如是描述:“在某种程度上,烟囱是一个独立体,站在地上,穿过屋子,升上天空;就是房子烧掉了,它有时候还站着,它的独立性和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在这段文字中,“站立”一词重复出现,因此,照我看来,烟囱是站立着的事物,如果烟囱倒了,那么烟囱就失去了它那可以“升上天空”的风度。
因为知道这烟囱的重要性,因此梭罗在他隐居的湖畔认真地替他的房屋修砌了一座烟囱,传统的,老式的烟囱。通过造烟囱,正如梭罗自己所说他的收获“对砖头和瓦刀的性质有了超出一般的了解”。因为用的是旧砖,所以梭罗了解到的是旧砖的性质,那是一种上面堆满了一种灰浆的旧砖,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虽据说“它愈经久愈牢固”,但在梭罗的瓦刀的用力猛击下,这些灰浆被瓦刀刮得干干净净,而瓦刀“丝毫无损于钢刃”。依我看,梭罗之所以详尽地介绍他造烟囱的过程,无非也是在声明他在过着一种简单、简朴的生活。旧砖,乃至他就地取材从湖岸上捡来的填满于壁炉周围的砖头之间的圆石,用湖中的白沙来做的灰浆等,都不需要任何的花费,但重要的是,这座取用了不需要任何花费的材料造成的烟囱真正成为一个自然物,有生命的自然物,所以梭罗感觉到烟囱“站立地上,穿过屋子,升上天空”是理所当然的。
在造烟囱的过程中,梭罗投入的是精神上的因素,在造烟囱的过程中感受各种材质的简朴之美,同时也感受着自己的精神之洁。有趣的是,在造烟囱的日子里,梭罗还介绍说自己招待了一个诗人住了半个月,这个诗人甚至也带来了自己的刀子,一同参与了造烟囱的过程。不知道这个诗人是接受梭罗邀请而来的,还是自动上门的,反正他也带来了造烟囱的工具而不是诗集。果真是两个造烟囱的好手,关于他们亲手造好的炉灶,梭罗描写道:“看到我的炉灶,方方正正,结结实实,渐渐升高起来,真是高兴……”仿佛是为了某种欣赏和打量而造烟囱,梭罗在造好烟囱后便发出了本文开头的那番感慨。不是所有造烟囱的人都会发出如此诗意的感慨,一个真正的泥瓦匠不能,也许他有所感悟,但他不会表达。所以梭罗是可以造烟囱同时能够把造烟囱的感受表达出来的人,所以梭罗是可以过着一种简单的生活并把这种简单的生活呈现出来的人。
格里耶的橡皮
在一部叫《橡皮》的小说中,如果不出现“橡皮”这种可以擦去字迹的文具是不太可能的。《橡皮》,法国新小说代表作家阿兰?罗布-格里耶的代表作,一部在轮船上写成的长篇小说。我在这部不断重复描写一个侦探到文具店里购买一块橡皮的小说中,所看到的橡皮种类繁多,每一次描写几乎都会有新的橡皮品种出现。侦探瓦拉斯要买的橡皮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来看看小说的描述吧:“这种橡皮既轻又柔软,脆而易碎,用力压下不会变形,只会变成粉末;这种橡皮不费劲就可以切开,而且剖面光亮平滑,像螺蛳壳一样。”
人类发现橡皮可以擦去铅笔字迹的历史可谓已经非常久远了。据说最先发现橡皮这个独特的作用的人是英国科学家普里斯特,他在1770年发现了这个“奇迹”。在此之前,人们使用面包来擦去铅笔字迹,面包结实而又有韧性,和橡皮非常相似。想象人们用面包擦字的情景应该是非常有趣的,今天的人们仍旧可以模仿一番,体会在一边写作一边啃面包之余用剩余的面包屑擦掉字迹修改文稿的乐趣。橡皮的出现,应该也算是人类文明进步中的一小步。在格里耶的小说《橡皮》中出现的“橡皮”应该是质量优良的,尤其是故作挑剔的侦探瓦拉斯想要购买的那种,从小说的描述来看,这应该是一种非常标准的绘图橡皮,在压力下可以变成粉末,因此用它来擦铅笔字可以带走铅笔末,而不至于将橡皮弄得很脏。
现在回想我们小时候使用过的橡皮都是很普通的,是儿童橡皮,这在小说《橡皮》中也有描写,和我们童年时使用过的一模一样:“她在一个抽屉里找了一会儿,接着把一块发黄的、长方的斜棱形橡皮搁在他面前,看来是供小学生用的普通橡皮。”斜棱形的橡皮是非常好用的,它的棱角可以帮小学生细致地擦掉铅笔字迹。我小时候使用过的橡皮大多如此,几分钱一块,价格便宜又实用。有橡皮陪伴的童年是值得回忆和品味的,我小时候像其他调皮的孩子一样,喜欢玩橡皮,玩法非常多:比如将一块方形的橡皮挖空,中间的洞穴正好可以插进一支铅笔,经过“改进”的橡皮成了插笔器;还将橡皮切成很小的正立方体,在六个面分别刻上一到六个孔,一个骰子就制成了。后来写钢笔字了,原先用的白橡皮很难擦去字迹,在文具店里买到了一种黑色的、像磨砂石一般的橡皮,但这种橡皮比较坚硬,经常将本子擦破,后来我们琢磨出来一种土法子,先在白橡皮上吐点唾液,然后再擦字迹,效果虽蛮不错,但从卫生的角度来讲总有些不好。
人真是一种会发挥联想的动物,知道有一本小说叫《橡皮人》,王朔写的,我没看过,但我想“橡皮人”也应该具有橡皮的一些特点的,比如麻木、僵硬、没有感觉等等,王朔的灵感是否从小时候玩橡皮而来不得而知。而橡皮子弹是武器专家的一个“伟大”的发明,子弹是有杀伤力的,武器专家发明橡皮子弹看中的是橡皮的软和韧,在不需要射杀人的时候警察们选择橡皮子弹,以此来制服和驱散骚动的人群。但橡皮子弹发明后的使用史是臭名昭著的,在西方一些国家,内务部队使用的橡皮子弹经常射杀了无辜的抗议者,引起了人们的警觉。关于橡皮人和橡皮子弹,这是我们童年时所不了解的,有时候,对于我们这个世界了解多了是一种负担,了解深了是一种痛苦。唉,还是童年好,还是不要长大好。
格里耶的《橡皮》是披着“侦探小说”外衣的探索小说,是法国新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小说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以往现实主义小说以时间顺序为情节发展线索的结构,它以不断重复、不断重写的场景制造了阅读的“麻烦”,比如那个描写侦探瓦拉斯去文具店买橡皮的场景,在小说中不断重复出现,每次出现都有更新和补正。“橡皮”在小说中还具有一种暗示,它暗示着小说的情节线索被一块无形的“橡皮”不断擦去,作为读者的我们不得不根据自己的理解角度去选择不同情节和探索其中的意义。
责任编辑 何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