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熟了吗

2013-04-29 10:01:48叶雪松
辽河 2013年6期
关键词:樱子丁克小麦

叶雪松

1

丁克怎么也不会想到,像他这样的一个只有初中毕业文凭的农村兵竟能交上桃花运。可事情还真就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后来丁克想,这就是命运。

那一年,部队里盛订《女友》,常年也看不到女孩儿的兵们只能通过这本同名刊物寻找一些情感上的慰藉。丁克看着班长大刘如痴如醉看着《女友》封皮上那漂亮的女孩儿,对大刘说我的傻班长,这不是水中望月吗?每到这时,大刘总会憨厚而又狡狎地一挤眼睛,处不到真的,过过眼瘾也行啊!丁克总会不以为然地一笑,对他说,班长,这种没谱的傻事我才不干呢!大刘似乎被他的话刺激了一下,扭过头对他说,丁克,你小子瞧着,我非得从外头把一个女孩儿勾进我心里来。丁克表面上做出赞许的样子心里却说,就你小子憨头憨脑的样儿,还会有好女孩儿看上你?除非这丫头瞎了一只眼。

丁克似乎低估了大刘的能力。这小子还真花了30块钱郑重其事地给《文友》寄去一则征友启事:“朋友,您想结交军营中的男子汉吗?身穿橄榄绿的我,渴望用书信架起我们之间的友谊桥梁。”征友启事发出后,大刘每天盼星星盼月亮一般盼着启事早一点见刊,丁克到现在还记得大刘那神采飞扬的样儿,丁克,你记着,过几天,我的书信就会像雪片一般飞来,到那时候,啥样的女孩儿还不任我挑?丁克心里在为大刘眉飞色舞的样子感到荒唐好笑,这是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女孩儿们都实际得很,还会有哪个傻冒女孩儿看上穷当兵的。大刘似乎看穿了丁克的心,信心十足地对他说,你小子还别不服,瞎猫还能碰到死耗子呢,我大刘要是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3个月后,征友启事刊登出来了,可大刘却永远地离开了战友们。在那一年夏天的那场特大洪水中,在抗洪抢险前线,大刘救上来一位老乡后,被激流卷走了。

二十天后,当丁克他们从抗洪前线赶回军营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封写给大刘的书信。书信来自内蒙的一个师范学校,从那娟秀的字迹来看,丁克他们判断,对方是一位在校的女大学生。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女大学生叫小麦,她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个青春朝气的女大学生对军营男子汉的崇拜。看罢这封信,全班战友都落泪了。指导员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倍受感动,对丁克说,你文笔不错,字写得也好,你就代表全连替大刘给人家回封信吧,说明一下大刘牺牲在抗洪前线的情况。丁克和大刘的关系非常好,所以,这封回信自然写得情真意切。信发出后,丁克沉甸甸的心一下子就轻松起来。可他绝然没有想到,时隔不久,小麦居然回信了。在信中,她对大刘的牺牲表示极大的哀悼并希望能和丁克成为朋友。她说,虽然我们从未谋面,可从大刘的身上,我看到了你们所有军营男子汉的影子。我爱你们!

打那儿以后,丁克和小麦就鸿雁传书。小麦是一个颇有才气的姑娘,她的每一个字都像跳跃着的音符一般感染着丁克。他们在书信中谈人生谈理想谈青春的迷茫,他们都觉得离不开对方了。小麦的信,成为丁克生活中的一部份牵挂。丁克没有谈过恋爱,可丁克对自己有一种感觉,他似乎爱上了这个向往军营的女大学生。小麦的字写得相当娟秀,文字表达能力非常强,看她的信,简直就是吃一次精神的大餐。直至一年后丁克去他们的学校看她,才知道,她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女,能写擅画,多才多艺,还担当着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呢!

让丁克欣喜的是,不久,小麦竟然在信中向丁克发出了爱情的信号,信中还夹着一张她的照片。小麦长发飘飘,一袭白裙坐在学校的草坪上,微微上翘的嘴角露着一丝微笑,一双大眼透着无限柔情。看得出,这是一位长相非常漂亮的女孩儿。阴差阳错,本应当是大刘的桃花运,却降临到了他丁克的头上。丁克陶醉在小麦的温情里,眼前常常浮现出大刘的影子来。一想起大刘,丁克的眼睛就湿湿的。可丁克知道自己的分寸,他知道自己只是个汽车兵,根本就配不上她,在经过了一番痛苦的思索之后,丁克在回信中婉转地拒绝了小麦。他说,两个从未谋面的男女通过书信成就爱情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再说,山鸡又怎能配上凤凰呢?

丁克以为他们之间的事情会划上一个句号,可他没想到,半个月后,丁克竟接到了小麦的挂号信。她在信中说要来军营中看丁克,并让丁克在8月15日去保定火车站接她。丁克感到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就报告了连长和指导员。丁克本以会挨一顿爆剋,没想到却迎来了连长和指导员的笑脸。连长说,小麦的到来,是我们全连的光荣。小伍子(丁克的小名,战友们也都这么叫丁克),你小子艳福不浅,借了大刘的光。你小子听好了,要拿出军人的风度来,好好接待人家小麦。得到了连长和指导员的支持,丁克的心里就像撒进了五彩阳光,那个高兴劲就甭提了。

丁克如约见到了小麦。小麦夹杂在人流中,丁克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看起来比相片上的还要漂亮。纤细的身体上依然是那一袭长裙,羞怯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俏皮。更让丁克感到欣喜的是,她的嘴角竟然长着一颗美人痣。她正是丁克喜欢的那种女孩儿,漂亮而不妩媚,娇柔中透着一股端庄之美。见丁克的脸涨得通红,她竟主动拉住了丁克的手。一股暖流传遍了丁克的全身。一个女孩儿,能不远千里来看一位从未谋面的男友,该是一种多么大的勇气啊!战友们散去后,丁克问她,小麦,你就不怕我是个靠不住的人?小麦红着脸儿却极其认真地说,不会的,因为你是军人,我这辈子爱的就是军营中的男子汉。

第二天一早,他们祭奠了大刘。在战友的墓碑前,他们宣布了爱情的誓言。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虽然让丁克有些不知所措,却让他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爱情的力量。3天后,小麦离开军营回去了。临分别,他们相拥在一起,彼此流下了幸福的眼泪。可对他们的爱情,丁克隐约有一丝顾虑,老是觉得好像是在梦中。丁克是农村兵,复员后还得回到老家去;可小麦就不同了,她是一位大学生,毕业后是教师,他们到一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后来丁克在信中反复向小麦谈到了这个关键性问题。小麦说,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她都会和他在一起。小麦的回信给了丁克莫大的安慰。打那儿以后,他们爱得更深了。虽然不能见面,却无时不在感受着幸福的存在。那时,他们都觉得,他们是这世界上最为幸福的一对情男恋女。

丁克预想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两年后,小麦毕业后分配到了家乡的一所中学任教,而他们的爱情也浮出了水面。女婿再丑也得见丈母娘。小麦的父母和家里人一概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原因非常简单, 一个公职教师和一个即将是农民汽车兵的人在一起似乎有些荒唐;再说,既便结合了,远隔千里,又怎样生活在一起呢?而丁克是独子,父母自然也不希望丁克远离他们。说实在的,丁克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户,条件不算好,当时屯子里的人这样评价丁克,伍子这小伙儿实在不错,就是家境差了点儿,能不能娶个好媳妇得两说着啊。其实,街坊邻居哪儿知道,他现在和一个漂亮的女大学生处上了对象。

为了能和丁克在一起,小麦摆脱了来自父母和家人的压力义无反顾地决定到他们这里任教。屯子里的人见丁克娶了一个女大学生当媳妇,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可事实终归是事实,长舌妇们见两个人亲亲热热地走在街上,把话儿又掉过来了。她们对小麦说,姑娘啊,丁克可是我们这儿最好的小伙儿,人精明实在,跟了他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哩。小麦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一笑。丁克当时就想,就凭小麦这样跟他死心塌地,他也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为了调动工作,他们欠下了好几万块钱的外债,不过,他们总算到一起了。面对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他们都非常珍惜。丁克不止一次对小麦说,嫁给我,让你受委屈了。小麦依偎在丁克的怀里说,嫁给当过兵的是我一直的梦想。路是我自己选的,跟着你,就是吃糠咽菜苦也甜。小麦这么擅解人意,丁克觉得自己幸福得都坐在云端了。以前,既便和小麦在一起,他也觉得似乎在梦里。很简单,他怕小麦最终会离开他,可现在,小麦成了他真真正正的妻子,他这才感觉到,拥着在怀里的是活生生的妻子,而不是若有若无的梦幻。

小麦调到了丁克所在的那个镇上担任语文教师。为了工作方便,他们在离学校最近的村里租了间民房。为了生活,丁克和朋友合伙买了辆汽车跑起了运输。买车,丁克又欠下了不少外债,每当见丁克忧郁的样子,小麦就劝丁克说,人这辈子哪儿有一帆风顺的呢?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们会好起来的。我对你有信心!正因为有了她的鼓励,丁克才有勇气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在丁克的眼睛里,小麦就是春风、水和天使,总之,用一切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她都不为过。当时丁克的心里想,这辈子,我只欠小麦的,永远都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可是丁克没有想到,更大的考验还在后头。

2

为了偿还巨额的贷款,丁克和一位同行一起开着车去了广州的一个工地上拉料。那时候通讯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他们又过起了鸿雁传书的日子。小麦在家,每个星期天都去十五公里以外的家里照看丁克的父母,更让丁克放心不下的是,小麦已经有了身孕。丁克真想不干了回到小麦身边。小麦在信中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咬牙坚持到合同期满。她说她会照顾好自己,让他安心在广州打工。

每到晚上,小麦总会走进丁克的梦里。在家的时候,小麦总会满身的柔情将他侍候成了一滩水。面对小麦的柔情,丁克甚至不止一次在琢磨小麦,为什么如此娇小的身体里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同行看出了他的心思,有一次在酒桌上神秘兮兮地对丁克说,伍子,与其这样想小麦,还不如跟着我到按摩房里找个小姐放松放松。丁克咧嘴儿一笑,我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找乐子的,要去你自己去吧。同行一边往嘴里扔着花生米,一边说,丁克,我看咱们这木板楼的老板娘似乎对你有点意思,我看她瞧你的眼神都不对。那娘们儿和老板闹好几年离婚了,再说,南方的女人都喜欢人高马大的北方汉子。你小子也不想想,这么多男人,人家干嘛给你一个人儿洗衣服?丁克的黑脸儿就涨红了,他推了同行一把,老哥,瞎说个啥啊,我可是跟人家叫姐的。以后,再嚼这样的舌根子我可不认得你了。同行不解地摇头走了。其实,同行说的也不是没有一点谱。

老板娘的确对他有点好感。老板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荷花,年纪大一点的管她叫荷花,年纪比她小的都跟她叫荷花姐。荷花是湖南桃江县人,人儿如其名长得够味儿有气质,有点像影视名星潘虹,最迷人的就是两个酒窝。丁克最爱听她的方言把不知道说成“不晓得”。有一回丁克逗她,桃花江里美人窝,瞧,荷花姐,你长得就是和我们北方女孩儿不同,身上不知怎么的就是有一种说不清的味道。这时候荷花就叹了气,眼睛里透出一丝迷茫说,你不晓得,再好也没人疼。荷花说这话儿的时候,眼睛里发出一种让人感到心跳的东西。打那儿以后,荷花对丁克就照顾起来了。丁克的衣服脏了,她悄悄拿过去给洗了,时不时地还给丁克送点小灶来。闻着荷花身上的香水味儿,丁克就更加思念家中的小麦来。

到了汛期,工地无法施工,丁克就和老板商量回家几天。老板过去也是个当兵的,为人十分豪爽,当他得知丁克的情况后,准了他半个月的假。这次,丁克没有告诉小麦,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经过了两天的颠簸,丁克回到了家乡。他走的时候地还没种,大地还一片荒凉,现在,稻田里已是绿油油的了。踏到了家乡的土地,丁克的心这才踏实起来。想起就要见到小麦了,丁克的心就像夏日里的河道突然荡进一股清凉的风。他要把这些天来的激情一股脑地奉献给她。他在心里想,外面的世界再精彩,还是回到家里踏实,别的女人再好,也不及我的小麦的真情。晚霞时分,丁克踏进了他租的那个院落。房东大娘眼尖,一眼就看到他了。热心肠的大娘一见丁克就夸,孩子,你可回来了,你媳妇真是好样的,前几天发高烧都摔倒在院子里了。我让她给你写信让你回来,她说什么也不写。这孩子,要强啊!丁克的泪水当时哗地一下就涌出了眼眶。丁克和房东大娘说了会话儿,这才悄没声的走进了屋子。小麦正躺在炕上休息,她的体态完全变了型,丁克看见她腆着大肚子的样子,一种愧疚从心底涌起。要不是因为嫁给他,小麦能受这样的罪吗?丁克没有惊醒小麦,蹑手蹑脚坐在了她的旁边。她的面颊早就失去了往日的红晕,看着她满面的菜色,丁克的泪再一次涌了出来。这时候小麦醒了,他们什么都没说,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假期满后,丁克又回到了广州。不久,儿子出生了。因为工地太忙,儿子出生他都没有回来。当丁克再次回来的时候,儿子已经三个多月了。丁克知道自己欠小麦的实在太多了。当他幸福地将儿子抱在怀里对小麦表示歉意的时候,小麦双眸里依然满是幸福地说,丁克,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不后悔,只要你快乐,我就是幸福的。每到这时,丁克都会将小麦柔软的身子拥在怀里。丁克知道,自己实际上就是个穷光蛋,人家小麦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大学生,所以,丁克老是觉得欠小麦许多,只好用自己尽可能做到的一切来满足小麦。他要把小麦滋润成最水润的女人。眼下,丁克就为房子的事情在发愁了。

丁克知道,老“窜房檐”(就是租房子)也不是那回事儿啊,半夜里,两口子想亲热一下都不敢出什么响动,再说,孩子也会一天天地长大,所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成了两口子最大的心愿。就在丁克张罗着买房子的时候,一件塌天大事发生了。

小麦得了肾病,到市医院做了常规检验,是肾炎。当时,丁克和小麦都没在意,以为吃些药物注意保养就好了。没想到她的病越来越严重,浑身浮肿,脸色发黑,到北京301医院确诊,患的是肾病综合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尿毒症。

这可真是晴天霹雳。好日子刚刚开头,而小麦却患了绝症!小麦当时就哭了,丁克也呆愣在那儿,随后,小麦就扑进丁克怀里撕心裂肺地痛哭起来。丁克对小麦说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你的病治好。医生见他们伤心落泪的样子,开导他们说小麦的病只是初期,她的肾坏死了三分之一,在没有找到贤源换肾的前题下,只要维持到位,还能活个三年五载。医生私下里还告诉丁克,要想彻底地治好小麦的病,换肾是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可要找一个各方面都匹配的肾源却很不容易,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只能是维持现状,控制小麦的肌肝素不再往上涨。医生建议小麦每年来北京治疗一个月,因为这里是国内外有名的肾病治疗专科医院。丁克听从了医生的建议,让小麦留下来治疗。

就这样,每年的夏天,小麦都会利用暑期之便来北京接受为期一个月的治疗。可丁克和别人合伙养车,不能陪她,每次把她送到北京后丁克就再回来。难怪医生说,肾乃生命之源。患了病的小麦,就好比一株缺少水份滋养而变得枯萎花儿,秀美的脸庞早已失去了往昔的白里透红而变得枯黄憔悴。好在小麦的精神比较好,每天仍然乐呵呵的。细心的丁克知道,这是小麦在给他吃宽心丸。他不止一次听见小麦在半夜里悄悄捂着被角啜泣的声音。丁克是个欲望很强的男人,自打小麦患了这种病之后,两人在床上的热情已经下降至冰点。原先在枕边活泼想像力丰富的小麦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最怕夜晚来临的小麦。医生叮嘱丁克,夫妻生活上小麦已经力不从心,要多多体谅她的难处才是。医生的话对丁克来说就是圣旨,他不想小麦因为自己病况加重。医生曾私下告诉丁克,小麦的病只能是维持,生命不会长久,既便找到了肾源,可大量的排斥反应也会随时夺走她的生命。丁克知道医生的好意,他宁可自己解决掉也不再上小麦的身子。

这时候,丁克和小麦在租房住呢,有一个自己的房子是小麦最大的梦想。丁克知道,他对不住小麦,自她嫁给他就没过一天好日子,甚至于连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住上。丁克想,无论如何也要满足小麦的心愿。在她去北京治疗期间,丁克便四下里托人买一所房子。他不想让小麦死在别人家里。只有这样,他才能对得住小麦。小麦的命,实在是太不好了。他老是希望小麦的病能出现奇迹,无数次梦里,小麦又恢复原来的样子了,可醒来的时候,病况依然写在小麦的脸上,失望像潮水漫堤一样再一次向他袭来。

3

在认识丁克之前,小麦恋爱过,只不过,这种爱在心底虽然是发了芽并没有开花结果。那是在大二的那年冬天。

遇见唐朝的时候,小麦惊呆了。他细高的个子,干净的衬衣似乎还散发着阳光的清香,周身洋溢着俊朗之气。他生得浓眉大眼,看似空洞的目光中似乎总是透露着一缕淡淡的忧郁。

小麦是一个性格浪漫喜欢幻想的女孩,没事儿的时候老是做着她的爱情之梦。小麦说不好她生命中的白马王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当唐朝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小麦就认定,他们之间注定要发生点什么。

女孩子的心里一旦有了这种异样的感觉,那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在她的眼睛里都是春天。自从有了这种奇妙的感觉后,小麦觉得她的身心每天都沐浴在爱情的阳光之下。尽管小麦将这种感觉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可每次面对唐朝,小麦还是掩盖不住内心的慌乱。

每次面对唐朝那忧郁的眼神,小麦的心里就有一种冲动,总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可每一次话到舌边又都咽了回去。小麦喜欢生活在梦境中,她之所以没有向唐朝表白她的内心,一是怕说出来遭到人家的拒绝,二是怕周围的同学们笑话她。小麦是班长,她不能让同学们在她背后说三道四。小麦想等时机成熟了,再向他表白不迟。

爱情有时像件珍宝,如果你不抓牢它,它或许就会被别人抢走。因为,珍宝谁都想要。

有这样一句顺口溜:大一天真烂漫,大二爱似闪电,大三卿卿我我,大四该散就散。到了大二的后半学期,小麦的班就有了很多谈恋爱的,一对对如胶似漆,众目睽睽之下也毫不避讳。

小麦没有想到的是,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唐朝竟然恋爱了,和他恋爱的竟然是他们的班花艾香琴。直到这时,小麦才有些后悔。看到唐朝和艾香琴两个人恩恩爱爱的样子,她的心里就有一种隐疼。可这种痛又能与谁说呢?小麦只有感叹缘分这两个字。

品尝了初恋这只青苹果的苦涩,小麦的心在流泪。小麦在唐朝面前装得很平静,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里多么的难受,她不动声色地爱上了他,一旦动了声色那爱就渗透了她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条神经。小麦自己跑出去喝酒。那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

也就是在那天,小麦看到了酒馆餐桌上的那本《女友》。

“朋友,您想结交军营中的男子汉吗?身穿橄榄绿的我,渴望用书信架起我们之间的友谊桥梁。”就是这样一则征友启事吸引了小麦失落的眼球。小麦是个爱想像的的女孩儿,在她的思维里,当兵的都应当是那种身材高大,办起事儿来雷厉风行,说起话来豪爽大方的男人。小麦当时就这样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一定会有一种安全感。他们虽然外表粗犷感情却一定非常细腻,为了寻求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和情感上的慰藉,酒醒后的小麦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那个叫大刘的兵写了一封信。小麦将这封信投进邮筒后心里就升腾起一种报复唐朝的快感。见鬼吧唐朝!

接下来的日子,小麦就盼着大刘的回信。那种傻傻的痴痴的等待就好像是大刘早就是她冥冥之中的爱人一般。可越是盼望,大刘的回信就是越不来。她甚至在想,她给大刘的这封信是不是石沉大海了呢?就在她快要对这件事情感到绝望的时候,丁克的回信来了。

小麦看到丁克的回信就被感动得掉了泪。大刘在抗洪抢险中为救老乡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丁克在信中代表全连对小麦表示最亲切的问候。信中大意是说,大刘同志虽然牺牲了,可我们做为他的战友,也会和大刘一样,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云云。小麦当时就被兵们的诚挚和淳朴感动了。她甚至含着眼泪给丁克及全连的战士回了一封信。其实,真正打动她的与其说是兵们的本色,到不如说是丁克的文笔。用龙飞凤舞来形容丁克的字毫不过份。丁克书读的不多,可上学的时候,他的字是被老师当全班同学面夸奖过的。再加上丁克不知从哪抄来的一些时髦词句,不打动爱幻想的小麦才怪呢!丁克的信散发着一种男性的磁力和味道,促使小麦不断拿起笔给他写信。几封书信来往后,小麦居然觉得自己面对唐朝和艾香琴时变得从容自若了。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离不开丁克了,最起码,和丁克通信成了她必不可少的内容。自从和丁克交往后,小麦忧郁的脸上绽开了一朵灿烂的花儿。字里行间,小麦无处不在的感受着丁克的诚挚和淳朴,她甚至收到了丁克一张习武时的照片。丁克长得高大魁伟,拿枪的姿势甚是英武,小麦一看就喜欢上了。天哪,迷彩服里包裹的哪是一个习武的战士,分明是她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啊!她这时才发现,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其实就是粗犷豪放的。唐朝多多少少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单眼皮,白净净的长脸,细高的身材,这样的男人反到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甚至是不踏实的感觉。小麦甚至还有些感谢艾香琴先她一步和唐朝好上了。这时候,她觉得是该向丁克表白爱情的时候了。可小麦没有想到,丁克在回信中竟婉转地拒绝了她。丁克说,他这只山鸡怎么能配得上她这只凤凰呢?她理解丁克,他也是为她好,丁克越是这样,她就越感觉到自己选择的正确性。她有急于想见丁克的冲动,思量再三后,她给丁克发了挂号信。她在书信中说要来军营中看丁克,并让丁克去保定火车站接她。她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射出去的箭。

刚出站台,小麦在茫茫的人海里一眼就发现了接她来的丁克。丁克满面笑容,黑红的脸膛上甚至还浮有一丝腼腆的红晕。

你是小麦?丁克都不知道这句话怎样说出口的。

你是丁克!小麦见丁克憨态可掬的样子,一把就拉住了他的手。

丁克并不健谈,他越是拙于语言上的表达,小麦就越发觉得他可爱。他的手温暖而又有力,他的身材高大魁伟,天哪,这不正是自己心目中所期待的那种男人吗?有了这种男人做依靠,她就可以小鸟依人一般地挽着他的胳膊满大街的走了。丁克虽然不健谈,但却特别会照顾人,他见天气炎热,跑过去就给小麦买了一把遮阳伞。丁克这个小小的不经意的举动,就让小麦感动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似乎就是在那一霎那,更加坚定了和丁克牵手一生的决心。唐朝也很会讨女孩儿的欢心,可在小麦看来,那笑容的背后并没有多少真诚。相反,对丁克的这个举动,小麦却感到了一丝踏实,虽然在买那把遮阳伞的时候,丁克多多少少也有一些献殷勤的成份。她只和丁克一起待了3天,可却把心完全交给了这个在她眼里朴质得像脚下的泥土般淳厚的小伙子。以至于她回到了学校,心仍然无时无刻不和他在一起。后来丁克来她的学校看她,当他和唐朝站在一起形成强烈的反差的时候,她这才庆幸自己选择了丁克是多么的正确。男人是一座雄峻伟岸的高山,而女人则是一泓剔透晶莹的清水。

自然,她和丁克的事情遭到了家里人的一致反对。可为了能和丁克在一起,小麦挣脱了层层羁绊。身份和地位怎么能成为她和丁克分手的理由呢?只有在丁克宽阔的怀里,她才能感受到真实的自我。她离不开丁克,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

在成为丁克新娘的一瞬间,在离开家门望着站在门口佝偻着腰的父亲时,小麦在心里暗暗发誓,她和丁克的爱情和婚姻是自己选择的,既便遇到再多的不如意,也会笑脸面对亲朋。她要尽最大的努力做好丁克的妻子,给他生个可爱的儿子抑或是女儿,为他洗衣做饭,总之,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看着丁克热情似火足可以将她熔化的眼神,感受着丁克那双有力的大手轻松自如地将自己抱进喜车的一瞬,小麦想,她这朵花今生今世只为丁克一个人开,只为丁克一个人而凋谢。

4

最近几年,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房价老是摽着劲儿地飞涨。丁克买车的贷款还没还利索呢,再加上小麦现在又患了重病,所以,他实在是没有能力买好一点的房子。不过,对他们而言,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院落,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每天出车回来,丁克就骑着他的摩托车在大街小巷里看一些张贴的售房启事。房子好是好,可大都是贵得让丁克承受不起。就在丁克百无聊赖的时候,他的手机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丁克问,您好,我是丁克,您哪位?

手机那头传来一串年轻女人咯咯的笑声,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我是樱子啊!怎么,几年不见,不记得了?

丁克忙应,是樱子姐啊,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这么多年,怎么样,你还好吧!

樱子爽朗地一笑,呵呵,好着哩。对了,我听人说你想买房子,我想给你当个房媒,你看怎么样?

丁克说,那敢情好了,我正愁买不到合适的房子呢。樱子姐,我们在哪儿见面?

樱子说,我现在就在市场干毛衣编织的活儿,你要是没事儿就到我的小店来吧。记住喽,樱子针织店。

丁克说,好哩,我这就赶过去。

在去市场的路上,丁克一边骑车一边回想起樱子来。樱子和丁克一个屯子,前街后院地住着。丁克当兵前,就有人把樱子介绍给他,他没同意。一是她比他大两岁,二是大伙都说她不正派。她一共姐三个,听说都不太稳当。这是丁克对她敬而远之的原因。不过,丁克知道,这樱子在屯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俊姑娘,就是在整个镇上也是头排人儿。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复员不久,丁克听说她离婚了,前夫也是个当兵的,据屯子里的人说,她外边有了人被丈夫逮住了。据说,那个人是她表哥。丁克不解,樱子就是再疯,又怎么可能跟表哥有一腿呢?这的确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丁克想,一定是长舌妇们在捕风捉影,在埋汰人。

五分钟后,在市场的一个并不起眼的角落里,丁克找到了樱子的针织店。针织店的门开着,樱子正站在门外的台阶上等着他呢。出乎丁克意料之外的是,她比以前成熟漂亮了。如果说少女时的樱子是清秀型的,而现在的樱子却是风韵型的。丁克在心里感叹,风韵是女人美的极致,就好比一朵花,正处在烂漫的时节。针织店里没有顾客,樱子给丁克倒了一杯热茶,客套了一番,然后对丁克说,我早就听人说了,你正在张罗买房子呢。听说你养车的贷款还没还利索又摊上你们家小麦得了病,知道你买不起那些价钱高的房子,我有一个朋友的房子外卖,价钱你还承受得起,独门独院,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看一下。丁克犹豫了一下问,我先不去看,你先告诉我这房子人家要多少钱?樱子说,最少也得三万三,怎么,钱不够?要是钱有困难的话,我可以给你拿点儿。

樱子的敝亮话儿说出来了,丁克不禁有些感动。当初自己嫌人家风流,现在他凭什么借人家的钱啊?他现在手里有二万多一点,于是对樱子说,那咱们就去看看。樱子爽快地答应了。丁克一去就相中了那院落。在她的帮助下,丁克用最低廉的价格二万五千元将房子买了下来。这个房子之所以买的这么便宜,樱子功不可没。签完买卖合同后,樱子笑着问丁克,房子这么便宜买下来了,说说,怎么个谢我?丁克说,樱子姐,你想吃啥我就给你买啥。樱子咯咯一笑,这么便宜就把我打发了?不知怎么的,丁克觉得,樱子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迸发出一种让他的心微微一颤的东西。

丁克没有想到,樱子会主动给他打电话。自打购房合同签完后,丁克就感受到了樱子的眼睛里有一种让他心跳的异样的目光,这种目光蕴藏什么深意,丁克没有往深里想。樱子在手机里说,这么长时间了,还没到我家来过呢,小麦在北京,没有人照应你,晚上你就在我家吃吧,就这样,我等你。还没等丁克回复,樱子就按了手机。丁克一想也真该好好谢谢人家樱子了,要不,这么便宜的价钱是无论如何也买不下来这么好的房子的。通完话后,丁克就买了些礼物去了她家。樱子见丁克来了,忙里忙外弄了一桌子酒菜来招待他。

就樱子一个人在家,她早把她儿子打发回娘家了。樱子关好院门,给丁克和她自己分别满上一杯酒。丁克发现,樱子今天打扮得格外光鲜。一件大红的真丝连衣裙紧裹在她窈窕健美如雪一般的身子上。细心的丁克还发现,樱子甚至还做了直发。一根根的长发从雪白的脖颈处垂下,给人一种飘逸的美感。樱子和小麦无论是在长相上还是在性情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类女人。小麦是那种身材纤细长相清秀的女孩儿,而樱子则是那种身材饱满透着活力的女人。看着樱子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的样子,丁克在想,樱子那时候也没现在这般水灵啊。心里这样想着,眼睛就怔怔地盯着人家身子看。樱子打趣地笑道,人都说离了婚的女人老得快,是不是看我都快成老太婆了?丁克说,这世界的老太婆要都是你这样,那世界可就是花的海洋了。樱子听丁克这么一说,就咯咯地乐了,伍子(竟然亲切地称呼丁克的小名了),就凭你这句话,我干了杯中酒。樱子站起来,一仰脖子,将杯子里的白酒干了。樱子在站起来又坐下去的时候,丁克分明看到樱子连衣裙内饱满坚挺的乳房。小麦也有胸脯,可那都是带着钢丝的胸罩海绵给硬托挤出来的。小麦的乳房很小,丁克常在床上戏谑她是太平公主。和樱子比起来,小麦就好像披着衣服的竹竿,抑或是一只空空的有着彩绘图案的文具盒,缺少的就是实际内容,而樱子呢,丰腴而健美,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女人的气息。望着丰乳肥臀在他面前风情万种的樱子,丁克不由咽了口唾液。

那天,丁克平生第一次喝了白酒。酒过三杯,樱子竟哭了起来。她这一哭,弄得丁克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樱子哭着问丁克,伍子,你知不知道这辈子我最爱的人是谁?

丁克脸一热,摇了摇头。

哪知樱子却说,伍子,这辈子我最爱的人就是你呀!

丁克当时惊愣得张大了嘴巴。樱子动情地说伍子,你当兵走的那天,我站在村口一直望着到看不见你。有人说我风流,可你知道吗?我最爱的人是你呀!我之所以也找了个当兵的,就为堵一口气。可我错了,我在他身上没找到一点你的影子。

樱子越说越动情,最后竟攥住了丁克的手扑到丁克的怀里。丁克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和小麦在一起了。自从小麦患病之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非常的少,面对柔情万分的樱子,丁克觉得他浑身的血管都膨胀起来了,丁克心里知道对不住小麦,可身体的另一个他却冲破了他固有的道德堤坝,在脑子里闪现了一下小麦忧郁的眼神和那个传说中和樱子相好的表哥模糊萎琐的影子后,就迫使他急不可待地将樱子紧紧地拥在怀里。丁克惊叹于樱子在枕席之前活泼而又丰富的想像力,床第之上,她简直就是一个摄人心魄的女妖和一条欢快的鱼儿!这哪是在123啊,简直就是一次战斗!不过,他今天喜欢的就是这种过瘾的感觉,就好像一个饥饿的人吃了一顿美餐。他和小麦在一起的时候,小麦老是一种固定的模式,一付弱不禁风雨的样子,特别是患病之后,干脆就成了一具僵尸,像今天和樱子这样酣畅淋漓还是头一次感受到。面对丁克的夸耀,樱子笑笑说,出门像个贵妇,在家是个主妇,床上是个荡妇。这样的女人才是女人呢!丁克捏了一下樱子厚实的耳垂,真有你的,说说,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别的野男人?樱子玩世不恭地反问道,我说没有,你信吗?要知道,我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可我也是有血有肉需要感情滋润的女人。在没遇到你之前,我不骗你,是有那么两三个,可那只是逢场作戏,他们要我的身子,我要他们的钞票,就这么简单。可现在有了你,就不一样了。这辈子,从今往后,我大樱子就是你伍子的人了。我要是有半点虚情假意,出门就让车给轧死!樱子说到这儿,泪水就细溪般地流下来了。

樱子的话在丁克看来或多或少是发自肺腑的。他丁克只不过养着辆破车,屁股后边欠了一大堆债,人家还能图他点别的什么吗?没想到人家对自己的感情埋藏了这么多年,尔今,就像一坛子老酒总算找到了一吐馨香的机会。丁克虽说比樱子小两岁,可两个人上小学的时候还同过桌呢,后来上了初中后,两个人才分班。上学时的樱子文文静静的,丁克怎么也不会想到现在她居然变得如此开朗而欢快。时间真是个魔术师,丁克想。

这种事情就像刹不住的车,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丁克明明知道对不住小麦,可他的双脚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迈向樱子的家。樱子甚至跟丁克说,小麦最多能活个三年五载,等小麦去世了,她就光明正大地嫁给丁克。面对樱子的柔情,丁克内心的天平渐渐倾向了樱子。

小麦的病越来越严重,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了好几次,最后不得不去医院透析。可既便这样,丁克还鬼使神差般地和樱子约会。这时候,一件让丁克和樱子颇为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樱子的前夫回来要求和她复婚。人家毕竟有一个儿子,面对丈夫的请求,樱子的心也活了。可这时丁克对樱子的感情已经不能自拨,终于有一天,两个男人在樱子家相遇了。当过兵的他们,都有火爆的脾气,三句话不到就动起手来。最后,当着樱子和她前夫的面,丁克剁下了他左手的食指。其实,丁克是极其较真的一个人,他不允许樱子用感情来欺骗他。在樱子身上,丁克的感情投入的太多了,再说,小麦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他,如果他和樱子这份感情再出现意外,他的天就全塌了。果然,樱子的前夫妥协了,樱子许诺丁克,再等丁克三年。丁克长舒了一口气,像尾鱼一样又终日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了。

丁克怕小麦知道他的秘密,可手指头断了毕竟不是随便可以说得过去的事情,丁克就谎称为一位远道的司机朋友修车不慎轧断的。看着丁克的手指,小麦心疼得一下子哭了起来。好长一段时间,小麦总会看着丁克的断指掉眼泪,那情形比她自己的手指头掉了还心疼。面对小麦的眼神,丁克的心震颤了。丁克知道他和樱子对不住单纯痴情的小麦。女人的心都是敏感的。丁克怕露出蛛丝马迹伤了小麦的心。

自打和小麦认识的那天开始,丁克从没想到过会和妻子以外的女人上床,可事情居然就这么发生了。以前,他看到或听到不是夫妻的男女混在一起觉得实在是件不可思议不可理喻的事情,可是现在,丁克甚至在想,出轨,原来是这般刺激!男人女人在一起,图的就是个快乐,谈不到什么对与错。

5

细心的小麦发现,丁克接电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背着她。有时候,当小麦问丁克和谁打电话聊这么长时间时,丁克的脸就会浮现起一种极不自然的神情。丁克是一个不擅于伪装自己的男人,小麦看得出,丈夫在和自己撒谎。一种不祥的感觉弥漫了全身,莫非,丈夫在外边也有了女人?

可这仅仅是推断,她希望她的判断是错误的。可当发现事实终归是事实的时候,小麦才觉得有些低估了丁克。整天忙于跑车的丁克压根不知道手机还有原始密码,小麦就是通过丁克手机的原始密码通过网络查找到了的通话记录。小麦发现,和丁克通话时间最长的通话次数最多的就是一个号码为13898XXXXXX的手机。

小麦记住了这个号码,并在城里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这个手机。当小麦听出对方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时,就谎称打错了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将电话撂了下来。可单凭这些就断定丁克有外遇显然有些证据不足,小麦决定来个欲擒故纵。有一次晚饭时,夫妻俩兴致似乎比往天要好,小麦就故作轻松地着对丁克说,你看我现在病病怏怏的样子,也不能好好侍候你,如果你有喜欢的女人就找吧,我不怪你。丁克一付认真得不能再认真的样子,扑哧一乐,小麦,说什么呢?我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还不知道?这世界上除了你,怕是没有女人会嫁给我当老婆的。你现在就是要好好养病,不要胡思乱想。小麦面上挂笑,心里却在说,一切都让事实说话吧。

最近一些日子,小麦发现,每天下午,丁克总是不能按时回来。他的车停在不远处的收费站院内。这天下午三点,小麦来到收费站,可收费站的人说,丁克的车每天老早就回来了。小麦想,这段时间丁克在干嘛?她要弄个水落石出。

小麦见丁克的车快回来了,就躲在收费站对面一个快餐馆的临窗位子要了一份快餐,一边吃一边观察着收费站院内。大约半个小时候,丁克的车回来了。丁克将车停在了收费站院内,就打了一辆“板的”走了。小麦见状,也打了辆“板的”紧跟其后。坐在车上,小麦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笑。以前,在电视里面常常看到的场面如今自己却身临其间了。丁克坐的“板的”前绕后转,最后在中学附近的一户人家的后院停了下来。

小麦远远看见,一个熟悉的女人亲亲热热地拍了拍丁克的肩膀,那亲热的样子让小麦心生醋意的同时都感到脸红。这个叫樱子的女人小麦认识。丁克甚至跟她提过,当年,在入伍前樱子曾追求过他。去年买房子的时候,她出了不少力,小麦也就是从那时候和她相识的,没想到他们两个人现在居然肆无忌惮地混在一起了。想起自己和丁克相恋的经历,小麦不由滴下泪来。怪不得丁克对床上的激情锐减,原来是找到了宣泻的突口。

怪丁克吗?现在,丁克遭遇到了樱子的激情,他和樱子的事情能长久吗?小麦也曾听人说过,樱子的口碑极为不好,是那种见了钱裤腰就松的女人。丁克是个实成人,怕是受不了她的盅惑。小麦叹了一口气,将泪水吞到肚子里,心里说,谁让自己个儿不争气呢?要不是自己有病,丁克也不会到樱子那去。唉,都是命。天要下雨,夫要找人,随他去吧!

6

小麦的病越来越严重,肌肝达到了最高水平,人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好几次了,一个星期三次透析的痛苦使她陷入到一个无边的煎熬里。望着丁克在病床边跑来跑去消瘦了的身影,小麦想像着丁克和樱子在一起的情形,心里就一阵阵刺痛。小麦天生就不是个钻牛角尖儿的女人,她老是这样想,自己时日不多,什么事情都已经无力回天了。其实,在她的心灵深处,最爱的男人还是丁克。她经常泪水横流地对他说,我死之后,你和孩子可怎么办呀?特别是有一天,当丁克捧着血淋淋的断指走进家门的时候,她觉得就好像自己的手指被轧断了一般疼痛。丁克说,他的手指是他为一个远处的朋友修车的时候不小心轧断的。当时,她信以为真。当这个断指的秘密真正浮出水面的时候,她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

小麦认识一个网名叫唐伯虎的朋友。两个人是无话不谈的那种。有什么心事,小麦总会找他倾吐一番。小麦对唐伯虎说,我遇到了一座我永远跨不过去的山。你知道一个人活着的支柱轰然倒塌的感觉吗?一个人一直以一种信仰和精神活着,可是一夜之间他们全没了。一地的废墟,我在废墟里努力寻找过去的影子,虽然被砸的遍体鳞伤,可还不能离开,手里握着插入胸膛的刀子,自己舔着自己的鲜血,却还要面带微笑。我都快疯了。唐伯虎问你在说些什么呀,我怎么听得稀里糊涂的。小麦说没什么,我说出来,心里就舒服多了,你明白不明白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倾泄一下心里的苦闷。 唐伯虎不解地笑了,你们文化人儿,说话就是不着头不着尾的。唐伯虎哪知道,小麦的心在滴血。

丁克和樱子的感情到是越来越深。明知道樱子是罂粟,可丁克就是离不开她了。在樱子面前,丁克又重新找到了男人的欢快和自信。樱子爱他,自从她和他有了这种实质上的接触之后,她果真没有再和别的男人接触过。丁克才是她理想中的男人,高大而威猛,粗犷而又不乏柔情。少女的时候,她对丁克的确有些想入非非,没想到现在命运之神还真将她梦中的男人推到她的面前了。因为对她丁克的爱,以致于后来她也找了个当兵的,可当兵的和当兵的不一样,她怎么在丈夫的身上也找不到丁克的感觉。所以,当丈夫回来商量和她复婚的时候,她虽然有些犹豫但最后仍然没答应。丁克能以自己的断指起誓,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虽然这里面不乏威胁的味道,可她在惊惧之余还是满心欢喜。这辈子,她是铁了心地跟着丁克了。不过,她是一个实际的女人,她给丁克一个承诺。她等他三年。如果三年之内小麦仍然活着,那她就退出。她不想永远伤害小麦。

这天,丁克刚走,门外就传来一阵敲门声。樱子打开门,小麦居然站在门外。小麦见樱子有些尴尬,淡淡一笑,樱子,该不会就这样让我站在门外和你说话吧?樱子的心里掠过一丝惊讶,不过,这种惊讶很快就趋于平静了。

小麦面容平和,并无一点兴师问罪之意。小麦说她刚刚透析回来,趁着精神气足,想找她说几句话。樱子客气地将小麦迎进。樱子给小麦倒了杯茶,有什么话就说吧,我听着呢小麦。小麦的眼睛竟然湿润了,她哽咽着说,事情我都知道了,我今天来就是求你一件事情,好好对待丁克和我的儿子。我的日子不会长久了。说完这话,大颗的泪珠顺着小麦枯黄憔悴的脸滚落。一霎那,樱子也被小麦感动得流下泪来,她一下子攥住了小麦的手说,小麦,是我对不住你……

丁克又来找樱子,出乎意料,樱子平静地对他说:“回到小麦身边去吧,她那儿更需要你。在她活着的这段日子里,你就不要再到我这儿来了。”丁克边往回走边寻思,樱子今儿个是怎么了?

丁克一生中最难过的日子终于到来了。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小麦终于离开了他和这世界上她所留恋的一切,永远地离去了。弥留之际,小麦喘息着说:“伍子,田里的麦子该熟了吧?可是我再也看不到那金黄的麦浪了。”丁克尽量抑制住自己的感情不让眼泪落下来,这时,小麦摩挲着丁克的断指说,伍子,你的手指断了,我的心好痛。我找樱子谈过了,樱子把一切都告诉我了。但愿你和樱子过得幸福。好好善待我们的儿子。说完这句话,小麦嘴角带着一丝微笑,摩挲丁克的手突然垂了下去。

这次,丁克觉得他的天才真正塌了下来。聪明的女人,原来她早就洞悉了他心中的秘密!为了他,她强作欢颜,居然装得若无其事。

丁克将小麦葬在麦田里,让她真正在那儿和天地融为一体。想起和小麦相识相知的每一个片断,丁克的心都碎了。小麦去世后,丁克再也没有踏进过樱子的家门。他的耳边老是回响着小麦的那句话:“麦子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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