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盟
摘要:在中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中美之间的贸易纠纷和争端也开始不断增多。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有着本质的区别——货物贸易与实体货物相关,而服务贸易则与本国意识形态以及文化战略有关,本文以中美出版物准入案为突破口,对其产生的原因和最终结果进行分析,并对中国应采取的措施提供建议。
关键词:中美服务贸易;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思考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279-01
从乌拉圭回合以后,虽然服务贸易领域成为WTO的贸易领域之一已经有15年了,但服务贸易中产生的频繁纠纷是近几年才开始扩散开来的。之前发生的“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提醒着我们,中美贸易纠纷已经从货物贸易领域扩散到了服务贸易领域。怎么样防范在服务贸易中被动的局面再次重演,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始末
2007年4月29日,美国直接指控中国限制类美国音像制品和其他出版物进入中国国内市场,且限制了外国商户的营销权利;2007年7月,中美双方进行了磋商,但并未能达成统一意见。2009年8月,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其成员散发“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专家组报告,报告中裁定中国限制音像和图书进口及外商分销领域的限制措施,违反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及WTO相关规定。
1.美方诉讼依据
根据《关贸总协定》GATT,美国认为,中国政府对美国实施了歧视性措施,即只允许国有公司或者政府指定的公司进口电影、家庭娱乐视听产品、录音制品和各类出版,并声称这一举动违反了关于国民待遇原则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2.中方回应
在这次出版物争端中,中国所利用的重要的博弈武器就是GATT20条中的第一条例外——道德例外。本次出版物纠纷当中,只要中国能够证明中国所实施的贸易措施是符合第20条规定的,即使美国能够成功证明了中国违反了WTO市场准入、分销权、贸易权的相关规定,中国也不用受到相关处罚和制裁。
3.诉讼结果
WTO专家组做出的一审裁决,基本上对美国的指控予以支持,同时认为中国对证明这些措施是“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报告认为,再美国提出的诉讼中,关于审查制度、审批手续等指控,不在WTO规则框架之内,因此对此未做出相关裁决。
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纠纷的因素分析
服务贸易与意识形态联系更紧密
从“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中美贸易摩擦已经扩散至服务产业领域。正是由于服务贸易对国家的意识形态具有较为特殊的影响力,而当事国对这种影响往往持以坚决抵抗的态度,所以在服务贸易中就增加了摩擦产生的可能性。
二、服务贸易壁垒往往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相关
与货物贸易相比较,服务贸易和国家层面的政策法律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而且国家政策法律通常在此过程中扮演着壁垒的角色。因此,具体的企业通常不会是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通常国家的政策法律才是导致纠纷的实质原因。所以,和引发货物贸易纠纷的技术相关标准不同,国家法律和政策是影响服务贸易纠纷的主要贸易壁垒。应对服务贸易纠纷的对策
1.提升化解服务贸易壁垒的能力
对资本、人员、服务产品和信息移动的限制或严格规定,包括限制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甚至干预其具体的经营决策等方面的经营权的限制,都属于服务贸易壁垒。因此,通过国家出面进行两国之间的谈判,再根据公平和对等互惠的原则制定双边条约在很大程度上是应对和化解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方式。
2.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多采用符合WTO规则的措施维护文化安全
在维护文化安全方面,我们应积极借鉴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1993年,法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针对美国开放文化市场的要求提出了“文化例外”的主张,同时宣传本国文化的非物质性,以此对抗美国的要求。2001年,法国将“文化例外”政策调整为“文化多样性”政策,并协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撰写《文化多样性宣言》,最终达到保护本国文化的目的。
3.吸取失败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利用WTO专家组报告中的有利意见,进一步完善关于服务贸易的管理制度。如今,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对我们国家的文化渗透来削弱我们的国际竞争力,他们一方面通过完善的市场和高端的产品挤兑我们国内的产品,另一方面不断寻找我国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空子,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及时完善多内立法,加强制度建设,要让所有由法律漏洞带来的贸易风险扼杀在摇篮中。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