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之间的美国影子

2013-04-29 03:27
艺术品鉴 2013年6期
关键词:格兰特琉球领事

从中国清朝末年开始,中日之间围绕琉球问题、日本首次入侵台湾等问题发生争议时,都有美国从中介入。

美国前驻厦门领事李仙得(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曾直接参与日本首次侵犯台湾,染指琉球。

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把琉球国划为由日本外务省管辖的“琉球藩”,要求琉球断绝对清的朝贡关系。翌年,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

正值此时,1871年琉球的八重山岛民69人漂至台湾,其中54人被高山族牡丹社居民所杀。当时清政府把高山族分为较开化的“熟番”和居于深山、缺乏教化的“生番”。清政府官员向日方解释,“杀人者皆属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不料这一说法却被日方抓住并夸大解释,把整个台湾都说成“化外之地”。大久保利通和大隈重信两参议员联名提出《处理台湾蕃地要略》,主张“台湾土蕃部落乃清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应视为无主地”,“为我番属琉球人民遭杀害进行报复,乃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

美国当时采取怂恿和帮助日本占领台湾的政策。美国驻日公使德隆(C.E.Delong)称,台湾等同于“无主地”,并向日方举荐美前驻厦门领事李仙得给日本当顾问。李仙得原本是出生于法国的贵族,后因与美国籍女子结婚而赴美定居。在南北战争中,李仙得加入北方军队,被提升为陆军少将。1866年,李仙得被任命为美国驻厦门领事,兼任台湾领事。1867~1872年间,李仙得经常随美国兵舰赴台,成为一个“台湾通”。1872年他受雇于日本外务省后反复强调,台湾和澎湖列岛是东亚战略要地,日本应予占领,动武前要先就八重山岛民遇害问题谈判,以证实清政府对台缺乏行使主权的能力。1874年4月,日军中将西乡从道率远征军出兵犯台,李仙得做随军向导,美国军舰“蒙那肯”号前往声援日军。

李仙得为日本政府提出的“攻台计划书”称:台湾平定后,支那政府必定否认我方对台湾的占领,所以,除了第一批的八千名士兵之外,还要送四千士兵到澎湖岛。此兵可进至厦门,占领此地,对清政府进行威逼,我预计可达成和平,并谋取到战费。

清政府对此提出抗议,指出台湾属中国版图,要求日方撤兵。日军受到台湾高山族抵抗,又因流行的疟疾,伤亡惨重,只好与清政府谈判。清政府委曲求全,舍琉保台。1874年10月,中日签署了《中日北京专约》。1875年7月,日本政府命令琉球番王停止对清朝贡。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藩王尚泰一周内宣誓遵奉日本国法。同年4月,日本将琉球改名为“冲绳”。

美国前总统格兰特(Grant,U.S.)在中日之间斡旋时偏袒日本霸占琉球。

1879年,清廷请求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从中调停。格兰特曾作为将军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立过战功,后来曾两次当选美国总统。1877年,格兰特总统卸任后开始周游世界,1879年6月到达日本长崎,作为国宾在日本逗留了两个月。明治天皇也屡次会见格兰特,征询治国理政经验。

格兰特在中国见李鸿章时曾表示,“琉球自为一国,日本乃欲吞灭以自广”,但赴日后则被日方以《中日北京专约》为由搪塞,只好力劝中日互让,以免失和。美国还非正式地提出试探性“琉球三分案”,即琉球南部归中国,中部归琉球,北部归日本。

由于日本当时尚未做好对华开战准备,1880年只好暂且接受了格兰特的调停,但不接受“琉球三分案”,而是派人来华提出日本的分岛改约方案,即把宫古、八重山群岛让给中国,琉球其余部分归日本,但条件是修改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即对西欧列强所有在华特权,日本都要“一体均沾”。

当时,清廷腹背受敌,面临俄、英在新疆陆地,法、日在东南沿海的两面夹击。在此情况下,清政府原拟同意日方的分岛改约方案,但内部意见呈尖锐对立之势。掌管此案的李鸿章奏称,“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但这显然只是清廷的一相情愿。

清政府一直避不签约,围绕琉球问题的中日谈判破裂。日本外务卿井上馨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用武力强制清签约;二是权当清已放弃对琉球争议,宣布“我国对琉球全岛有不容争辩之权利”。日本政府担心过早引发对华全面战争对日不利,决定暂先采用第二套方案,同时展开对华战争准备。结果,1894年甲午一战,清政府战败而被迫于1895年4月签署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痛失台湾50年,钓鱼岛也被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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