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风险刑法如何对应的探讨

2013-04-29 19:25方建丰
西江月·中旬 2013年6期
关键词:社会风险发展

方建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均已取得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显著提高。但是,相伴随的的各种社会风险也应运而生,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亟待解决。刑法在规避此分析的职责将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风险的渊源及其特点、引起因素以及刑法的应对展开分析,希望得出一个应对社会风险的满意答案。

【关键词】社会风险;对应;发展

一、社会风险的概念

我们已经知道风险的本质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就比较容易揭示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内涵。就社会风险而言,其内涵可以简单地定义为:社会风险就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这一定义所揭示的社会风险内涵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要正确把握社会风险的这一内涵,关键是要正确认识“社会损失”。如果从广义的社会出发,那么,除个人损失外,人类生活中的各种损失都可以称之为社会损失,除个人风险以外的任何风险都可以称之为社会风险。狭义的社会风险是指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金融风险、决策风险等相并列的一种风险。广义的社会风险其外延极广,涉及许多学科,不是社会学这一学科所能研究的问题。所以,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风险不是广义的社会风险,而是指狭义的社会风险。狭义的社会风险所指的社会损失有自己的特定内涵,有了对社会损失的深入认识,我们就可以给社会风险作出进一步界定:社会风险是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

二、社会风险存在的特点及其表征分析

要应对风险,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当前有哪些风险,风险的程度和特征如何。唯有如此,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中国社会的风险至少存在以下特点:

(一)总体上风险较大,且比较集中应该承认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当今社会风险的规模、性质和程度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各国多为如何应对风险所困,整个世界都进入了“风险社会”。但是,较之其他工业国家,中国的社会风险要大得多、复杂得多。中国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时间相当短;多种类型的风险并存。与西方成熟的工业国家、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从传统向现代转变,“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经历或者解决了的老问题我们还没有解决,或者还没有完全解决,而新时代又为我们提出了新问。

(二)贫富差距扩大,出现两极社会的迹象目前

中国的贫富差距异常突出,以下几个方面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 首先,基尼系数已超过警戒线。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 则属于危险状态。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介绍,对我国的基尼系数,学界普遍认可的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47。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其次,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相差悬殊。

(三)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有所下降

近年来,由于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徇私枉法、贪污腐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恶劣影响,导致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有所下降。具体而言,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数地方政府搞形式主义。二是在改善民生福祉、关心民众疾苦方面作为不够,欠帐较多。三是司法不公的丑闻时有发生。

三、引起社会风险的因素分析

中国不仅存在众多风险源( 产生风险的因素) ,使得风险大量涌现,而且存在多种使风险放大的因素,这些因素增加风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产生连锁反应生成新的风险。具体而言,这些因素包括:人口规模大、密度高,一旦风险发生会威胁到更多生命;国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科学素质不强,面对风险更容易被误导并做出非理性行为;包括人口、物质、信息、资本等在内的社会要素的流动急剧增加,推动了风险的传播;社会信任危机,不利于共同体感的建构;市场、公民社会等现代治理机制正在形成之中,还存在诸多的缺陷,容易直接产生或诱发新的风险;虽然国家在动员资源、整合社会、规范市场方面拥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模式落后,不利于风险的分散以及责任的分担;快速的现代化大大提高了自然的“人化”程度,使本来就因为人口过多而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容易被破坏。

四、刑法应对社会风险存在的问题

由于刑法是强制力最强的控制工具,往往成为控制风险的直觉选择; 同时,刑法又处于保障法的地位,要遵循最后手段原则,面临危机四伏的风险,刑法到底应该以何种姿态出现,理论上众说纷纭。笔者以为,目前至少必须警惕以下几个误区。

(一)全面出击的冒进主义倾向

众所周知,刑法具有秩序维持机能。在中国,很多学者支持冒进主义倾向。如有学者认为,“在现今的风险社会中,毫无疑问,对安全的追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迫切,安全应当在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价值序列里被给予较之以往更多的关注。”甚至有学者提出,刑法从传统罪责刑法向风险社会的安全刑法转向是社会的必然。

(二)固守传统理论的保守主义倾向

不少学者表现出了固守传统刑法基本原则的倾向。有学者认为,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更为重要,因为在社会风险中以安全为由侵犯公民的自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三)折衷方案的模糊倾向追求折衷是大多数人的偏好

不仅因为其锋芒不露,不易受到批判,更在于折衷避免了极端,容易被接受。就刑法如何应对风险,不少学者也表现出了折衷的倾向。认为自由保障与秩序维持并重(并合)的折衷观点或是带倾向性的折衷观点。

五、社会风险的刑事政策应对

如果我们找到了社会风险的原因所在,那就可以“对症下药”。如何运用刑事政策应对这些社会风险值得深入探讨,如何逐渐化解中国进的社会风险,着实是国家、社会和时代所面临的相当棘手而紧迫的问题。笔者认为,相对应的刑事政策应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一)实现刑事政策的重点转移,加强犯罪预防

新中国建政以后,我国刑事政策一直处在变化当中,但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实现了从一贯强调从重、从快、从严的刑事政策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转变。我们应当要改变观念,充分认识刑事政策的要旨应当在于预防犯罪、控制犯罪,而不在于适用法律过程中如何“严打”或宽大。

(二)管住权力,治国先治吏,严防腐败

在中国众多的社会风险中,应当说政治腐败、权力异化、司法不透明最容易使国家及整个执政机制遭受颠覆性的破坏。通过把掌权者“关进笼子”,实际上就实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初衷,这样就可以通过监督掌权者的一举一动来监督权力。

(三)严格执法,及时、全面、公正惩治经济犯罪

各种刑事犯罪要依法惩治,但今天的中国社会对经济犯罪更为敏感。贪污腐败已经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对各种经济犯罪予以及时的制裁,这对恢复人们对公平的信心是不言而喻的。

(四)防微杜渐,“从小打起”,彻底铲除黑社会犯罪势力

黑社会犯罪势力是文明社会的天敌,也是中国社会的一颗毒瘤。他们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结语

经过30年对外经济开放,今天中国的各方面实力已经取得了大幅度的提升,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自然出现了一些社会风险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防微杜渐,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改善社会法制完善刑罚制度建设,努力消除社会矛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需突破哪些瓶颈[N].法制日报,2011-07-02.

[2]新闻周刊记者.消融社会“失意群体”[J].嘹望,20l1(32).

[3]卢建平,徐汉明.京师刑事政策评论( 第3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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