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展
清晨,巴黎一间单人牢房里带出一位囚徒,此人昨夜刚从国民公会被押解至此,此刻将奔赴刑场。就在七个月前,他将国王和王后,嗣后又将众多战友送上了断头台,而他生命中最后一夜所住的牢房,正是王后所住过的——现在轮到了他。
1794年7月27日,统领革命法国的国民公会中发生一场政变,推翻了厉行恐怖统治的雅各宾派专政。次日,断头刀落下,大革命最惊心动魄的一段历史随之落下帷幕。囚徒死后,有好事者为其拟就墓志铭:“往来之过客,勿遗吾余悲。倘吾仍在世,此乃汝墓堆!——罗伯斯庇尔。”
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1758-1794)是大革命史上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批评者视他为极权统治的最初实践者,造就大革命中最为血腥残忍的一段历史。支持者则认为他的所作所为乃时势所迫不得不然,他的极端手法保住了共和。甚至有人表示,他实际上试图节制公安委员会里更为激进的富歇(Joseph Fouché, 1759-1820)等人,才导致自己左右不逢源最终垮台。不过,各种各样的争议只说明,身处历史关键时刻的罗伯斯庇尔,将非常政治与日常政治的冲突包揽于一身,具象化了革命的复杂性。人们对罗氏的争议,根本还在于对大革命的争议。
身处历史关键时刻的罗伯斯庇尔,将非常政治与日常政治的冲突包揽于一身,具象化了革命的复杂性
非常政治,意指在一个政治体或政治秩序开创期,抛却既有正当性基础,以大胆政治决断建立全新政治秩序。由于对过去的拒斥,该决断无法可依;由于对更好未来的许诺,该决断又充满了理想性。决断作出之后,其允诺的理想便应被落实为具体的法律安排,之后的政治活动必须在此法律框架下运行,对于非常政治所确立之理想的实践与表达也必须受此法律秩序约束。此为日常政治。
革命是非常政治,其目的在于构建一种新的日常政治,而非不断革命下去。可以说,没有非常政治,则无以创新;没有日常政治,则无以守成。所谓的极权统治,在于统治者将非常政治日常化,以不间断的政治决断取代了日常的法律秩序,以致无成可守;其反面则是行政吸纳政治,亦即日常政治非常化,任何政治决断都被庸常的行政体系所消解,以致无力应对挑战。
查考罗伯斯庇尔的行止与演说可知,他在理论上并未像极权统治者那样将非常政治日常化,以致以统治者的意志取代法律的地位。罗氏清晰划出了非常政治与日常政治的分别,他说,“立宪政府的目标是保持共和国;革命政府的目标是建立共和国。”立宪政府即日常政治,革命政府即非常政治。罗伯斯庇尔进一步区分了两种政府的任务,“立宪政府主要关怀公民自由;而革命政府则关怀社会自由。”亦即,革命所追求的社会自由是宪政的起点,而依凭新的法律为基础的公民自由则是宪政的结果。所以对罗伯斯庇尔作为一位极权主义者的批评,是要慎重的。
之所以罗氏会招致这种批评,在于他虽在理论上做出前述划分,在施政当中却基本依照非常政治行事。他为此辩护,“革命政府所以需要非常行动,正是因为处在战争状态。它所以不能服从划一的和严格的规章,是因为周围的情况急剧发展和变化无常,特别是因为它必须不断采取新的和迅速见效的手段来消除新的严重的危险。”
法兰西当时面临国内物价飞涨、社会骚动不安,国外大敌压境的现实。革命政权的存续本身都成了问题,政权的生死成为非常政治,需要一种决断。从这个角度而言,罗伯斯庇尔的选择并无错误。
问题在于,他并未通过宪定的正当程序进入非常政治。非常政治在这里又可细分为两阶,第一阶是革命制宪,这一阶是基础性的;第二阶是依照既成宪法,获得一种暂时超越法律、临机非常决断的权力,这一阶是衍生性的。
雅各宾派领导制定了“1793年宪法”,完成第一阶,其中也可找到第二阶的出口。但内忧外患使日常政治难以展开,罗伯斯庇尔却以非程序手段进入了第二阶非常政治。这带来一大麻烦,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程序以退出非常政治。在这种情况下,手中掌握的巨大权力会把这个号称“不可腐蚀者”也腐蚀掉,很容易导致非常政治日常化,从而带来与罗伯斯庇尔初衷完全相悖的血腥残暴。
当然,这些事后的评价只是一种纯粹学理性的纸上谈兵,以此来批判具体历史情境中当事人的选择没有任何意义,但这种纸上谈兵却可为历史理出一条原本看不见的线索,以帮助我们对革命和宪政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