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04-29 14:56李国栋
农民致富之友 2013年7期
关键词:农机手法律法规农业机械

李国栋

前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形成经济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备受瞩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然而这一目标的完成是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同时也是离不开农机监理工作的辅助作用的。因此,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从而加深对此工作的理解,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 农机监理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

1.建立有关规定,为监理工作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农机监理工作深受国家的注意,近几年,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具体表现在:我国颁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前者的规定涉及到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农机监理制度,后者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同时,也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可以说这些法规的出台,是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生产,构建了较完善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2.受到国家重视,大力进行辅助支持

随着农机监理工作逐渐受到国家重视之后,无论是在资金上还是设备上均加大了对此的辅助支持,因此可以看到,农机监理工作迎来了崭新的时代,为了适应这个新形势,农机监理工作正全方面作出努力,以求逐步完善。

二、 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农机监理工作在这大好形势下,有所提高、有所发展,但其内部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1.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不配套

近些年,虽然我国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也加重了农机监理部门所承担的任务,而且也出现了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配套的现象。农机监理机构还是主要负责一些静态管理权,如:宣传教育、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等。缺乏必要的动态管理权,如:安全监督检查、违法处罚和农机事故处理等。由此可见,有关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之配套。

2.农机监理队伍自身建设较弱

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较弱,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分别是:一是农机监理部门经费不足。由于农机监理部门不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再加上国家每年的资金投入有限,导致农机监理部门经费不足,很多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二是装备较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经费不足的影响,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购买先进的设备,农机监理部门只能使用陈旧、功能低的设备。

三是农机监理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这主要体现在基层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这里的人员大部分专业知识落后,而且人员配备不足,将之概括就是不固定、不专业、不转职。这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农机户主和使用者法律、安全意识不强。这主要体现在:一是一部分农机手技术水平较差,却还一意孤行,危险驾驶。二是一部分农机手安全意识不足,多次进行牌无证、酒后操作农业机械、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违法操作。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人购买农机后不及时办理注册登记、考取驾照等。由此可见,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三、 解决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要想能够真正的解决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

1. 健全完善农机配套法律法规

农机监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配套、完善。近几年,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有关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地位。但是,与此同时也加重了农机监理所要承担的责任。致使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配套,导致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职责的手段明显弱化。因此,要健全完善农机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农机监理部门的责任和权利。使农机监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加强农机队伍的自身建设

加强农机队伍的自身建设,首先要进行岗位培训。采取以老带新,能者为师的方法,提高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其次要鼓励监理人员在职业务学习,将学习融入到生活中,做到勤学习、虚心学习、努力学习。使其全方面掌握有关监理工作的知识。最后狠抓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作风转变,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状况。通过以上措施相信能够培养出事业心强、责任感强、法律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等的全方面农机监理人才。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一要做到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宣传农机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依法使用农机和依法接受管理的自觉性。二要明确宣传方向。以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观念为标准,进行宣传教育。

结束语:

农机监理工作是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它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健全有关农机监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机监理的执法力度。

(作者单位:154551 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政府农机监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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