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 梁丽丽
摘要: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以人性论为基础,实行人性化管理理念,可以避免现代企业诚信管理中人文精神的缺乏。以道德诚信为主,辅之以制度诚信,可以从根本上提升现代企业的诚信水平、促进企业员工人格平等、优化企业利益分配结构。
关键词:儒家诚信 企业管理 人性化 道德诚信 制度诚信
过去,一些企业在诚信管理过程中由于没有注意到儒家道德诚信思想的价值,过度信任西方的制度诚信,结果导致人性化的缺失,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发展。由于没有认识到儒家诚信与其他伦理范畴的相异性,从而忽视了儒家诚信思想在促进企业员工人格平等、优化企业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积极价值。
1 儒家诚信思想的发展历程
1.1 儒家诚信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是先秦儒家的开创者。他是从天人合一的角度而不是从人性的角度来思考诚信问题。他的诚信观主要源于天人关系和人人关系的体认和理解。孔子认为上天与人事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儒家以“天人合一”来描述这种关系;因为天人合一,所以人要相信上天,相信上天赋予人的道德和智慧。孔子自己对上天(天命)充满着无限信任,在逆境中仍然坚持着“知我者,其天乎”的道德信仰(《论语·宪问》)。对于上天赋予人的道德力量充满着信仰,这就是道德信仰。道德信仰不同于西方的神学信仰。西方神学信仰是以上帝为信仰对象,“上帝”是神学体系中产生的概念;而孔子的道德信仰是以“天”为信仰对象,“天”是在人学体系中形成的。这使得中西诚信观有显著差异:中国古代道德信仰不仅信仰上天,还相信人事。西方神学认为上帝创造人类、主宰人事、审判人命。所以,相对地说,在相信“人”上,神学信仰不及道德信仰。正是如此,孔子的诚信观不仅包括天人关系间的道德信仰,还有人人关系间的道德诚信。孟子、荀子都是从人性的角度来思考诚信的。孟子认为人性善是诚信产生的理论基础,诚信就是对人性的信任。与孟子不同,荀子认为人的本性中也有恶的因素,不能完全信任人性,如果不对人性加以规范和引导的话,那么就必然会造成诚信的缺失,所以,荀子主张通过改造人性来实现诚信。总之,儒家认为,诚信是在人学、人性论基础上建构起来的。诚信的培养和实现,其目的就是为了提升人性中善的因素,规范人性中恶的缺陷,从而实现社会中人文精神的提升。
1.2 儒家诚信思想的实现方式。孔子坚信道德信仰的力量,认为只有诚信之人才能取信于人,才能得到上天的眷顾。因此,人不仅要信任他人,同时也要对上天有道德信仰。这就要求人们一方面需要通过“志于仁”的道德自觉的提升来取信于人,同时还要通过“克己复礼”的道德培养促进社会和谐。因此,诚信还可以运用于治国,孔子就曾主张诚信立国。如何做到这一点,那就要:“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孟子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善的,因此,人人都值得信任。他发展了传统“朋友有信”的思想,把“朋友有信”纳入五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中去,推及到君臣、父子等人际关系领域。并提出了以“孝悌”为内核,以“义”为原则的诚信价值评判理论。这深化和提升了“朋友有信”道德诚信的社会价值。荀子处在战国末期,他比孟子更加现实地看到诚信缺失现象的无处不在。所以荀子主张不能完全相信人性,人性中也有弱点。但是,荀子与孟子一样,也认为人人都可以成为值得信任的人。荀子比较侧重于制度诚信,认为诚信的实现有赖于礼仪、法律以及教育的外在条件,并指出这些外在条件能够发挥作用,最终还是取决于将这些外在因素内化为个人的自觉诚信行为。
2 现代企业诚信管理中的三个思想误区
2.1 第一个思想误区。认为先秦儒家诚信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的主要价值是在道德诚信领域,在法制诚信方面略显不足,因此应当借鉴西方制度诚信来加强中国现代企业的诚信建设。这使得中国现代企业的诚信建设过分倚重于诚信的法律化、制度化。认为只要完善了诚信的法律规范、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手段,就能改善当前企业诚信的缺失。不可否认,这是一种可以在短时期迅速见效的方案,但从诚信建设的长远来看,这并非是一劳永逸的措施。这是因为:首先,现代企业诚信的制度化建设也多是停留在诚信运行方式的制度化。比如主张建立诚信的可量化评价体系,可操作的赏罚体系,可追踪的反馈机制等等,这是必要的,但也是需要谨慎对待的。诚信制度化就是把诚信用外在的制度形式规定下来,其实质是把道德规范加上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和审判规则。但这样一来,道德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特性,变成了法律规范,即使可称其为道德,也不过是道德须知之类的东西。其次,诚信的制度化使得规则、制度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要概念,个人的道德修养最后会缩减成为一种性向。这种性向就是人对道德规则的奴化顺从。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看,诚信制度化就是对人性的剥离,严重背离了儒家诚信思想的人文精神。
显然,现代企业诚信管理要想走出既需要制度化又不能制度化的悖论,避免诚信管理背离人性化原则,就必须在一个更高的、更宽泛的文化背景中来反思诚信制度化。先秦儒家诚信思想是建立在人性论的基础上的,它认为诚信就是对人性的信任,是源于人性的坚定信仰,这为诚信行为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力量。也就是说,儒家的诚信建设并不是要让人对诚信制度的奴化顺从。过分倚重诚信的制度化,就会造成诚信管理过程中人文精神的缺失和文化生产力的枯竭。
2.2 第二个思想误区。认为先秦儒家诚信思想只有道德诚信,没有经济诚信,因为传统儒家是主张“重义轻利”的;还有人认为先秦儒家的诚信管理具有很强的等级性,这与现代企业讲究公平、效率、正义的管理原则绝不相符。我们认为:
首先,先秦儒家的诚信观是主张取之有“道”,是维护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鼓励个人的自私自利。先秦儒家虽然处在“重农抑商”的时代背景下,但是并不意味着儒家轻视商业经济利益。战国末期的荀子,提出经济领域内的诚信思想,主张优化利益分配。他认为人是生而有欲的,肯定人们求欲、争欲以及实现欲望的正当性。为了避免经济活动中的恶性竞争,他还提出要用“礼”来规范欲望和优化利益分配,从而最终实现“养人之欲,给人以求”的经济目标。
其次,从儒家诚信管理的终极目标来看,儒家政治诚信并非宣扬社会等级,恰恰是为了实现大同理想、构建和谐社会。孟子对传统“朋友有信”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就是典型的例证。孟子以“朋友有信”的思想来管理君臣、亲族等社会关系。君臣之间要诚信交往,就必须忘掉并超越这种等级身份、尊卑观念,即孟子所说的“忘势”原则;必须要以尚贤使能为内容,即孟子所说的“尊贤”原则。君臣诚信交往的理想境界不应该是森严的等级关系,而是“迭为宾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这就将“朋友有信”的诚信管理经验移植到君臣上下级管理之中,这对现代社会中的企业管理也有重要启示价值。
最后,孟子还提出了以“孝悌”为内涵,以“义”为原则的诚信价值评判理论,这对现代企业管理也有启示作用。企业员工不是孤立的个体,除了企业中的同事关系,他们还有孝悌为内涵的家庭关系。孝悌伦理是诚信道德在家庭社会关系中的延伸,这是企业员工诚信管理的重要领域。因此,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绝对不能忽视这个领域。不能只提升员工个人的诚信水平,而且还要扩大诚信管理范围,对企业员工的家庭也赋予诚信伦理关怀。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员工的诚信水平,而且还可以发挥企业诚信管理的社会功能,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出卓越贡献。在诚信危机的现代社会中,企业员工会面临各种物质欲望的诱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也会面对不同的战略抉择。“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的诚信价值论不仅可以化解各种诚信风险,还可以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化被动为主动,左右逢源,开拓广阔的发展前景。
2.3 第三个思想误区。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诚信并非是普遍的道德原则,它只是封建礼教秩序下的附属性原则。这就是说,儒家诚信思想一旦失去宗法制、自然经济的社会背景就不能继续发挥其作用。这个观点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传统儒家诚信思想的最终目标是要把人塑造成为一个首先信任自己、信任他人的人,并能够而且可以取得别人信任的人。也就是说,儒家诚信思想的立足点并不是培养对诚信制度奴化顺从的人,而是对诚信有自觉行动的人。儒家认为,社会组织不应该依赖于制度、刑法等规范才得以运行,而应该在诚信的价值精神指引下成为一个真正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实体。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其次,儒家的诚信实现理论可以为现代企业诚信管理提供许多理论资源。荀子诚信运行的理论基础是人性论。他认为人性是恶的,但是人性是可以改变的,是可以向善的。所以,荀子认为诚信的实现取决于后天的人为努力。“礼义”、“师法”等制度、规范可以约束和引导个人诚信行为的发展,而且,荀子还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放弃诚信行为自觉学习和提升。这些真知灼见需要我们去发现并灵活运用到现实的制度建设方面。当然,两千年前的儒家学者不可能提出现代企业诚信管理的具体制度,这需要我们将这些理论资源创造性转化利用,这样才能发挥儒家诚信思想的现代价值。
由于我们过去对儒家诚信思想的误解,使得企业诚信建设走了不少弯路,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不少损失,这是应当引以为戒的。现代企业诚信管理之所以收效甚微,并不在于我们对西方制度诚信学习得不够多,而是因为我们首先没有认真地挖掘儒家诚信思想的理论资源,并对之加以创造性的转化和积极利用。
3 儒家诚信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价值
我们从诚信基础论和实现论两个角度来考察先秦儒家诚信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现代价值。
3.1 从诚信基础论来看,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以人性论为基础,可以避免现代企业诚信管理中人文精神的缺失。
儒家认为诚信是在人性论基础上建立的,这个思路至今还有不容忽视的价值。儒家人性论虽然有时空的局限性,但是,由于它已经接触到人性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在某些层面发掘得较有深度,形成人类自我认识的相对真理,所以又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具体地说,在现代社会中,儒家人性论仍然可以作为构建现代企业诚信的理论基础。原因有二:首先,肯定人性与诚信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儒家诚信观的主要特征,这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启示价值。其次,孟子的“人性善”为人的道德信仰奠定了理论基础,为人相信、信任他人以及鼓励人去相信、信任他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内在激励,这是人去构建诚信社会必要的思想资源;荀子“性恶善伪”的人性论既肯定了人追求合法利益的正当性,又为这种合法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基础,从而为诚信的现实运用提供精神动力。
现代企业诚信管理必须要以人性论为基础,还与现代企业缺失深厚的人文精神有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的自我利益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认可;对功利的谋划上升为人们世俗生活的目标。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市场主体受到利益的驱动,为了触手可及的眼前利益,市场主体往往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从而导致人性的劣变;可以说,现代企业的诚信缺失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人性的劣变。为了构建和规范健全的市场经济,过去许多学者将企业诚信管理等同于诚信的制度化建设。这使得道德诚信、人文关怀逐渐走向边缘化,严重压抑和损害了人性的舒展。所以,加强现代企业诚信管理,必须要贯彻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3.2 从诚信实现论来看,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应该体现和落实人性化管理。儒家诚信实现论对此有四个方面的启示价值:
首先,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以道德信仰为中心,以道德诚信为主要手段。对于企业员工来说,首先要把自己培养成为值得信任的主体,把客户、社会看作为值得信任的主体,而不是把他人看作不值得信任的。
其次,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强调制度诚信的作用。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这说明,在诚信管理过程中,道德诚信和制度诚信要相资为用,不能偏废。道德诚信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一个长期的形成过程。这就要求首先树立企业员工道德诚信的自觉性和主体性,同时还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诚信规范、诚信制度来监督和引导员工的诚信发展。
再次,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坚持以道德诚信为基础,以制度诚信为辅的诚信实现论。从道德诚信的作用方式来看,通过道德水平的提升,促进人们对道德诚信的理想价值追求,从而激励他们自觉主动的诚信行为。因此,道德诚信不仅要求人们遵守诚信制度,成为诚实守信的公民,而且希望他们能够拥有诚信美德,成为一个道德高尚和自我完善的人。而制度诚信主要是通过外在、后天的制度规范的约束、引导人去服从诚信制度,这是对人的最低要求。但是,这只是相对地说,其实,在具体的诚信实现过程中,两者是相互辅助、共同提升的。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对事物的认同的态度具有服从、认同、内化三种形式。就诚信来说,人服从诚信的道德原则是因为社会的呼吁而感到诚信的重要性,因而被动地服从;人对诚信的认同虽然是自愿的,但是人还没有真正了解诚信的重要性;只有通过科学的诚信管理、积极的诚信实践,形成一种内化意识,这才表明人真正意识到诚信对自身、社会的价值。所以,制度诚信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制度诚信是否内化为人的道德诚信。
最后,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要促进企业员工人格平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现代企业孟子发展了“朋友有信”的思想,将“信”延伸到其他社会关系之中。这说明诚信并非孤立的道德行为,而是涉及到社会关系的各个层面。对于现代企业员工来说,既是企业的员工,又是家庭的亲人,他们承担着各种社会责任。这就要求现代企业诚信管理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扩大诚信管理范围。不仅培养员工的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还要提升企业员工处理诚信与其他道德关系的能力和水平。这样,通过企业的诚信管理,就将家庭、企业、社会三者结合起来,这会使得员工在企业里是诚实守信的好员工,在家庭里是创造和谐家庭的好亲人,在社会里是缔造社会诚信的好公民。
总之,在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过程中,既要不断走出思想误区,减少对儒家诚信思想的误解,又要努力挖掘先秦儒家诚信思想的人性内涵,加强人性化管理,从而转变现代企业管理中人文精神的边缘化趋势。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1983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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