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近日在官网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融资融券相关比例的限制要求。上交所现就ETF执行上述规定的比例限制进一步明确为:单只ETF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上交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当上述比例降至70%以下时,上交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单只ETF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25%但未达到75%的,上交所将不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该项规定自2013年6月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