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兵
摘 要:监狱警察是监狱工作的主体,建设一支新型的监狱警察队伍事关重大。针对当前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业务水平不够突出等问题,提出一些可资参考的意见和建议。新型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内容主要有: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水平监狱警察队伍;推进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监狱警察队伍;健全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监狱警察队伍。
关键词:监狱警察队伍;学习型;创新型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024-02
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狱警杂记》,作者张树鹏是一位从事狱警工作近二十年的监狱警察。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不少反响,公众在感叹悲悯罪犯扭曲的心灵世界和变态的精神生活的同时,也对改造罪犯的监狱警察投以了广泛关注。监狱警察是人民警察中的一支,主要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等工作。这支队伍因为其功能的特殊性和其工作环境的特定性,常常得不到社会公众的太多关注与评价。近年来,因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的稳定工作显得尤其重要。罪犯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刑罚的执行和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也随之提高了要求。
监狱是刑罚罪犯的执行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器之一。监狱工作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来说事关重大。监狱警察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监狱法治的执行者和推动者,监狱警察队伍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监狱工作的成效。改革开放以来,监狱警察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飞速发展的时代要求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需要与干警改造能力相对滞后的现状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1]因此,加快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步伐,打造一支新型的监狱警察队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现状
近年来,在经过一系列的用人制度改革后,监狱警察队伍得以向“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方向大幅度地发展,但是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队伍的人员结构有待优化
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期,监狱警察队伍的结构主要是:一部分由人民解放军直接转入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各个劳改企业职工转干、劳改单位人员子女顶替、部队转业干部安置等等;至于司法和政法院校的毕业生,由于时代的限制,所占比例很小。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了几轮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监狱警察队伍的人员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首先,这支队伍的组成结构还比较复杂,除去一部分专业对口的警校毕业生之外,还是有复员军人和干部,有顶替的单位职工子女,有其他进入此行业的社会人员。其次,各类成员都不免存有局限性。复员军人和干部军事技能过硬,但法律知识相对较弱;单位职工子女子承父业,比较熟悉劳改工作环境,但往往学历与水平较差,是受照顾而安排的工作岗位;社会人员一般因一定的专业技能而进入队伍,他们的背景相对芜杂;即便是受过专业警察教育、理论功底扎实的警校毕业生也往往因工作环境之艰苦而心意摇摆,事业心不够坚定……这几年的公务员招考制度有利于监狱警察队伍从普通高校吸纳专业对应的人才,加之社会就业中事业单位难求、公务员难考的大背景,也相对提高了监狱警察这个职业的地位,这些都有利于监狱警察队伍提高人员的学历结构比例,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员组成结构。
(二)队伍的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第一,公众对监狱警察现有的不多的关注中,除了监狱警察不畏艰苦、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之外,还存在不少反面的舆论,主要是少数监狱警察收受罪犯及家属的贿赂,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第二,复杂的人员结构使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水平起点不高,且参差不齐,虽然,一定的岗位培训和实践的经验积累客观上使不少监狱警察具有了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行刑、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但仍有不少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对较弱。另外,一线狱警的工作重点往往仅是落实在一般的监管值班、出入带工、生产现场管理等日常事务,而对罪犯的思想改造工作流于空泛,本应具备的精通于改造某一类罪犯的专业知识则显得相对匮乏。“监狱工作创新要求一线干警必须掌握改造某一类型罪犯的全部知识,具有一整套完整的改造这一类型罪犯的心理矫治的策略和方法、行为矫治的策略和方法。”[2]第三,监狱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一般地处偏僻,相对封闭,与时俱进的知识更新显得相对滞后;同时,监狱工作的正常运转,还需要法律、管理、教育、生产、心理、医疗、卫生、宣传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这也给监狱警察队伍的知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狱警队伍需要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
(三)队伍的创新激励机制有待加强
多年来,监狱通常把工作重心放在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上,对监狱警察队伍自身的培育与激励相对不足。一支队伍要是忽略了人才培养,必然会限制了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很好地挖掘出宝贵的人力资源;同时,一支队伍要是忽略了人才激励,势必也会制约人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监狱警察队伍的继续教育显得滞后,监狱警察队伍成员的能力增长受到限制,监狱警察队伍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能对创新给予应有的回报,监狱警察成员的智慧才干得不到激发,更谈不上实现自我价值。进一步讲,激励机制的不完善还会使本来就难以吸引人才的狱警队伍出现留不住人才、流失人才的尴尬局面。不少文献提到近年来对监狱警察人员的心理测试结果表明:多数监狱警察对自己的职业满意度不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健全激励机制的重要与紧迫。
二、新型狱警队伍的建设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社会对法制化建设的要求更高,监狱警察队伍的建设目标也相应提高。除了思想政治素质硬、业务知识水平高的建设目标之外、还需要达到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所以,新型的监狱警察队伍目标就是打造一支人员结构合理、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彰显学习型和创新型特点的队伍。
(一)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水平监狱警察队伍
现在根据我国《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监狱警察一般包括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行政公务员和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监狱工作目前在专业人才方面缺口很大,除了狱政管理等专业的监狱警察由警校输送外,其他的专业人才还须面向社会招聘。监狱艰苦的工作环境,对人员体能素质的特殊要求等,也使得很多优秀人才望而却步。所以,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第一要做的就是进一步调整人员准入机制,在贯彻《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国家中组部、人事部的招录规定的基础之上,结合单位及岗位的特点,有机调整准入条件和准入程序,研究人才引进策略,提高人事部门工作效率,尽量把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和丰富现代科学知识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监狱警察队伍中来,从而不断优化队伍的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建成一支高起点的高水平的监狱警察队伍。第二,在现有的人才队伍中选拔人才时,制定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大透明度,避免随意性,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一定范围进行横向比较,优中选优,切实发挥队伍成员的才干,充分使用好整个监狱警察队伍的人力资源。
(二)重视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监狱警察队伍
学习型监狱警察队伍的提出,源于学习型组织的理论,学习型组织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具有自我超越的价值追求、努力奋斗的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的浓厚氛围和系统思考的理性思维。结合监狱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监狱警察队伍的学习型特点的形成主要依靠继续教育途径,即通过有目标、有组织、有测评的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来提升监狱警察队伍的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第一,与各类高校的合作是实施监狱警察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无锡监狱“推进学历教育工程”,“为35周岁以下的民警制定个人成长规划,与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签订协议,成立产学研联合基地,开展理论调研和实践创新活动。年内,全监民警有23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8篇。1篇论文被中央党校《求是先锋》收录。”[3]
第二,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广泛而有效的学历进修学习,也越来越成为继续教育切实可行又方便快捷的途径。近几年遍及全国各地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的开放教育,以其先进的网络技术支持和丰富的网络学习资源,使更多的人在不耽误工作、不需要离岗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时间轻松学习,获得知识和学历。监狱警察队伍可以利用开放教育,成立学习小组,给自身充电,提高队伍水平。
第三,除了继续教育的实务举措和实践活动外,还可以通过技能演练、工作实践等来探索建设学习型队伍的方法,推进学习型监狱警察队伍的深入创建和发展完善。
(三)健全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监狱警察队伍
通过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引导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打造一支饱含改革热情、富有创新意识的新型监狱警察队伍。
长期以来,监狱警察的工作得不到社会的太多关注和评价,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监狱警察队伍人员的价值感和成就感的实现。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一套需要系统和层次,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是人的五大需求中的最高需求,即人都有一种对于自尊、自重和来自他人的尊重的需要或欲望,人需要社会对他的稳定而牢固的高度评价。完善的激励机制必然使监狱警察队伍的智慧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自我实现的需求能得到满足。对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的监狱警察要进行及时的相应的精神与物质的鼓励。不过,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不仅要鼓励先进,还要鞭策后进,充分发挥正负激励的作用。通过绩效考核、年终评比、群众调研等方式,对排名靠后的监狱警察施以批评教育等手段,促进其自身竞争意识的增强。加强分类分级考评,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否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是衡量激励机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应针对狱警不同层次的需求,采取多样化、人性化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掘人的潜力,既设法满足狱警低层次的需求,更促其最高层次需求的实现,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创新的热情。
监狱警察张树鹏在其多年的平凡工作中,突破工作中的成规,勇于创新,用人性之光灌注罪犯阴暗的心灵世界,在改造罪犯的工作中无疑取得了很高的成绩。新型的监狱警察队伍必将为进一步提高监狱工作的绩效与质量提供得力的人才支持和永恒的智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宣,高云起,冯德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队伍建设再思考[J].中国司法,2012,(8):76.
[2]黄雷.山东省监狱监管改造机制创新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3]陶新胜.加强队伍建设[G]//无锡年鉴,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