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來,本澳接連發生多起交通事故喚醒了民眾的擔憂。6月5日,青州小學對面的斑馬線上,一九歲男童被貨車碾過頭部不幸離世。數天後,氹仔廣東大馬路又發生慘劇,一輛七人車準備倒車時,將過斑馬線的老婦捲入車底,情況危殆,與之同行的女童亦擦傷需入院治療。兩起惡性事故如出一轍的是,肇事車主均通過酒精測試,並且均聲稱未留意路況,這樣的導火索將“駕駛文化”這幾個字帶入了公眾的視野。一時間,本澳的駕駛文化低下已成為不容忽視的話題。筆者認為,這兩起悲劇的背後,除了痛斥駕駛者的道德標準不受約束之外,我們還有更多的事情可以思考。
筆者剛剛來到澳門之初,對本澳司機優秀的駕駛文化欽佩不已,慚愧地說,生活在內地20幾年,從未像在澳門一樣體會到斑馬線對於行人的保護如此有效,大多數本澳司機可以做到距離斑馬線幾十米遠便開始減速,絕不搶行。可是近年來筆者也真切感受到這種良性的禮讓模式似乎在逐漸消減。當下,澳門的交通法規對於斑馬線上不讓行人只罰區區數百元,處罰措施的不痛不癢已成為眾矢之的,有關部門應切切實實地研究如何推行新的制度法規改革。比如,現在呼聲很高的駕照扣分制,為何進展遲緩,甚至被媒體曝出有關當局對於此類事件,只接受意見,卻不提出研究方案?
如前文所述,當下依靠駕駛員的自我約束來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不現實,已是一個公認的事實。必須加大懲處力度才能給民眾出行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雖然任何制度的改革都會帶來陣痛,以至於一項制度的推行往往要幾經波折,但有關部門明知問題存在卻不加改善,也絕非一個負責任的態度。
出於好奇,筆者瞭解了當局所謂交諮委的組成,委員會主席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副主席由交通事務局局長擔任。這樣強大的陣容,各相關部門的最高官員組成的領導班底不是應該更加有能力去解決問題嗎?實則,這才是問題的所在,交諮委被指無所作為,與存在著領導班底身份重疊,甚至利益重疊的情況。試問這樣沒有制衡的體系如何能得出真知灼見,縱使有人直言進諫,又如何能被當局重視採納,難道還是要等到民眾對政府信心已失,自發抗議遊行,當局才會迫於輿論不得不做出轉機?(澳科大·鷺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