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青春断层史

2013-04-29 13:47
今日文摘 2013年8期
关键词:电话亭胶卷柯达

《华尔街日报》很刻薄,它们评出2012年即将消失的品牌中,诺基亚首当其冲,位居榜首。

如果想这个假设更惨烈,不妨在中国的70和80后人群里做个调查:“你的第一台手机是什么品牌?”

诺基亚仍然会首当其冲,位居榜首。

从来英雄迟暮最悲凉。

1999年,一个恋爱中的女生如果能获赠一台诺基亚8810(基本上,这不太可能),比现在获赠一台玛莎拉蒂更像传说——那种拉风,那种有爱,在那时的空气里那种鹤立鸡群,不是iPhone5和三星Notell能懂的。要知道,它在1999年能轻松地灭了一个万元户,而苹果三星咬牙切齿也打不死一个百万富翁。

当年,我的小舅还是高富帅,逆风站在秋天的干燥里,气定神闲地从雅戈尔内兜里掏出手机,拇指随便那么一滑,咔嗒……金属滑盖既流畅且坚定的滑行令人脊背微微一挺。何况它镜面般平滑的背板还可以当镜子,照得见每一颗痘和每一个黑头,而且清晰度有点过分。

我用什么样的手段得到这部手机不值一提,而我用它干了什么——除了谈恋爱,一个大学生还能用这么贵的手机干什么。我在手机里存了147条短信,所以基本上,8810于我就是一封情书,记录了爱恨情仇,青春苦短。

青春真的是苦短的,于人、于物都一样。很快彩屏出现,音乐手机平民化,而8810看起来仍然像一个老贵族,带着伤逝的优越感,带着懒得改变的老派头——没办法,总有人吃这一套——直到我带着这老派头挤公车,我的情书被干净利落地偷走。

就这样,我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告别了人生第一部手机。起点那么高,从此踮起脚尖也越不过去——仿佛我的爱情。

同时告别的还有我的大学,从此,人生就真的开始了。为了琢磨一条短信而彻夜不眠的日子,再也没有了。之后仿佛一种习惯,我用过8850、8910、8800等等,相对百花齐放的手机们,这个系列单调、孤高且贵,但是我仍然爱听真正的玻璃和钢化外壳无缝滑动的咔嗒声,材质真到什么程度——如果你不小心,手就会被快速滑行夹破肉。在那疼痛里我琢磨出一种感受,简单而优质,其实是最美的。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段不肯告别的时光,它被寄托在各种物体上。

有消息说,诺基亚已经沦落到要出售芬兰的总部大楼以维持财务运转。

而我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了。

某天走在路上突然天降大雨,猝不及防之下,一头扎进路边一个废旧的电话亭。

电话早已不翼而飞,只剩下残旧的躯壳。这座大都市里,每天人来人往,多少人对它视而不见,多久没有人在电话亭里再说出一句想念。

我们和时代一路狂奔,直到瓢泼的大雨把我困在这个窄小的电话亭里,而我缩着身子,不知是雨还是其他什么,总之有一种空洞,突然通向了那些年排长队打电话的苦日子。

十年前还是十五年前,人们都还没有楼盘要抢,只知道扎堆排队打电话。我想现在的小孩是没法想象在手机还不知是何物,甚至座机都还没有普及的年代,我们是怎么打电话的。

在大路上往往能看见一个电话亭前排着三三两两的队伍,为的就是轮候这个公用电话亭。如果自家楼下新装了电话亭,那是颇值得拿出来一说的事情,因为那代表着你家是市区繁华路段了。

1997年,我刚上高中,校园里装了两个电话亭,每天下课,同学们就排着队等着打电话。这种情况在夜里更为空前,原因如你所知,夜里更适合诉衷情。所以每当夜幕降临,校园里的几部电话旁总是排着长队,每队至少七八个人。等待是非常让人焦心的,如果排在前面的人三言两语就挂了,心里就特别爽,赶紧上去握着还有温度的听筒,插入IC卡,拨出一串长长的号码,才能开始诉说一天的挂念。当然,要是遇上窃窃私语没完没了的,是会引发血案的。

而那个时候,我见过最美的情景,是在宿台楼下,一男一女分处两头,同时拿起听筒,喁喁细语一阵,又同时挂掉电话,行动特别有默契。他们连一颦一笑都是同时的,男生上扬的眉角和女生嘟起的小嘴,刻画了专属那个时代最纯净的青涩。

不知不觉十多年过去了,当小学生都开始用手机,街头的电话亭早已凋零成颓垣败瓦。现在我连短信都懒得发了,有事直接用微信语音呼叫,沟通变得简单便捷了,但我心里还是会有种空洞,源于那些年排长队打电话的苦日子。十多年真算不上沧海桑田,却足以穿越一代人的回忆,让你我之间对同一样事物产生无法理解的感情偏差。

突飞猛进的时代其实是个终结者,再炫的科技也有被淘汰的一天,就像我们小时候最新鲜的玩具不过是上发条的玩偶,但现在的小朋友都人手一部iPad。虽然新陈代谢的轮回是逃不掉的宿命,但我依然留恋关于记忆的最后一点温存,因为你知道,成长的过程中,总有一些美好的情绪,与物共存。

微博曾经流传过一张图片,上面是一盒磁带和一支铅笔。旁边的字写着,如果你知道这东西怎么用,就说明你老了。

磁带真是一种神奇的介质,以1/2厘米的身段刻录音乐,用两孔齿轮转动心情。它记录的声音可以消磁,而伴随的记忆却弥漫在整整一段最躁动的青春里。

14岁那年,我的偶像是郭富城,那是郭富城的黄金时代。对于追星族来说,必须拥有偶像的全部专辑,但是那个年代零花钱毕竟有限。谁拥有最多的磁带资源,谁就最具话语权。可是,一盒最新正版音乐卡带是7.9元人民币,如果要搜罗所有的专辑,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无异于需要一笔巨资,所以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转向TDK空白磁带。

它可以反复翻录所有你想听的歌,甚至可以录下我们想要说的话。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点仅有的自由成为最炙手可热的个性张扬。

关琳是我那时最铁的朋友。那个时候的感情很简单,一盒7.2元的空白TDK,不仅能传达友情,更能表达爱情。关琳那会儿正沉浸在甜蜜的初恋中,她喜欢的男生住在我家楼下,我自然是穿针引线的那个人。男生喜欢的音乐,关琳总要千方百计为他找到,然后录在TDK磁带上,让我传给他,当然偶尔也会有甜言蜜语的倾诉满足下我的八卦。

有一次,我拿到关琳翻录的卡带后想先听为快。收录机里传来罗大佑的《你的样子》,歌曲结束后,空格了几秒钟,传来关琳对男友的生日祝福,最后以“希望我们的爱情长长久久”结束,刚好被开门进来的我妈听到了。

时隔多年,我依然会想,如果那时我没有偷听那盒卡带,如果我妈没有听到那段祝福,关琳的初恋会不会延续得长久一点。总之,那时的父母视早恋为洪水猛兽,关琳很快转学,我们再也没有无话不谈的亲密。

到我上高中的时候,小小的卡带已经被音像店老板们嫌弃地搁在了小角落里,满大街开始风行CD。

若干年后,当我用岁月逐渐换取了经验以及能力的时候,我终于有了自己的住所,而当年我带来的很多东西都已经被替换或者被永久性丢弃,唯独那年那些再也无法播放的磁带被放在床底木盒里从未想过丢掉。每每看见都让人恍惚之中能闻到岁月的味道。时光仿佛回到十几年前,学生头的女孩,静静地坐在双卡录音机面前,等待一盒磁带翻录完成。那一天,肯定阳光明媚,就像我们每个人的年少时光;那一天,肯定心无杂念,就像我们每个人的明媚青春。

2012年春节晚会,拄着拐杖的陈奕迅和跑调的王菲合唱了一首《因为爱情》。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那首歌还没有唱完,我就跑回房间,在衣柜底的箱子里乱翻。幸好还在,CD Walkman以及上面刀刻的名字,乔。

我们一路狼奔豕突,能留下多少旧物都是万幸。有些东西,见证过时光,便会从我们拿到它的第一天开始,成为永远擦拭不去的成长痕迹。明显属于我的这段痕迹里,那部CD Walkman以及乔,都是绕不开的图腾。

从认识乔到今天,刚好15年。岁月变迁,我成为大都市一个小职员,乔却海归回到小县城,带回来一个老外,在元宵佳节喜结良缘。

听说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想起很多过往。

不知道乔在步入教堂那天,会不会想起曾在这个小县城消磨掉的人生中最阳光明媚的日子,那部放过无数CD、用掉无数5号电池的随身听,还有那个和她一起在树下分享一副耳塞听同一首歌的少年。

据说在爱迪生发明电声技术之后的100多年里,音乐载体每隔25年就会有次革命性的技术飞跃,黑胶唱片、磁带,再到CD,到后来的MP3。时代的巨轮转啊转,我们被命运选中活在其中某个25年里,于历史成为一介尘埃,于自己成就一部传奇。

20世纪90年代,正是索尼CD Walkman当道的那一段25年。即使现在看回那个年代的电影、电视剧,每个高大阳光的男生都会背一个长长背带的单肩包,包里放着圆扁的CD Walkman。啪一声打开盖,放进透着镭射光的CD圆盘,啪一声盖回盒子,按下开关,圆盘飞速旋转,像迷你的黑胶留声机,嗞嗞发出声音。少年的岁月就随着圆盘的飞转,流向四面八方。

现在回想起来,真庆幸自己的英语足够烂。烂到身为英语课代表的乔都不忍心不借她的CD Walkman给我听英语。

当然,我每次拿到CD Walkman后都会转身把音乐碟放进去,把英语碟塞包里,以便下次再借。一来二去,借出感情是难免的事。后来干脆两个人攒够了5块钱就跑去卖盗版碟的音像店让老板把我们喜欢的歌都刻到一张CD上,然后我们反反复复地听。

那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少女总有猜不透的心思,少男满怀躁动的心。学习压力越大,我们就越喜欢在晚自习前躲在安静的角落,一人一只耳塞地听歌,以为这样就是叛逆,这样就纪念了青春。

记忆里我们总是靠在开满火红凤凰花的树下,刚洗完澡身边氤氲着肥皂的清香。身后是湛蓝的天空和奶白的云,1997年夏天的风一直从我后背吹过来,扬起我白色的衬衫衣角。那是我脑海中关于乔最清新的记忆,也是我整个高中,乃至今天这段冗长的时光里,最明快的一幕。

后来乔高考后就要出国,临走前她把CD Walkman送给了我,上面新刻了她的名字。它成为我高中懵懂岁月,乃至第一次恋爱痕迹最抹不掉的铁证。

再后来就呼的一声,进入了2l世纪。听歌的设备换了一拨又一拨,面对科技发展的汹涌大潮,我开始渐渐没有怎么听歌。有人说这叫成熟了,而我其实只是不习惯那些播放器而已。这种不肯适应有点不讲道理,正如一代代的成长是可以复制的,但记忆这东西只属于那个时代,只属于那些特定的人,各自有着奠名其妙的情怀。

夜深人静的时候,人很怕翻看回忆。

有次失眠,半夜在抽屉底翻出几本厚厚的相簿,那些存在于脑海却长久未被提取的过往开始翻滚。

从爷爷奶奶的结婚照,到几十年后全家人的合影,相片里的家族成员逐渐壮大;从黑白照片到彩色照片,背景的建筑和装修日益变得富丽堂皇。每年的开年饭后所有人一起合照变成惯例,而年年的人数都有细微变化,有人去外地工作了,有几个可爱的宝宝新生了……

那些照片从未经历半点修葺,真实得野性浓烈,犹如一场年代秀,随着血脉的流传刻下了时光。再回头看这些熟悉的面容,老去的,飘散的,抑或是成长的,都在里面不更不改。

那个年代,最街货的相机叫珍宝,最大众的胶卷叫柯达。柯达之于我们,我想不光是物质层面的,还有更多关于影像,关于回忆的情怀。因为胶卷的一次性,它注定每次按下快门都是一次损耗,所以它培养了我们对于照相的庄重感。而人活着,必须有些仪式上的信仰让我们年复一年去走完往后的人生。

那时候,我家的习惯是每年年夜饭后都会在家门口拍一张全家福,为了这张照片,每个人会专门换上一身新衣裳,站得笔直,好让自己看起来又长高了,然后表情紧张地等待快门按下的那瞬闪光。每年的那一下闪光,都会让我相信自己又年长了一岁。如今很多人都会抱怨现在过节没有了过节的气氛,我总倾向于认为是他们缺少了仪式感的缘故。

这种不可逆的郑重,在它持续闪了十多年后,突然被宣告拦腰斩断。2012年1月,百年老店柯达一夜轰塌,申请破产。

一个牌子的名字能等同于那样物品,必定是风光无限,然而在它走向衰亡的时候,却分外悲凉。

而那种悲凉,在有一年姐姐没有回家过年,让我用Photoshop把她P上大合照的时候,显得分外深重。

我不知道,修改记忆,到底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只是愈发开始怀念柯达带给往事那份还原的尊重,以及年月的质感。

科技的进步确实带来便利,美中不足的是,它总缺少人情味。回想起胶片时代,每次班级外出旅游回来之后的两天都能持续兴奋。因为班长会负责把照片冲洗好,然后装进信封里,第二天带回班级传阅。大家各自拿到相片在班里七嘴八舌地讨论,漂亮的引来大家啧啧称赞,滑稽的逗得一片哄笑。因为没到胶卷冲洗出来的那刻,没有人能知道是什么效果,便没有了人为的挑选过滤,是美的还是丑的,全盘奉献。

有美有丑,才是真实。我烦透了修出来的,千篇一律的瓜子脸大眼睛白皮肤。而那种传阅、讨论的快乐,更是无从谈起。

柯达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走进胶卷里,又从胶卷里走出来,犹如我们从一个牙牙学语的毛头小孩变成一个西装革履的大人。中间经历的好与坏,只有柯达在旁观。缺少柯达见证的岁月,就像曝光的胶卷,一片白蒙蒙,无从追溯。

如果岁月有重量,我想应该就是一卷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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