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慧永
作为司法机关,法院的党建工作不仅要与审执中心工作深度对接,还要在夯实执政基础、提升司法公信、普及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必须首先打破传统机关党建局限性、封闭性、单一性等障碍,以职业化、社会化为“双支点”,创新兼具对内吸引力和对外辐射性的开放式党建工作模式。
职业化的根本目的,在于从内部提升司法机关党组织的生命力、凝聚力、号召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社会化则着眼于从外部创新社会党员、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的形式,树立司法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创新职业化党建,一方面要摒弃虚化、泛化的党建评价标准,构建富有职业特色的支部党建考评机制和党员动态争创机制,改变党建与本职工作“两张皮”的局面,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要强化党员干警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构建凝聚文化共识的精神引领机制、优化司法形象的作风养成机制和提升司法能力的人才培养机制,解决“为党建而抓党建”、党建工作引领性不强、活力不足的问题。
搞活社会化党建,要建设开放性的党员管理体系,建立连心共建党组织、流动型党支部,加强党建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开放性的组织生活体系,开展开放式党组会与民主生活会,提升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建设开放式的学习教育载体,扩大优质教育要素的普及度和覆盖面,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开放性的组织评价体系,扩大党建评议主体,畅通参与和监督渠道,形成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