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恐龙

2013-04-29 00:44张佳玮
全体育 2013年9期
关键词:邓肯湖人中锋

张佳玮

在如今的NBA,霍华德就像一头最后的恐龙,他需要在这个已被外线主导的联盟证明,中锋依旧可以统治比赛。任务很重,但对他这样的怪物来说,逆天而行,就是他本身的天命。

2012-13赛季,蒂姆-邓肯返老还童,自2007年以来,首次入选NBA年度第一阵容,可却站在中锋位置——如你所知,在生涯早期,他可是出了名的“担当中锋职责,占着前锋位置”。NBA第二阵容的中锋,是史上第二位白人年度防守球员、史上第一位欧洲年度防守球员马克-加索尔。第三阵容中锋,是德怀特-霍华德。

这是2007年以来,德怀特首次缺席年度第一中锋的位置。实际上,哪怕他打出2007年以来最差的一个赛季,依然有场均17 .1分、个人第五次篮板王的12.4篮板和NBA第五的场均2.4封盖。

事实是,没错:即便2012-13赛季,他经历了无数负面新闻——与科比或明或暗的不和传闻,在湖人的潦倒战绩,因伤状态起伏不定——但他依然是NBA最可怕的大个子。

以及最重要的:一旦他倒下,NBA居然没一个人能来填补“第一中锋”这个地位,需要靠邓肯这个大前锋来补场。加索尔?他很棒,但没人会觉得他有第一中锋的声势;希伯特是NBA最好的防守者之一;诺阿是个勇士;霍福德稳定地支撑着亚特兰大;钱德勒依然是纽约的架海紫金梁;考辛斯这熊孩子某些夜晚活像鲨鱼;布鲁克-洛佩斯像机器般稳定得分……他们都是“不错的中锋”,能让经理们挥舞千万支票;当谈论“伟大的大个子”时,你也愿意顾左右而言他,说到邓肯,说大卫-李和格里芬表现亮眼,说兰多夫、阿尔德里奇和波什依然出色……但是“第一中锋”?到最后,你还是得回到德怀特-霍华德身上。

一半是因为,他确实出色;一半是因为,他现在真的是NBA硕果仅存的,还有洪荒巨兽风范的中锋了。

他母亲谢里尔生他之前,流产过五次。考虑到史诗传说里阿喀琉斯出生之前,母亲忒提斯溺死过他六个兄长,你可以解释德怀特天纵奇才的体格。2004年他参加选秀前,一个球探毫不避讳地谈论:为什么德怀特应该压倒奥卡福?“你一看他的体格就知道,你在看一个史上前50名的球员。奥卡福……可没那种感觉。”而大多数的球员没那么含蓄。大本后来描述他第一次看到德怀特抓篮板时,只有一个想法:“妈的,我的上帝呀!”

喏,这就是德怀特的最大理想:看到他的扣篮、篮板球、封盖和亲吻篮筐后,多少颗心脏摇摇欲坠犹豫着是否要爆炸、让多少大脑急速旋转着思索“妈呀,我的上帝呀”?每一个人都会顷刻间感受到上帝的存在——“上帝呀,看看你造了个什么样的家伙吧!”

头三年,德怀特的得分,基本靠以下手段:前场篮板得手后扣篮;接队友击地传球弱侧内切扣篮;七歪八扭钻到篮下扣篮;接队友吊传扣篮。他投中的球里,45%来自扣篮,剩下是些进了算蒙的勾手、隔人平抛撞大运的上篮,然后就是罚球。背身招式呢?基本没有。你知道,伟大内线得分手们的得分触觉与生具来,潜藏在他们的DNA里。卢·阿尔辛多(贾巴尔)在高中时就开始用天勾让防守者觉得“妈的我干嘛跳起来自取其辱”,麦克海尔和大梦分别从冰球、手球/足球改打篮球后,无师自通成为了低位步伐教科书。可是德怀特一身横练筋骨,居然曾被克里夫·罗宾逊老爷爷防到单场只得1分。罗爷爷赛后说,他唯一的手段就是:“蹲低身位卡住他的腰,让他没法转身。”

两年之间,依靠着每天吃5000卡路里饮食,他的体重从108公斤窜到了120公斤。2004年选秀时所谓的“邓肯+KG”的模型,至此基本过时。他的确有KG的奔跑、飞跳和敏捷,也的确像邓肯一样喜欢在内线活动,宽肩厚背,有233公分的臂展。但他的体格已经跨出了一个重量级。邓肯依然是一个颀长游泳运动员的身形,KG则像一个修长的舞蹈家兼模特。而德怀特则让人想象到其他非文明的勾当——洪荒、海岸、城墙、肩甲、长矛、盾牌、标枪、胫甲,类似于此。你可以想象他披起压得死人的重甲,操起墙一样的巨盾,持起碗口粗细的长矛,就像神话里半人半神的怪物。

他最先觉醒的,是篮板球天赋。38英寸弹跳,211公分身高,233公分臂展,外加120公斤体重,以及球探们普遍赞扬的“他就是个天生怪物,对球的去向有超年龄的感觉”,他的体格为篮板球而生。因此,这算是他早熟的另一方面吗?“抢13个篮板球蛮容易的。”他掐手指算着。“我觉得我可以场均15个。嗯,15个……16个也不错?”2006年全明星赛前,他这么计算着。

“哇,那样一定很酷!”

2007年,斯坦·范甘迪来了,顺手带了大猩猩师父尤因。众所周知,那年德怀特开了窍:第一年场均过20分,第一个篮板王,第一次年度第一阵容……理由一,这是范甘迪排阵得体,把一亿多签来的刘易斯摆去打大前锋,让德怀特打了单中锋。德怀特在内线一看:身后特克格鲁、尼尔森、刘易斯们都在三分线站着,空荡荡,太舒服啦。

这一季,德怀特每场上11次罚球线,上篮和勾射命中率大增。为什么?尤因师父把他的“兔子蹦”教出来了。话说,尤因当年,喜欢背身要球,翻身面筐,然后运球突破,蹭着对手起跳,投篮,江湖人称“兔子蹦”,最易蹭分。德怀特没步伐也没射程,但跑跳俱佳。队友帮他拉开了空间,他就能溜开腿,往篮筐突。突得进就一个上篮,突不进造犯规,全队皆大欢喜。

2007-10这三年之间,德怀特确定了自己联盟第一中锋的地位。那些年,奥兰多魔术队就像一个封建等级自上而下的样本:他们有一个很是暴虐的独裁者。这个独裁者蹲在京城里,把那里划成三秒区,定了一套自己的法律。谁进了他的禁区,他就吃了谁。由于这个独裁者的威力如此之盛,于是下级官僚也能够一层层狐假虎威。奥兰多的防守,从独裁者往外一层层渗透,层次严密。所有关卡层层剥削,加上京师那不讲理的吃人独裁者,你都不敢进禁区。说想在外围地区搞点小起义吧,奥兰多的边塞领主慢归慢,但掐断游击队的鸡毛信送信路线什么的,还是很有办法。自上而下地摊派苛捐杂税,足以让对手气都喘不过来。

而他独一无二的特性,也日益明显。

众所周知,中锋可能是历史上,最受联盟迫害的位置。当年乔治·麦肯统治50年代时,NBA为了限制他,把三秒区从6英尺扩大到12英尺,并在1954年设置了24秒进攻限时。1960-64年张伯伦连续打出场均38分、50分、 44分之类的可怕赛季,于是1965年,NBA再次扩大三秒区,从12英尺到16英尺,从此张伯伦单季场均得分再未上过35。1979年,NBA设立三分线,射手们地位大大提升。90年代,NBA为了限制巴克利等人的背身单打,规定背身靠打不得超过5秒。2001年,NBA允许了联防规则。

这一切的过程,你可以这么理解:

中锋犹如篮球里的恐龙。庞大、威猛,但在许多普通球迷眼里,他们破坏了篮球的美感。在许多观众眼里,篮球比赛是舞蹈、戏剧或是体操,而忽视了这是一种计分运动。所以,对中锋的种种限制,就像给恐龙安上镣铐。

电视传媒时代,对中锋的限制日益加重。中锋和恐龙最大的一点不同是,恐龙没耐住自然规律,惨遭灭绝。而中锋则过于适应自然和运动规律,在运动场上过于得意,而触犯了周遭人的审美习惯,触犯了商业利益。斯特恩很明白,观众不喜欢看恐龙踩死人,而喜欢看人类干掉恐龙。所以,中锋们被不断套些枷锁、拔掉牙齿、割掉爪子、蒙上眼睛:这是一种运动朝戏剧不断变化的过程,如果反派过于强大,就得被不断修改弱智,直到被万年不死的主角踩在脚下。

与之相对应的,是外围攻击手的崛起。

2005年,NBA规定了著名的“No-handcheck”规则,简直是公开袒护突破手——如你所知,就在此规则颁布后的2005-06季,科比、艾弗森和勒布朗这些外线突破手,分别打出个人职业生涯最高的得分赛季。而那年,斯蒂夫·纳什依靠一手天下无对的挡拆,让一支以迪奥、马里昂撑内线的太阳完成54胜,自己蝉联了常规赛MVP。

自那以后,发生了什么?

2006年总决赛,韦德六场罚了97个球成为总决赛MVP。2007年,二年级的德隆带领爵士杀到西部决赛,小球之王勇士黑八了小牛,马刺夺冠但焦点不是邓肯,倒是帕克靠一手突破成了史上首位欧洲裔总决赛MVP。2007-09年保罗引领联盟。2008年罗斯成为状元——实际上,在此之前近三十年,只有1996年艾弗森这个控卫状元。而罗斯之后,2008-11四年里,倒有罗斯、沃尔和欧文三个控卫状元。2011冠军队小牛几乎是支纯跳投队,2012和2013的冠军热则是地道的小球球队。

巨人们去了哪里?霍福德与邓肯一样,是大前锋改打中锋;加索尔和希伯特都在苦练18尺中投;钱德勒只在防守端用心;拜纳姆和斯塔德迈尔被伤势所遏;博古特更愿意做好防守和策应;麦基始终没有开窍……忽然之间,德怀特成了最后的恐龙:

他的打法,可能是他的缺点所致——和鲨鱼一样,他雄霸禁区,但离开篮下就缺少威力;

某种情况下,你可以把他看成最后的恐龙,最后的巨人图腾。当巨人们都已经进入工业时代,担当枢纽、炮台和围墙时,只有他还在禁区呆着;防守端见一个盖一个,进攻端恶狠狠地肌肉对抗、突击篮筐,像恐龙一样,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世界。

2013年,他又一次迎来命运的转折:他去了休斯敦火箭,用最有争议的方式。

如你所知:休斯敦火箭有个伟大的传统:他们盛产巨人,而且这些巨人总会以下克上,给洛杉矶湖人来几个窝心脚下马威扫堂腿。比如,1981年,摩西·马龙带领火箭一班老弱残兵,季后赛首轮干掉卫冕冠军湖人,杀入总决赛;比如,1986年,拉尔夫·桑普森和大梦奥拉朱旺的双塔,把湖人的天勾贾巴尔39岁老骨头险些拆碎了,卫冕冠军湖人遂被火箭干掉;1996年,身怀 HIV病毒还特意复出的魔术师,带领湖人打出常规赛53胜,但又是大梦,带着47胜的火箭下克上,季后赛首轮就端掉了湖人,逼得魔术师再度退役。2009年,湖人最后夺冠,但在西部半决赛和火箭决战中,姚明打出生涯最后的不朽之战:在湖人主场斯台普斯,他独得28分12篮板,最后时刻脚伤之后还王者归来,亲手熄灭了斯台普斯球馆的呼啸声。

2013年,德怀特·霍华德秉持火箭中锋的传统,给了湖人一记窝心脚——只是方式比较奇怪:他只是通过“签约湖人”这事,就让全洛杉矶球迷喉头发甜,吐了口血。打从2011年起,德怀特就开始了漫长的肥皂剧。他和保罗的去向,被全NBA猜测。同样是2013年合同到期,但克里斯·保罗在快船平静地打球,然后留了下来;德怀特则在2013年夏天把魔术和湖人都让过,然后加入了火箭。媒体一片震颤,想像他和哈登会组成伟大搭档,开始对西部的统治。但洛杉矶媒体却会对此嗤之以鼻,深感心口剜了一刀。

一如2010年勒布朗南奔迈阿密,2013年的德怀特的形象,也需要救赎:他得证明自己依然是天字第一号中锋;他得用胜利来让世界遗忘他2011-13年之间周而复始的交易肥皂剧。以及最重要的:

当他身边有了哈登,有了火箭队的支持后,他没有借口了。他是最后的恐龙,他没时间继续咧着大嘴扮超人微笑。他得拿出硬邦邦的事实——比他的篮板王、盖帽王和年度第一阵容更硬的事实——来证明:像他这样类型的、最后的巨人们,依然可以统治这个时代的NBA。

任务很重,但对他这样的怪物来说,逆天而行,就是他本身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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