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
摘 要:从古至今书信的名称有很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有的用不同的书写材料来划分,有的以不同书写对象来划分,这些复杂的书信称呼经常会使研究者产生疑问,所以对其含义进行分类和整理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研究这一文体的基础。
关键词:书信体散文 名称 探析
书信体散文的含义是什么,这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这也是我们研究书信体散文的基础和基本落脚点。面对复杂的书信名称我们怎么区分?面对种类丰富,内容繁多的书信体散文我们的研究将从何着手?这些就是本篇论文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
一、“书”、“信”名称的含义演变
书信体散文是我国散文创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体裁形式,它的名称十分的复杂。唐之前,“书”和“信”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书”的含义是书札,而“信”的含义是信使。据《<说文解字>序》所载:“著于竹帛谓之书。”[1] 许慎关于“书”的含义的理解,一为写字记录的过程,二为装订成本的著作,这是“书”的本义。“信”的本义是“信使”。《世说新语·文学》篇云:“司空郑冲驰遣信就阮籍求文”,是信当“信使”所讲的最早记录。后来“信”被逐渐引申为讲诚信,诚实不欺骗的含义。而在《晋书·陆机传》中“书信”联用,为“书札”之意。《晋书·陆机传》载:“笑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不?”是“书”和“信”联用的为数不多的例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牍。[2] ”他认为“书”是把要说的话写在简册上,使所说的话突破时间的限制变成文字,这样文字便变成了语言的书写符号,所以“书”也指写的整个历程。而“陈之简牍”中的“陈”字,是指让简册上所写的文字“被陈”,意思就是“让看者信”。这样我们得出刘勰关于“书信”的理解便是“使记录上的文字让人相信”之意。而这也是现在我们对于书信这一文体的规范性的要求。唐代诗人王驾在《古意》诗中:“一行书信千行泪,寒到君边衣到无。”的书信,其含义便和我们现在理解的书信的含义基本相同了。
二、以不同书写材料来划分书信散文类别
在书信体散文作品中,“书信”的名称很丰富,有叫“书”、“简”、“札”、“表”、“疏”、“檄”“笺”,还有叫“上书”、“奏议”和“尺牍”,这些称呼有的是因不同的书写工具而得名,有的是由于给不同的对象来写而称呼有所不同。工具有异的有:“简”、“帖”、“笺”、“札”、“牍”,这些都是在竹简上书写;而“尺牍”、“尺素”之所以叫“尺”,是因为在只有一尺的材料上书写;外边有套封包着的称为“函”;“封事”则由于用封板封起而得名。想要大张讨伐,得胜报捷的称“檄”,而想要让所有的人都知晓的叫“露布”。后来,分的更详细,露布和“檄”,各有了不同的专用环境,用作讨伐公告的专用“檄”,用来得胜通告的则专称“露布”[3]。
三、以书写对象不同来划分书信散文类别
以书写对象不同的书信体散文,总体分来,分为对上行文和对下行文两种。在刘勰《文心雕龙·诏策》中记载:“皇帝御宇,其言也神。渊嘿负戾,而响盈四表,其唯诏策乎!”皇帝作为最高的统治者,他说的话是具有神圣性的,天子说的话记录在诏策上传布给诸侯,这样使天子的声音能够传播四隅,完全是诏策的功劳。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皇帝的书信也有了很多新的名称。《文心雕龙·诏策》中“昔轩辕唐虞,同称为命。”这里天子的话又被称为了“命”。这里的“命”指的是“人的本性”。后来“命”又有“诰命”和“誓命”的划分。到了汉朝的时候划分的更加详细,将“命”的名称划分为四:一是“策书”;二是“制书”;三是“诏书”;四是“戒敕”。
以下达上的书信名称也很多。吴曾祺在《<中华典藏·传世文选>序》中记载:“书札之名,不一而足。其施上者,曰奏记,曰上书,曰启,曰笺……其实皆书类也。”[4] 《文心雕龙》最早对上书的意义加以了论述:“夫设官分职,高卑联事。天子垂珠以听,诸侯鸣玉以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开始的时候,君臣之间的议论靠的是口述,但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所讨论的问题也日趋深入,原有的口述的形式已经远远达不到交流的要求了,针对此种情况大臣采用“文书”的形式向皇帝陈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上书”一体应时而生。姚鼐在《古文辞类传》中称“奏议”,文献载“自战国以下汉以来有表,奏,疏,议,上书之异名,其实一类也。”明吴纳著的《文章辨体序》中说:“‘表,明也,標也,标著事绪使之明白以告上也。三代以前谓之敷奏。秦改曰表。汉因之。汉晋皆尚散文,盖以陈情达事,若孔明之出师表……[5]”。这些都是下对上所写书信的典型代表。
综上所述,虽然书信的名称很多,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那就是对皇帝行文所怀有的尊敬之情。刘勰《文心雕龙·书记篇》:“若夫尊贵差序,则肃以节文。战国以前,君臣同书,秦汉立仪,实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通过这段话我们能够了解到,战国之前,无论皇帝还是大臣的书都称为“书信”,之后伴随着秦汉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体制也更加的完备。“书”的名称也加以了细分,大臣对皇帝的行文改称表奏。各诸侯王的上书也才开始称奏书。但是无论名称如何变化,其本质不变,始终为:臣僚敷奏,朋旧往复之“书”。都叫做书信。
通过分析和整理我们认为,古代的书信名称有四种类型:一国书、二诏书、三奏书、四尺牍。前三种是属于公文性质的书信,整体的文学价值不高,第四种是个人往来的书信,研究书信体散文的文学特色,思想内涵,及其审美意蕴等问题当以此种类型为研究对象。
注释:
[1]《辞海》.中华书局.1999年版.126页
[2]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77页
[3]明.吴纳.《文章辨体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41
[4]吴增褀.《中华典藏-传世文选》.西苑出版社.2003年版.148
[5]明吴纳著.《文章辨体序》.中华书局.1998年版.37页
参考文献:
[1]徐谦,分类缄腋[Z].嘉庆刊本.
[2]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Z].四川官印刷局本.
[3]姚鼐,《古文辞类纂》[Z].上海:上海会文堂书局.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