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乐种学

2013-04-29 01:32石春轩子
科教导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传统音乐文化

石春轩子

摘 要 乐种学作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乐种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地位等几方面来阐述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乐种学的发展。

关键词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乐种学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1 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

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和界定,已有诸多学者进行过各自不同的定义,董维松、王耀华、杜亚雄等学者都提出过颇具代表性的观念,萧梅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述要》一文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将中国传统音乐定义为:在中华大地上历代(包括古代及近现代)产生发展并大多流传至今,以及在古代历史场合中由外族(包括现属于我国的少数民族和国外民族)传入并在我国生根发展的音乐品种和音乐作品。具体说来包括在历史上产生、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延续下来的固有方法、采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民族固有形态的音乐作品。

2 乐种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

中国传统音乐是一个总体的概念和范畴,其中包含各子概念和学科分支,例如“乐种学”、“形态学”等等,其中乐种学作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乐种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在中国传统音乐的长期演变过程中,在某个乐类或某个乐类内的一部分或某些乐类综合后自然形成的具有完整的和自身艺术特征的特有形态。作为乐种学的创始人袁静芳在其所著的《乐种学》一书中,其将乐种具体界定为:历史传承于某一地域(或宫廷、寺院、道观)内的,具有严密体系、典型的音乐形态架构,规范化的序列表演程式,并以音乐(主要是器乐)为其表现主体的各种艺术形式,均可成为乐种。

董维松曾提出符合以下五点是乐种的标界:(1)形成的地区性,即产生、形成和流传的地区。(2)曲目的传承性,即有一套代表某个乐种的传统曲目传承下来。(3)风格的独特性,即该乐种鲜明而又独特的艺术风格。(4)表演的规范性,即具有一定规范性的表演形式。(5)传承人的代表性,即具有一部分富有专业特长的代表性的传承人。

顾名思义,乐种学是研究“乐种”的音乐学的分支学科,是研究乐种概念、模式和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具有相对的学科独立性。乐种学的研究对象是存活在民间、道观、寺院内的众多乐种以及诸乐种所组藏着的大量而丰富的传统音乐资料,这也是乐种学最基本的研究资料。通过对这些传统音乐资料的研究,进一步研究其产生、发展、嬗变的社会文化背景及其演变规律,并深入探究乐种、乐种族、乐种系的层次关系和艺术特点,总结出各自不同的模式结构,并从宏观上研究乐种在文化流中的价值与地位。

3 乐种学的学科性质

乐种学虽然是一门独立学科,但具有明显的边缘学科的性质,与其它诸多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乐种学与音乐学中各学科分支紧密相连,如研究音乐形态及其构成的和声学、旋律学、曲式学、对位法;研究音乐物质材料的音乐声学、律学、乐谱学、乐器学;研究音乐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的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民族学、音乐史学等。音乐的曲式结构、宫调体系、乐律声调、演奏技巧本身就是乐种的重要组成内容,而乐器、乐谱则是影响前述诸多内容的基础材料。

其次,在乐种学的发展过程中与各社会人文学科都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宗教学、美学、考古学等等。在社会宏观背景下,研究乐种的存在、发展,可以更为清晰地梳理乐种的发展脉络;考古学为乐种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实证,用真实存在的物质资料,特别是墓葬的物质资料,作为乐种学理论研究的极大补充;宗教学为乐种学中的宗教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宗教理论和宗教仪式为乐种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考察助力。

4 乐种学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地位

乐种学的研究对象属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的高层次文化(与自然文化、原始文化相对而言),是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乐种学突破以往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横向或纵向的单向性思维研究方式,创新性地将两者结合运用,构成立体式的思维模式,即一方面运用横向的思维研究方法,比较和分析“共时性”(synchronic)乐种的特征、特性、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从而总结概括出乐种的不同类型和模式,区分出不同的乐种体系。另一方面,在对共时性乐种诸因素的考察研究基础上,通过历史文献、乐谱、文字、小说笔记、文物、壁画、雕塑、民风民俗、口传资料中去研究乐种“历时性”(diachronic)特点,从存活的乐种中考察纵向的历史文化层积,使其歸宿于相应的中国传统文化层或人类历史文化体系之中。

其研究价值和意义有以下四点:

(1)有助于全面关照中国传统音乐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乐种的发展演变主要是渐变、量变,很少发生突变、质变。乐种这种逐步的、微小的、部分的渐变特点,使其形成了较为“固执、守旧”的特点。总的来说,乐种中较多地吸收和保存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艺术的形态、特色和遗迹,表现出了兼容并蓄的品格,这个也是中国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相当宽厚的容忍度。因此,对于乐种学的深入研究可以有助于我们全面关照中国传统音乐和文化艺术的发展,使我们的音乐艺术研究更加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

(2)有助于在宏观背景下考察中国传统音乐和文化艺术的发展。虽然专家把乐种细分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民俗音乐几类,但在考察乐种时,应将其至于社会文化的宏观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因为,乐种的发展历史始终与整个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密不可分。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民族音乐等的发展就与宫廷、宗教、文人、民俗四大文化层次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换句话说,乐种学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哲学等等文化因素都有紧密的关系,乐种社会文化功能的特征与衍变也必然是各种社会文化因子的共同作用结果。

(3)有助于全面梳理历史文化体系。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悠远历史,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民族的发生、发展、迁移、消解,文化艺术的消亡、融合、再生都是历史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多少令人蹉叹惋惜。然而,乐种以自觉或不自觉的方式记录下了历史的种种轮迹,乐种融多种文化因子于一身的特点使其成为梳理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工作的研究标本。

(4)有助于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学科建设和对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进一步探索。传统乐种由于具有专业性、历时性的特点,它汇聚了历代文化艺术的精萃,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一座宝库;它也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理论与实践的直接包容者,各乐种家族、乐种系都是一定文化的高度凝聚与象征。因此,对乐种的深入研究与全面整理,将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学科建设提供大量一手的物质研究资料和数据,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进一步探索提供系统的、完备的理论建构基础。

参考文献

[1] 萧梅.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述要[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9(2).

[2] 袁静芳.乐种学导言[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2(1).

[3] 袁静芳.乐种学[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1999.

[4] 董维松.乐种与乐种学刍议[J].中国音乐,1988(3).

[5] 袁静芳.乐种学构想[J].音乐研究,1988(4).

[6] 马洁.乐种学研究综述[J].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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