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琼
加强机制建设是推进并实现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的有力保障。因此,应建立健全高校辅导员严格的选聘机制、科学的培养机制、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标准机制建设一、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的基本标准
高校辅导员队伍是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的专职人员。其工作集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符合职业具有的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特征,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其职业化的基本标准为:
1.实行高校辅导员职业资格认证
要求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人员经过专业学习和教育培训,并达到职业基本要求。
2.明确高校辅导员职业可以终身或长期从事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为高校辅导员的聘任、考核、晋升等设计职业通道,使其工作有动力,发展有前景。
3.指导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
要明确职业目标,塑造职业精神,拓宽后续发展空间。
二、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非职业化状态的表现
1.能力不适应
高校辅导员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管理服务等与大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其应是一支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强、业务能力精、专业化程度高的职业化队伍。然而,目前大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意识和理想淡薄,理论知识和技能缺乏,所学专业不贴近,实践经验不丰富,接受培训不充分,对待工作不深入,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不能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当代大学生特点。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种文化的相互渗透,要有说服力地回答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方面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复杂事件,高校辅导员必须具有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质、出色的沟通能力和卓越的管理技巧。
2.队伍不稳定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也就是说,高校辅导员具备高校德育教师和管理干部双重身份,是一种稳定的职业,有明确的职业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专职辅导员也有10万余人。然而,由于选聘、培养、管理、激励等职业化机制建设滞后,高校辅导员普遍认为职业待遇不公、职业成就感不高、职业认同感不强、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没有视其为一种职业加以对待,而仅把从事辅导员工作作为个人前途发展的一块跳板、一个驿站、一段经历。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高校辅导员的从业时间普遍较短,一般为三至五年,甚至一两年内便转岗。由于这样的现象,在岗的绝大部分高校辅导员从自身发展角度考虑,不能、不愿也不敢潜心本职工作,都在为实现转岗而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机会。高校辅导员作为一种“过渡职业”的观念在高校教师、学生甚至部分领导干部当中已是根深蒂固。没有稳定,就会人心涣散,失去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就更谈不上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3.管理不规范
高校辅导员是直接面对大学生的基层一线教育者、管理者和服务者。其工作涉及学生、团委、教务、组织、保卫、后勤等多个职能部门,具有条线多、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等特点。“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整天劳累,身心疲惫”,就是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状况的真实写照。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辅导员除要履行好本职以外,还要代替部分管理职能部门应履行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未尽职责。对高校辅导员的领导与管理,存在多头领导、管理混乱现象,凡涉及学生事务都要辅导员组织和参与,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错位和越位,造成了组织上无归属感、事业上无成就感。
三、加强机制建设,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
1.建立严格的选聘机制
要坚持条件准入制度。要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和优秀硕士毕业生队伍中选聘素质高、能力强的中共党员担任高校辅导员,把好“进口关”。要在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对辅导员数量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职业化队伍建设对辅导员专业结构要求,注重选聘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高校辅导员,把好“专业关”。
2.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要理顺工作领导关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高校辅导员在院(系)党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等相关职能部门仅负责有关业务指导工作,不可直接向辅导员布置工作。
要认真做好考评工作。要建立健全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要求的考核评估体系,完善辅导员工作职责的规范和考评制度,做到“奖勤罚懒”“论功行赏”,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常规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领导、同事、学生和自我全方位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级晋升、评优表彰、干部选拔等密切挂钩,发挥奖惩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高校辅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并促进责任意识、岗位意识、职业意识的强化。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要建立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级晋升办法。要充分考虑高校辅导员实践性、事务性工作多、任务重等特点和实际,建立完善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和体系,实行标准单列、指标单列、序列单列和评审单列。要根据思想素质、能力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做好高校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级二者之间“就高”享受相应工资、奖金等有关待遇。
要注重提高工作待遇。要确保辅导员待遇不低于本校同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和同职级的管理干部。要建立高校辅导员专项基金,为辅导员开展学习、科研及活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要设立高校辅导员岗位津贴、加班补贴、通讯补贴、生活补贴和学习补贴等。要为高校辅导员履行本职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支持。要奖励在争先创优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优秀辅导员,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
参考文献:
[1]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
[2]陈垠亭.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思考.大学生思政工作研究,2007,(6).
[3]周先进.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必须强化五项机制.湖南社会科学,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