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3-04-29 00:44杜青芬李培胜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3年9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家庭儿童

杜青芬 李培胜

音乐能促进学龄前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健康发展,陶冶情操、开启智力,对学龄前儿童实施音乐教育,成为很多家长所首肯的教育方式。本文分析了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对策一、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目标功利化

家庭音乐教育,追求一定的功利性目标是合情合理的,但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将危害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并背离了音乐教育真正的目标轨道。例如,不具备音乐天赋的儿童,被家长逼迫朝音乐家的方向发展,甚至采取危害儿童身心发展的强制性手段,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儿童的心灵,造成性格上的扭曲。对学龄前儿童实施家庭音乐教育,家长的动机直接影响孩子学习的积极性。要科学地实施音乐教育,家长首先要端正音乐教育的态度,认识到具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毕竟是少的,过高的音乐目标是不切合儿童的实际发展水平的,家长应该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待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注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避免功利性教育的不良后果。

(二)教育内容理想化

音乐既是鲜活生动的,通过听觉,儿童可以在头脑中形成鲜明有趣的形象并产生音乐的美感,让儿童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成长。但是,音乐又是抽象的,由抽象的音符组成,并且倾注了作曲家的情感,在理解上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的差异和生活经验的不同,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尤其一些比较“纯粹”的音乐作品,成人如果不通过专业训练和引导,也很难理解和掌握,因此,科学的音乐教育,应根据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音乐作品,作为儿童,应选择与儿童身心发展相适宜的音乐作品。目前在家庭实施音乐教育时,由于家长急切盼望子女成为音乐家,就不顾儿童的特点和现实水平,拼命赶进度拿一些孩子根本无法理解的音乐作品给儿童。

(三)教学模式传统化

很多家长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在家庭音乐教育中长期以来普遍采用的是以成人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长对孩子的管理与控制,但它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忽略儿童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许多家长强调儿童的音乐学习任务就是要消化、理解讲授的内容,忽略了儿童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创造性思维的活生生的人。不难想象,作为认知主体的儿童在整个音乐教育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音乐教育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更不可培养创造型人才。

(四)评价标准片面化

许多家长对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价值理解过于狭碍,认为学习音乐就是掌握某种音乐技能并在适当的场合上表现出来。如弹钢琴、学唱歌等。这样的教育观念,其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家长要求儿童学会并掌握某种音乐技能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行的,但不要过于强烈的追求技能技巧的获得,还要注重儿童情感和智能的发展,充分挖掘音乐教育中儿童情感和智能方面的创造潜能,这样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全面的健康发展。如果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长期置儿童的潜能发展于不顾,把孩子封闭在机械的音乐技能技巧训练上,孩子慢慢地就会反感音乐教育甚至恐惧音乐学习,最可悲的是,儿童的童年、童真、童心都将随之消失,这样不仅音乐没有学好,创造潜能也受到限制

二、教育对策

(一)树立科学化的学龄前儿童教育观

处于学龄前时期的儿童,好动、好玩、好奇、好模仿是这个时期的孩子的典型特征,并且他们的注意力持续时间非常短,情绪转换较快,这些特征就决定了他们在各种活动中追求的是如何使自己感觉愉快欢乐、心情愉悦,趣味也就成为他们参加活动的准则。音乐作为学龄前儿童所应掌握的一门艺术,家长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就必须正确了解孩子的特点,把握孩子的心理,准确掌握孩子的需求,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使家庭中的音乐教育成为孩子喜欢的愉快的活动。这样,家庭音乐教育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二)选择弹性化的音乐教育内容

要实现促进孩子音乐能力发展的教育目标,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其提供丰富多样的、可供孩子选择的音乐教育内容。其中,关键是要选择有弹性的音乐内容,以满足幼儿的不同发展需求。教育内容的弹性是指其伸缩性和灵活性,具有难度适中、形式简约、意义含蓄等特点。这样的音乐作品不是一个僵死的、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理解和发展,可以不断地重复使用,以增加音乐作品的趣味性,从而满足幼儿的不同需要。

(三)确保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兴趣化

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学习者对学习的对象产生浓厚的兴趣,儿童就会自觉地去学习。学龄前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让孩子喜欢音乐,热爱音乐,让孩子的生活中充满音乐。这个时期培养起来的音乐情感,将影响一个人的以后生活甚至是一生。因此,首要任务不是让孩子掌握几种音乐技能,而是帮助孩子真正的爱上音乐,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要为儿童创设适宜的音乐环境,激发出孩子对音乐的兴趣。如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将儿童感兴趣的故事创编成短小轻快的音乐供儿童演唱和欣赏,也可通过游戏的方式培养儿童的兴趣,这都将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孩子的天性,会让孩子在童年阶段真正爱上音乐。

(四)突出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家庭化的特点

学龄前儿童的家庭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首先,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一定要突出亲子活动的氛围,淡化学校教育中那种僵化式的知识传授的环境,可以使孩子在一种很温暖的环境中轻松学习。其次,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要突出特有的随机性和灵活性。在家庭中,孩子是父母唯一的教育对象,家庭的音乐教育是和家庭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儿童的音乐教育,可以在家庭生活的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随时随地的进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如可以在餐桌上让儿童感受不同的声音,通过敲打餐具感受丰富的、多姿多彩的音乐世界;在野外散布时,让孩子倾听大自然的奇妙多彩的声音。

(五)确立儿童个性化的音乐教育评价目标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应顺应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应强调评价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庭作为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机构,也应符合这一需求。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从单一的对儿童掌握多少音乐知识、技能的评价转为关注儿童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首先,家长要学会自我反思,不断进行自我评价,在每一次音乐学习活动结束后进行自我反思。如通过本次音乐活动,幼儿是否体验到了与家长合作的欢乐,孩子的情感、兴趣是否最大程度的得到了满足,等等。其次,家长要鼓励孩子进行音乐表现,允许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以他自己个人化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乐的独特感受和体验。

参考文献:

[1]张卫民.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印小青.现代儿童艺术教育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3]廖乃雄.关于音乐教育观念革新的断想.中国音乐教育,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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