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文
本刊讯 据自治区教育厅项目办统计资料显示,自实施《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标准(试行)》至今,我区41个营养餐试点县已有90%的学校建起了食堂,生均食堂(伙房)面积达到了1.25平方米,食堂的供餐率也达到了80%。3年来,我区共下达24.9亿元食堂建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12.4亿元、自治区资金7.4亿元、县级资金5亿元,建设食堂和伙房5338个,建筑面积达到152.9万平方米,实现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41个国家、自治区试点县,以及30个市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自治区贫困县和自治区布局调整改革试点县全覆盖。预计今年年底,我区将基本完成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实现“校校有食堂”的目标,改变非寄宿制学校基本无食堂,寄宿制学校食堂标准低、布局不合理、面积不足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