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皓东
我们医院里有一些临床新药的试验,使用这些药物治疗的病人每3个月到医院复查一次,我们每次发给病人3个月的药物。为了保证病人有足量的药物治疗,在3个月复查的时候,每瓶药都还会有剩余。有一次,一位病人拿着他剩余的药对我们说:“这种药真是好极了,我的肝功能正常了,症状消失了。你们剩下的药反正要销毁,多可惜,我们单位有一位同事和我得的同一种病,我把剩余的药给他吃行不行?”
我吓了一跳,连忙向他解释:“这是完全不行的!因为这种药物还没有上市,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得到临床验证。你是经过我们严格的检查,符合我们试验的标准,肾功能和身体的重要器官没有严重疾病,并在我们的监测下服药的,一旦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通知你来复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而你的同事没有经过我们的检查,是否适合服用这种药物不能肯定,也没有在我们的监测下服用,一旦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不但没有帮助他,反而可能害了他。”
其实,不能随意送人药吃的道理不仅仅限于试验阶段的特殊药品,就连已经在我国上市的药品,也同样不能随便送给其他病人服用。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好心人看到邻居家的孩子病了,就对孩子的妈妈说:“我前两天也发烧了,吃了两粒退烧药就好了,正好我还剩下一些药,你给孩子喂了吧!”孩子的妈妈拿了药,给孩子喂了1粒,结果到了夜间,孩子手脚冰冷,口唇青紫。妈妈赶快抱着孩子去了医院。到医院一检查,孩子得了流脑,而且由于过量服用退烧药,加重了流脑的病情,已经出现了休克的症状。
我告诉病人:孩子生病,应该到医院去看病,乱吃退烧药可能掩盖病情而延误诊断。另外,孩子用药的剂量与成人不同,如果自行给孩子使用了成人的剂量,很可能造成药物中毒或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听到这里,这位参加我们新药试验的病人惊出一身汗,感叹地说:“看来,好心也不能乱用,现在我知道了,千万不能用药品助人为乐啊!”
(摘自《大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