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艳
摘要:网络这把“双刃剑”在满足大学生的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导致大学生去抑制化的网络行为。文章分析归纳了大学生网络行为去抑制化的类型及成因,提出了对策建议,旨在为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行为;去抑制化;类型;成因
当前,网络成为大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为信息时代的传播载体,网络以其即时性和快捷性、广泛性和交互性、随意性和独立性不仅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思想观念和思考方式,使得他们的视野得到开阔,见识得到增长,尤其是个性化发展得到彰显,价值多元化得到满足。但是,也有一些大学生在网络世界里违背一定的法律法规、社会规范或行为要求,去抑制化的网络行为时有发生。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去抑制化
本论域中的“抑制”指的是个体在面对一定的社会情景时,由于受到长期形成的自我意识的约束,会维持一定的焦虑水平并且在意他人的评价,从而做出理性行为的现象。而“去抑制”则相反,由于个体更少受到甚至不受自我意识的约束,更不在乎他者的存在,从而做出失范行为的现象。事实上,人们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就认识到,在网络交流中容易发生争论,发送进攻性的、令人难堪的和粗鲁不堪的信息会导致情绪失控。网络争论导致情绪失控(Flaming)有一个技术上的正式名称——“网上解除抑制效果”,也就是说人们在网络世界中更难克制自己,更容易做出非理性行为,这就是网络行为的去抑制化。大学生在网络世界里和现实生活中表达思想、言语、行为的方式存在巨大差别。他们在现实生活的交往中,一般对社会规范和内心准则会表现出遵从,从而保持良好的自我克制状态。但是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大学生可以进行超越时空的即时互动,其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规范的约束变得虚无苍白,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的自我克制大大削弱或不复存在,其网络行为就表现出一种解除抑制的状态。
二、大学生网络行为去抑制化的类型
第一,主要表现形式为谩骂与攻击。如:大学生在网络交流的过程当中,因为对某个问题或是某个事件出现意见分歧既而恶语相向,甚至会采用最下流、恶毒的语言侮辱对方(语言攻击、人身攻击)。调查发现:有些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比较忠厚老实且有修养的人,在网络生活中,有时也变得富有攻击性。
第二,表现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或是网络交往的过程中对自己进行虚假包装,如:虚构个人基本信息、成长阅历、生活经历,甚至编造出一些虚假的故事等来博得网友的追捧。
第三,表现为在网络空间或是博客当中使用粗俗的语言及恶劣行为把对某人某事或是某些社会现象的不满、怒气、仇恨等宣泄出来。
第四,表现为面对网络上散布或公布的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信息或事件,不作辨识与鉴别,就义愤填膺或是幸灾乐祸地跟着别人起哄并参与到整个事件发展过程,推波助澜,其态度也会随事件的发展而变化。
第五,过度的自我暴露。表现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或是网络交流的过程中毫无忌讳、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内心情感、个人隐私等袒露无遗。
以上各种表现,都是源于网络行为的去抑制化对于个体身份的消解,以至于行为人在网络世界仅仅把自己抽象为一个无法识别的概念符号,不必承担现实世界中身份的约束和限制,这些行为的出现往往导致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甚至网络犯罪。
三、大学生网络行为去抑制化的成因
(一)个体因素
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对事物的认识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在长期的学习生活过程中,其心理素质逐渐走向成熟。但由于各种原因,现实生活与其期望的生活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而,他们对自己所处的生活环境会产生困惑或感到不适应,在现实的生活中常会出现情绪低落、孤独、苦闷、焦虑、郁闷等情况,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他们可以重塑自我,可以尽情地展示自己的魅力、发挥自己的想象,可以肆无忌惮、肆意宣泄某些被压抑的情感来满足现实需求,长此以往,他们忽视了现实社会中自己所应该承担的一些社会责任,从而漠视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混淆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界限,导致网络行为去抑制化。
(二)环境因素
1.不良的网络文化。网络文化是指网络上的具有网络社会特征的文化活动及文化产品,是以网络物质的创造发展为基础的网络精神创造,它是网络时代人们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模式的体现。网络文化有健康的网络文化和不良的网络文化之分。其中,不良的网络文化是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色情文化、黑客文化、暴力文化等文化形态。“90后”大学生是在网络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对未知事物接受能力强、充满好奇、喜欢寻求刺激、追求新鲜,并且善于从网络上学习新的东西,接收新的信息。但由于其身心发育尚不健全,辨析和判断能力存在欠缺,容易受到诱惑,加之网上的色情、暴力、恐怖等信息既刺激又新鲜,因此,在尝试心理的作用下他们会将虚拟空间的行为模式转化为现实的行为模式,从而导致网络行为去抑制化。
2.不规范的网络环境。在信息社会中,网络的虚拟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络行为的虚拟性和网络行为主体身份的虚拟性。这种虚拟的网络环境会促使大学生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完全分开。在虚拟世界里,大学生可以在不同的角色中进行转换,比如在游戏和聊天的过程中,大学生可以把自己假定成为不同的角色,体会不同角色的需求和情感,并按照自己理解的角色规范进行角色实践,而在现实社会中,大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导价值观的要求去扮演自己的社会角色,承担社会责任。长此以往,这种不规范的网络环境,导致大学生对价值观、道德标准以及社会责任感等的弱化,甚至产生错觉,出现行为偏差、人格异化。
3.滞后、不完善的网络立法。对于网络,我国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1994年以来,我国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和网络行为等方面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总计60余部。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网络的管理和网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网络的发展速度一日千里,我国网络立法从结构、内容、可操作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立法主体多(信息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务院等)、内容不统一(各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缺乏统筹、协调)、立法的内容存在空白点(注重于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但其他问题如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等方面的内容涉及不多甚至存在空白)、可操作性不强(监督体制不完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等。这些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等的滞后或不完善都会使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网络行为陷入到无法则可依,无规范可循的“绝对自由”状态,从而导致网络行为去抑制化。
4.网络道德教育缺位。道德的发展变化往往落后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变化,当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和交往方式出现以后,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内容和教育体系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出现,并且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完善。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其方便、快捷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我们大家却忽略了网络生活同样也需要相应的道德规范来维系。一直以来,各高校对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都很重视,采用了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来提高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培养、提高学生作为公民的道德素质,但对于网络时代的网络道德教育缺位,各高校并没有开设专门的课程。当然,有的高校已经意识到网络道德教育应该是学校德育的焦点,在组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已经将网络道德教育作为一个重点的教学内容纳入到教学计划中,但对其教学课时的安排并不充足。
四、消除大学生网络行为去抑制化的几点建议
(一)教育引导
学校、家庭应重视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地看待、分析网络社会中的人和事,科学地使用网络,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网络自律意识。
(二)心理疏导
各高校应建立由学生工作管理队伍、专业心理教师和医护人员等为主体的心理辅导教育机构,以平等的身份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理解学生,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大学生团结、合作、互助的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制定详尽的、操作性强的网络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监管,构建文明的网络文化与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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