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超 赵玉宏
只有消费者进行文化消费,文化产品才真正成为商品进入了文化市场的循环之中,才能刺激生产,促进整个产业链条循环向前发展。
9月3日,由北京市文资办等单位举办的“首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启动仪式暨2013文化创意产业(北京)研讨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此次活动以“消费文化 品味生活”为主题,目的是进一步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文化消费是指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等。文化消费是以物质消费为依托和前提的,因而文化消费水平能够更直接、更突出地反映出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文化消费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对社会核心价值、主流意识形态、公民素质、国家形象等“软实力”的建构至关重要。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
20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居民消费正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小康型、享受型转变。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话,文化产品消费会有显著的提升。人均GDP到3000美元的时候国民文化产品的发展就应该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是一个爆发点,文化消费进入快速发展期。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市场为导向,是靠消费者长期形成并不断创新的文化需求来推动的。例如美国的电影市场,“欧洲的戏剧市场”,日本的动漫市场,以及韩国的游戏娱乐市场都是首先社会产生需求,需求推动了消费,消费拉动了市场,市场引发了产业的兴旺,并激发了创意的风气。
同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文化消费占家庭总收入的30%相比,2012年北京市的文化消费人均只有1658元,占家庭总收入还不到10%。由此可见北京市的文化消费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链条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消费者进行文化消费,文化产品才真正成为商品进入了文化市场的循环之中,才能刺激生产,促进整个产业链条循环向前发展,真正的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时代才能到来。
那么,如何才能推动文化消费?
首先要引导“文化消费”理念,刺激文化消费需求。
一方面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制约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中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偏重物质消费的消费习惯和倾向于通过储蓄谋求未来的“自我保障”的习惯,势必对“非刚性”的精神文化消费形成挤压。因此,提升文化消费关键性的着力点在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健全社会保障减缓“积蓄需求”,释放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
其次是要完善政策机制,创造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
打造北京市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机制。首先要完善金融税收政策,当前文化产品交易税负较重,例如艺术品买卖税率偏高,不利于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其次要改进财政补贴机制,进一步探索终端消费的补贴机制。刚刚启动的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季是探索文化消费政府补贴方式的典范,采取以鼓励消费者终端消费为导向的模式,让市民在文化消费时享受到优惠和补贴,激励文化消费行为,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再次要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保障文化消费者权益。
第三要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满足各层次消费需求。
一要丰富文化产品种类,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用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文化层次和不同地区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二要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不断推出质量过硬、特色鲜明、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
(第一作者系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第二作者系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