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思考

2013-04-29 09:30杨茗茗
理论与当代 2013年2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防灾新闻媒体

杨茗茗

在突发事件的预防、减少、应对和恢复过程中,政府如何正确地对外宣传并成功引导社会舆论,就成为政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一个重大公共治理课题。

1.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工作纳入常态机制建设。目前,民政、气象、农业等各部门开展了一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但从宣传的时间和效果来看远远不够。以政府为导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就必须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灾害知识和应对方法,加强危机意识,正确掌握自救和互救常识,才能做到“全民皆兵”。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措施,事后有监督,才能从容面对,不慌乱。加强经常性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宣传,向公众介绍灾害发生规律的基本知识,传授自救、互救和防灾减灾技术,使公众树立减灾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使可持续发展减灾战略深入人心,对于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增大传输抵御自然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局限于特定的宣传日或天气骤变时期进行突击宣传,把教育宣传纳入普及性常识教育体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争取固定的财政专项经费,有计划地组织社区群众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灾保发展、防灾保安全、防灾保运转的意识和能力。

2.拓宽公众实时获取信息的汇道,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在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大力增强现代媒体传播能力的背景下,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被直接推到前台,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媒体议论的热点,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需求更高。在现代社会,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政府应多渠道跟踪了解公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心理表现和信息需求,研究传达信息的方式方法,采用正确的信息公开方式安抚民众,稳定民心。领导干部要积极接受报社、电台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采访,主动通报突发事件的最新信息。同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新闻媒体的访谈节目,对突发事件发表评论,对突发事件的产生原因和过程、事态的发展以及政府处理的方法措施等点评分析,给公众提供一个评判参考。此外,还可以采取让公众参与讨论的方式为之提供一个政策参与平台,充分尊重公众的表达权,使其感觉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这样,拓宽了公众实时获取信息的渠道,有效引导群众正确面对自然灾害,增强战胜灾害的信心。

3.转变思维定势,完善危机状态下的媒体管理政策与策略。政府应给新闻媒体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认识到媒体应当拥有传播危机事件信息的自主空间。党和政府有责任迅速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发布信息。除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法律规定不准报道以外,都应当允许媒体主动地介入和及时、客观地报道,政府不应该限制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而是要和新闻媒体加强合作,用正确的管理办法引导媒体,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其实,政府给新闻媒体“松松绑”,中国传媒人就会表现出非常优秀的品质,充分发挥和展现实力,这在汶川大地震报道中已经显现出来。

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建立新闻媒体联动工作制度。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第四权力”,具有强烈的社会公共色彩,它承担着提供信息、舆论导向和稳定社会的职责,是社会心理状态的指示器。当社会面对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本身就是一件新闻,媒体无法缺席。而新闻媒体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突发事件管理也是其监督政府、引导舆论、稳定社会的职责所在。政府能否让公众正确认识突发事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公众形成有利突发事件解决的氛围至关重要。因此,新闻媒体是公共部门突发事件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建立政府与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在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政府不应该也不能忽视媒体的作用,日益成熟的当代媒体,完全能够凭借自身的优势,在危机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做到“只帮忙,不添乱”。因此,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互动,争取到新闻媒体的支持,积极协调建立与广播电视传媒、互联网传媒等新闻媒体工作联动责任制度,使其及时参加到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来,确保我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传播畅通。同时,将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特别是一线灾区,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号召各行各业进行学习,激励社会公众,大力弘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牢固树立政府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孺子牛”形象。

5.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危机状态下政府公共关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调节社会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爆发的特殊时期,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政府以这种直观的、人性化的方式向媒体和社会公众传达事件的即时信息、政府的态度、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程度,来满足公众趋利避害的需求,缓和公众的紧张情绪,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调节公共关系,树立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我省虽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发布规程,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案,哪些政府信息应该披露,按什么程序披露,如何落实责任人和追究失职责任,都缺乏详细的规定,无法从制度法规上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所以,新闻发言人制度仍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确定的新闻发言人,要具备相当的政治和理论素养,熟悉大政方针,了解贵州省情和发布事项的工作业务和动态,具有相当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如何向社会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和消退期的信息,如何回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怎样准确拿捏对外发布信息的分寸等等问题,都要求新闻发言人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发言人应具备的各种知识,多读与宣传、新闻发言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规则的书,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

6.政府宣传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原则。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中的新闻传播最可怕的不是记者抢发新闻,而是记者抢发非出自政府发布的新闻。政府应该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即所谓抢占制高点,先入为主,先声夺人,先发制人。谁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谁就掌握了舆论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不求全,只求快,但必须准。滚动发布原则。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不一定是全面的。有了进一步的信息,不断发布出最新进展,对过去由于情况不清晰而发布的不准确的信息要立即纠正,保持政府部门为信息最权威发布者的地位。第二,真实性原则。政府最大的致命伤就是失信于民。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是网络时代。要求新闻人言辞审慎,表情严肃,态度坚定认真,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口径一致原则。这是取信于民的至关重要的原则。对外公布的口径只能是一个,不管是事件处理者还是新闻发布者,或是政府最高首长或与事件有关并可能接触媒体的其他人,对外口径必须高度一致,不能提供互相矛盾的信息,沟通口径不一致,宣传沟通本身就会变成危机。

与日常的宣传相关,应对突发事件宣传具有很大的时间压力和公众压力,它要求政府调动各种资源和力量,建立与媒体之间畅通的交流渠道,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危机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不断满足公众在危机中的信息知情权,唤起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成功控制和解决突发事件。因此,笔者认为,应对突发事件宣传的意义不在于政府通报了什么,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政府已经有了全球的眼光和人类的情怀,突发事件不仅使社会公民意识进一步觉醒,也使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感达到空前高度。然而,只有热情是不够的,转型期的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宣传的重要性,努力探索适合人民群众需要的宣传方式,正确掌握宣传技巧,准确掌握宣传尺度,才能最大化地体现宣传的价值,传递信心。

责任编辑:郭渐翔

猜你喜欢
社会公众防灾新闻媒体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小常识
防灾减灾 共迎丰收之季
故宫防灾的“超强铠甲”
“防火防灾”大作战
努力给社会公众求证事情的真相——以金华晚报《求证》栏目为例
探讨网络新闻媒体与传统新闻媒体的整合
社会公众二孩生育影响因素研究综述:2003—2015
社会公众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角色定位
时代召唤老区新闻媒体
社会公众视阈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基于武汉市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