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陕西蒲城方言中的助词“底[ti]”有两种主要功能:一是用作体助词,用来标记存现体、持续体、伴随体、实现体等体范畴,它与普通话中的“着”“得”“了”等体助词所反映的体范畴具有一定的对应性,但又不完全相同;二是用作结构助词,用来标记定语和中心语、状语和中心语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构成一种“底”字结构。在本质上,蒲城方言中的助词“底”是一个同音形词。
关键词:蒲城方言 底 体助词 结构助词 同音形词
一、引言
蒲城县是陕西省的一个行政县,属渭南市,位于关中平原东北部,是黄土高原和渭河平原的交界地带。蒲城方言属于北方官话中原官话区关中方言片。蒲城方言中有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助词“底[ti]”,它不仅可以充当体助词,标记存现体、持续体、伴随体、实现体等体范畴,与普通话中的“着”“得”“了”等体助词所反映的体范畴具有一定的对应性;并且它还可以充当结构助词,与普通话中的结构助词“的”“地”有鲜明的对应关系,但又不完全对应。本文尝试详尽描写蒲城方言中的助词“底”,并探讨其中所反映的语言规律。
二、助词“底”所表达的体范畴
蒲城方言中,助词“底”可以标记4种体范畴:存现体、持续体、伴随体、实现体。
(一)存现体
助词“底”标记动作行为支配对象的存在状态,形成“V底NP”结构。如:
(1)墙上挂底画,桌子上摆底吃食。(墙上挂着画,桌子上摆着吃的东西。)
(2)屋里放底桌子和椅子。(屋子里放着桌子和椅子。)
(3)这搭埋底啥?这搭埋底宝!(这儿埋着什么?这儿埋着宝物!)
上述例句中,当“底”表示存现体时,虽然其修饰的动作行为动词都是可持续动词,但“底”所在的整个结构的功能①并不是强调“底”前面的“V”的持续状态,而是在强调“底”之后的“NP”的某种状态,如例(1)的“画”和“吃食”的存在状态,例(2)的“桌子”和“椅子”的存在状态,例(3)的“宝”的存在状态。因此我们说“底”标记一种存在范畴,和普通话中的助词“着”大体相似,这一点下文还要论及。
(二)持续体
体标记“底”表示动作行为发生后保持某种状态,或该动作在持续进行,形成“V底(NP)”②结构,其语义重在强调单一动作持续某种状态。如:
(4)骑底马,坐底轿。(骑着马,坐着轿。)
(5)吃底碗里底,看底锅里底。(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6)你说你底,我听底哩!(你说你的,我听着呢!)
从结构上看,“底”标记的持续体和存现体似乎是一样的,但二者在语义上有明显的不同。当“底”表示持续体时,“底”所在的整个结构的功能是为了表达“底”前的“V”持续进行的状态,如例(4)的“骑”“坐”,例(5)的“吃”“看”,例(6)的“听”,而不是“V底”之后的“马”“轿”“碗里底”“锅里底”等的状态。例(6)更干脆,“听底”后面根本没有听的对象,虽然从逻辑上讲,“听底”之后应该能补上“你底话(你的话)”之类的成分,但是在实际言语中,我们还没有见到这样的用法。
如果将例句(1)(2)(3)变成下列例句:
(1')画在墙上挂底哩,吃食在桌子上摆底哩。(画在墙上挂着呢,吃的东西在桌子上摆着呢。)
(2')桌子和椅子在屋里放底哩。(桌子和椅子在屋子里放着呢。)
(3')宝在阿搭埋底哩?宝在这搭埋底哩!(宝物在哪儿埋着呢?宝物在这儿埋着呢!)
那么,例(1')、例(2')、例(3')中的“底”表达的依然是持续体,其功能还是表达整个结构中“V”的持续状态,而不是“NP”的状态。因此,虽然“底”在标记持续体和存在体时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但持续体侧重表达“V”的状态,存现体侧重表达“NP”的状态。
朱德熙(1982:71~72)谈到,有的动词本身表示动作,但加“着”以后表示动作结束以后遗留下来的状态。如“门开着呢”“墙上挂着一幅画”“房顶上盖着一层雪”。我们认为,这里的“着”有两种功能:1.标记持续体,如“门开着呢。”2.标记存现体,如“墙上挂着一幅画”“房顶上盖着一层雪”因此可以说,在表达存现体和持续体上,蒲城方言的体标记“底”与普通话中的体标记“着”的用法是基本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蒲城方言中还有一个体标记助词“着[t??uo]”,在表达持续体时,“底”和“着”有时可以替换。如:
(7)甲:小心点,嫑教老鼠跑了。(小心点,别让老鼠跑了!)
乙:放心,我看底哩。/放心,我看着[t??uo]哩。(放心,我看着呢。)
(8)甲:好好听我给你说!(好好听我给你说!)
乙:听底哩。/听着[t??uo]哩。(听着呢。)
(9)甲:我底书包哩?(我的书包呢?)
乙:这不?我拿底哩。/这不?我拿着[t??uo]哩。(这不?我拿着呢。)
用法实际反映出蒲城方言中的持续体标记有两个,一个是助词“底”,一个是助词“着”。但是,“底”和“着”也有不能替换的情况。如:
(4')*骑着马,坐着轿。
(5')*吃着碗里底,看着锅里底。
例(4')、例(5')在蒲城方言中是没有这种说法的。二者的基本区别是:在“V底”之后没有“NP”时,“底”和“着”可以互换;如果有“NP”,一般是用“底”不用“着”。
(三)伴随体
标记伴随体的助词“底”也相当于普通话中的持续体标记“着”,它形成“VP1底VP2”结构,主要是表示一种动作行为VP1始终伴随着另一种动作行为VP2。其中,VP2是核心动词,但不表达核心信息;VP1是非核心动词,但表达核心信息,而且句子的强调重音总是落在VP1上。如:
(10)他老是抢底说话。(他总是抢着说话。)
(11)他俩每回吃完饭都是争底付钱。(他俩每次吃完饭都是争着付账。)
(12)你急底做啥去呀?(你急着做什么去呀?)
例(10)中的VP1是“抢”,它始终伴随着核心动作行为VP2“说话”,但VP1“抢”却是核心信息,而且句子的强调重音是在“抢底”上,说话人所要传递的核心信息是“抢底”,即“急于说话的神态”。同样,例(11)中的“争底”、例(12)中的“急底”也都是句子的核心信息,承载句子的强调重音,它们分别表达“付钱”和“做”发生时作为伴随状态而发生的“争”和“急”这样的情形。
在表达伴随体时,“VP1底VP2”中的“VP1底”可以重叠,构成“VP1底VP1底”。如例(10)(11)(12)中的“VP1底”都可以作如下重叠:
(10')他老是抢底抢底说话。(他总是抢着抢着说话。)
(11')他俩每回吃完饭都是争底争底付钱。(他俩每次吃完饭都是争着争着付账。)
(12')你急底急底做啥去呀?(你急着急着做什么去呀?)
这种“VP1底VP1底”往往使动作富于形象性,是“VP1底”的生动形式。至于“抢底抢底”“争底争底”“急底急底”是否在程度上一定比“抢底”“争底”“急底”有所加强,则并不明确。相比之下,普通话中“抢着抢着、争着争着、急着急着”这种生动形式似乎不能说。
(四)实现体
体标记“底”标记动作已经产生结果,这种情况下的“底”相当于普通话补语标记“得”。如:
(13)她哭底鼻涕眼泪一大把。(她哭得鼻涕眼泪一大把。)
(14)她男底打底她不敢回家。(她丈夫打得她不敢回家。)
(15)他把饭吃底光光底。(他把饭吃得光光的。)
(16)这件事想底人头疼。(这件事想得人头疼。)
(17)这件衣服好底没法说。(这件衣服好得无法形容。)
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实现体(完成体)是以助词“了”为体标记的,如“门开了。/这棵树死了。”这样的表达在蒲城方言中也同样存在。从语义层面看,助词“得”也可以表达实现(完成)意义,因为从逻辑上讲,只有当一个动作实现以后,才能对其结果进行现实的评估,所以,补语标记“得”可以看成是实现体标记。基于此,我们认为蒲城方言的体标记“底”表达了一种实现体。例(13)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例(14)中的“她不敢回家”、例(15)中的“光光底”、例(16)中的“人头疼”都可以说是对动作结果的一种现实性评估,表达了动作实现的语法范畴。对例(17)来说,衣服是否好看,必须是对现实存在的衣服的一种评价,因而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实现体。由此可见,“底”标记的完成体与“了”标记的完成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体标记“底”是通过评估动作的结果而间接表达动作的完成,而体标记“了”则是直接标记动作的完成,并不涉及对动作结果的评价。
蒲城方言用“底”标记的实现体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底”可用于直接结句,也可在其后补充上其他成分。直接结句的语义相对含蓄,具有较大的想象空间;其后有补充成分的则相反,想象空间很小。如:
(18)看把你能底!/看把你能底还上天去呀!(看把你能得!/看把你能得还上天去呀!)
(19)把人等底急底。/把人等底急底不行。(把人等得急得。/把人等得急得不行。)
但并非所有用“底”字结句的句子都能够在“底”之后有所补充。如:
(20)看把她美底!(看把她美得()!)
(21)吃饱了撑底!(吃饱了撑得()!)
例(20)(21)这类句子中,“底”前面都是形容词,“底”后面一般不能补充其他成分;语义上表示某人或某物处于某种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还处于一种比较高的程度。
需要强调的是,在体助词“底”所表达的几种体范畴中,受“底”直接修饰的动词后面如果有名词宾语,那么这个宾语一般是不能受数量短语修饰的。因此,下面的说法在蒲城方言中都是不能接受的。如:
(22)*墙上挂底一幅画。
(23)*屋子里放底一桌子和椅子。
(24)*这搭埋底一箱子宝。
(25)*骑底一匹马。
(26)*我背底三书包。(我背了三个书包。/我背着三个书包。)
如果修饰名词的数量短语一定要出现,那么“底”就不再适合,应该选用完成体标记“了”。如:
(27)墙上挂了一幅画。
(28)屋子里放了一桌子和椅子。
(29)这搭埋了一箱子宝。
(30)骑了一匹马。
(31)我背了三书包。(我背了三个书包。)
这更能说明,助词“底”主要是用来强调“VP底NP”中“V”或“NP”的状态,这一点和现代汉语中的助词“着”区别很大。因为普通话的助词“着”并不排斥数量结构,可以说“墙上挂着画/墙上挂着一幅画”“骑着马/骑着一匹马”等。蒲城方言中体助词“底”排斥数量结构是由于焦点冲突所致。因为汉语的自然焦点一般都位于句子末端,数量成分是自然焦点,是重要的焦点标记(徐杰、李英哲,1993;刘丹青、徐烈炯,1998)。“底”在标记存现体和持续体时,是在特意强调事物和动作的状态,不允许有其他新信息出现,因而“底”所在的结构排斥了数量成分,从而使事物或动作始终处于焦点信息的状态,保证了对事物或动作的强调。
三、助词“底”作为结构助词
蒲城方言中,“底”作为助词还具有类似普通话结构助词“的”和“地”的功能。
(一)助词“底”相当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的”,可以作定语标记
(32)这些都是我村里底人。(这些都是我们村里的人。)
(33)人都爱听底戏一定是好戏。(人人都爱听的戏一定是好戏。)
(34)他屋里挂底那幅画是他先人传下来底。(他家里挂的那幅画是他祖先传下来的。)
也可以构成“底”字结构,其功能相当于普通话的“的”字结构。如:
(35)他是个卖菜底。(他是个卖菜的。)
(36)高底和低底。(高的和矮的。)
(37)吃底和看底。(吃的和看的。)
还可以表示相乘或相加。表示相乘的如:
(38)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五底五,总二十五。(一个五,两个五,三个五,四个五,五个五,五乘五,总共二十五。)
表示相加的如:
(39)六底七,总共十三。(六个加上七个,总共十三个。)
表示相乘时,一般不用蒲城方言的特有量词“”;但表相加时,一般必须使用“”。这种相乘或相加主要在口语中计算数字时使用,其他场合很少用到。
(二)助词“底”相当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地”
(40)给我干干底捞一碗面吃。(给我干干地捞一碗面吃。)
(41)慢慢底,嫑摔了!(慢慢地,别摔了!)
(42)这事就慢慢底传开了。(这事就慢慢地传开了。)
(43)老三悄没声息底走了进来。(老三悄没声息地走了进来。)
四、助词“底”的来源
蒲城方言中的助词“底”实际上就是近代汉语时期的助词“底”。关于这个“底”的来源,大致有三类不同看法:
(一)“底”来源于“者”“之”
吕叔湘(1943/1984)认为“底”来源于“者”。王力(1958/1980)认为,“底”来源于“之”。在书面语言里,“底”改写为“的”最先见于宋人的话本,而话本是经过元人改写的。祝敏彻(1982)认为“底”既来源于“者”,也来源于“之”。蒋骥骋(2005)认为,结构助词“底”,在语音上继承了上、中古“之”字的读音;在用法上,则继承了“之”“者”的语法功能,是“之”“者”在近代口语中的替代词。
(二)“底”产生于词汇替代
冯春田(1991:123)认为,“底”的前任是“者”,但是由“者”到“底”并非“者”字的语音变化的结果,而是由“底”替代了“者”。
(三)助词“底”由“底”的其他功能引申发展而来
石毓智、李讷(1998)认为,虽然“底(的)”与“之”“者”在功能上有相同之处,但他们之间并无来源关系,“底”的用法是由其疑问代词和指示代词的用法引申发展而来的。江蓝生(1999)认为,助词“底”最早见于唐代,但唐代的用例很罕见,而且是一种结构助词;而“底”本是个方位词,它是受处所词“所、许”的类化而用作结构助词的。
江蓝生(1999)还指出,“之”和“者”是上古沿用下来的文言词,到了中古,文言和口语加速分离,文言词日渐走向衰落,口语词则充满了活力,正是这种语言背景使得助词“底”后来居上,在竞争中取得了胜利。江蓝生(1999)的观点可以得到当代汉语的言语事实的印证。在当代网络语言中,改写规范词语非常流行,且用以彰显语言使用者的个性,如“好的”写成“好滴”,“微博”写成“围脖”,“同志”写成“筒子”,“同学”写成“童鞋”,“悲剧”写成“杯具”等等。其中,“好的”写成“好滴”最为典型,与本文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为它反映出汉语方言中把“的”读为[ti]是比较普遍的语音现象。整体说来,网络语言的这种特点主要由三方面原因使然。其一是由于同音替换,这里的同音不仅包括普通话音系中的同音现象,也包括汉语各方言音系中的同音现象。其二是由于语言使用者的言语创新所致;对于网络爱好者而言,当他们认为大众广泛使用的规范词汇不足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时,言语创新便是一条极好的出路,于是诸多网络新词便应运而生。其三,此现象也可能是由于网络爱好者在使用拼音输入法时的错误输入而产生,并以讹传讹所致。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语言事实是网络上“好的”写成“好滴”等现象极为流行,甚至成为某些网民的“规范词汇”。另一点,当代流行歌曲的歌词绝大多数是以普通话来创作的,但在演唱过程中,歌词中结构助词“的”[t?]大都唱成了[ti]。现代汉语的这些言语事实可以作为近代汉语的口语词“底”在与“之”“者”这两个文言词的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旁证。
我们可以推测,助词“底”的产生原因很可能是口语词对书面语词的同音替代。在同音替代之后,又出现用法的扩大现象,最终成为一个使用广泛的助词。虽然普通话中它的功能分别被“的”“地”“得”“着”等所替代,但在现代汉语方言中却得以保存。
五、助词“底”是一个同音形词
蒲城方言中的体助词“底”承担的功能比其他几个体助词“着[t??uo]、了[liau]、过[kuo]”都多。蒲城方言中,“着[t??uo]”主要标记持续体,“了[liau]”主要标记完成体,“过[kuo]”主要标记经历体,除此之外,它们再不承担其他语法功能。如:
(44)乃电影咱都看过,你先等着,我把这口饭吃了咱就走。(那部电影咱俩都看过,你先等着,我把这口饭吃了咱俩就走。)
在其他汉语方言中,助词“底”也承担着多种语法功能。刘晓玲(2003)认为,新疆汉语方言中的“底[ti]”的用法很广泛,其中有相当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的”“地”“得”的用法,相当于普通话“的”字结构的“的”的用法,相当于普通话状态形容词后缀的“的”等用法;也有不同于普通话的用法,如用在两个数词中间,表示两数相乘或相加:五个底八个。在新疆汉语方言中,兼语句、连谓句中V1后的“底”、谓词性词组充当宾语的句子中V1后的“底”还是将谓词性成分转化为体词性成分的主要手段之一。周磊(2006)也讨论了乌鲁木齐汉语方言中的“底”。文章指出,作为一种体貌标记,“底”所承担的语法功能比较多,不仅可以作为持续体标记和方位介词,而且可以在有限制的句子里承担完成体标记作用;另外,它也是定语、补语、状语标记的承担者。
“底”之所以承担了多种句法功能,与助词“底”的产生过程密不可分。江蓝生(1999)指出,“底”在功能上集合了“之、者、所/许”乃至“地”,是一个集大成者。当“底”进入结构助词领域后,不仅继承了“所、许”的用法,而且还吸收了结构助词“者”和“地”的诸多用法,“底”字用法的扩大是同一系统内部成员之间的功能相互沾染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汉语发展的过程中,“底”在既有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沾染其他助词的句法功能,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较强的表述能力。
“底”的这种多功能表现正反映了汉语中的同音形词现象以及语言经济原则和像似原则的扭结。Haiman曾指出,同音形词比同义词要经济,它通过赋予同音形词不同的意义,最小化了词素的数量,代表着词形变化的经济性(参见Croft,2000:166)。Haiman还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种关系:同音形词就像在一幅地图中所使用的橘色一样,只要几个国家不相连,就可以使用这种橘色来表示这些国家所在的区域;同义词则像一幅地图中用来表达国家或海拔高度的蓝色或橘色一样,它们在意义上没有任何不同(参见Croft,2000:272)。实际上,同义词和同音形词正反映了语言的经济原则和像似原则的扭结。沈家煊(2000)指出,语言的经济原则和像似原则存在竞争,其竞争结果或者是前者压倒后者,或者是后者压倒前者,也可能两者不分胜负,同时制约语言结构,但会排除两者都不起作用的可能性,即语言结构既不经济又不像似。
语言中,不同的标记有着不同历时的来源,这种不同的来源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语言的像似原则。同时,某种标记的功能可能表现出多样性,这反映了语言的经济原则。在本质上,蒲城方言的助词“底”是一个同音形词,它以同一个语言形式标记了多种语法功能,使语言的表达更加经济,反映了语言经济机制的作用。同时其他的标记,如体助词“着”“了”“过”等,也在发挥着作用,这又说明语言的像似原则也在发挥作用。蒲城方言中助词“底”和其他助词的这种复杂关系表明,语言中经济原则和像似原则同时发挥着作用,扭结在一起,共同制约着语言发展。
(本文曾在2011年11月福州“汉语方言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全国方言学会第16届年会”上宣读,对提出批评建议的专家学者谨致谢忱。)
注 释:
①本文这里将“墙上挂底画”“桌子上摆底吃食”以及下文的“骑
底马”“坐底轿”“画在墙上挂底哩”等都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结构。“整个结构”是就此而言的。下同。
②这里的“V底(NP)”结构中的“NP”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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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红军 贵阳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