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发(文身)”词义识辨

2013-04-29 05:24:51马振亚
现代语文 2013年5期

摘 要:“祝发文身”一词并非成语,作为常用语它已沿用了数千年之久。将“祝发”释作“断发”也成为天经地义之事,但笔者考查了“断发文身→祝发文身”在古书中的用法,发现“祝发=断发”是个不存在的伪命题,笔者发现“断—斵—祝”其间有着文字错讹的轨迹,才导致“断—祝”两个本不相关的词变作通假字,故此应拨乱反正,还其本来面目。“强自取柱”中“柱”通“祝”也是个伪命题,王念孙是其后始作俑者,其错讹是对“祝(断)”的认知有误所致。

关键词:断发文身 祝发文身 断 斵 祝 柱

对于“祝发”与“强自取柱(祝)”之释,笔者与诸同道感到迷惑不解,这也是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笔者从事古代汉语教研五十余年一直萦绕于心,未能释怀。如今试图就此问题作一初步剖析、破解,望能得到专家的匡谬指正。

“祝发文身”这个词组从未被认定为固定词组,而是由两个动宾词组构成的联合型词组。然而笔者认为这两个词好像被栓在一起,密不可分,历经了数千年之久。请看史上“祝发文身”之用例:

《谷梁传·哀公十三年》:“仲雍居关,祝发文身,裸以为饰。”又《哀公十三年》:“吴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其籍于成周以尊天王,吴进矣。”

《庄子·逍遥游》:“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祝发文身,无所用之。”

《战国策·赵策》:“祝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祝发文身”又作“文身祝发”。

《史记·越世家》:“文身祝发,披草莱而邑焉。”

再看“祝发”之用例:

《列子·汤问》:“南国之人,祝发而裸。”张湛《注》引孔安国《尚书传》云:“祝者,断截其发也。”

【按】这是我们查到的几则最早出现的有关用例。而稍后出现了将“祝发”作为“削发”的代称。如:

《续传灯录·妙峰禅传师》:“年十三,即辞家祝发,受业德清齐政院。”

《新唐书·杨元晖传》:“敬晖等为武三思所拘,元晖知祸未已,乃诡计请祝发,事浮图。”

黄庭坚《跋赠俞清老》诗:“清老忿愠欲祝发,著浮图人衣,曰:‘免于俗子浮沉。予曰:‘君去而与祝发者游,其中虽有道人,亦如沅江九肋鳖耳。与俗子为伍,方自此始。”

【按】此三例是佛教传入中土,甚或盛行后形成之专用语。正因为佛教系舶来品,因此“祝发”作为“削发”词义只能是后代之事,不可能出现在东汉之前。“祝发”又作“剃发”“鬄发”“ 鬀发”“发”。如:

《说文·髟部》:“鬀,发也。”

《法苑珠琳》:“伏波罗为五百释子剃发。”

《汉书·司马迁传》:“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

【按】“鬄、”音义同,今相承多作“剃”,从弟得声,从刀会意,如《传灯录》《五灯会元》等书均沿用之。明代张凤翼所撰传奇《祝发记》记述的是南朝梁末徐孝克剃发为僧鬻妻奉母之事。上述诸例只是从旁证实了“祝发”词义后续发展的轨迹。至于“祝”被作为“断”义诠释始源较早,大概与“祝发”同时。如:

《广雅·释诂一》:“祝,断也。”《正字通·示部》:“祝,断绝。”

《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何休《注》:“祝,断也。”

《世说新语·伤逝》:“羊孚年三十一,桓玄与羊欣书曰:‘贤从情所信寄,暴疾而殒,祝予之叹,如何可言。”

【按】此二例“祝”当作“断、断绝、穷绝”义诠释,到后代则发展演绎为“断予”一词作为悼念后辈死亡之辞。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祝”的这种用法或释义仅限于一个历史时期,即先秦时代之经书——《谷梁传》《公羊传》《列子》等及后文提及的《孟子》。其中《列子》一书系伪托之书,据考核当迟至魏晋,是假托于先秦的作品,《世说新语》则是出于仿古用“祝予”之例。至于《广雅·释诂》与《正字通》之释也是在先确定了“祝发”即“断发”后才使“祝”衍生出“断”义来的。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说“祝发”之“断发”义无据,何来“祝”有“断”义呢?

我们看一下“祝”字的意义构成情况。“祝”是个会意字,从示(祭祀牌位),从一跪坐之人,张口祝祷之形。其本义应为“祈求保佑”之意。《说文》:“祝,祭主赞词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兑省。《易》曰:‘兑为口为巫。”由上可见,“祝”之本义为男巫,祠庙中司祭礼之人;或以言告神祈福。此二义相辅相承,一为司祭礼的主体——男巫;一为男巫发出的动作——告神祈福,丝毫不见“断”义之蛛丝马迹。不知是如何将二者牵强附会、生拉硬拽扯上关系的。正是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让笔者困惑了几十年之久,后来在注释《谷梁传》经书时,对照《左传》与《公羊传》,不经意地看到在哀公十三年的记载文字中,三书有两处不尽相同之处。其中《左传》记载的是:“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臝以为饰。”而《谷梁传》《公羊传》却将“断”改为“祝”;“臝”改为“裸”。其实这种现象的出现很正常,这是古人在记载同一史实时,发生在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作品所用的文字、词汇相异的现象。这也正给后人通过古籍校读,相互对照,发现问题提供了条件。小则可以互补验证,加深理解古人所叙述之内容;大则可以发现文字与内容上的差误来以正纠讹。如《战国策·赵策》中“触詟”的“詟”是据正文“触龙言欲见太后”中“龙言”二字合二为一的误字,而《史记》中正作“触龙”,1972年马王堆出土之帛书《国策》中也作“触龙”。再如《左传·成公二年》鞌之战的一段描述:“张侯曰……而矢贯余手及肘……”。笔者初时授课中只能一语带过,不能深入解释。后来读《史记》才明白张侯中的是两箭,一箭中手掌,另箭中臂肘,困惑顿时迎刃而解。根据上两例的启示,笔者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即《左传》里的“断发”是否应是原文,而《谷梁传》《公羊传》则是后文,并且是强行以所谓的同义词“祝”替代“断”呢?应该说通过不同本子的古籍进行对照、分析、比较,探明词义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与途径。然在此例中却不得要领,既不见“断”与“祝”词义系统之间的关联,又不见其间语言上的联系,经过反复思索求证,笔者断然否定了这个论断,随后笔者又在古籍中发现了更多使用“断发”的例子。如:

《左传·昭公三十年》:“吴子灭徐,徐子章禹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吴子唁而送之。”又《哀公七年》:“子贡曰:‘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臝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

《史记·周本纪》:“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宋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按前文例引作“祝发”)

《后汉书·王霸传》:“茂、建果悉出以攻武,合战良久,霸军中壮士路润等数十人断发请战。”

《魏志·列女传》:“曹爽从弟文叔,妻谯郡夏侯文宁之女,名令女。文叔早死,服阕,自以年少无子,恐家必嫁己,乃断发以为信。”

《唐书·礼乐志》:“南蛮北狄俗断发,故舞者以绳围首约发。”

《庄子·逍遥游》:“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按前文引例作“祝发”)

《韩非子·定法》:“公孙弘断发而为越王骑,公孙喜使人绝之曰:‘吾不与子为昆弟矣。公孙弘曰:‘我断发,子断颈而为人用兵,我将谓子何?周南之战,公孙喜死焉。”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

《魏武帝·乐府》:“太伯仲雍、王德之仁,行施百世,断发文身。”

由上可见“祝发”与“断发”在史上同见并行,而且引例从时间上“断发”略早于“祝发”,两者互见,这种情况应该说是罕见的,因此更加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与兴趣。为了证实“断”与“祝”之间导致错误的轨迹,笔者又陷入了漫长的求索之中。既然二者既非同义,也非近义,根本不存在替换的可能性,至于说是通假也不太可能(此命题于后再议),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错讹。

前两年笔者在准备“工具书”授课过程中,涉及到《词通》这部著作,朱起风先生在“前言”中有一段论述对笔者的启发很大。先生说的大意是:“同音异形词,除去造成的通假字原因以外,再就是形近错讹而形成的,我们应予以重视。”

那么,“祝”是否是错讹字呢?或者它又是如何辗转致误而与“断”发生联系的呢?由“断”到“祝”的中间环节发生了什么变故?历经几年始终未得其解。后来笔者想到这个中间环节未知之字当是在字形上与“断”相类,在语音上又与“祝”相同。几经周转,多次推敲,反复组合,古人似应是将“斷()”错讹为“斵”(此属字形近,且形符同,声符近),其词义本是“砍削(斵)”引申而致砍削之结果,断绝。且“斵”(语音上属知母、觉韵)与“祝”(属照母、屋韵)二者声母同为舌上音,韵母同为阳声韵(二者属声近之字)。综上所述,“祝”错讹之途径轨迹大体可明。即:

断(发)(见《左传·昭公三十年》例)

——指异族发式与中原发式——辫发、束发持相反、

相异。

祝(发)(见《谷梁传·哀公十三年》例,错讹致误)

——语义与“断发”错讹后致相同,字形发生变化。

“剃发”“ 鬄发”“ 发”(见《续传灯录》例)

——此引申为僧人剃发、削发之代称。

断、断绝、灭绝(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说文》《汉书》诸例,并引申衍化出“断予”之词。)

《广雅·释诂》《正字通》正是承袭古籍书写之误而又沿续推广下来进一步致误之典型。

若从字形讹误角度及语音变化角度而言则形成如下途径,即:

形近而误

音近而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们在读书、研究古籍中的问题时,对于先辈留下来的诠释、说解一定要持审慎严谨的态度,不可盲目轻率地认从或否定。“祝发”一例即是如此。概括笔者的调查了解,人们往往喜好按自己意旨去决断对古注的取舍,唯我所用,因此造成了舍本逐末,弃明投暗的后果。上面提到的“触龙、触詟”之争已进行了数千年,《国策》与《史记》为首发,王念孙《读书杂志》再次提出异议,1972年帛书出土再次证实“触龙”为确诂,但几千年过后最具权威的《古代汉语》课本(王力主编)一直奉行我行我素、巍然不动之态度;不仅如此,《劝学》(选自《荀子》)中的“强自取柱,柔自取束”也是同样如此,课本注云:“刚强的东西,自己导致折断……柱,通‘祝,这里当‘断讲。”(从王引之说,见《读书杂志》)

这种“柱”通“祝”之说沿袭了几千年之久,这种说法与“祝发”等同“断发”之释可谓异曲同工,起到相辅相承、相互支撑的作用,使之更加具有权威性及不可动摇性。一个谬误竟然挺了数千年之久,也算得上一种“奇迹”了,那么真实的情况究竟如何呢?

关于“柱”通假为“祝”,只见王念孙之《读书杂志》。先看其论述之原文如下:

“强自取柱,柔自取束。杨注曰(按:系杨倞):‘凡物强则以为柱而任劳,柔自见束而约急,皆其自取也。引之曰(按:即王念孙之子王引之,父亲引用儿子之说也要明确标出,以证泾渭分明也,令人钦佩。):‘杨说强自取柱之义甚迂。柱与束相对为文,则柱非谓屋柱之柱也,柱当读为祝。《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天祝予。《谷梁传·哀公十三年》:‘祝发文身。何、范注并曰:‘祝,断也。此言物强则自取断折,所谓太刚则折也。大戴记注《礼记》作强自取折,是其明证矣。《南山经》(按:即《山海经·南山经》)招摇之山有草焉,其名曰祝余,祝余或作柱荼,是祝与柱通也。(祝之通作柱,犹注之通作祝,《周官·瘍医》祝药,郑注曰:‘祝当为注,声之误也。)另在王先谦《孟子集解》引王引之‘柱当读为‘祝,此言物强则必取断折。”

通假字是解释词义的一种途径,运用得好,一通百通,如果是像笔者上面讲的那样把通假字看成是词义解释的指挥棒或救命稻草,并不加节制地滥用,那就是一种灾难、一种祸害,有百弊而无一利,在掌握分析上一定要审慎,而不能放任自流。

根据古现代语言大师的阐述确定通假的条件有如下几条:

首先,通假字与被通假字语音义必须相同、相近(声、韵母),在语义上要贴近上下文意,这就叫“音义密合”。

其次,通假字是一种社会现象,是语言文字交际中的活动。它必须受到社会的承认与人们的拥戴,反映在文献上必须是常见习用的,必须要有相互照应的例证,仅有孤证及稀用之例是不会被人们承认的。

再者,通假字不可滥用,对不可喻解的语言现象,我们宁可像古人那样实事求是地标为“阙如”“阙疑”,也不要妄加通假之名,按王力先生生前在一次学术会上讲的那样,“如果运用本字可以解释得通的话,就未必非用通假来解释不可了”。

根据上述依据,笔者认为“柱”通“祝”释为“断折”有如下几点疑问:

首先,据笔者查证,“柱”通“祝”的结论在古今所有字、词典中未见此说,未收;该用法仅此一例属孤证,也不应采纳,若释作“支撑、支柱”之义又过于牵强,似乎难于理解。

其次,《大戴礼记》中提出的“强自取折”采用变通之法来解,完全是按“祝=断”释义,而“折”与“断”能变通系近义词所致,这也不能作为定论的依据,很难成立。至于王氏父子的“祝余=柱荼”,认为其是“柱—祝”通假之依据,加上“祝药=注药”,郑氏在解说中明明说的是“声之误也”,可见也并非通假。因为“祝”本无“断折”之义,而“祝”与“柱”虽从语音上符合通假条件但已丢失了根基,因此通假不能成立。就是这样一条毫无根基、本不存在的通假定律却一直牢固地统治了学术界几千年,有人积极拥护或奉为经典,如王力先生;有人回避,不加理会,只简单地释“祝,断也。”但笔者认为无论哪种态度都应回归到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上来,即存在并不一定合理,只有符合科学规律的客观现实才是真理,因此对该问题还应根据上文所提出的公式来复原理解。即:

柱→(通假)祝→(音同)斵→(形近)断→(析义)断折

对于这个词的衍化过程是否成立,尚待人们的进一步确认,但这种不甘心在前人错误的结论前妥协的态度还是应该予以肯定的,相信念孙、引之父子的在天之灵也会为之击节拍掌、欣慰雀跃的吧。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笔者努力探筴发囊,搜寻几十年的讲稿笔记,探索半个世纪来研习讲授的轨迹及头脑中的记忆,确认了许多值得深入发掘的课题,现在正进行整理梳拢,陆续成文,由于唯恐时间短促精力不足,正让笔者近年来教授的学生一起完成这项任务。倘若能这样一直坚持下去,一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由于自己正至耄耋之年,来日无多,虽所幸身心尚健,手眼也还能顺乎研读之求,但愿如此坚持数年,此乃既对学术发展有利,又培养了下一代学子,何乐而不为也。因此倡议同行之故友也能放手一搏,在有限的时间内为古代语言学、特别是词汇训诂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念孙.读书杂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马振亚 吉林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