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 强监督 确保建议落实处

2013-04-29 22:41董健
理论与当代 2013年6期
关键词:满意率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董健

一、督办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至2012年期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202件,各建议承办部门都按要求和时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通过认真办理,办复率均为100%。代表建议满意率逐年提高,2008年满意率98.3%;2009年满意率98.9%:2010年满意率99.1%;2011年满意率99.7%;2012年满意率99.8%。督办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每年年初,在省人代会闭幕后,以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的形式,省人大及时向“一府两院”移交代表建议并提出承办目标要求。年中,以召开代表建议督办座谈会的形式,了解相关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同时,还在每年年初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重点建议,分别以主任会议督办件和代表跟踪督办件的形式进行督办。

二是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运行机制日趋健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2001年7月出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的基础上,2009年4月,主任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在代表建议的交办与办理、办理程序、督办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各专门委员会督办和代表跟踪督办等方式。常委会在工作中着重规范督办工作程序,要求建议办理单位建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负责制,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部分建议承办单位还建立了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办、审核、签发、答复、见面征求意见、归档等程序,使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式,推进了工作的开展。积极有效的建议督办方式,往往能使办理工作事半功倍。省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中借助各方面力量,扩大督办主体,形成人大常委会、专委会、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合力,实施全方位督办,并加强沟通,以增强督办的实效性。工作中主要采取重点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回访督办等方式,深入调研,开展面对面现场督办,促使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工作方式的创新受到了省内外人大的关注,全国及省内多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效推进了工作的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获得2009年度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创新奖。

四是积极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活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建议督办活动。6~7月份,与省政府建议办理部门联合开展“代表建议调研督办”活动,工作人员下到基层,面对面听取提出重点建议代表的意见,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8~9月份,采取集中督办的方式,结合对重点建议的专题调研情况,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10~11月份,进行回访督办,开展代表建议回访活动,督促建议承办单位检查建议办理落实情况。2012年下半年,开展“转作风、下基层、访代表”代表建议督办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登门走访代表,到建议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和建议承办部门“面对面”交谈,促使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构抓住建议督办工作的重点,及时掌握建议的办理进度,并协助承办单位解决遇到的难题,提高了建议督办工作效率。

五是注重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取得了较好效果。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形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构在每年年初人代会后,汇编《建议目录》,发给省人大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公开提建议代表姓名、建议标题和建议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建议督办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建议办理单位在工作中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保持联系,随时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代表。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有意见分歧的建议,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商谈,以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还要征询代表对答复的意见,确保每件建议落到实处。

六是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的实效性明显增强。近年来,贵州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复率、与代表沟通率、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落实率等,都有一定提高,不仅有效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日常具体的民生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可以说,建议办理工作架起了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二、督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贵州省的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当年、轻往年,对跨年度和跨界别的代表建议跟踪督办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只重视当年建议的办理,而忽视对历年来承诺要办理的代表建议的继续落实工作,这样就产生了一条建议连续几年多次提出的现象。少数承办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经常变更,建议办理工作趋于应付,谈不上对历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分析和梳理,建议办理效果不理想。

二是重主办、轻协办,存在多个承办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于联合办理的建议,少数牵头单位缺乏主动负责精神,个别协作单位也往往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态度,在办理过程中,都不愿主动承担责任,结果便是建议办理不好,代表不满意。

三是重答复、轻落实。在实质性问题上办理不到住。少数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对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任务,在代表签署“满意”意见后,就认为代表建议办理结束了。但在落实中,有的问题依然如故。这种情况严重挫伤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三、改进督办工作增强督办实效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能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一是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构既要为代表依法提出建议做好服务工作,又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分类、转办。对建议的分类必须科学、合理,转办必须及时、准确,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会议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的作用,形成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等多方面合力,以增强督办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建议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建议督办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制度,规范人大代表建议督办程序。一是适时修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督办和办理工作程序。二是积极推广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座谈会、发工作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使承办单位之间能够及时学习、交流。三是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总结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完善主任会议督办件、代表跟踪督办件的处理程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构与相关代表和承办单位固定联系的工作制度。形成对代表建议和答复进行定期分析的工作流程,及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流程,督促解决出现的问题。五是开展学习和表彰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工作部门人员和建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共同完善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提高建议交办的准确性和办理工作水平。对于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应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思想上不重视、办理效果不理想的单位,要给予批评。

搞好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一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座谈、走访代表或邀请代表共同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沟通。二是根据实际,分阶段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在督办建议前,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背景和办理要求;在督办建议过程中,要注重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给代表;在督办建议答复后,进一步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和承办单位的意见。三是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和改进部门工作相结合。很多人大代表是某个行业或学术方面的领头人,督促相关承办单位与本行业的代表联系,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加强和改进部门工作。

强化监督,确保代表建议督办落到实处。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要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代表和承办单位、抽查办理结果等跟踪督办的形式,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指导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检查。对于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建议,应该组织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看看方案是否可行,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对于在办理工作中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承办单位提出批评,督促其立即纠正。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协同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监督功能,加大对建议办理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的报道,公开建议内容,报道办理过程,公布办理结果及代表的满意度,让全社会来监督。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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