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记》“连文”看《史记》反义词

2013-04-29 19:50刘文晶
现代语文 2013年7期
关键词:反义词史记

摘 要:“连文”是进行古汉语专书反义词判定时的重要依据。我们在运用“连文”进行反义词判定时会遇到很多问题,如反义词与同义词、对义词、反义相成词难以区分的问题。本文以《史记》为例,在理清“连文”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做出一些探讨,并认为古汉语专书中反义词的判定,除了“连文”外,还需要其他判定方法的综合运用。

关键词:史记 “连文” 反义词

《史记》是西汉时期重要的典籍,是汉代文学语言的典范。《史记》成书处于由上古到中古的过渡阶段,它在古汉语研究及汉语发展演变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连文”是古汉语中常见的语言显示格式,也是判定古汉语专书反义词的重要方法。要更确切、更全面地判定、研究《史记》反义词,除“连文”之外,还需要其他判定方法的综合运用。

一、“连文”的界定及其类型

关于“连文”,学术界有不同的界定及看法,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连文”是两个同义词或者同义语素的连用,即所谓的“同义连文”。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清代学者王念孙、顾炎武等训释学者。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七》:“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这里的“连语”就是“连文”,王念孙认为连用的上下两字必须同义。后来很多学者都沿用了这种观点,如陈启英在《古代汉语连文浅说》中指出:“连文,就是同义复词,即两个同义或近义词素组合在一起,共同表示一个意义,如今之‘道路‘掌握‘缓慢等。”宋薇笳在《连文、连类而及与连类并称》中提到:“实际上连文与同义复音词指的是一种语言现象。它们都是由两个同义词并列,由一个词的意义连及另一个词的意义。”还有不少学者在探讨具体问题时也采用了这种观点,如叶桂郴在《语文版<古代汉语>寻瑕》中对《古代汉语》中“莫大”“向化”两条训释提出了新的训解,认为二者应为“同义连文”。朱雷在《<国语>韦昭注词义歧误考订》中对韦注讹误之处进行了归纳,其中提出了“不明连文”,这里的“连文”也是指“同义连文”。另一种观点认为“连文”是几种成分的连缀使用,根据这几个成分意义上的关系又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和模式。如杨琳《论连文求义法》:“‘连文一是指一句话中连在一起的几个语素;二是指一段文章中连在一起的两句话或两件事。”随后他又重点分析了同义连文现象。可见,杨琳对“连文”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同义连文”只是“连文”中一个小的类别。张其昀《对文证义与连文证义及其在<广雅疏证>中的运用》又对“连文”类别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划分,认为“连文”包括两个同义词连用和两个类义词连用两种情况。周复刚《论训诂类比法》中对连文的定义及分类模式有了更为详细的论述:“连文,指文句中同类词语的连缀使用,包括同义连文、类义连文、反义连文三种主要模式”。

结合《史记》语言显示格式的具体情况及我们利用“连文”进行反义词判定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连文”强调的是词语使用时的不间断性,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类词语接连使用就可以称其为“连文”,只是根据连用词语的意义又可以具体划分为“同义连缀使用、类义连缀使用、反义连缀使用”三种不同类型。这样看来,第一种观点只强调了同义连缀使用的情况,显然有些偏狭。此外,“连文”强调的是“同类”词语连缀使用,我们认为“同类”一方面是指连缀使用的两个成分必须有共同的意义或概念范畴,另一方面是指连缀使用的两个成分如果是词的话则必须词性相同,或者具有相同的语法功能,这两点也是我们判定同义词和反义词的重要前提。连文主要有三种类型模式:一是“同义连文”,指意义上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连缀使用于同一语句的情况;二是“类义连文”,指意义上相类或相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连缀使用于同一语句的情况;三是“反义连文”,指意义上相反或相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连缀使用于同一语句的情况。就判定反义词的依据而言,我们主要依据的是“反义连文”,但在实际运用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做出讨论。

二、依“连文”判定《史记》反义词遇到的几个问题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在进行《史记》反义词判定时依据的是“反义连文”,但在实际判定过程中人们往往不能很好地区分哪些属于“反义连文”,哪些属于“同义连文”,哪些属于“类义连文”。这就造成反义词与同义词难以区分、反义词与类义词不易划分、词组与反义相成词界限模糊等问题。

(一)反义词与同义词难以区分

我们知道,反义词必须以共同的意义领域为前提,“反”和“同”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同义词当中完全等义的词很少,互为同义词的几个成员之间大多有着细微的差别,而这些差别有些是相对立的,这就增加了区分同义词和反义词的难度。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赵克勤《古代汉语词汇学》等论著对同义词和反义词的转化及交叉做出了讨论,这些都是支撑我们区别《史记》反义词与同义词的重要理论依据。《史记》中“连文”显示格式很多,是判定反义词的有利依据,但有些词的连缀使用也增加了判定反义词的难度。

1.有些“连文”是“同义连文”,而有人把它当作“反义连文”,把互为同义词的两个词判定为反义词。如:

(1)号—泣:太子母缪嬴日夜抱太子以号泣于朝。(晋世家第九)

“号”,《说文解字》:“号,痛声也。”《颜氏家训·礼》:“以哭有言者为号。”“号”指哭而有言,既有声又有泪。“泣”,《说文解字》:“无声出涕者曰泣。从水立声。”从“有声”和“无声”来看,两者确实构成反义关系,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判定它们互为反义词。二者都表示“哭”,只是哭的方式、强烈程度不同。同义词在“大同”中也会表现出“小异”来,而这些“小异”有时表现为相反或相对。我们认为“号”和“泣”就属于这种情况,“有声”和“无声”两个相反的义素只是“大同”中的“小异”,不能因此就判定二者为反义词,实际上二者属于同义词在情态、风格上存在差异的情况。有人把二者归为反义词,是不合理的。

《史记》中表示“哭”的词除了上文所举外,还有“哭—泣,啼—泣,涕—泣”的连缀使用,这些词在哭的方式和强烈程度上也有相反或相对的语义成分,但我们还是把它们看作是“同义连文”,而不是“反义连文”。

2.有些词的连缀使用,有人把它们归为“同义连文”,有人认为是“反义连文”,其实这种“连文”并不像上文所举的“号”和“泣”一样,它们的对立就是所指事物的对立,而不是风格或者情态上的相反或相对。所以,把这类词归为“反义连文”比较稳妥。再者,为了更深入细致地研究《史记》反义词,可以把它们看作是“反义连文”,以此判定它们为反义词,从而更全面地展示《史记》的语言特点。如:

(2)鳏—寡、孤—独:上为立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数。(孝文本纪第十)

“鳏—寡”:“鳏”指成年无妻或丧妻的人,“寡”指成年丧夫者,二者在男女性别上相对立。“孤—独”:“孤”指幼年丧父者或父母双亡者,“独”指老而无子孙者,二者在“幼”“老”年龄上相对立。这些词处于“连文”当中,它们有着共同的上位义,但在进行具体的义素分析时又能分解出相反或相对的语义成分来,为了更全面细致地研究《史记》反义词,我们认为可以把它们归为反义词。

(二)反义词与类义词不易区别

类义词是指表示同一范畴或概念的词,互为类义词的几个词处于同一语义场,这是狭义上的概念,而“广义的类义词指属于同一语义场,表示同类概念的所有的词,包括上下义词、同义词、反义词和狭义的类义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类义词和反义词有交叉的成分,有些类义词是反义词,有些不是反义词,但反义词表示的事物一般是属于同一类的,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史记》“连文”当中有些是同类词语的连缀使用,属于“类义连文”而不是“反义连文”,只是同类词语所表示的事物含有相对的语义成分,因此我们在运用“连文”进行《史记》反义词判定时要注意区分。如:

(3)草—木:舜曰:“谁能驯予上下草木鸟兽?”(五帝本纪第一)

“草”指草本植物,“木”指木本植物,二者都表示植物类,是类义词而不是反义词,有人把这一组词归为反义词,有些欠妥。再如:

(4)黑—白: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秦始皇本纪第六)

“黑”“白”一般被认为是颜色语义场中的类义词,但由于它们所表示的颜色有着强烈的对比度,也经常被看作反义词。这里我们判定为反义词,“黑”“白”分别表示“善”“恶”。

(三)词组与反义相成词界限模糊

“连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连缀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两个成分的意义有时会进一步融合而产生新的意义,那么这两个成分所属的语法单位就由原来的词变为语素,从而产生一个合成词,这就给我们判定反义词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我们要注意区分互为反义词的两个词构成的词组和由两个反义语素构成的反义相成词。对于词和词组划分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不少学者就这一问题作出过专门讨论。就《史记》反义词组和反义相成词来说,只要所形成的新的成分不是两个原有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产生了新的意义,就可以认为是词,反之则是词组。《史记》当中的“连文”一方面可以促使两个词构成反义词,形成一个词组,同时也可以使两个反义语素的意义进一步融合形成反义相成词。如:

(5)浮沉:其治容容随世俗浮沉,而见谓谄巧。(张丞相列传第三十六)

例(5)中的“浮沉”并不是“浮”与“沉”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指世俗变化。

(6)袁盎病免居家,与闾里浮沉,相随行,斗鸡走狗。(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这里“浮沉”指随波逐流,可见都产生了新义。

(7)非是: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庭中,王旁有非是,则刺杀之。(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非是”并不是指“错”与“对”,而是指紧急情况。

(8)雌雄: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项羽本纪第七)

“雌雄”也不是指“母鸟”和“公鸟”,而是指高下,胜负,形成反义相成词,产生了新义。我们在利用“连文”判定反义词的时候要注意二者的区分。

通过以上三个问题的讨论,可以看出利用“连文”进行《史记》反义词判定还存在一些不易解决的难题,因此,还需借助其他的方法加以判定。在上文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判定反义词最主要的还是看二者意义上是否相反或相对,而分析词的意义,我们运用的主要是义素分析法。利用这一方法找出相反或相对的义素,并结合语境综合考虑二者是否为反义词。因此,除了“连文”之外,还需运用其他的方法综合判定《史记》反义词。

三、《史记》反义词的其他判定方法

“连文”是判定古汉语专书反义词的一种有效方法,但并不是唯一方法。除“连文”之外,还有义素分析法、利用语言显示格式、利用注释及工具书的注解及语境等多种方法。我们在进行《史记》反义词判定时要把这些方法综合起来加以考察,以保证《史记》反义词判定的准确性。

(一)根据义素分析法来判定

义素分析是从义位的角度对词义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属于语义学的范畴,词汇学借鉴这种方法来分析词义也是一大进步,不少学者也运用这种方法来界定反义词,使反义词的研究更深入。蒋绍愚先生比较赞同这种方法,他指出:“A、B两个词如果中心义素相同,只有一个义素不同,而A、B两词不同的义素,或是互补,或是极性对立,或是反向,那么,A、B两词是反义词,否则就不是。”这也是我们判定《史记》反义词的一种有效方法。如:

(9)于是外攘夷狄,内兴功业。(平淮书第八)

(10)二公命国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鲁周公世家)

(11)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殷本纪第三)

“外”指对国外,“内”指对国内,它们的共同上位义都是指“国家”,但在方向义素上相对立。“外”指国外,“内”指国内,二者中心义素相同,区别性义素不同,构成反向对立。“偃”指伏倒,“起”指立起,二者共同的上位义是“行为姿态”,区别性义素在“倒下”和“起立”上,二者为互补对立。“殛”指杀戮,“赦”指赦免,二者共同的上位义是“对待罪犯的态度”,区别性义素在“杀戮”和“赦免”上,构成互补对立。

义素分析法有自身的局限性,即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蒋绍愚先生后来又指出:“要把词的义素构成情况和词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起来考察。如果两个词其他义素完全相同,只有一个义素不同,而这个义素又是反义的,这两个词未必就是反义词,也可能是近义词(或称为广义的同义词)。”因此,我们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与词的使用情况、语境等结合起来考虑。

(二)根据反义词其他显示格式来判定

除了“连文”之外,还可以根据古汉语其他语言显示格式来判定反义词。根据何九盈、蒋绍愚[11]的观点,古汉语反义词经常成对出现在上下文中,显示出对举的格式,因此我们将《史记》反义词的出现格式分为以下几类:

1.以对文格式出现

对文一般是指两个词出现在结构相同或相似、意思相互照应或对比的上下文句中,两词出现的位置往往相互对应,意思也相互对应,这就为我们进行《史记》反义词判定提供了语言格式上的提示。如:

(12)行—居: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周本纪)

(13)上—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秦始皇本纪第六)

(14)喜—怒: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情性之理也。(律书第三)

在判定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区分反义词与对义词,因为对义词经常以对文的形式出现在上下两句的相应位置上,并且语义相对。这样就与反义词有了一定的相同之处,我们在区分的时候就会有一定的困难。这样我们仍要借助义素分析等方法综合起来考察,对二者加以区分。

2.以否定式格式出现

杨荣祥曾指出:“在具体的句子中,甲词的否定式与乙词同义,那么甲乙两词往往构成反义聚合。”[12](P196-197)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否定格式来判定《史记》反义词。如:

(15)行—悖: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周本纪第四)

(16)惑—悟:“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秦始皇本纪第六)

(17)得—失:其颇不得,失之旁郡国。(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三)根据文中注释及工具书来判定

古汉语词义关系的确定离不开注释注解等方面的材料,我们在判定《史记》反义词时主要参考《史记》三家注,借助注解来了解更深层次的词义,确定其反义关系。如:

(18)幽—明: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存亡之难。(五帝本纪第一)

张守节《史记正义》:“幽,阴;明,阳也。”此外我们还可以依据许慎《说文解字》及《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对《史记》反义词的语义关系做出比较准确的把握。

(四)根据语境来判定

《史记》中的反义词有些并不是以“连文”、“对文”、否定式等特定的格式出现的,有些词在意义上也不好把握,或者有些词在具体的语境当中意义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根据语境来判定。蒋绍愚先生也认为判定反义词时要考虑词的实际使用情况,因此语境是判定《史记》反义词的重要参考因素。如:

(19)利—病: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五帝本纪第一)

(20)非—多:然则反古未可非,而循礼未足多也。(赵世家第十三)

“利”的本义是指“锐利,锋利”,《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病”本义指疾病,《论语·述而》:“子疾病,子路请祷。”由于词义的发展演变及其在语境中的具体运用,“利”指好处,“病”指坏处,二者构成反义关系。“非”这里指“批评”,“多”指“赞美”,二者构成反义关系。

本文对利用“连文”进行古汉语专书反义词判定时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并不是否认“连文”在反义词判定中的作用。我们在进行古汉语专书反义词判定时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这是我们研究古汉语专书反义词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1]陈启英.古代汉语连文浅说[J].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2,(2).

[2]宋薇笳.连文、连类而及与连类并称[J].内蒙古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3).

[3]叶桂郴.语文版《古代汉语》寻瑕[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

[4]朱雷.《国语》韦昭注词义歧误考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

[5]杨琳.论连文求义法[J].长江学术,2011,(1).

[6]张其昀.对文证义与连文证义及其在《广雅疏证》中的运用[J].阴山学刊,2009,(5).

[7]周复刚.论训诂类比法[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5).

[8]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9]赵克勤.古代汉语词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10]沈云佳.论对联创作中的类义词连用手法[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3).

[11]何九盈,蒋绍愚.古汉语词汇讲话[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

[12]杨荣祥.《世说新语》中的反义聚合及其历史演变[A].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论丛(第24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刘文晶 济南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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