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建设

2013-04-29 00:44赵艳华
理论与当代 2013年8期
关键词:渠道利益决策

赵艳华

一、完善领导干部授权机制,实现“权为民所赋”

做到权为民所赋,就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坚持群众路线,意味着要正确处理党同国家权力和群众的关系,意味着党要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使全党尤其是领导干部确立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党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民主意识。二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坚持民主执政,发扬民主的作风,必须加强公民的民主权利意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公民的主体性地位,充分认识群众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民主权利,真正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三是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提高选拔任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发言权,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选拔出群众公认、对群众负责的大批优秀领导干部。

二、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维护机制

建立健全公平、开放、多向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使不同的利益群体有说话、反映问题的地方,有敢说话的制度保障,有愿意反映问题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要强化利益表达的主体意识。有了主体意识,人民群众才会对自己的利益要求有比较清醒认识,才能自觉地、主动地、理性地影响政策。增强主体意识,就是要重新塑造政治文化,教育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以及通过利益表达来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信心和能力。二要保障人民群众平等的利益表达权。要实现不同的社会群体的权利的平等实现,就必须照顾并帮助弱势群体在实际上的不平等。三要进一步疏通合理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做好群众工作,贯彻群众路线,要疏通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和信访部门的作用。要深入了解民情,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批评,以确保群众话有处说、哭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四要通过法治化的利益表达方式。当前,仍然存在某些群体利益表达不理性甚至违法的现象,这就要引导群众以理性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

同时,又要建立健全利益保障机制。就其内容来讲,应该包括利益引导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其中,就利益引导机制而言,就是指思想观念上的引导,让人民群众树立理性、合法、公平、公正的观念,教育引导人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三、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使党的每一项决策都能适应并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从实践发展来看,现代政党的决策机制,逐渐从集中的、封闭的、独断的决策向一种民主的、科学的、开放的、协商的决策模式转变,党的决策也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积极采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杜绝有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矛盾的发生。决策的民主化要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决策中发扬民主作风,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发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始终保障人民的民主参与权利得到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是针对传统经验决策方式而提出的,它弥补了经验决策的种种弊端,实在科学的决策理论和思维方法的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选择和决定未来行动目标和方案的活动。应该说,科学决策的过程也是发挥民主的过程,也就是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

同时,我们也面对复杂的利益多元化压力,要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性,就必须要实现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使党的每一项决策都始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相吻合。

四、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干部。提高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效,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评价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领导干部贯彻群众路线考核评价机制,能够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受到严格的约束和规范,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推动群众工作的长效发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必须确保考核评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增强执行情况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体说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区分评价的层次,主要包括对党的整体、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的群众工作质量和能力的评价。其中,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工作态度和能力的评价。因为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各方面有所不同,因而对他们从事群众工作的要求、标准也应加以区别。如果我们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普通党员,显然不太符合实际。所以,在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时,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应该有所区别,实现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权责统一。

其次,要制定评价的原则和标准。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必须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的原则。党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内容必须做到:一是内容全面,防止以偏概全。二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实事求是。三要量化、细化,具体有度,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结合。四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既要看重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到社会整体进步;既要看经济发展数量,又要看人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要排除狭隘地排斥群众、唯组织为重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真正保障群众的评价主体地位,保障群众的评价权。

再次,方式方法要创新。例如,聘请社会各专业的知名人士,从各个角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进行评价,了解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工作的满意程度;聘请权威性的专业机构,运用专业的调查方法,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研究:由党委、政府收集群众关注的问题,形成若干办实事办好事的承诺:群众工作评价还可以用问卷调查、媒体公示、民意调查等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网络评议。

最后,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准确科学地贯彻群众路线的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好地推进群众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因此,要把评价的结果科学有效地运用到群众工作的全过程。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评价机制对党员干部的激励和鞭策作用;要把评价结果作为选拔干部、优胜劣汰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用评价结果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培养,按照“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利用有效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五、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落实群众路线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的骨干作用。一是要定期研究和部署群众路线落实情况,根据情况提出各个时期群众路线的目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各项规章和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群众工作、直接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要认真负责,帮助群众解决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前提和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感情决定立场,立场决定方向,方向决定工作的成效甚至工作的成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对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接近群众,直接联系群众,保持并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改善工作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之所想,解决群众之所急。四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帮助和支持他们发挥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作用。

还必须看到,我们传统上习惯注重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个人品德来落实群众路线的做法具有很大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党员干部形成监督和约束,才能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并逐步形成长效化机制。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确保党与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联系。通过健全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与群众对话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咨询制度、听证会制度、信访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党内制度,不断探索新的联系群众制度,搭建干部与群众接触、联系、交流的制度性平台,拓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渠道、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群众利益表达渠道,让群众全面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使党和政府能够准确把握群众的诉求和动态,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使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进一步发扬。同时,党也要健全并畅通各类联系群众的党外渠道,包括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人大渠道、政协渠道、宗教渠道、网络渠道、社团渠道、市场渠道等。要充分借助现代科技与网络的新手段新平台以及各类虚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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