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蝇王》中的二元论

2013-04-13 02:10武芳芳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12期
关键词:蝇王戈尔丁二元论

姚 进,武芳芳

(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沈阳110819)

《蝇王》发表于1954年,是英国当代小说家威廉·戈尔丁极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我国评论家、作家、学者等也就该书写了近百余篇的评论性文章,这些文章从不同角度,包括社会学、心理学、宗教学、语言学等诸多方面,对《蝇王》进行了多维度的深刻解析,并取得了极大的学术成果[1]。本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独辟蹊径,以期从《蝇王》的写作手法中还原作者最真实的写作意图。

《蝇王》整部小说正文都包含戈尔丁的二元论思想[2]。而这种二元论思想,正是《蝇王》小说理解逐步加深的过程,这个理解也吻合了人类发展史的漫长经历。可以在文章中有迹可循的二元论总计有六个方面。

一、第一方面:人类的起源

一个隔离于尘世的孤岛,岛上淡水充足,食物也可果腹,没有外来危险,更难能可贵的是小岛之外的万里之隔,仍然进行着战争。这怎么看,都是《圣经》中所描绘的“伊甸园”的理想模式。选择孩子在伊甸园中生存,也是考虑到孩子童心未泯的状态,与“亚当和夏娃”是最接近不过。而伊甸园中的毒蛇就是“猪头—蝇王”,他诱惑杰克去捕猎,并将智慧赋予西蒙,却为整个小岛上的人类带来灾难和罪恶。

这就是书中第一个二元论,也是定下基调的二元论。“伊甸园”与“毒蛇”,人类的起源过程中,因为获得了“认知”的智慧,而失去了上帝的庇护,并将原罪烙印在人类的基因深处。

二、第二方面:原罪与本罪

亚当和夏娃被驱逐出伊甸园,自此人类的原始基因里就存在了原罪。这是隐形的基因,与生俱来,无法改变。戈尔丁又一次抛出自己的二元论——被原罪控制或控制原罪。野猪(蝇王)就是原罪的诱惑,杰克很不幸,被原罪所控制,并逐渐地向本罪的道路越走越远。杰克本是生活在文明时代的英国人(获救时士兵长官认为他们应该“玩得更好”)[3],并且有着宗教背景(唱诗班领队),这样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男孩,却在踏上伊甸园之后,显露出原罪的本色,成为被原罪控制的代表。作为其对立面,拉尔夫则是时刻注意控制着原罪,虽然经常被不顺心的事件(只有他和西蒙几个人在搭棚子,大家忘记维护火堆,小孩子不能按照他所建议的文明规范行动等等)所激怒,并偶尔流露出原罪的行为(“在褐色的肉上拧一把”)[3],但他一直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律和规范。戈尔丁借助拉尔夫的行为和内心活动,表达了在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等众多宗教中所共有的一个行为——忏悔。姑且不论现世中,这种忏悔的形式是由祷告、陈述或是献祭等何种活动所表现,在小说中对于忏悔(控制原罪)的文字就出现多处(仅就拉尔夫而言)——拉尔夫第一次与杰克冲突时的对话和心理活动,拉尔夫对西蒙之死的后怕,拉尔夫在获救时的眼泪。这种被原罪控制和控制原罪的象征手法,让人对“原罪”与“控制”进行深刻的思考。

三、第三方面:本罪的形成

人们在已经存有原罪的世界中生活,但并没有本罪的形成,本罪是在原罪无法控制的时候所产生的。戈尔丁在小说中,提出了自认为本罪形成的二元论方式——外因和内因。野猪只是原罪的一个外在表现,如果说猪头(蝇王)是诱惑,归属于外因的话,实际上原罪又深植于每个人的基因深处,这又是内因的优秀代表。所以提出原罪是外因或内因的结论都不合适。戈尔丁所提出的外因和内因的二元论基础,实际上是人的接受问题。人们被动接受外因,还是主动接受外因?文中将西蒙之死安排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当中,杰克、拉尔夫、猪崽子、双胞胎兄弟等众人都受了这种外因的影响暴露了原罪,并造成了西蒙之死,形成本罪。同时,戈尔丁让杰克等猎手带上面具,无论是杰克自愿彩绘,还是其他小孩被动接受,这个面具是人们主动地通过双手创造出来的,不受自然界的影响,这就是主动接受的内因,同样将原罪显露出来,致猪崽子死亡并追杀拉尔夫,构成本罪。可见,原罪可以化身为内因和外因同时存在,无论是外因还是内因,关键在于人类是否“接受”这种诱惑,如果无法抵御这种诱惑,原罪就会成长为本罪。

四、第四方面:抵御原罪的方式

人们虽然已经认识到原罪的与生俱来,但在如何抵御原罪的方法上却出现了分歧。戈尔丁同样借助二元论的方式,隐晦地提出了令人思考的两种人类状态——进步和倒退。即使没有政权的建立,人类科技仍然是在不断更新和进步的,文中的“眼镜”就是科技的代表[4]。在“伊甸园”中,孩子们已经处在了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就是一片小小的眼镜,却将他们的求救生活搅得天翻地覆。而孩子们手中的“长矛”,就是原始力量的代表,它代表了抵御原罪的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将人类社会退回到原始状态,一切靠本能行动。这种大胆的对比二元论叙述,并不是戈尔丁随意提出的,当时涌现出很多《珊瑚岛》等类似于童话故事的作品,这种飘忽于现实之外的作品与人类社会的时间倒退有异曲同工之意。可是,戈尔丁是一个亲身经历过战争的作家,他不可能赞同和写出这种原始大于一切的作品,烧毁“伊甸园”的设定,就是为了说出“倒退”是不现实的结论。但是戈尔丁同样不赞同“进步”能够抵御原罪,眼镜作为唯一的引火工具在孩子手中的辗转反复,这一过程激发了猪崽子之死,最后甚至引发大火,毁掉“伊甸园”,这些都是为了印证这种人类科技的进步并不是抵御原罪的保障。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戈尔丁要选取这样一群有着文明背景的小孩,而不是选择一群土著或是小岛的原住居民来叙事的原因,就是因为脆弱的文明在野蛮的原罪面前不堪一击。

五、第五方面:防止原罪变为本罪

原罪既然无法抵御,人类对于先天的无法抵御的威胁,最直接的反应就是由个体向团体集结。这种人类集结的过程当中,政权就应运而生,戈尔丁同样用二元论的方式描绘了两种不同种类的政权方式——民主与独裁。在我国学者的评论文章中,对“海螺”的分析已经非常透彻。海螺象征着权利、民主和理智。海螺的易碎也暗示着民主制度在野蛮暴力面前的软弱[5]。但另外一个由戈尔丁同样赋予政权含义的,与海螺相对应的事物却鲜有人提及,它就是在文章中导致拉尔夫与杰克第一次争吵的岩石构建的“城堡”。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象征手法,在城堡中,杰克就是独裁者,之前在小岛上建立的民主方式荡然无存。甚至于后加入“城堡”的双胞胎兄弟,已经在独裁的淫威下委曲求全,即使双胞胎兄弟仍然保留有民主的理性(给拉尔夫肉,并告诉他搜索的时间和暗号),但却无从抗争。这种独裁的后果,戈尔丁用自己一手描绘出的“伊甸园”的大火终结,并总结出独裁的后果——原罪变为本罪,而本罪的后果就是毁灭。

六、第六方面:本罪的影响

原罪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只影响其个人,但是本罪却如同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戈尔丁对本罪产生的恶劣影响深恶痛绝,并运用二元论的方法,借用两个书中的角色西蒙和杰克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在一个突如其来的暴雨之夜,绝大部分男孩跳着奇怪的舞蹈,收敛了内心的原罪,却将本罪写在狰狞的面具背后的脸上,这股本罪的势力开始蔓延,连拉尔夫、猪崽子、双胞胎兄弟都被传染。西蒙作为本罪的受害者,承受了所有本罪的叠加,戈尔丁甚至不让西蒙将最后的真理之声传达出来,就让一个内心战胜原罪的男孩殒命于邪恶的本罪。这是被本罪伤害的例子,再反观杰克,一个被本罪控制身心的孩子,当杰克建立起独裁政权后,原罪快速被本罪代替,甚至于要比杰克的原罪更加深重。在海螺还没有粉碎之前,他眼中的民主就已经消失了,城堡的建立让他内心深处的等级观念的本罪越发暴露出来,随心所欲加在他人肉体上的伤痛变得习以为常,很难想象最后的大火烧岛会与他没有关系。无论是本罪的哪方面影响,是自身还是他人,都是破坏性的,戈尔丁在此借用人物的象征手法对本罪大加控诉。

象征手法是文学写作方法,二元论是哲学思想,而这些都不是戈尔丁的写作意图。深究作者的写作意图,就需要知晓作者的写作原因,可谓有“因”才有“果”。

我们知道,戈尔丁是在退伍之后进行的《蝇王》写作,而他参加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正是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的现代人所发动的。为了建立一个梦想中纯种的“伊甸园”,这股由个人原罪出发,上升到本罪的势力开始扩散,席卷了整个欧洲甚至全球。包括这股本罪的执行者和其承受者,所有人都是受害者,上演了人类史上多次重复的悲剧。戈尔丁同样是受害者,他对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发出了疑问:文明能否抑制原罪?原罪在文明的背景下,是否仍然会滋生本罪?这些深层次的问题都是戈尔丁在小说中探讨的问题,也是隐藏在戈尔丁优秀文笔下的写作意图。

[1]丁喆.1999年—2011年中国《蝇王》研究评述[J].文学教育(中),2012,(7).

[2]杨春芳.《蝇王》之象征体系探微[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3).

[3]威廉·戈尔丁.蝇王[M].龚志成,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4]李源.论《蝇王》中象征体系的构建[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李欣,贾文学,代绍荣.《蝇王》的象征意蕴及艺术特色[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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