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 瑛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无锡)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非国有经济部门的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日益显现。在经济转型背景下,由于金融体制、机制和政策、社会信用体系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客观上存在许多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经济、制度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在这些难题中,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一个普遍性的难题,更是首当其冲。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如果这个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小企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中小企业是指经营规模中等以及中等以下的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企业融资是以企业为资金融入者(即企业是资金融入主体)的融资活动,它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
任何一个企业从提出构想到企业创立、发展、成熟,存在一个成长的生命周期,一般分为种子期、创建期、生存期、扩张期、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融资的要求不同,不同阶段所需的资金有不同的特点。
(一)种子期的融资特点。在这个时期,创业者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或者对自己的创意进行测试或验证。因此,种子期所需的资金并不多,投资主要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测试。
(二)创建期的融资特点。创建期的企业需要着手筹建公司,把研制的产品投入试生产,因此需要一定数量的“门槛资金”。只靠创业者的资金往往是不能支持这些活动的,并且由于没有过去的经营记录和信用记录,从银行申请贷款的可能性也甚小。因此,这一阶段的融资重点是创业者需要向新的投资者或机构进行权益融资。
(三)生存期的融资特点。生存期的企业需要大力开拓市场,推销产品,因此需要大量资金。由于股权结构在公司成立时已确定,再想利用权益融资一般不易操作,因此,此阶段的融资重点是充分利用负债融资。
(四)扩展期的融资特点。进入扩展期后,企业的生存问题已基本解决,企业拥有较为稳定的顾客和供应商以及比较好的信用记录,取得银行贷款或利用信用融资相对比较容易。但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原有资产规模已不能满足需要。为此,企业必须增资扩股,注入大量新的资本金。
(五)成熟期的融资特点。在成熟期,企业已有自己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对外部资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阶段那么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点是完成企业上市的工作。
(一)内部积累少。主要指中小企业缺乏内部积累能力,内源融资不足。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改革的推进及其内部分配体制的调整,企业可支配的财力逐渐增大,但真正用于生产发展的却很少。企业在利润分配中普遍存在着“重消费、轻积累”的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很少从企业发展角度自留资金来补充经营资金之不足。
(二)内部制度不规范。在种子期、创建期、生存期,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还不完善。初建时还没有管理经验,在外界产生的影响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资金。种子期企业就需要投入资金购买材料,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财务制度。在融资方面,企业缺乏正式的企业规划和融资规划,缺乏对企业自身的了解,过分追求短期目标,很少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项目感兴趣,当问及企业产品、市场、未来计划等问题时,难以提供出一份真实描述企业的文件,不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份好的资金使用计划,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初建期资信度不高。在创立和发展期,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由于企业刚建不久,资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经验。初建期,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这是导致银行难以放贷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导致银企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体系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集中到上级审批,部分银行甚至收到了一级分行。这样一来,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会受到一些阻碍。例如,在提出申请贷款到真正拿到贷款的时间加长,各项审批严格了,审批时间也变长了。同时,审批否决率大幅提高,使得企业都不愿意费尽周折去申请无结果的贷款,因而也无法激励管理者、信贷人员去开拓信贷市场,同时许多商业银行规定信贷员“谁贷款,谁负责”,即谁贷的款由谁负责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贷员负责,对于按时收回本息和多发放有效贷款缺少奖励措施,而对出现的呆账、坏账对信贷员惩罚。由于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基本放弃了那些风险大但有更高收益预期的项目,从而进一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贷款。
(五)政府方面。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行“抓大放小”,商业银行实行“双优”、“双大”信贷战略,即集中有限资金,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优质客户和大企业、大项目,而对中小企业却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持。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但也只是一个大的框架,没有具体扶持我国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享受挂账停息、呆账准备等优惠政策,同时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政府也会出面与银行进行调解和协商,而中小企业则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说,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是中小企业生存的土壤,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影响因素。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从政府的角度来讲,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立法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信用法制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针对中小企业,没有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法规,失信者认为有空可钻、有利可图,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日益弱化,由失信走向无信,使守信者机会成本更高。
(六)市场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自身风险相对较高,沿用一般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小企业多为贷款风险较大的对象,而其贷款笔数多、金额小,银行很难针对其特点设计符合其要求的贷款。而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例如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专门化的信用保证,一方面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一方面中小企业也可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而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严重不足,我国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中介机构刚刚起步,且分布零散,没有形成体系,大多数担保服务机构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强,无法发挥降低风险和转移风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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