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2013-04-12 22:06明李征征闫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5期
关键词:网上支付电子货币监管

□文/许 明李征征闫 旻

(1.河北金融学院;2.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新市区分局 河北·保定)

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费卡发行。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迅速增长,从2002年仅30亿元增长到2011年2万亿元。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额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快速增长。全年交易额规模达到21,610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

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份额支付宝以46%的市场份额仍然排名第一,财付通和银联的网上支付分别以21.2%和10.8%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和第三,市场中占比前三家的支付企业在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占到78%。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自身优势,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从支付业务细分行业领域来看,能源、保险、教育、基金等交易规模更大、信息化需求更高的传统行业将逐步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竞相拓展的领域;从支付方式来看,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保持线上支付高效性和便捷性优势的同时,借助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的发展契机,利用自身优势打通产业上下游,为航空旅行、直销、连锁、物流等传统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支付未来发展方向看,移动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移动支付的技术创新,移动支付呈现出技术领先于市场的局面,随着产业的融合,移动支付的标准化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移动支付将成为未来主流支付行业。

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也引起社会对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关注,如沉淀资金问题、信用卡非法套现、网络洗钱犯罪活动、第三方支付企业信用风险,等等。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提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等支付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提出了备付金存管等监管要求。这是首次明确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使我国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规范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截至2012年1月,人民银行共分三批向256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放了10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已获许可101家机构的业务量、交易额和备付金额分别占全国总规模的74%、93%和85%,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支付机构已在纳入人民银行基本监管体系,未获许可机构正在逐步规范清理中,支付业务监管工作的成效逐渐显现。

欧洲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监管也是按照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加以实现的。针对电子货币,欧洲的监管法律框架主要是《电子货币指引》和《电子货币机构指引》。它们规定,电子货币发行权限定在传统的信用机构以及受监管的新型电子货币机构;非银行的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取得有关营业执照,且在中央银行的账户中留存大量资金,才能进行相关业务。美联储对待第三方支付与创新电子支付服务的态度一直以来都相对宽松。

美国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的监管分为联邦层次和州层次两个层面进行,并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美国《电子资金转移法》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规定为货币服务企业,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记录和保存所有资金交易。

美国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模式有相似之处:一是立法理念上都注意鼓励创新与放松管制,给第三方支付提供相对宽松、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都将沉淀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同的是,美国主要采用专门账户管理的办法,欧盟采用交纳风险准备金的办法;三是都特别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措施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二者的监管制度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上,美国采用两级多头监管体制,而欧盟采用集中监管的体制。

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迅猛,而监管却刚刚起步。本文认为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遵循监管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建立多方面、立体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完善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体系。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监管模式,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多、资金交易大和从业人员识别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弱的状况,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定监管、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四维结合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监管实效,完善监管的制度体系。

二是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总体构架中。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系统外部性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管,在兼顾支付系统公益性与第三方支付商业性的前提下,实现支付体系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将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纳入到货币政策制定和研究过程中。通过关注沉淀资金,改善货币统计监测,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对实体经济和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牌照很难反映出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的服务质量与风险控制问题,因此协会应采取定期审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经营进行监控,并把它们也纳入一个评级系统,促使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网络风险,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注重研究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主要包括支付牌照的发放、互联网的普及程度、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银行对网络支付的重视程度、用户对网上支付安全的信任度、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力度、宏观经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整合能力等,以及如何使监管能够更好地满足第三方支付市场创新力,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1] 陈新林.第三方支付发展研究[J].特区经济,2007.4.

[2] 李永清.第三方支付有关问题研究[J].金融观察,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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