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榕
(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 人文经管学院,北京 100083)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也逐渐成长起来。研究表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是,电子商务将不断向各个领域逐渐延伸和拓展,而信息服务业也将会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领域[1]。信息服务业是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新产业,它在新经济和技术的推动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加工、储存、传输、检索和利用[2]。近年来,信息服务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21 世纪最重要的战略性产业之一。
调查显示,2012年全国信息服务企业个数约5万户,行业总收入近4 万亿元,超过全国工业收入12个百分点。2010年该产业占全国服务业的比重为14%,2012年升至17%,提高了3个百分点。
自我国信息服务业起步以来,大中型企业始终在行业内保持着领先水平,年收入超过1,000 万元的企业营业额占总体比重高达89%。其中在全球互联网公司市值排行进入前三十的就有七家企业,仅这几家企业便带动行业收入增长4个百分点。
信息服务业与传统行业不断渗透,产品和服务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仅去年一年,与视频网站开展战略合作的电视剧企业就有数十家,合作为双方带来了显著的企业效益。我国硬件企业也呈现“软化”趋势,在开拓服务新领域的同时扩大市场,不断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和产品价值。
2008年,我国信息服务企业对核心技术的投入达到3%,去年为5%,部分重点服务企业的投入近20%。在互联网应用创新方面,各企业为实现本土化做了较大努力,一些极具代表性的企业在网络通信、搜索等方面开发的相关应用均为自主研发,而这部分企业的市场份额已达近90%。
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已呈现出由沿海向内陆地区扩散的趋势,但是仍然没有缓解东西部地区不断加大的发展差距。例如,2009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排名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北京、广东和江苏,它们与天津、上海、浙江、辽宁、山东五省市的合计总收入高达7,500 万元,这个数字占据了全国总数的近五分之四,而其他23个省市累计起来还不足25%,由此可见,两极分化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
数据显示,我国信息服务企业中,企业营业额小于50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约占70%,而营业额超过5,000 万元的企业仅占2%。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服务企业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生产中,这些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大多只能开发投入少、回收期短的项目,而难以向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大型服务项目进军。这种小规模投入产出的经营预示着,在信息服务业全球化的今天,多数信息服务企业参与未来的全球化竞争将有着不小的难度。
我国信息服务领域人才的数量不小,但素质情况差强人意,企业想寻求精通市场经营和国际化管理的合格人才更是难上加难。在我国,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目前又缺乏统一的人员资格认定和考核制度,导致领域内人才的经验不足,素质也参差不齐。统计表明,美国拥有硕士和以上学位的高级咨询服务人员占行业人数的比例高达60%,而我国同样人员的占比情况只有不到2%。除此之外,我国的高级信息服务人才正在迅速流失,这种现状令人堪忧。
我国的信息服务业中,产值占据大比重的仍然是传统“硬服务”,包括像电信业一类的产业,而像数字内容产业、电子商务、数据库建设与运用这样的具有高附加值的“软服务”占据的比重严重不足。大部分企业缺乏对客户需求的把握,只注重眼前利益,以盲目模仿和引进为主,不善于改进陈旧的管理思路,导致产品严重缺乏创新性和竞争力;在业务创意方面,很多企业缺乏保护意识,造成了在相近领域内的重复建设,服务模式上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了。
战略联盟可以理解为是企业间的一种长期协议,这种协议超出了正常交易的范围,但不达到合并的程度。战略联盟所具备的有效整合、合理搭配资源、提升竞争力、开拓新市场等诸多优势,使其成为了当前最受推崇组织形式[3]。针对目前阻碍发展的种种问题,构建信息服务业的战略联盟不失为一种良策。
增强联盟企业总实力的又不削弱其原有核心竞争力,是战略联盟的一大独特之处。在电子信息领域,微软与英特尔公司的战略联盟可以说是最具说服力的。联盟达成之后我们看到的现象就是,微软推出新软件,英特尔芯片的销量就增加;同时,以高质量的芯片作为载体,微软软件的价值也得以提升。
企业的独特资源彰显了自身的不可代替性。信息服务业作为信息业的相关产业,具有知识技术更新快、市场变化快、消费者观念变化快的特点,企业如果固守原有资源,不知变通,就很容易把曾经优势的资源变成包袱,难以进入新的领域。联盟后的企业合作却能跨越障碍,加快人力资源流动和共享,将优势资源强强联合,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输送新鲜血液,达到多方共赢。
在日益信息化的今天,孤立经营的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企业靠单一的批量生产或规模经营已不再能获得长期利益。人们正逐渐认识到,只有在竞争中合作,才能进入更高层次的竞争,才能不断保持生机和活力。我国信息服务型企业大多经验不足,且规模较小,战略联盟犹如为昔日孤立的战船带来了“连环铁锁”,使其稳定性和战斗力都得以提升。
一方面,技术创新往往非一家企业内部就能完成;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信息产品周期缩短;研发成本、风险增加;新技术互相渗透、技术边界模糊;规模收益递增等变化。在这样的环境里,信息服务型企业为了实现技术创新,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结成技术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共担风险。
市场是块大蛋糕,联合对手一起做这块蛋糕,蛋糕就会做的更大,每一家也会分到更多。从宏观上来讲,跨地域的企业联盟也利于缩小东西部的发展差距,促使东西部的平衡发展。东部企业可以向内陆地区拓展自己的市场,而西部地区的产业则可以利用联盟的机会不断学习,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企业必须对企业规模、核心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和资金等方面已达到的水平进行正确评估,客观分析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找出制胜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企业才可以决定是否联盟,以及采取下一步的联盟措施。
建立成功的战略联盟的重要环节是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选择盟友时,对联盟伙伴的选择主要应基于建立联盟的资源需求,即选择资源相似的企业还是资源互补的企业。同时还要注重文化、理念的兼容性,以减少合作的摩擦。以企业综合实力来说,有强强、弱弱、和强弱联合几种形式。很多企业认为如果实力相当,联合的意义不大,但实际上由于共同点更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更加容易,这类企业合作的成功率往往最高。从生产领域上看,信息服务企业可以选择跨行业的企业,如电子商务网站与产品制造企业联盟,当然也可以选择相关领域内的企业,如从事电子支付业务的企业和从事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的企业联盟,其中上海环迅支付与Wirecard公司达成的联盟就为这类联盟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实践中,企业的具体选择还应以联盟的目标和需求为最终标准。
联盟协议是联盟中最重要的法津文件,是指导今后合作行为的基本依据。在制定过程中,包括联盟目标、形式、方法、利益如何分配、违约或侵犯他方利益如何处罚等在内的内容缺一不可,且应由各方充分讨论协商达成。由于信息服务业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与管理机制都有待完善,参与联盟的企业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积极协商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联盟的健康发展。
要加强战略联盟的组织管理,明确联盟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同时做好联盟的组织协调工作及利益分配工作。目前,我国信息服务业的联盟还不广泛,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的管理经验较少,因此,联盟企业更应该把向国内外先进企业联盟学习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积极汲取当前先进的管理模式的营养,结合自身情况学以致用。另一方面,联盟内部也要积极进行互动和交流,通过互相的学习不断创造新知识,从而不断开拓新市场,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
[1]冯骅.浅谈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J].新农村,2012(1) :165.
[2]丁玲华.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1(11) :51-54.
[3]林海滨,张曙光.战略联盟:中国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新源泉[J].党政干部学刊,2003(4):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