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鑫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48)
全球环境危机日益加重,世界各地的主流意识形态纷纷提出保护大自然的口号,但却对一些基本问题缺少必要的认识,比如自然的内涵与外延、为何保护以及如何全方位地保护好大自然,等等,从而导致有些绿色组织提出的所谓“回到自然”的口号及其所倡导的环境伦理和生命伦理等思想都沦为绿色乌托邦的滥觞,以至于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面前显得不堪一击,甚至成为自然环境危机持续加重的帮凶,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的附庸。所以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不能以追求理论上或逻辑上的自圆其说为目的,必须以追求有益于环境保护或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善为宿命”[1]。通过解读马克思原著,我们获知:马克思关于生态环境的伦理思想科学而全面地回答了自然的内涵与外延、为何保护以及如何全方位地保护好大自然这几个事关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
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包括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前者既包括存在于人类活动之外的自然界,即作为人类认识与实践活动对象的自然,又包括人类社会之前的自然。马克思在侧重强调人化自然的同时也没有忽略自在自然的存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指出:周围的感性世界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状况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而不是某种原始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其中每一代所达到的工业和交往方式的高度都是前一代发展的继续,并因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在强调人化自然的同时,马克思也没有忽视自在自然,即存在于人类认识和活动之外以及人类社会之前的自然。人类社会存在之前的那个自然界,是除了在澳大利亚新出现的某些珊瑚岛以外当今在其他地方都不存在的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因而对于他来说也是虚幻的。而且,马克思承认自在自然的优先性,他在强调人化自然的过程中指出:这种接连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石,从古至今连绵不绝,哪怕它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也能察觉到,发生巨大变化的不仅仅是存在于人类认识和活动之外以及人类社会之前的自然界,就连整个人类社会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或他本身的存在也会消失殆尽。当然,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会保持着。[2]“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3]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自在自然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向人化自然的转化,侧重强调了人化自然对实践活动的基础性,而不是仅仅突出自在自然对人化自然的优先性。
绿色运动组织所倡导的“回到自然”中的“自然”和马克思所说的自在自然其实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而“回到自然”实际上是让人与动植物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人类重返原始时代的生物链结构,基于此重新建立某种具有空想性质的环境伦理和生命伦理秩序的“自在自然”,这也是环境中心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如果离开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即离开了人类中心主义,自然界中的一切存在也就意义全无。所以说,只有人类才可以提出“环境伦理”和“生命伦理”这两大命题。在论证平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时,“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曾经认为,人类与世界万物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人类与万物有共同的物质基础且都来源于自然界。
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从三个维度上进行阐释: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共产主义。自然主义的道德情感是指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尊重(以上已有所论及)。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单从自在的角度看,还没有显现出来,因此马克思认为原始宗教对大自然的膜拜不能被称为环境伦理,而是类似于动物的狭隘意识。“在观察和研究人类与其他物种明显相区别的方面时,环境学尤其显得无能为力。”[4]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从自然主义层面上分析,只有在人的自由自觉的层面上才有可能促成产生环境道德。人道主义环境伦理原则是指善待大自然,实现艺术创新与科学认识的核心统一。共产主义的实践活动对环境伦理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共产主义环境伦理信念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对自然的“人的感觉”也即环境伦理原则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就是人道主义的环境道德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平等原则和爱护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人要人道地占有自然。人对自然界应该平等、尊重,大自然对于人类来说就是“感性存在着的人”。人道地善待大自然意思是指要以人的方式,符合人的本质属性去善待自然界,这主要表现在物质劳动和精神创造的统一以及艺术创新和科学认识的统一两个方面。
爱护原则是指人的享受和需要丧失了自己的利己主义的本性,包含从单一的关注人类自身需要的功利主义尺度转向重视自然本身的非功利主义的尺度,大自然丧失了纯粹有用性。“环境危机就是现代人违背了自然环境法则所招致的恶果。”[5]它启迪我们在利用大自然的同时应保护好自然的勃勃生机与完整系统性,促进大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了自然界的绿色健康和创新发展而共同善待自然。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对自然的解放是通过人自身的解放来完成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人的生存的层面上,剥削制度使人不成其为人,由此造成了人对大自然的敌对态度。马克思主义强调,人不仅仅是直接的自然的存在物,同时人也是人的自然的存在物,更为重要的是,人也是社会的存在物。必须要有符合人性而又完善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才能使人的环境伦理原则内化为持久的环境伦理信念。只有人作为自由自觉的人而存在,形成普遍意义的环境伦理意识才有可能。也只有当人类真正掌握并善于运用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时,人类才有可能自由地实现“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6]。所以如果想为伦理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就应该把人对自然的关系归还于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的自由的生成过程是与社会形态三个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表明了共产主义环境伦理信念和制度对环境伦理的孕育作用。
马克思还从环境伦理视角具体阐述了循环生产的内涵。他主张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将因生产而产生的废物降低到最小限度。他提出:要把废弃物降低到最小限度和把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利用率提升到最高值。马克思进一步提出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再利用。他说:使生产废弃物转化为另一生产部门或产业部门的新的生产要素,利用这道程序,此种所谓的废弃物再次回到从生产到消费的链条中去,使这些排泄物本身再次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再次成为商业的对象。马克思还认为,废料的增减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质量的好坏。所以,多种因素制约着废弃物的有效利用,比如:科技的进步与机器的改良,经济运行方式的变革,配套的资源循环再利用的伦理法规的完善,等等。概言之,马克思文本中所蕴含的深层的环境伦理思想,对我国核心社会的构建,对环境伦理的建设与完善,都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思想是与时俱进的。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环境问题也愈演愈烈,亟待解决。“党中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为了缓解和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约束的一项重大而正确的战略应对。”[7]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环境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位置,强调关注环境保护领域。深度解读报告文本,我们不难发现,此次是把环境保护与资源、能源节约、治理水、土地、大气污染等统一界定为“环境文明”的概念,并提升到空前的高度。报告的开头就强调: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全方位推进,环境文明建设要稳步展开。报告在结尾部分再次提出,将来要大力落实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环境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报告提及“环境文明”达15次之多,不难看出,党中央已经把环境文明建设提升到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继往开来,良好的环境文明是衡量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走生活富裕、生产发展、环境良好的文明之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发展相互协调,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是环境文明理念的应有之义。“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必须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为前提和基础。”[8]环境文明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有所体现。要从伦理视角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伦理学,并内化为行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伦理建设才能取得双重功效。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环境伦理理念是“人与自然和解的环境伦理学”[9]。马克思的伦理思想中所蕴含的环境思想不仅对世界环境伦理科学的构建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首先,解决好社会发展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科学的发展不能仅考虑经济的增长,更要关注全社会的和谐发展,毕竟社会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前提是社会内部的和谐。其次,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要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基础。通过发展环境科学,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开发绿色能源、变废为宝、变污染为绿化。最后,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牢牢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应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优越性,在土地利用、人口控制、产业规划、能源计划等方面,遏制市场经济的无序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杜绝生态环境惨遭破坏的社会因素。
[1] 李培超.伦理拓展主义的颠覆——西方环境伦理思潮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77.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7.
[4] [美]约翰·H·帕金斯.地缘政治与绿色革命[M].王兆飞,郭晓兵,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10.
[5] 曹孟勤.马克思物质变换思想与环境伦理重构[J].道德与文明,2009(6).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8.
[7] 李崇富.马克思主义环境观及其现实意义[J].湖南社会科学,2011(1).
[8] 王雨辰.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兼论环境伦理的制度维度[J].哲学研究,2004(2).
[9] 李承宗.马克思与罗尔斯顿环境价值观之比较[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