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丽娟 郑 勇 张琦生(、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四川广汉 68307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郑州 450046)
企业的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财权管理好坏对于公司的业绩影响显著。如何做好企业财权配置是现今企业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也是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企业要做好财务治理工作,必须首先确定财权配置的基本框架,企业财权配置结构直接决定了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对于公司财务治理体系的确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财权配置的实现可以通过共同治理机制来实现,利益相关者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平等的分享企业财权,从而获得产权收益,进而对企业的财务控制权进行划分,各个利益体因为相互制约和监督,从而实现长期合作和稳定。共同的财务治理机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含共同的收益分享、财务决策以及财务监督三种机制。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型时期,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的治理水平比较差,财务治理机制不规范、不完善,很多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问题。有时候,企业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可能也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所以,针对我国现存的问题,如何优化企业财权配置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财权主要体现在某个主体能够支配控制的财力大小上,主要包括收益权、筹资权、投资权、财务决策权等。它不仅能表达财力价值大小,而且强调对于财力进行控制的权利。
对于财权配置的内涵从狭义上来说,财权配置主要就是指对于企业收益权、筹资权以及投资权等财权的配置。而从广义上,财务配置的内涵会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它还包含一些与法人财产权配置相联系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权利,还有作为财权理论核心的财务控制权。通过对企业的财权划分和内容进行研究,总的来说,企业的财权可以分为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两大类。企业的财权配置也是围绕这两大类财权展开的,通过调节利益相关者的财权划分和分配,实现利益均衡,提供财权配置效益和稳定性,完善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
1.财权配置的分散性。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除股东享有企业财务控制权外,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分配企业财务控制权。现代公司的财权由各配置对象共同分享,这一特征意味着在企业财务方面要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即由股东、债权人、经营者、政府、员工共同参与企业财权的分配。
2.财权配置的状态依存性。即企业处于不同经营状况时,就对应着不同的财务治理结构。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的财务治理是利益相关者财务的典型特征。但各利益相关者是动态参与企业财务治理的,在企业财务方面集中表现为企业财务控制权的状态依存性,即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财务治理的范围与程度依赖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董事会结构。
3.财权配置的系统层次性。从系统论和企业治理的角度来看,企业财权配置实质上是一个企业财务控制的权力系统,包括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控制和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控制两个子系统,且各自系统内部分层分布。
4.财权配置的对称性与非对称性。一方面,各利益相关者分享企业的财务控制权都是为了取得相应的财务收益,因此对各利益相关者而言,企业的财务收益权与财务控制权都成对称性分布。另一方面,企业所有权虽然是取得企业财务控制权的基础,但拥有企业财务控制权不一定拥有企业所有权,所以财务控制权与所有权存在非对称性分布的特点。
由于企业涉及到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其财权配置又有其自身特点,而且关系重大,因而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财权配置机制,共同治理机制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途径。所谓企业财务的共同治理机制,就是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机会分享企业财权。这种分享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通过对企业财务收益权来保证和实现所有权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对财务控制权制度性安排,从而实现对自身利益和权益和保护,最终实现长期的合作共存,以趋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根据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的权力,亦即可以从企业财务收益中获得相应报酬,具有相应的机会参与企业重大财务决策的权力,对企业财务具有监督权力等,可以将共同治理机制分解为三个层面:共同的财务收益分享机制,共同的财务决策机制以及共同的财务监督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共同治理机制在本质上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均衡而进行的一项有关企业财权配置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一安排,使得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对企业财力流动进行不同程度或不同内容的支配与控制,从而形成有效的财务决策、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等机制,有助于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共同治理是建立在和谐、平等、效率的基础上的,没有共同治理的实现,企业财权难以得到最优配置。但目前我国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和经营管理思维严重制约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其原因是:
公司权力分配向大股东过度倾斜,使得共同治理的“政治”基础受到了破坏。从股权结构看,中国的企业多属于“一股独大”型。截止到 2012 年 5月,沪深股市上市公司共 2707 家,总股本23992亿股,市价总值 233785亿元,流通市值179801亿元。非流通股中,国有股占绝大部份。而且由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种类过多,导致流通股很分散。在现代产权制度之下,权力的大小取决于经济地位的高低,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地位决定了其对企业财务监控权的绝对控制,这往往导致中小股东无法行使表决权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债权人的财权分享关注不够,这严重剥夺了其参与共同治理的积极性。目前我国的企业治理结构中,财务治理权是由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来主导的,往往缺乏对债权人利益的关注。但是在企业实际的经营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管理层可能会不惜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因而这就给债权人的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是指银行以及其他资金融通的机构,对于其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也仅仅只能依靠法律契约来收回企业债务,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银行在财权配置和共同治理中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经理层内部控制严重、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这为内部人凌驾于共同治理之上提供了契机。现代企业制度之下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代理形式,企业的经营者只享有部分的剩余索取权,经营者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往往会凌驾于代理契约之上,因而这必然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的出现,也导致了代理成本的增加。这种“内部人控制”和“管理人资本主义”现象在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尤为突出。
董事会没有在财务治理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这也直接导致其难以在共同治理模式中履行自身的职责。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重大的财务决策是应该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来进行决定的。但是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由于财权配置尚不太明朗,在“委托-代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层掌握了战略决策权,这严重侵蚀了董事会应有的治理权。而且大股东控制现象,进一步削弱了董事会职能的实施,这些也是导致董事会财权行使不充分的重要原因。
界定清晰财务主体。解决企业财权配置问题的前提就是要界定清楚企业的财务主体是谁,这也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内在要求。企业的财务主体是指由企业所有权安排所决定的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其主要特征是独立性和经济性。财务主体的独立性主要包括经济利益独立、经营权的独立和财权的独立;经济性亦即财务主体的经济功能性。就我国目前财务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失衡和相对混乱无序的问题,其本质原因,本文认为在于财务主体界定不明,以及财务主体权责利安排不当。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调整资本结构进行合理财权配置。企业财权配置应该因时因地而制宜,应该随着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上比重的变化而进行动态分配。利益相关者的格局主要是通过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来反映的。由于企业财权配置涉及到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需要完善合理的企业制度来规范,然而我国目前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状,导致了财权配置不合理。鉴于此,本文认为应该通过调整资本结构来进行合理的财权配置,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在股权比例上,应该进一步分散股权,改变国有股所占比例;在投资主体方面,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此外还要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并积极推行债转股,以全面地调整资本结构。
加强债权人的地位。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其有动力和能力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当银行收益超过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时,其就会参与治理。公司的财权应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分享、形成相互制衡的状态。债权人缺乏对公司实际运作的控制权的分享,且其对公司资金的贡献与其对财权的分享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和不对等性,因而就加大了债权人的经营风险。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需要重新调整公司权力分配,加强债权人的地位,重塑银企关系。
对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在委托-代理的现代公司制度中,两权的分离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建立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的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委托人需要考虑建立相关的激励制度来与管理层进行财务收益权的分享。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对管理层的监控,通过完善相关的信息交流和汇报机制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完善董事会的财权配置。从财务主体来看,除了上述的债权人、经理层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化,即对董事会的财权配置。笔者认为,对于董事会的财权配置必需从加强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进行。对于内部治理方面,首先是要对财务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其次是要使业绩评价体系科学化,充分重视董事会的业绩评价。外部治理方面则主要涉及三点:一是加强政府对公司治理制度的法律规范,包括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这是对董事会职能的有效外部保障;二是市场方面的配套,市场的有效运行是企业有序运营的主要背景,而完备的职业董事市场是充分选择董事的重要保障;三是保护机制的建立,提供董事会的治理效果需要对其权利和责任进行制度保障,其治理效率则需要保证其权利的实施和责任的承担要相互匹配。
科学的财权配置是企业高效运转和各种战略顺利实施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如何对企业财权进行科学的分配和建立相应的监督以及激励制度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立足于共同治理的思维,充分调动各个维度的积极性,才能从制度层面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财权安排。而在这一安排过程中,利益均衡、相互制约以及和谐治理应该成为我们进行制度安排的核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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