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福山(辽宁省康平县委党校 辽宁康平 110500)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出现了一些失衡现象,有些现象已经演变为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用辩证哲学的理论科学分析失衡问题,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失衡的形成与危害,阐述解决失衡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失衡就是事物丧失了平衡性,是事物发展应该具有的平衡状态没有得到适时的确立。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都有相对稳定的时期,使事物在比较平稳的过程里得到发展,达到事物发展的成熟程度。这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客观的必然性,不可以人为地加以改变。如果人为地割裂事物的正常成长过程,就要发生失衡现象,阻碍事物的正常发展。
事物都包含平衡和不平衡两个方面,事物是平衡性与非平衡性的对立统一。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即事物的差别、矛盾和对立是绝对的,不论事物的表面现象多么一致、统一和平衡,内在矛盾是始终存在的。事物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的诸方面共处统一体中,才构成事物。在矛盾统一体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处于不同的地位,有不同的性质和状态,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它们互相依存、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推动事物的发展。认识事物既要看到平衡性,也要看到非平衡性。在平衡性处于主要地位时,就要充分利用事物成长的时机,促进事物各个方面的平衡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在非平衡性处于主要地位时,要积极打破旧的平衡,抓住事物转化的环节,及时建立新的平衡,让事物在新的平衡关系中成长为新的事物。失衡,既不是平衡性的属性,也不是非平衡性的表现,它是一种违背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现象,是阻碍事物健康发展的现象。失衡,贬低了事物的平衡性,扭曲了事物的非平衡性,因此是有害而无益的。
承认非平衡性的存在,就是要找到不平衡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阻碍事物发展的“短板”加长,化非平衡性为平衡性,提高事物整体的发展水平。由平衡经过非平衡达到新的平衡,这就是人们认识事物推动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本文所讲的失衡现象,既不是非平衡性问题,更不是平衡性问题,而是应该肯定的平衡性没有得到维护,应该解决的非平衡性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即失衡干扰了事物的健康发展过程,丢失了事物向新层次转化的契机,使事物发展出现了无序状态。当事物在摇摆中寻找新的平衡点时,人们却对于失衡问题缺乏应有的警觉,错把失衡误认为非平衡性,以为是绝对的正常的必然的现象,这是很遗憾的事情。所以,我们必须厘清这个问题,不能再对失衡现象见怪不怪。追求平衡性就是要化被动的、消极的、落后的东西为主动的、积极的、先进的东西;就是把弱势、劣势做强做好。我们要透过许多失衡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透过局部表现认识其全局的危害。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减少社会变革的成本,防止社会发展中的震荡,必须充分认识和有效地解决社会失衡问题。
不平衡是绝对的,是要防止人们走向绝对平均、绝对平等、绝对公平、绝对自由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死胡同。平衡是相对的,是教育人们懂得平衡都是有差别的平衡,都是相对的平衡,防止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不让人们追求绝对的平衡,社会应该实现人们的相对公平、公正和平等,反对社会不公,反对两极分化。人们真正需要的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社会的平衡发展,让社会在平衡中求发展,防止人为扩大差别,防止片面地夸大非平衡性。如果片面地理解非平衡性,无原则地迁就非平衡性,就要出现失衡的问题。失衡就会阻碍科学发展、破坏科学发展。所以,看到非平衡现象,就要及时发现加以解决,防止扩大和蔓延,注意加长“短板”,建立事物发展的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协调,社会事业滞后,人们的社会需要缺乏有力的保障,人们感到个人工资和福利的增加较慢,没有随着国家GDP的增长获得更大提高,城乡差别过大,贫富差距悬殊,表明了社会公平的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西部欠发达地区比沿海发达地区要落后不只百年。人与自然的矛盾明显加剧,资源、能源日益紧张。社会利益格局不合理,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阶层收入差距过大,困难群体占人口的比重仍然很大,下岗职工与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差别,过去是1∶1.2,现在是1∶2.5。社会正义缺失,对黑恶势力、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等丑恶现象打击不力。权力腐败、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败坏了政府的公信力,涣散了执政党的凝聚力,难以赢得老百姓的信任。社会心理不平衡,诸多的失衡现象必然反映到人们的思想中,对一些人的暴富,对外来颓废文化的冲击,对传统文明的淡忘,使人们难以适应,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从思想和感情上容易积累不满情绪。
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因为它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可是,广大下岗职工利益受到损害有失公允。我们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是正确的,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对先富起来的途径、手段和方式方法缺少规范,造成国家财产的流失,造成少数人的暴富,使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共同富裕的目标显得愈加遥远,甚至可望而不可及,缺乏吸引力。改革开放战略是强国之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可是,对于西方的价值理念、文化传统、行为方式缺乏辨别,不能有效做到去粗存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是正确的,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可是,对市场缺乏依法依规的监管,对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监管不力,甚至产生了许多利用权力配置资源的弊端,影响了市场机制正常功能的发挥。重视发挥人才的作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是正确的。可是,唯才是举、以才取人,忽视人的品德,忽视干部官德的现象却令人担忧。重视物质生产的发展,增强了国家实力,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可是,忽视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忽视对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的教育,忽视了国民素质的提高,则潜藏了很大的社会危机。注重实现个人利益,调动全体劳动者的创造热情是正确的。可是,过多强调个人利益的驱动机制,忽视了集体利益、整体利益的驱动效果,助长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和行为,有些甚至走向了极端。承认社会差别的存在,这是客观的历史的态度。可是,出发点应是缩小差别而不是扩大差别,事实表明,我们很多时候已经不自觉地人为扩大了差别,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这无疑是正确的,解决我国的一切问题,首先在发展,核心在发展。可是,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在科学的发展方式上,在发展的效益与质量上,很长时期没有解决好。
经济社会失衡问题的根源仍有许多,从思想方法来讲,往往在解决了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时候,就容易形成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有些问题可能比想象的要严重许多。比如,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忽视了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过度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忽视了国内需求的巨大作用;过多依靠消耗资源增加社会财富,忽视了可持续战略的要求等,这就更需要我国继续深化改革,切实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我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发展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我们应该辩证理解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分清主流与支流、偶然与必然、历史与现实的区别,给经济社会失衡现象以科学的解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如果财富更多的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富人就要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使多数人失去社会的主体地位,社会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民主,也无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果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乡村、一些地区、一些社会问题就会制约经济社会全局的发展,制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完成,进而延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如果对各种不公平、不平等的经济社会现象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按照中国文化和老百姓的公平理念,人们对执政党和政府就会失去信任,对社会未来就会丧失信心,甚至走向与执政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动摇国家的执政基础。如果社会变得越来越不均衡,人们就要动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仰,社会就难以形成积极健康文明进步的共同理想、公共道德和价值取向。如果社会在事实上造成了许多的失衡问题,就必然作用于人们思想,影响人们的社会心理。人们在心理上认为社会不公平,并成为多数人的心理定势,就要造成人们的社会心理严重不平衡,这种社会心理的不满与对抗势必要影响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失衡问题。
应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各种生产要素,实现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稳定快速增长,为解决经济社会失衡问题提供物质基础。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速度服从质量和效益的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的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不断改善民生,尤其要关注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改善。要让政府切实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把施政活动建立在群众民主监督、民主评价的基础上,以老百姓的认可与满意为标准评判党和政府的是非功过。增强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和预测性,对可能产生的失衡现象加以预见,一旦发生失衡,要有解决问题的预案和纠错机制。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加以关注,努力减少给群众造成的利益损失和生命危害。大力发展各种社会保障事业,使弱势群体得到有保障的、稳定的和有尊严的体面生活。积极推进社会慈善活动,让孤寡病残者,遭天灾人祸者及时获得各种救助,不再造成新的贫困问题。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人们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反映,过激的情绪得到正常宣泄,直接的现实的利益要求得到满足。把各种法律和政策交给民众,使之成为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建构义利两轮驱动的价值取向,兼顾好各种利益关系,淡化人们的利益意识,强化人们的人格意识;淡化人们的自我利益意识,强化人们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意识,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失衡问题,关系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政策措施上有效抓实,做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力求实效,取信于民。
依据事物平衡与非平衡的辩证关系,要认识非平衡的客观性,注意产生失衡的可能性,促成事物平衡发展的现实性。我国经济社会出现的失衡,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产生的,既要克服旧体制的弊端,也要面对新体制的不完善,具有产生失衡现象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在着力解决旧体制的弊端中,对于可能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估计不够充分,对于新体制可能产生的新问题缺乏足够的预见,这在主观上就失去了对于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有力把握。但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说明,这种失衡是发展中的失衡,是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失衡,矛盾远没有发展到对抗的程度,仍然在可以有利调整的范畴。只要加强宏观调控,平衡利益格局,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失衡就必然为平衡所取代。失衡是暂时的、局部的、支流的,平衡才是长远的、全局的和主流的,一旦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基本平衡,我国的综合实力和整体发展水平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杨瑞森等.毛泽东哲学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辩证看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