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兴潘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女真进士科(即策论进士)是金代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这一颇具民族特色的科举制度在金朝占有重要的地位。该制度不仅在金朝中后期的政治中为朝廷选拔了一批学问素质较高的士人(其中主要是女真人),对金代中后期的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女真人不断汉化的过程中,也承担着非常关键的角色。因而,目前针对女真进士科的研究成果是比较可观的,这表明金史研究者对该制度的充分重视[1]。这些成果对于金代女真进士科设立的背景、制度内容与发展及其对金朝政治的重大影响等问题作了多方面的详细考察。学者们一般认为女真进士科是专门为女真族设置的科举考试,而这也是该制度在金代最具特色之处。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与女真进士科的相关制度规定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和补充。
金代女真进士科的设立,是与统治者对教育——特别是对女真族教育——的重视分不开的[2]。金太祖天辅三年(1119年),即颁行完颜希尹创制的女真字(即女真大字)[3]33、1684。太宗天会年间(1123—1135年),选拔女真各部儿童(包括少部分其他民族如汉族儿童)入学校学习女真字[3]1872、1884、1949-1950、2035、2321。后来又从这些学生中选拔一部分优异者送上京继续学习,以耶鲁为教授[3]53、1872。这是主要针对女真人的学校教育的创始阶段。不过由于金初女真人的知识水平普遍比较低,这一阶段的教育内容可能是比较简单的,“其后学者渐盛”,才开始“转习经史。”[3]2321而且对于这一时期的女真字学,《金史》中鲜有相关制度的记载[3]1133-1134、1140-1144,可见女真字学在金初的制度是相当粗糙的,其规模可能也比较有限,这种状况可能一直延续到世宗兴女真学之时[4]。世宗即位之后,一方面推动以女真字翻译汉文经史的工作,一方面在各路分普设女真学校,大力推行女真学教育[3]184-185,2185,1133-1134、1140-1141。他之所以对女真人的教育做如此大的投入,是与他本人对女真人汉化持反对态度密不可分的,这种普遍设置的女真学是世宗企图维持女真旧风的政策之一[5]。
女真进士科的设置,一方面是金世宗推行女真学政策的进一步延伸,另一方面也同样体现了他维护女真旧俗的政治态度[6]。大定十一年(1171年),“始议行策选之制”[3]1140,并在大定十三年(1173年)开始女真进士科的第一次考试,得徒单镒以下二十七人。与此同时,其相关制度也在逐步建立[3]2100、1140-1142。不过从世宗时期的规定看,大定中后期能够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者,还主要是女真学中的学生。“至(大定)二十年,以徒单镒等教授中外,其学大振。遂定制,今后以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直大字,诗用小字。程试之期皆依汉进士例。”[3]1141女真进士科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女真学的普遍建立,这表明了两种制度之间的紧密关系。另外,大定十六年(1176年)四月,世宗“定宗室、宰相子程试等第”[3]164,规定“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之子,直赴会试。”[3]1141这一规定在制度方面事实上已经表明该科并无民族身份的限制,更不是如之前研究认为的那样直到章宗即位才开始出现这种重要转变[7]。因为按照这一政策,享受应试特权的皇室两从和袒免以上亲自然都是女真人,但宰执却不一定是女真人。查《金将相大臣年表》中,此年的宰执有女真人纥石烈良弼、完颜守道、徒单克宁(二月罢)和唐括安礼,契丹人有移剌道,渤海人有张汝弼,汉族人有石琚、王蔚[8]。除了没有奚族宰执之外,金朝境内其他各主要民族都有担任宰执者。而按照世宗的政策,契丹、渤海和汉族宰执的子弟此时也可以参加女真进士科的考试。因而在女真进士科建立之初,虽然制度层面上允许参加这一考试者的人数范围非常有限(女真学学生和皇家亲属、宰执之子),但在民族范围上却没有限制,非女真族的宰执之子也在允许参加该科考试的范围之内。此科在大定中后期只对非常有限的人开放,是与世宗对此科的审慎态度有关的,他曾说道:“契丹文字年远,观其所撰诗,义理深微,当时何不立契丹进士科举。今虽立女直字科,虑女直字创制日近,义理未如汉字深奥,恐为后人议论。”“(大定)二十三年,上曰:‘女直进士设科未久,若令积习精通,则能否自见矣。’”[3]1141-1142世宗这种“恐为后人议论”的审慎态度和女真进士科设立未久的事实可能是其在制度上限制应试者范围的主要原因。
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章宗刚刚登基,即“诏许诸人试策论进士举。”[3]1142以前的研究多认为直至此时,女真进士科考试才打破民族界限。而且对这里关键的“诸人”一词,学者们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归纳诸家观点,对此词的理解有以下三种:一,诸人指的是女真人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即契丹、奚、渤海等族,不包括汉族)[9]。二,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者除女真人之外,还有契丹、渤海、奚等“诸色人”,且并认为“诸色人”即“诸人”[10]。三、“诸人”即女真人之外的其他各族人[11]。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观点所指范围相同,即不包括汉族人在内,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诸人”是包括汉族人在内的。诸家观点虽有差异,但都认为此处“诸人”是对几个民族的指称。笔者认为,这几种观点对“诸人”一词的解释均有欠妥当。
“诸人”的范围如第三种观点所言,是包括汉族人在内的。金代女真进士科在制度上明确对参加考试者的民族身份进行规定的,只有章宗的这一诏令[3]1140-1144,而王恽的《卢龙赵氏家传》中记载汉族人赵守忠曾中正大年间(1224—1232年)的策论进士[12]卷48,这是“诸人”应包括汉族人在内的最有力证明。
虽然“诸人”包括汉族人在内,但章宗此命令中所指的“诸人”,既不是指女真人之外的其他各族人,也不等于“诸色人”,而应是指相对于此前有资格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的女真学学生、皇家袒免以上亲及宰执之子而言的其他人(其中包括女真、契丹、奚、渤海和汉族人)。这涉及到《金史》在指称非女真族时用词的惯例,尤其是“诸色人”与“诸人”两词所指人群范围之差别。“诸色人”在《金史》中是一个概念明确的词,此词意指金朝境内相对于女真人而言的其他各族人。熙宗皇统八年(1148年)十一月,左丞相宗贤、左丞禀希望州县官员只用“本国人”,熙宗回答道:“四海之内,皆朕臣子,若分别待之,岂能致一。谚不云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国及诸色人,量才通用之。”[3]84-85世宗大定九年(1169年)二月“甲寅,诏女直人与诸色人公事相关,只就女直理问。”[3]144宣宗贞祐元年(1213年)十月“乙巳,诏应迁加官赏,诸色人与本朝人一体。”[3]302哀宗末年“女直人无死事者。长公主言于哀宗曰:‘近来立功効命多诸色人,无事时则自家人争强,有事则他人尽力,焉得不怨。’”[3]2705这几个例子中的“本国人”、“本朝人”、“自家人”,都是指女真人而言的,而与女真人对举的“诸色人”,自然指的是除女真人之外的其他各族人。这种将女真人和“诸色人”对举的情况在《金史》中还可举出[3]149、306。在这种将女真人与“诸色人”对举的情况下,“诸色人”的范围是很明确的。但在《金史》中,也有单用“诸色人”指称某一群体的状况。如宣宗贞祐二年(1214年)十一月丙子“许诸色人试武举。”[3]305三年(1215)九月丁丑,“诸色人以功赐国姓者,能以千人败敌三千人,赐及缌麻以上亲,二千人以上,赐及大功以上亲,千人以上,赐止其家。”[3]313《金史》中有关武举制度的史料并未明言参加此科考试的民族限制[3]1151-1152、1165-1166。金代中武举之人,有姓名可考者共六位:王哲(天眷年间,1138—1141年)[13]、纥石烈鹤寿(泰和三年,1203年)[3]2667-2669、古里甲石伦(贞祐二年前)[3]2439-2444、温迪罕缴住(兴定二年,1218年)[3]366、韩琇(元光元年,1222年)[14]、赵璧(金朝末期)[12] 卷48《卢龙赵氏家传》。由于金初制度草创,且熙宗时期的武举又未留下相关制度的记载[3]1151-1152,王哲此时能参加武举考试,可能与这种政治状况有关。至章宗泰和年间,武举的相关制度已经建立起来[3]1151-1152、1165-1166、272,由于泰和三年(1203年)格规定,武举中第者均收充亲军[3]1165-1166,而亲军又都是由女真人组成的[15],可见此时即使没有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只允许女真人参加武举,可能也已经形成惯例。所以见于《金史》记载的几位武举出身者,都是女真人。贞祐二年(1214年)宣宗允许诸色人参加武举的诏令,是在之前只允许女真人参加武举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此后才又有汉人参加或欲参加武举的记载[16][注]上面所引的韩琇元光元年应武举,而赵璧卒于1260年(戊午岁),享年65,则其生于明昌六年(1195年),若其弱冠即应武举,亦应在贞祐末年或以后。。这里“诸色人”仍然是相对于女真人而言的[17]。诸色人以功赐国姓,从相关的研究看,获得赐姓的多为汉人和契丹人[18],且作为“国姓”的完颜氏只赐给那些于国有大功者,所以被赐予国姓的“诸色人”,仍是指那些能够为金朝建立战功的非女真人。但《金史》中另外一种使用“诸色人”的方式,非常容易使人误认为诸色人不包括汉族人在内。泰和元年(1201年)关于县级官员的注授制度规定“曾亏永及犯选格,女直人展至广威,汉人至宣武,方注县令。……又吏格……若但曾亏永及犯选格……女直人迁至武义,汉人诸色人武略,并注诸司除授,皆两除一差。若至明威方注丞簙,女直人迁至广威,汉人、诸色人迁至宣威者,皆两任下令,一任中令,回呈省。”[3]1179、1210-1211从制度规定中,女真人与汉人、诸色人并列,似乎“诸色人”并不包括汉族人。但从此段文字的叙述顺序中可以发现,其开始叙述时,女真人只与汉人对举,而未及“诸色人”,因而在其后的叙述中,将汉人从诸色人中单列出来与女真人对举,有着避免将汉人误等于“诸色人”的作用。而且根据规定,这里汉人与诸色人的迁官规定是一致的,如若没有特殊的作用,根本没有必要将“汉人”从“诸色人”中单独列出。所以这里的“诸色人”一词,是在特殊语境中的一种使用方法,不能以此认为“诸色人”不包括汉族人。所以《金史》中对“诸色人”一词虽然使用方式各有不同,但都说明此词在《金史》中的所指范围是明确的,即它指的是相对于女真人而言的非女真人。
相反,“诸人”一词则是非常宽泛的概念,只有在特定的语境之中才能表示比较明确的人群范围。章宗承安五年(1200年),朝廷讨论不同民族官员的朝拜礼节,“礼官奏曰:‘《周官》九拜,一曰稽首,拜中至重,臣拜君之礼也。乞自今,凡公服则用汉拜,若便服则各用本俗之拜。’主事陈松曰:‘本朝拜礼,其来久矣,乃便服之拜也。可令公服则朝拜,便服则从本朝拜。’平章政事张万公谓拜礼各便所习,不须改也。司空完颜襄曰:‘今诸人衽发皆从本朝之制,宜从本朝拜礼,松言是也。’上乃命公裳则朝拜,诸色人便服则皆用本朝拜。”[3]827-828在这样的语境之下,完颜襄所说的“诸人”,即是相对于女真人而言的,也即章宗命令中的“诸色人”。而在《金史》中,单言“诸人”乃是泛称,并非指一个或几个民族。贞祐二年(1214年)三月辛卯,由于受到蒙古军队进攻,中都形势危急,宣宗下令“许诸人纳粟买官。”[3]304、1125这里的“诸人”显然是泛指,即金朝境内所有民族之人。
由于在世宗时期,女真进士科仅向女真学学生、皇家亲属和宰执之子开放,在此范围之外的女真人和非女真人还未被允许参加该科的考试,因而在章宗允许“诸人”应举这一重要的政策中,“诸人”也是泛指金朝境内所有民族之人。而且,也正是由于章宗这一命令所及人群,既包括女真人,也包括非女真人,所以此处才使用“诸人”而非“诸色人”一词。世宗时期女真进士科虽然主要对女真学中的女真学生开放,但非女真族宰执子弟在制度上也是允许参加此科考试的,这说明女真进士科从一开始,就没有严格的民族限制。而世宗时期之所以对参加的人数限制很严,则与世宗的审慎态度有关。通过世宗时期女真进士科的制度建设,章宗在即位之初即向境内所有人开放女真进士科,其实也是在制度上对世宗意图的继承,只不过此时能够参加该科的人数已非世宗时所能比。
从以上的考察可知,女真进士科从设立之初,对应试者的民族身份就未设严格的限制。世宗时期只是对应试者的人数限制严格,只有女真学学生、皇家袒免以上亲和宰执之子可以参加。而章宗即位之初,就在此基础上向境内所有人开放了女真进士科考试,在此后的制度调整中,女真进士科的这种开放政策并未改变,一直延续到金朝灭亡。
针对金代女真进士科的相关研究,一般都同意此科为“选女直人之科”的观点[3]1140。但以上的考察表明,从制度层面而言,世宗在设立此科之初,其为女真人专门设立科举考试的意图并不突出,特别是在章宗允许“诸人”应试女真进士科之后,在制度上更看不出该科是为女真人设立的科举考试这一特点。而且,女真进士科的考试制度和考试程序,基本上是模仿词赋、经义科设立的[3]1140-1148,其考试科目中的诗、策、论同时也是词赋进士的考试科目[3]1134。那么,在金代作为与词赋、经义并立的女真进士科的特点究竟何在?元人在总结金代科举时,针对女真进士科言道“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3]1130认为此科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以此科取女真人,二是以女真文字为考试所用文字。而上面的分析则表明,女真进士科在制度上并非只是“取其国人”,所以第一个特点在制度层面是不成立的。而第二个特点,即以女真大小字作为考试使用文字,则是女真进士科最为显著的特点。世宗在女真进士科初创之时,曾就此科与丞相完颜守道讨论。“上曰:‘契丹文字年远,观其所撰诗,义理深微,当时何不立契丹进士科举。今虽立女直字科,虑女直字创制日近,义理未如汉字深奥,恐为后人议论。’”[3]1141-1142世宗径称女真进士科为“女直字科”,可见在世宗的观念中,这是此科最显著的特点。此前世宗已经给予宰执——包括非女真族宰执——之子参加女真进士科的特权,因此世宗自然明白将该科等同于专为女真人开设的科举是不合适的,所以他才会用“女直字科”来称呼此科。女真进士科以所使用文字为其最显著特征的具体例子是《女真进士题名碑》[19],此碑碑文记载的是正大元年(1224年)女真进士科的考试及其录取情况,其形式与一般的进士题名录并无差别[20],但由于这次科举是女真进士科,考试使用文字为女真文,因而这通由朝廷所立的题名碑也使用女真文字书写[19][注]学者们一般认为此碑原为汉文与女真文对译,明代时将此碑阳面汉文磨去改刻河庙碑,而阴面的女真碑文独存。但毫无疑问的是,正是因为此碑是女真进士科题名碑,所以刻碑时使用了女真文字。。所以在制度层面上,女真进士科最显著的特征在于以女真文字(女真大小字)作为考试的使用文字。
女真进士科在制度上既非专为女真人而设,那么元人修《金史》时为何会认为此科为“选女直人之科”,而学者们的研究也多同意这种观点呢?这可能是该科和女真学的紧密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被录之人绝大多数为女真人的缘故。女真进士科的设置,是世宗在普设女真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3]1133-1134、1140-1141。且在世宗时期,在制度上除了非女真族宰执的子弟被允许参加该科考试之外,能够参加此科考试的也只是女真学的学生和一些皇家子弟。而女真学学生的选拔条件在大定初年为“猛安谋克内良家子弟”,在普遍设立女真学之后,其选拔标准则是“每谋克取二人,若宗室每二十户内无愿学者,则取有物力家子弟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者充。”[3]1133-1134、1140-1141而即使章宗向所有民族开放此科之后直至宣宗时期,女真学与女真进士科之间的关系仍然非常紧密“(兴定)五年,上(宣宗)赐进士斡勒业德等二十八人及第。上览程文,怪其数少,以问宰臣,对曰:‘大定制随处设学,诸谋克贡三人或二人为生员,赡以钱米。至泰和中,人例授地六十亩。所给既优,故学者多。今京师虽存府学,而月给通宝五十贯而已。若于诸路总管府、及有军户处置学养之,庶可加益。”[3]1143-1144可见女真学中的学生都是选自猛安谋克户,而此时宰臣向宣宗提出的重振女真学的建议,也是针对猛安谋克户的。从宰臣所言的状况看,女真学的兴废直接影响到参加女真进士科人数的多少,这些都说明了女真学与女真进士科之间的紧密关系[4]。而且,即使是泰和年间这个被宣宗宰臣所称颂的女真学中“学者多”的时期,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者的人数也很有限。“泰和二年,上(章宗)命定会试诸科取人之数,司空襄言:‘试词赋经义者多,可五取一。策论绝少,可四取一。”经过一番讨论“遂定制,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3]1144章宗时期是金朝的繁荣之世,而参加女真进士科会试的人数还是“绝少”,要靠“三人取一”来保证录取数量,可见当时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的人数是相当有限的。至宣宗兴定二年(1218年),为了保证该科的录取数量,其比例已经到了“不及二人取一人”的惨淡境地[3]1139,其后随着金朝国力江河日下,女真进士科的状况就更可想而知了。而且史料显示,从该科设立直至金朝后期,非女真人参加此科考试者甚是寥寥。承安三年(1198年)定制“女直人以年四十五以下,试进士举,于府试十日前,委佐贰官善射者试射。”[3]1143特别为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的女真人加试骑射一项。而到了泰和七年(1207年),章宗下令“策论进士,免试弓箭、击毬。”[3]282试骑射的制度本来只是针对参加女真进士科的“女直人”的,反言之,非女真人如若参加此科,并不需要加试此项。而泰和七年免试弓箭的诏令却将“策论进士”(女真进士)等同于承安三年诏令中应加试弓箭的女真人,可见直至章宗末年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者可能还都只是女真人,所以泰和七年的诏令才会径将应“策论进士”举者等同于应试的女真人。据学者估计,整个金代女真进士科录取人数约有千人,有史料记载的女真进士约有九十人[7],而非女真族的女真进士见于史籍者只有四位,且这四人并不见于《金史》(包括上面所言的赵守忠和《女真进士题名碑》中的三位)[19]。这种状况虽然有史料本身数量有限的原因,但也某种程度上说明了非女真人参加女真进士科的人数是非常少的。女真进士科与女真学联系非常紧密,而其在金代不仅录取人数少,且见于史籍者绝大多数是女真人。此科在整个金代这种与制度规定相差很大的实际状况,确实非常容易使后人产生它是专门针对女真人的科举考试的误解。而女真进士科制度规定与实际状况间的巨大差异,可能和几个因素有关:首先,如上所言,女真进士科和女真学的关系非常紧密,而女真学的学生来源则是各个猛安谋克的女真人。其次,金朝统治者并不重视女真字在非女真人中的传播,女真字学主要面向的是女真人,但却没有专门向非女真人教授女真字的学校,广大的非女真人无法得到系统的女真字教育,这自然会影响他们参加女真进士科的人数。其三,女真文字作为新创立且主要靠官方力量推动的文字,在女真人汉化不断加深的趋势下,缺乏赖以支持的文化背景,因而如学者们所言的,这种文字在金代的使用范围并不广泛[5]。而与该科同时并立、更具吸引力且亦无民族限制的词赋、经义进士科,也直接影响着士人们应举的选择。这些因素自然都会影响到非女真人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的积极性。
以上的考察表明,女真进士科并非元代史臣和目前研究所认为的是专门针对女真人的科举考试。该科最大的特点是以女真文字作为考试使用文字。但由于在整个金代,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者的人数一直比较有限,且见于史籍记载的女真进士绝大多数是女真人,在《女真进士题名碑》被释读之前,能被人知晓的其实只有一人。这种制度规定与实际状况之间的巨大差别,很容易使后人产生该科是专门为女真人设置的科举考试的误解。而女真进士科的这种实际状况,则是由于女真学与该科紧密的关系以及其他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以上主要从制度的层面对金代女真进士科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在制度层面,女真进士科从未规定此科是专门针对女真人的科举考试。世宗时期,虽然能够参加该科考试的人数有限,但非女真族宰执之子按照制度规定,也是有资格参加女真进士科考试的。章宗即位后,更是在此基础上将此科扩及境内的所有民族,这说明章宗对乃祖的意图是有着领会和继承的。在其后的制度建设与修改中,此科中向各民族开放的政策一直为统治者所坚持。
女真进士科在制度上并非“选女直人之科”。此科在制度上一直是对各民族开放的,其最显著的特点在于考试所使用的文字为女真字(女真大小字),这是此科与金代其他科举考试最为明显的差别。由于见于史料记载的女真进士绝大多数是女真人,而非女真人见于记载者甚是寥寥,这种与制度规定有着巨大差别的实际状况确实容易使后人误认为此科专门为女真人所设。
女真进士科从世宗时设立直至金朝灭亡,统治者虽然在制度上向非女真人开放此科,但非女真族应试者人数还是有限,其主要的参加者还是女真人。那么统治者为何一直维持着将此科向非女真人开放的政策?如学者们所言,在女真人日益汉化的状况下,女真进士科的设置是金朝统治者所采取的维护女真风俗的政策之一。此科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女真人继续使用女真语言文字,并选拔女真族中的优秀人才[21]。然而,女真进士科在制度设置上对非女真人的开放,或许表明统治者设置此科的目的并不限于此。女真进士科设立之初,丞相完颜守道在回应世宗“恐为后人议论”此科的顾虑时说:“圣主天资明哲,令译经教天下,行之久亦可同汉人文章矣。”而世宗也随即命令“其同汉人进士例,译作程文,俾汉官览之。”[3]1141-1142守道认为在女真进士科的推动下,女真字是能够“行之久亦可同汉人文章”的。而世宗看来对此也颇为赞同。这说明女真统治者设立此科的长远目的,或许是希望向金朝境内的所有民族推广女真文字及女真文化,最终使女真文化能够和汉文化并肩而立,这可能是女真统治者始终保持此科对金朝境内不同民族开放政策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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