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问题,是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经济演变的一个方面,近年来多围绕“近代市场经济萌芽”的探讨,而区别于以往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分析框架,认为明清以来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使中国社会向近代市场经济转变。更有学者认为,至少在18世纪以前,中国就已经迈入了近代经济的门槛,成为一个所谓“市场化发展”的近代社会。彭慕兰、王国斌等美国汉学界的“加州学派”的学者,对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持肯定态度,认为明清以来由专业化与社会分工所推动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江南地区的经济增长。北方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发展是否也推动了经济的增长,成为近代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笔者试图从山西乡村雇工的劳动力市场发展角度,看北方劳动力的市场化是否促进近代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以就正于方家。
劳动力市场在山西称“人市”、“工市”、“工夫市”。“山西阳高县,有农民都到市寻活作”[1],这里的市就是劳动力进行交易的场所。长工一般无专门的交易场所,长工的雇佣,或雇主与雇工直接商洽,或通过中间人介绍,多由中间人联系,长工的雇佣中有较多的私人关系,其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不足[2],在空间上也受到一定限制,这些束缚了长工市场的发展。本文谈到的劳动力市场主要指日工与月工的短工市场。
20世纪前期的山西乡村短工人市是季节性市场,且是地方性市场。人市一般是在较大村庄定期举行,即“一定时间集合于一定场所”。从西烟镇人市看:“在锄苗、秋收季节,上市的短工每天竟达两千余人,各处来此者络绎不绝。人数除西烟镇及属村的贫困农民外,大部分来自临县,南面寿阳、阳曲,北面五台、定襄,东面阳泉、平定,西面忻县、崞县。”[3]即使是小规模人市也有附近邻村的短工及雇主参与,“里中豫让桥为佣工之市,凡佣工皆在其上。”“稻秫成熟,业已开镰刈之,今朝见有多人,询系外县之人。”“每当日出之时均集于斯(豫让桥)。”“刈稻之工人日未东出即到刈稻之村,盖恐迟则无人用之。”[4]有较大集镇的市场有时持续一整天,因需要连续雇佣,直到本季农业工作结束,所以在中午、下午与农工定约,第二天再上工,人市从春季开始到初冬基本结束。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山西短工人市有或大或小的规模。主雇双方经由市场完成交易。劳动力成为商品,市场成为公共领域,显示出一定的功能。然而山西短工人市由于其农业生长周期特点使短工人市的存在有季节性,时断时续的存在很难造就市场化发展经营模式。同时山西短工的人员多为有少量土地的小农组成,不可能远离土地,变为纯粹的劳动力商品,地方性的人市普遍存在,其规模小,劳动力本身不固化,不确定,最终难以形成大规模的人市,虽有市场化倾向,但离近代化相差甚远。
人市雇佣情况及劳动力价格体现市场化。在市场上,雇主可以任意挑选雇工,雇工也可任意挑选雇主。“今朝有二百余人被西镇、花塔、硬底等村农家雇去,未留一人。”有的一次就雇佣三十或五十个短工,劳动十天半月。但人市有时没有雇工。“今朝市上无一雇工之人,雇人者皆苦无人,不得在田作,乃到别处雇下三人。”[5]工资由雇主与雇工双方协定。根据陈正谟调查表看:山西六十五县中,有中人说价之县为零,无中人说价之县数六十五[6]。劳动力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价格一般是日出以前工价高,日出以后工价渐低。也有受粮价及天阴下雨影响的。“山西孝义、左云各县日工工资亦随粮价涨落。”[7]
劳动力成为商品自由买卖,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波动,体现了商品的市场化。从这一角度看,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正在彻底摧毁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恩情关系,把他们的力量从封建束缚之中解放出来,转而化为赤裸裸的商品”[8]。“这种雇佣关系已经撕毁了过去掩盖阶级关系的传统的等级外衣”[9],这体现着商品化与近代化某些发展一致的趋向。但有些雇工市场禁止雇工与雇主商议雇佣价格,市场中每日都标有日工资的价格表,此价格表多由雇工市场所在村的村长,或所在寺庙的僧侣决定。也有雇主把持行市,使雇工没法搞价,民谣所唱:“打短工,不说价,人家干啥咱干啥,商量好,不会差,家家工钱一般大。”[10]这样在人市上形成了统一的劳动力价格,此种人市其市场化方向不明显,传统雇主霸市的情形明显。
近代山西的劳动力市场发展不充分,但表现出劳动力买卖的普遍性和雇佣关系的简单明确。然而并不是所有短工的劳动力都经由市场变成商品。从下面资料看劳动力不用必须上市交易,在距离市场较远或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地方,往往有成群结伙的上门求雇者或预定者,主雇双方都有不上市的可能,也有无雇佣市场的可能。在无雇佣市场的山西隰县,“有扎工组织,农工每十人一组,内有领工一人,由领工帮助揽工”。汾西有“农工团”,由数十工人组织而成,内有工头一人,与雇主接洽工作与工资[11]。此种不经过市场而形成的买卖关系也同样把劳动力看作商品。只不过是市场外交易的形式,表现出商品化而无市场化。然此种情况既不普遍,又难以形成大的商品化趋势,很难与近代化形成联系。
山西乡村劳动力市场在全省的分布相当普遍,大到集镇、小到村庄中都有,体现了市场的普遍存在与劳动力买卖的频率。劳动力价格的形成也受供求关系与相关因素的影响,体现了发展中逐步市场化的过程。
但是,不能把这种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度的劳动力市场与农村资本主义直接挂钩。因为其既非“发展论者”所谓的自由资本主义市场,也非纯粹传统的自然经济,而是在两者之间的,由那些一直在生存线上挣扎的贫苦劳动者推动的,非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高度发展作用下的商品化的市场。
山西乡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是以小农为生存的需要而进行的简单雇佣,体现农民生活的维生状况和糊口形态,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形成与发展,雇佣过程中存在着空间范围的狭小,对劳动力市场的约束,是农业劳动的特点所决定的,是农户生产的单一性造成的,而不只是专业化和社会分工扩展的产物。这里的男女老少貌似都得到了充分就业,但是在生活压力驱动下“充分就业”造就市场、推动商品化的结果,是许多学者所称的“饥饿的商品经济”。这种商品化市场必然阻碍主雇双方走向富裕与发展之路,而难以真正推动近代化。
[1]李文治,魏金玉,经君健.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M].北京:中国社科出版社,66.
[2]山西档案馆.杨家坡雇工问题,A88-3-32-2.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盂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盂县文史资料1辑[G].89.
[4][5]刘大鹏.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263,477,263,398,458.
[6][7][11]陈正谟.各省农工雇佣习惯之调查研究.中山文化馆教育季刊(创刊号)[G].332,334.
[8]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上)[M].上海:黎明书局,1935.325.
[9]李文治.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M].北京:中国社科出版社,1993.566.
[10]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之五——土地问题[G].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