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云光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31)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自我国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以来,国防生培养工作快速发展,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国防生,已成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渠道。截至目前,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已达116所,现有在校国防生4万多名。回顾我国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国防生培养的经验,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高校国防生培养新局面,更好地培养适合部队需求的国防生,具有重要意义。
自军队开展依托高校培养军队干部以来,我国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部队需求,经历了在试点中积极探索、在规范中不断推进、在不断完善中求发展的几个历史发展时期。
1999年7月19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知》([1999]政联字第4号)中指出: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军队干部,是新形势下改革高等教育制度和我军干部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扩大试点,探索路子,取得经验,为尽快建立适合我国我军实际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制度奠定基础。要求要通过完善接收办法、选择办学条件好、军队所需专业较多的理工类或综合类普通高校、设置选拔培训机构等多种形式,选拔培养军队干部。[1]
2000年5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中指出,面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广泛运用的新形势,随着我军建设由数量规模型、人力密集型向质量效能型、科技密集型的转变,对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依靠军队自己培养干部已不能满足部队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必须拓宽选拔培养高素质军队建设人才的途径,进一步发挥普通高等教育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此,决定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确保质量的原则,通过建立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逐步扩大选拔培养的数量,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军队有稳定可靠的高素质人才来源。[2]
这一阶段是在高校开展选拔军队干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了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是对国防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探索;适应了我军培养和造就大批军政兼优、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军事人才的需要,对我军掌握未来军事斗争的主动权,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具有积极作用。
2001年5月3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暂行办法》指出,应着眼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重点选拔培养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适量选拔培养初级军事指挥人才;要求根据军队生长干部培训规划中确定的专业和数量,结合部队建设对人才的补充需求和高校实际确定选拔计划。[3]
2002年2月20日,教育部、总政治部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提出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招收国防生,应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培养、注重质量、公平竞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对招收国防生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招生宣传、政审、面试和体检、录取、签订协议书、复审复查以及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规范。要求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应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和较高的生源质量,能满足培养军队干部的专业和数量需求。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4]
这一阶段是在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基础上,适应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要求,对国防生的内涵、招收要求与程序等进行了规范,确定了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对我国国防生培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5年11月2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号)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问题;对国防生攻读硕士生的基本条件、报考程序、录取工作、攻读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攻读普通高校研究生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5]
2006年2月19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有计划地扩大国防生招生选拔规模,逐步使国防生成为依托培养生长干部的主要来源;要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或体育课等时间完成不少于450学时的军政训练,提高国防生军政素质;要加强国防生的招收选拔、培养教育和日常管理,对国防生实行跟踪考察,及时淘汰不合格培养对象;要根据普通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变化,及时调整国防奖学金标准。[6]
2007年5月16日,教育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布了《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指出: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着眼军事人才培养要求,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主,注重军政训练养成,打牢适应毕业任职需要的素质基础。[7]《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共8章45条,对国防生学籍管理、军政训练、日常教育管理、国防奖学金、违约淘汰处理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
这一阶段是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的环境下,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逐步完善国防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措施,解决了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促进了我国国防生培养工作的快速发展。
我国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紧紧围绕部队需求,培养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后备军官,向部队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人才。这项工作经历了几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今后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条件。国防生作为后备军官,肩负着建设现代化国防的重任,是部队干部的基本来源,是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主体。政治合格是对军队干部的第一位的要求,必须打牢国防生思想政治基础,确保为部队输送的人才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高校在国防生培养质量上肩负着主要责任,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军队使命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战斗精神教育作为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学生的头脑,帮助学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8]要加强国防生党建工作,成立国防生党支部,保证军队永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加强国防生职责教育,让国防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得起肩上的责任;志存高远,树立远大理想,争做高层次、创新型全面发展人才;在学习、工作、自身形象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使国防生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遵章守纪等各方面成为普通大学生学习的标杆和楷模,真正发挥国防生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国家、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深入推进,军队各项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我军要掌握未来军事斗争的主动权,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大批军政兼优、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军事人才。打牢国防生科技文化基础,对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优质人才,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8](P9)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着眼军事人才成长的需要,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开设与军事科学相关的选修课程,为学生毕业后到军队任职打下良好的基础。要优化现有的课程体系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加入部队所需的专业课程或以讲座的形式介绍相关的知识,丰富和提高国防生教学内容与质量。要积极为国防生学习实践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多选修一些课程,多参加一些实践,把知识储备搞深厚,为在部队成长进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国防生作为在校大学生,要坚定树立“以学为主”的理念,利用在校的时间积极主动的学习,提高学业成绩,掌握各种专业知识和军事知识,通过努力,使国防生成为既懂专业知识又懂军事高科技的准军事人才。
军事素质是军人最核心的素质,也是军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国防生作为我国的后备军官,在校期间就要提高自身的军事素养和军事技能,锤炼经受艰苦环境考验的意志。高校培养国防生工作的核心是输送军事人才,必须把培养合格军人作为根本目标;要找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提高军事素养的结合点,积极开辟国防生军训和实践基地,军政理论、日常训练和假期集中训练相结合,保证军政训练时间、场地,丰富和提高国防生军政训练内容和质量,强化军政训练考评,不断增强军政训练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8]国防生到部队后将面临着如何适应军队文化、以及与军校毕业生和部队战士的竞争等问题,这就需要着眼部队需求,加强军政、军事训练,注意突出体能、意志、心理等方面的磨练,提高国防生应对困难和挫折的承受力,使国防生掌握到部队工作需要具备的军事理论知识、军事素质、军事技能、管理能力和体能、心理素质,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向合格军人、合格军队干部的转变。
根据中央军委的规划,今后军队生长干部的60%要通过依托培养来补充,即2/3为普通高校培养的国防生,高校承担的国防生事业将直接关系到国防和人民军队的未来。作为军队的后备军官,要加强国防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国防事业、热爱军队;需要把握国防生思想特点规律,加强爱国、荣军教育,学习部队的优良传统,通过理论灌输、典型引导、环境熏陶、行为规范等多种途径,坚定树立国防生扎根基层、献身国防事业的信念。[8]需要使国防生在学校期间对部队的情况有详细的了解,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可以组织国防生到部队参观,体验部队生活,了解部队的实际需求;邀请已经工作的国防生、部队相关领导、专家到学校给国防生介绍部队的情况和对国防生的要求;结合近几年国防生就业情况和到部队后的评价情况,向在校国防生介绍未来就业的情况,根据部队需求开展培养工作。要加强国防生毕业教育,结合扎根国防和军队战线校友的成长经历,升华毕业国防生的思想境界,夯实国防生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坚定其矢志军营的决心和履职基层的信心。
[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知([1999]政联字第 4号)[Z].1999-07-19.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Z].2000-05-30.
[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暂行办法[Z].2001-05-31.
[4]教育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Z].2002-02-20.
[5]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 号)[Z].2005-11-02.
[6]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Z].2006-02-19.
[7]教育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Z].2007-05-16.
[8]总政治部干部部.国防生培养工作会议材料汇编[M].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