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3年保险监管工作

2013-04-10 16:38:30
上海保险 2013年2期
关键词:偿付能力寿险监管

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立足行业健康发展,既要克服短期困难、解决突出矛盾,又要注重加强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发展过程中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探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途径,积极推动保险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会议强调,保险监管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重点关注寿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非寿险投资型业务风险、案件风险以及综合经营中的风险传递。一是加强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加强非现场监管,利用退保月度监测、现金流压力测试、偿付能力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做到风险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的监测评估。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动态及其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建立保险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排查风险点,尽早摸清重点公司和重点地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研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跟踪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保险市场的环境因素,及时调整或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探索解决保险业在内部风险评估、准备金提取、公允价值计量和偿付能力标准等方面的顺周期问题,逐步建立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三是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形成应对风险的快速决策和反应机制。研究制定《保险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推动保监局全面掌握案件风险情况,提升案件风险管控水平。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的专业化管理,健全保险风险的处置和救助机制。四是加强监管合作。完善与有关部委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防范风险跨领域传递,形成防范风险的合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及时处置各种风险苗头。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推进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建立寿险投保资料真实性管理制度,推进寿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工作。完善对寿险服务监管的制度和手段,制订最低服务标准。研究制定针对“车险理赔难”的处罚实施办法,对车险理赔开展专项检查。建立清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保险公司拖赔、惜赔问题。二是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调处机制,服从并履行调解协议。逐步推动各地建立纠纷调解机构,扩大纠纷调解机构覆盖面。组织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行业与审判机关沟通协调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指导保险公司继续做好服务承诺公开工作,加大承诺履行的监督力度。加强投诉处理,开展考核评价,强化工作责任。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知识普及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保险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建设好现有网上教育平台,充分发挥网络的信息传播和互动优势。拓展保险消费者教育渠道,创新教育形式,推动保险公司将消费者教育纳入客户服务体系。继续开展保险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的教育宣传活动。

会议指出,保险监管工作要继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制定监管体系顶层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保险经营和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包括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偿付能力指标、资金运用指标和案件合规指标。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包括车险、寿险和中介服务评价体系以及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三是建立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保险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标准,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四是推进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

会议强调,保险监管工作要力争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抓住突出问题。主要是查处虚列手续费、虚挂应收、虚假批退保费、虚假理赔、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以及不真实提取准备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开展寿险销售误导综合治理,整治违规承诺高收益等非理性竞争行为。以车商和邮政保险代理为重点,开展兼业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综合性检查,重点关注股东行为、资金安全、偿付能力以及准备金评估的合理性。切实做好反保险欺诈和反洗钱工作,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二是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加强现场检查的统筹规划,防止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三是依法严格及时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对高管人员和上级机构的责任追究。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保险法人机构的监管,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二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三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四是推进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设;要加强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一把手”工程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二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加强监管干部的锻炼培养,四是加大干部考核监督力度,五是深入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要着手破解行业共同关注的一些难题,一是关于保险产品定价机制与监管问题,二是关于如何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问题,三是关于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的问题,四是关于全面梳理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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