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 卞
政策性商机
——家庭农场是怎么崛起的
◎翟 卞
“家庭农场”的提法,首次出现在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并鼓励各地发展家庭农场,这无疑给不少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政策性商机。
何谓“家庭农场”?农业部管理司负责人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只要你手里有十几亩地,注册一个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种养殖项目,而且主要劳动力都是家庭成员,那么你就成了一个“农场主”。但凡是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不从事农业生产均不能称为家庭农场。同时,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有本质区别,休闲农业以观光、休闲、旅游等收入为主,并非以农业收入为主。
那么,家庭农场与传统农业种养殖模式有何区别?区别在于四个方面:
一是注册登记制度。家庭农场需要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是品牌化。家庭农场销售的商品都有自主品牌,如“蔡某某”小麦、“谈某”水稻等。
三是享受扶持政策优惠。这种政策优惠体现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给予提升财政补贴额度、减少税收、加大保险力度等;如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耕地占用税等。
四是经营模式的改变。投资者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的,进行市场化经营。
人们从荧屏上看到,美国的农场主种地、养牛,不仅自给自足,还收获颇丰。如今,中央文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实,农业部于2000年后,分别在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确定了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6670多个家庭农场,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专家介绍,与发展了数十年的欧美国家相比,家庭农场在国内属于刚刚起步阶段,但是其发展前景十分乐观。
第一,家庭农场模式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主要趋势之一。从我国33个试点服务区试验结果来看,家庭农场成功率在98%,最低年收益10万元以上,多则可达百万元以上。
第二,国内已有可借鉴“样本”。家庭农场已试点推行多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文件指出,各地可借鉴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安徽郎溪、浙江宁波、吉林延边等五地的成功模式。有了成功的经验,能提升家庭农场推广的成功率
第三,政策扶持力度大。国家针对家庭农场,较以前增加了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多方面的力度,这根本保障了家庭农场的推行。
第四,符合当前国情。目前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都进城务工,闲置了大量土地。而家庭农场模式则能最大化地利用闲置土地。而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同时,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要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家庭农场”模式伤害不了农业的根基,也伤害不了农民们和村集体的利益。相反村民还能从中获取红利。
农户土地委托和流转到村委会后,再将规划在100—200亩的耕地发包给承租者,农场主不超过3人,只从事粮食生产和养猪。这是松江“定人定产”的家庭模式,保障粮食生产,保证了专业化水平,一举多得。
农民历奋纯和父母一起承包了200亩农田,还管理着3亩猪场。他们的猪场养了500头猪,饲养管理方式采用全进全出,每批次500头,每年销养2.5批次,年出栏生猪1300—1400头。另外,把养猪粪尿还田利用,节省大量肥料成本。全年种、养的总收入在20万元左右。老历表示:家庭农场最大好处是让农民更贴近市场,以前农民在家等农村经纪人来收购粮食,现在农民主动出击,在大润发超市租专柜销售,每天能够卖掉100公斤大米,收益增加不少。
上海松江区从2007年就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年6月止,已有1173户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年盈利户均10.1万元。
比全国高出40多个百分点,宁波的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已达60%以上。其中经营规模在100~500亩之间的家庭农场占据总量50%。所有家庭农场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还有100多个家庭农场变成了独资企业。
农民章桦青种植了20亩地的草莓,整体规模算很小,但2012年收益每亩3万多元。他认为,自己在省内知名度很高的草莓之乡,只要草莓保证质量,订单不用太发愁。不过为了避免被市场中的“李鬼”们影响,自己在2012年申请注册了自己的草莓品牌。
他认为,有了自主商标,就等于建了一个追溯体系。消费者买了草莓,如果不放心,能通过商标注册信息,追溯草莓种植、收获的整个过程,这无疑增加了市场竞争力。他申请好商标后,销售量提升了30%~40%。
浙江海盐县农经局的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目前,全县共有家庭农场71家,经营面积近1.3万亩。2011年,经营总收入1530万元,人均收入4.7万元,是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同时,还带动了周边大片农户的就业和发展。
政策支持力度大是吉林省延边家庭农场模式的最大特色。政府部门已出台了七项力度大的举措。如,补贴农作物保险保费,资金支持;享受国家各项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其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经营家庭农场的难度,收益增加不少。
延吉州农民崔郭楠在2010年投资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融”到了50公顷土地,还享受了优惠政策,如建农场时向银行贷款50万元的利息,均由政府贴息解决,还免征许多税收,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使他每公顷的年收益增加了2000多元。2012年他的家庭农场收益50多万元,这比单干时的收益翻了数倍。
从2009年起,郎溪县安排项目资金90万元,分3年使用。政府连续3年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并为其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建设示范家庭农场。
郎溪农民汪承亮表示,曾在外打工一年也就挣4—5万元,现在经营家庭农场,一年净利润约50万元。他经营的养殖场规模未变化,唯独经营理念变了,并按照企业化运营。他学会了网络营销,并在2012年成功打开外地市场,还通过“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将产品送进安徽多个城市的大型超市。他也因此连续两年入选了当地“家庭农场”示范基地,得到了政府6万元的奖励。
现在汪承亮的家庭农场已初具规模,他饲养的8000只绿壳蛋鸡,能年产蛋25万枚,2012年的收益超过50万元。
2011年武汉确定“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鼓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
2008年,大学毕业的俞科铭借了近60万元,办起了小型养猪场。因其对经营一窍不通,猪场生意不好。后来,他报名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家庭农场学习班,内容涉及让农场资金健康周转,开拓市场,确保产品安全等,他受益匪浅。2012年,他养的200头母猪顺利产崽,小猪销售一空,加上2000头存栏肥猪上市,年收入160万元。
据农业部相关人士表示,城里人下乡经营家庭农场仍有不少困难:首先,对城市居民在土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转让上有限制。其次,城市居民远离农业生产,没有相应种植技术,缺乏农产品销售渠道,因此申请个人法人资格上有难度。
再次,城里人需要雇工来从事生产,人工费将增加成本,未来经营利润可能会偏低。如果城市居民也想掘金家庭农场,可以通过资金入股农业合作社、参与农业经营管理等方式,涉足“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