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公安局长的素质与能力建设
——以区县公安局长为例

2013-04-10 13:20□孙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公安局长公安机关公安

□孙 泉

(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山西晋中 030600)

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社会形态正在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反映在公安工作上,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正如党的十八大所指出的“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基层公安局长(主要指区县级公安局长)作为我国公安机关基层综合性警务实战单位的指挥者和决策者,处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社会管理的第一线,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做一名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有效应对新挑战、圆满完成新任务的合格基层公安局长,既是上级领导部门关心的问题,也是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群体在实践中应不懈努力实现的目标。

一、基层公安局长的岗位特点

在公安机关的领导队伍中,基层公安局长虽属“兵头将尾”,却集执法、行政权力于一身,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以及履行政府工作职能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在新时期、新阶段,一名合格的基层公安局长,既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也要具备在社会转型期复杂的治安形势下妥善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既要树立世界眼光,强化战略思维,以开阔的视野分析研究国际、国内社会发展趋势,把握社会发展脉搏,也要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分析判断经济、社会、政治、科技、文化等诸多要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增强忧患意识,清醒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始终把着力点放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上来,放在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上来,放在驾驭各种复杂局势上来,放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各种新期待上来。

(一)时刻面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各种挑战

保持社会稳定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也成为全国各阶层的共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发展经济社会、保障民权民生的重要前提和主要抓手。而从古至今“郡县治,则天下安”的共识和客观情况,使基层公安机关时刻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一线,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出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基层公安局长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为地方党政领导所重视,并普遍提升了基层公安局长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使他们能够更加方便地调动各种力量,协调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公共资源来开展工作。但在刑事犯罪持续增长、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的形势下,能否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仍然是每一位基层公安局长需要面临的挑战。

(二)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压力不断增加

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公安机关的公务员和直属机构数量在当地公务员和直属机构总数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以山西省晋中市为例,市公安局公务员数量占到市直属机关公务员总数的40%左右,局属47个副处级以下直属机构数也超出了市直其他部门单位。在广大公安民警的辛勤工作下,公安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但影响基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的现实因素也不容回避。一是高强度、高风险的公安执法工作带来的安全问题。据统计,全国每年公安民警在岗位上牺牲的有400余人,在工作岗位受伤的约有1万人,可谓“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二是公安民警长期与社会阴暗面打交道,使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或多或少沾染一些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人数多、职位少,多数人在职务提升无望的情况下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工作。公安局长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在新时期能否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形象好的公安队伍,不仅是能否胜任领导工作的重要检验标准,也关系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经常面临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

自全国“二十公”会议召开以来,大多数市、县级公安局长进入了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或职级高配。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打击违法犯罪需要,公安局长还依法拥有使用技侦等秘密科技手段的核准审批权。公安局长在政府权力系统中的地位日趋提高,但作为公安工作的实际指挥员,也经常面临着各种考验,需要有作出各种牺牲的精神准备。特别是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必须亲临一线,既当好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又能够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提出工作方案,采取果断措施,协同其他部门单位,完成好处置急、难、险、重事件的任务。

(四)公安机关的形象时刻受到群众关注

公安机关所拥有的特殊地位、特殊手段、特殊职能、特殊力量决定了基层公安机关始终处于各种矛盾的焦点。尤其是当政府和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发生涉警事件的时候,受仇官、仇富、仇警等社会心理与舆论环境的影响,警察的行为往往被社会舆论所诟病,警察的形象也会经过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放大发酵,在较短时间、较广范围内传播,成为境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如“李刚门”事件、湖北某公安副局长的“日记门”事件以及自称“老婆是公安局长、哥是武警队长”的“奔驰男群殴夏利哥”事件等。面对着百姓的街谈巷议,媒体的跟风炒作,基层公安局长必须在抓好日常工作和队伍管理,不断满足群众新期待、赢得群众肯定支持的同时,掌握科学应对各种涉警消极因素的技巧。

二、基层公安局长应具备的政治素质

讲政治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也是确保公安队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这是由公安机关担负的政治责任所决定的。作为基层公安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基层公安队伍的领头人,在一定意义上说,公安局长的政治觉悟、政治品格、政治意识决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整体的政治素质。因此,政治素质过硬是公安局长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

(一)政权意识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是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责任。这就要求基层公安局长要把讲政治作为掌权做事的灵魂和先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国家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确保公安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以实际行动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二)忠诚意识

忠诚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警察重要的职业道德。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要求基层公安局长在忠诚上有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和更强烈的意识。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矢志不渝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强调基层公安局长的忠诚意识,既是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政治建警”、保持公安队伍政治立场的必然要求。

(三)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表现。基层公安局长必须增强群众观念,把群众呼声作为部署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1]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此来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四)全局意识

社会是一个系统,公安工作在社会管理的系统中是一个子系统,其功能的发挥必然对全局产生重大影响。基层公安局长是一个地方公安工作的组织者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头人,肩负着公安队伍建设和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如果说在传统的公安工作观念中对社会事务过多地强调管理、控制甚至使用强制性的措施,以完成法律规定的职责为使命,现在就必须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以发展和稳定为大局,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形势、判断是非、处理问题,把各项公安工作统筹、统一到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统筹、统一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统筹、统一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来,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出发点。

(五)表率意识

列宁曾指出:“领导主要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毅力、丰富的经验、多方面的工作以及卓越的才能”。[2]公安局长作为公安机关的带头人,是公安民警的表率,其能力和工作的价值取向对公安队伍有着极大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警心的向背和公安工作的成败。因此,一名合格的基层公安局长必须遵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讲真话、出实绩、办实事,尊重客观事实,不做表面文章,不讲空话套话、不拉帮结派、不虚报浮夸,切实增强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和工作的实效性。与此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引导广大民警,营造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六)廉政意识

作为基层公安局长,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勤于用权而不怠权,善于用权而不滥权,依法为民用好权。既“有所为”,在公安领导岗位上做出一番事业,树立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人格魅力和崇高形象;又要“有所畏”,常惧法纪之威,始终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行事,清清白白为官,成为弘扬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模范。

三、基层公安局长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作为公安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基层公安局长既要具备政治素质,也必须具备在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下解决实际问题的多种工作能力,否则就会成为纸上谈兵的空谈家,实践中也不可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一)准确把握形势的能力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而且多种转型同时进行,不可避免地会增加社会风险。反映在公安工作上,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是这一特定时期的特征。具体体现为:敌对势力和恐怖组织对安全与稳定的威胁明显增加,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难度增大;网上斗争日趋激烈;刑事犯罪总量持续上升;全面统筹兼顾各项公安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日趋增加。基层公安局长必须时刻关注和把握社会变化的脉搏,善于从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治安形势中掌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提高预见和预警的能力,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指挥侦查破案的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犯罪不仅数量增加,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而且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刑事犯罪的集团化、流窜化、专业化特征日趋凸显,增加了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难度。基层公安局长不仅要做好日常的防控工作,而且要研究在信息化、动态化社会环境下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时要能够把握侦查方向,确定侦查范围,带领民警及时破获案件。

(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社会发展对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影响的另一个方面是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增多,既有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也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在风险社会背景下,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使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时面临着巨大挑战。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过程中,基层公安机关是在第一时间的第一反应者,基层公安局长能否有效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是对公安机关在非常态情况下维稳能力和水平的直接检验。遇到突发事件时,公安局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临机应变,果断决策,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能够做到警力出动迅速、事件定性准确、局面控制得住、原因调查清楚、处置措施适度、秩序恢复良好。

(四)指导依法行政的能力

社会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制意识的加强,政府行政监督渠道的增多,行政行为透明化程度的提高,对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在基层公安机关的一些执法活动中,部分涉警负面新闻被无限放大,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弱化。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无理阻挠,甚至被聚众围攻殴打、暴力抗法等侵害公安执法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这些执法环境的变化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局长虽然并不直接从事执法活动,但从微观层面看,在基层公安机关内部,局长的执法实践能力应当是最高的,这样才能保证民警的执法活动既有效率,也符合法定的程序。这就要求基层公安局长既要有执法为民的意识,也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学法、懂法,规范民警的执法活动,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五)创新警务机制的能力

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的创新,防控体系的建设决定了公安机关的警务模式和警务机制必须保持常新的状态,基层公安机关既是警务创新的动力,也是警务创新的源泉。基层公安局长应当具备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一方面认真学习各地警务创新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有关精神和当地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开展工作。近年来,中央一直强调社会管理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固本强基,源头治理”,这些精神都应当在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中得到体现。

(六)抓好班子团结的能力

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是公安队伍的领导核心。实践证明,班子强则整体实力强,班子思路宽则工作路子宽,“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公安局长作为班长,在抓班子建设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大度包容的气量,正确看待班子成员存在的缺点,倾听班子成员对工作的不同意见,又要善于用大局来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凝聚共识、协调行动,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个体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敢于坚持原则,在事关政治方向、工作大局、大事大非等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切实把领导班子打造成一个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的坚强战斗集体。

(七)队伍管理的能力

基层公安局长在队伍的管理上应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带兵要狠,爱兵要深”的原则。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宽是害、严是爱”的理念,越是在工作任务繁重艰巨的时候,越要严格管理队伍。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严明纪律、整肃警风,努力在公安队伍中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第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着眼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因事择人,量才使用,量能任职,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以此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第三,充分考虑基层任务重、工作风险高、心理压力大、家庭困难多、职级待遇低等实际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确保广大民警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四、不断学习是提升公安局长素质与能力的保障

(一)学习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最有效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党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这既是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基层公安机关队伍的带头人应把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经常关注的问题和不断追求的目标,作为个人的一种终身需求。在所有提高素质与能力的途径中,学习是最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公安局长岗位的工作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胜任或永远能胜任的,社会的发展会不断提出各种挑战,稍有精神懈怠就会落伍,进而影响到全局的工作。因此要抓住各种机会,带头学习,扎实学习。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管理、经济知识,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学习各地公安工作的先进经验。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在新时期、新阶段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局面、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学习是促进文化育警的内在动力

文化的功能在于提高人的素质,文化育警的功能在于潜移默化中塑造警察队伍的思想境界和核心价值观,从而推动警察队伍的全面建设。在当前文化多元、价值多元的社会环境下,空洞的说教与理论的教条在培育警察队伍的方式中已经不能起到太大作用。基层公安机关队伍的整体情况是文化程度偏低、学习氛围不浓,文化育警容易流于形式。如果公安局长不能带头学习,认识不到“文化是软实力”的真实含义,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就不可能在民警队伍中真正树立和体现出来。而没有核心的价值观,一个团体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组织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共同的行动。“无论是组织文化建设,还是学习型组织和队伍建设,领导干部的认识水平、重视程度、决策方向及行为表率等,始终起着主导作用”[3]。因此,公安局长应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自觉地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工作责任和精神追求。

(三)学习是适应形势变化的必然要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社会和国内形势,面对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社会公众,公安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一名合格的基层公安局长不仅要具有“勇将”的能力和胆识,还要具备“儒警”的素质和作风,应当意识到学习不仅决定着自身的修养和境界,而且也关系着一个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在知识更新的周期日益加快的时代,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探索新问题,做学习型领导,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创新能力,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才能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和发展,也才能使自己所在的团队形成崇尚学习的风气,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团体学习的新型队伍,名副其实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1]孟建柱.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着力做好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J].求是杂志,2011(11):3.

[2]列宁选集(第六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12.

[3]张兆端.山西公安机关开展阳光行动的文化思考[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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