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友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西部某县一公安局长,因为参与赌博,被处以10 天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这条消息,许多媒体都有报道,想必大家都看到了。
我虽然远在千里之外,但却对这个案件产生了极大兴趣,并一直在想象,公安局长蹲拘留,会是一番什么状况?又是一种什么滋味?他是低着头走进拘留所,还是仰着头走进拘留所?是自己开个单间,还是和那些因涉嫌盗窃、赌博、打架、肇事的人住在一起?
我做过八年公安工作、六年司法工作。有些人可能不太清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另一种是刑事拘留,属于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 日,普通的刑事拘留期限不超过14 日。行政拘留期满,人就被放出来了。而被刑事拘留者,因涉嫌犯罪,大多会转为逮捕。
本来,这个公安局长是不该被拘留的。三天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来到这个县督导工作。该局长积极配合,工作汇报有声有色,扫黑除恶成果显著。督导组听了看了都比较满意,并在第三天离开这个县,回到市里。
该局长神经紧张了几天,督导组一走,顿觉大功告成。于是就想放松一下,于是就把该守的纪律规矩扔在了脑后,于是就邀三五好友,在市区一家僻静的宾馆,开房摆起了麻将桌。而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也藏到了这家宾馆;万万没有想到,去过他们县里的督导组,带着市局的警察,到这里来抓涉黑涉恶嫌疑人;万万没有想到,来抓人的警察,竟然阴差阳错地敲错了门;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几个身上带着3.8 万元“赌资”。中央督导组当场发火:“扫黑除恶关键时刻,公安局长竟聚众赌博!”
于是,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开会研究,又是处分,又是撤职,又是行政拘留。一天之内,这个局长的天就塌了下来。有人说他“倒霉”,有人说他“活该”,有人把这段奇闻趣事当作谈资笑料。但偶然中定有必然,公安局长无视党的规矩纪律,随心所欲、肆意妄为、知法犯法,偶然早晚是必然。
公安局长蹲拘留所,会是什么待遇?可以肯定地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他曾经是个呼风唤雨、一手遮天的公安局长,到了拘留所里,也要一样睡大通铺,一样啃窝窝头,一样有事喊报告,一样站队听训话,一样不能随便出屋,一样不能使用手机。
而且,还会有更尴尬更没面子的事情发生。在外边的时候,所有的下属和同行,见了他都会毕恭毕敬,或者向他问好,或者给他敬礼。而一旦违规违纪被拘留,面对的极可能是另一副脸色,或避而远之,或当作路人,或怒目而视,或横眉冷对。
更难受的,还可能面对那些被拘留人员的挖苦和嘲讽。这个问:“你不是公安局长吗?怎么也来蹲拘留?走错门了吧?”那个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就是坏事做的太多了,才有今天的结果!”再一个说:“哥们,过来,我给你上堂法治课,讲讲为什么不能参与赌博!”
你说,这(原)公安局长的脸,该往哪儿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