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菁,姜 梅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公安院校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的思考
——以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视频巡逻”课程为例
李 菁,姜 梅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将信息技术有机地与教学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融合为一体,使其成为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高度和谐自然的有机部分。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正是基于以上理念,对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视频巡逻;信息技术;课程整合
目前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各行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由此也引发了教育教学领域内的相应变革,其中信息技术如何与专业课程整合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高度重视信息技术与相关课程的整合,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的影响”,并制定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近年来,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类课程按照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念进行了探索,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以“视频巡逻”课程为例,对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将信息技术有机地与教学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融合为一体,使其成为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高度和谐自然的有机部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包括三个基本属性:营造新型教学环境,实现新的教与学方式,变革传统的教学结构。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人的发展理论、人本主义理论、建构主义理论。人的发展理论主张人的发展是在主体所感受的信息、心理环境及相应引导的综合作用下自组织感悟、内化积淀。人本主义理论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实现。建构主义理论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
根据以上理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强调主动地适应和变革课程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整合的实质是变革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整合后的教学结构则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型教学结构”,创新型教学结构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强调“主导—主体相结合”。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不是把信息技术仅仅作为辅助教学的工具,而是强调要利用信息技术来营造一种新型的教学环境,是实现一种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教与学方式,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正是基于以上理念对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探索,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实践。
(一)建设课程整合的优质硬件环境
三年来学校为支持专业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在硬件建设上,一是扩建和改造了校园网及其管理平台和资源库。二是开设了网络学习平台,教官教师将课程中相对简单、适于单向传授的教学内容,全部迁移到网络学习平台上,供学员课前自学,以增加综合训练的课时;同时布置开放性的作业,鼓励学员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挖掘其学习潜能,激发学习动力。三是重点建设模拟实战训练中心,实现了课堂同声、同步视频传输,通过科技手段实现了学校指挥中心与市局指挥中心之间的图像和通讯连接,然后再由市局指挥中心实现中转链接,使课堂的延伸和现场教学变得简单可行,其方法在国内属于首创。
(二)营造课程整合的良好软件环境
在软件建设上,学校加大了对教官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力度,每学期定期请校外专家对教官教师进行信息技术普及和提高两个层面的培训,重点加强了网络知识以及网络环境下的课件制作、课件运用的培训,使教官教师基本具备了进行课程整合的技术基础。在学校信息化应用课的教学中,教官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学员加强了利用网络收集、整理资料以及利用网络进行交流的训练,使学员的操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为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打下了基础。
(三)建立示范学科,培养主干教官教师
建立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示范科目,培养主干教官教师,推出一些具有创新的典型课件与公开课,以示范科目带动整个学科,推动整个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目前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的示范课程有“视频巡逻”、“大型活动突发案(事)件处置”、“警察街面盘查执法实务”、“吸毒人员管理”和“社区安全防范”,以上课程均为国家级或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其中“视频巡逻”的主干教官教师获得“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大型活动突发案(事)件处置”的主干教官教师在公安部主办的外警系统、国内援助等重点培训项目中多次担纲主讲。示范科目的建设和主干教官教师的培养加快了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整合的进程。
(四)加强管理,全面推进课程整合
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职能的转变,教官教师的工作方式也有所转变,而传统的一些管理体制与方法会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为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的全面整合,使现代信息技术进入每一个教室和每一个教官教师的每一堂课,学校加强了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计划审定、制度建设、经费落实、监督、评估、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了一些积极的配套政策并调整了相关机构的职能,明确教辅中心负责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配合各教学部门开展各项教学实践工作,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供服务。
(五)参与课题研究,指导公安实战
学校创造条件使课程组教官教师了解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发展趋势,走出学校,加强交流,观摩其他院校的优秀课程,吸收先进的经验,跟踪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鼓励并支持信息整合课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例如“大型活动突发案(事)件处置”课程组充分利用上海主办各类大型国际性主题活动的有力条件,论证运用信息技术对城市地理气象、危险源监测、敏感时段事件进行背景监测,建议将危情控制的阶段提前定位于危险可能发生的前兆期,以便实施预警。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类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逐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下面以“视频巡逻”课程为例,予以相应阐述。
基于实战需要,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于2010年开设了“视频巡逻”课程。其依据巡警战术发展需求,训练学员发现、监视、跟踪、打击街面犯罪活动,是治安专业的核心课程。课程开设之初,坚持“把创新理解为以信息技术为平台全方位地重构现代课程的过程”[1],着力于在教学环境、教材、多媒体等方面的突破,经过三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了较高水准的警察模拟实战训练中心
该中心模拟实战指挥训练系统,通过公安指挥网与市应急联动指挥接警系统连接,实现二级处警功能,市局实时警情在学校的LED屏幕上显示,在市局指挥中心建立一个虚拟分局或联动单位,暂名“公安高专”,在教学训练时,请求市局指挥中心收到实时接警单后,进行二级处警系统实训演练。中心根据市公安局和分局接处警系统现有软件部署一套模拟接处警系统供教学训练使用,可以模拟整个接处警过程和业务处理过程,训练用警情可以通过拨打学校自己设置的模拟报警电话生成,也可以通过辅助接警生成,使用数据库迁移工具将市局接处警数据移植到教学训练系统上,可以实现各种业务查询。学校利用模拟训练中心,接入校内400余个监控探头视频,提高学员校内实训效能。同时通过公安图像网络,驳接了全市公安几万余个街面实时监控探头,运用于教学,使学员能够在真实的情境中训练实战能力,增强了教学的实战性,把课堂拓展到了现场。
(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精心设计教学活动
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就是在课程整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要找准信息技术的切入点,要能解决常规教学方式不能解决或很难解决的一些问题,不能为了整合而整合。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是为了有效提高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学员的自主探究活动提供可能。
“视频巡逻”依托校局联动平台,深入实战单位调研论证,从教学对象为初任治安民警的实际出发,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教学内容,确定了监控室内的“设备应用”、“等级监控值守”、“可疑情境识别”,以及与街面实兵巡逻警力协调联动所必须掌握的“断线跟踪”和“综合处置”等五大内容,形成的教材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纸质课本外,还配以视频,以实战案例为载体,选择各类成败案例汇集,依托公安网络学习平台,上传课堂教学视频录像、典型案例库、习题库等资料,在补充主体课程教学的同时,供学员课外自学,拓展学习视野。
教官教师根据每单元课程教学的目标,精心设计教育活动,同时针对“视频巡逻”实训课在教学比例不断增大中出现工位数不够、无法使每一位学员都能进行设备操作,校园训练环境比较简单、难以完全呈现实战场景,监控画面中的有效图像与日常生活照片存在差异等情况,教官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模拟实战作业,全体参与讨论;设计层层递进的问题和模拟训练,启发学员对实战场景的思考和认识,有效地提高了学员参与实训课程的兴趣。
(三)初步构建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新型教学模式
经过实践探索,“视频巡逻”课程的新型教学模式凸显了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教学环境的组合结构与形态。
1.教学组织形式
“视频巡逻”源于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基于工作流程与岗位核心能力分析,采用以案例为载体的行动导向及多边互动的思维开启法组织教学,即不从原理概念出发,而是坚持行动导向,选取实战中最常见、典型的案例,对其进行汇总、分类、提炼,将案例的整个过程融合到实体教学与实训中。在教学过程中,还原案例发生时所处的时空条件,并将案例发生时实际处置人员所获得的所有资料提供给学员。学员根据以上内容,制定并实施方案。教官教师根据学员方案制定及实施的情况,主导案例的演变过程。在各类典型案例支撑下,升华出基本的原则、战法与规范,循序提高学员的应变能力与实战技能;在教学训练过程中大量运用了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官教师之间,学员与带教民警之间的互动形式,从而使教学兼具双向和多向等全方位的互动形式,形成了一个信息交流的立体网络,极大调动了学员的积极性。
2.教学方式
“视频巡逻”课程的教学方式除了传统的讲授式、启发式、自主式外,还采用了项目式、案例式。如进行“嫌疑对象的确定”训练单元教学时,强调案例式和项目式教学,通过“一般嫌疑”、“重大嫌疑”等任务的设定,要求各学习小组以项目组的形式创设出与现实情况基本一致或相类似的情境,在情境中选择出与该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真实性事件或问题作为项目组的内容(让学员面临一个需要立即去解决的现实问题),教官教师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要求项目组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如校园网、公安网、模拟对象等)主动解决问题,着重培养学员的“自主学习”能力。
3.教学环境
“视频巡逻”课程通过不同的设备配备、内容呈现和软件工具,提供支持不同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式的组合。例如教学资源可以人机交互、人人交互,交互的主动权有的在教官教师手中,有的可以交给学员;教学的信息化终端设备可以是计算机、“警务通”以及其它移动的小型设备。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发的“巡警实务综合训练系统”就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设计并利用不同的多媒体教学软件,通过多媒体的真实情境引起学员的观察兴趣,利用多媒体软件提供的图像、动画、活动影像等图文音像并茂的情境代替课本上的静止画面。同时教官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中的工具软件记录、管理教学日志,并定期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教学体会,与其他教官教师交流。在师生交流区中可以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促进学员的主动思考。
这三个方面的多种形式组合,形成的是多种多样的教学模式。从以上成效中可以看出,“视频巡逻”课程中的信息技术对教官教师教学方式变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信息技术提高了教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质量;(2)信息技术有助于教官教师引导学员进入自主学习状态;(3)信息技术成为了教官教师总结教学经验的工具。
(一)统一指导,理顺信息化教学体制,加强不同层面的相互协作
学校可以进一步加强统一指导,出台更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深入打通各专业课程的信息渠道,统一各类应用平台,信息共享,着重于整体纵深发展。同时强调相同课程和不同课程之间、一线实战部门和公安教育部门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加强信息反馈功能,提高对日常教学活动的信息监控和反应能力,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管理的分流。
目前在互联网上,许多教官教师在谋求一种“教官教师联盟”的组织形式。它可以是某学科的网络联合体,但更多的是跨学科的教官教师、教育工作者等资源结成的联合体。他们在网上进行教学研究活动,也开展基于网络的异地合作项目,教官教师的网络联合已经凝聚为一股集体智慧共享共进的力量,对于推动课程整合乃至整个教育信息化的进程有着积极作用。在公安教育领域,“视频巡逻”等治安类课程也需要谋求更好、更多的技术、学习环境和教学人力资源。目前就“视频监控”课程而言,一线实战部门和公安教育部门都有各自的优势资源。2012年2月公安部发布《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任务书》,明确规定了未来三年全国公安机关关于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和共享的工作任务,视频监控实现全国联网后,全国的监控信息便可以实现共享。浙江警察学院的“视频图像侦查”课程也有着自己的特色,浙江目前已有的视频共享平台在公安系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所有这些行业内的有用资源都可以纳入课程整合的范畴内统一规划,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二)加大软件投入,开发教学软件资源,实现良性循环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把技术以工具的形式与课程融合,以促进学员对某一知识领域或多学科领域的学习。目前信息技术的硬件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在软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强调技术和教学的有机结合,应从教学本位出发,根据课程的类型及整合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软件开发平台和合适的开发工具,编制出教学所需的工具软件等各种学习资源。只有用好软件资源,才能实现教学的良性循环。正如《美国学生教育技术标准》中所说,“技术使学生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法进行学习。只有当学生能够选择工具帮助自己及时地获取信息、分析与综合信息并娴熟地表达出来时,技术整合于课程才是有效的。技术应该似其他所有可能获得的课堂教具一样成为课堂的内在组成部分。”
(三)理清技术与教学的关系,提高教官教师及信息化管理人员素养
在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过程中,要避免“技术至上”的误区,克服以技术为中心的教学倾向,牢固树立“以学论教”的教学原则[2],正如有学者提出:“整合强调信息技术要服务于课程;强调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其出发点首先应当是课程,而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强调应当设法找出信息技术在哪些地方能增强学习的效果,能使学生完成用其他方法做不到的事。在课程整合中,信息技术课程中的内容只要能为课程服务,都可以采用。”[3]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会自然而然地创造教育奇迹,它可能促进教育革新,也可能强化传统教育,因为任何技术的社会作用都取决于它的使用者。如果说信息技术是威力巨大的魔杖,那么教师就是操纵这个魔杖的魔术师。”[4]
提高教官教师素养首先是思想观念,要让教官教师树立科学的、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其次是基本技能的培训,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获取、交流、处理与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并具有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相整合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使用现代化的媒体进行教学设计,如何选取和设计各种教学软件,探索和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和技巧。最后要对师资教育信息化培训和相应信息技术装备实行政策倾斜,确保在经费和投资力度上优先。
信息技术更新的速度快,主要信息资源和技术只有不断更新,才能真正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高效的利用。目前,公安教育信息化管理人才的知识更新速度还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技术过硬、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精干的信息技术维护人才队伍,确保信息系统的合理设计、科学运作。
[1] 洪银狮.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解[J].科技致富向导,2010,(11).
[2] 陈岩.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现状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4).
[3] 汤向东.信息技术与其它学科整合的理论和实践[J].教育技术通讯,2009,(2).
[4] 黄荣怀.教育信息化的特征、现状及发展趋势[N].中国计算机报,2001-08-20.
Refl ections on the Integration of Public Courses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Take "Video Patro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as an Illustration
Li Jing, Jiang Mei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Shanghai 200137, 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 is the important constituent to vigorously 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 is the informationization infrastructure superiority and important condition to construct learning environment on network.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 construction and the curriculum conformity are propitious to advance education informationization in all kinds of schools. We take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as an illustration to study on the new branch of police patrol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training and education system. It is started from the actual needs and reform in teaching, the intermediate process and state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ourse integration have carried out detailed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depth and degre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ourse integration, the teaching goal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role tha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played in course integration.
Video Patro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urse Integration
D631.15
:A
:1008-5750(2013)05-0079-(05)
10.3969/j.issn. 1008-5750.2013.05.016
2013-07-20 责任编辑:孙树峰
李菁(1972- ),女,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讲师,硕士;姜梅(1966- ),女,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