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之长先固本欲流之远须浚源
——环境科技支撑为更好环境管理服务的思考

2013-04-10 08:46周东际李湘
环境科学导刊 2013年2期
关键词:云南省专项环境保护

周东际,李湘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昆明650000)

求木之长先固本欲流之远须浚源
——环境科技支撑为更好环境管理服务的思考

周东际,李湘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昆明650000)

回顾了云南省40年的环境科技工作,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为环境管理提供支撑的改进措施。

环境管理;环境科技;支撑;服务;云南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环境管理的创新,科技支撑必不可少,环境科技一直以来就在为支撑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发挥着关键作用。

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时代最强音,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的讲话中,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期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温家宝总理在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没有科技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发展;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2011年11月,秦光荣书记在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指出:必须坚持科教兴滇,增强发展的支撑能力。科技支撑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云南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借助科技这一有力撑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

环境管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环境科技是为更好的环境管理服务的重要支撑。学习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根据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环保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1 云南省环境科技工作回顾

云南环保近40年来,随着环境管理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的逐步深入,管理不再是粗放式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精准化、精确化、规范化、科学化已成为我们这代环保人的历史选择。建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是推进新时期环保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十一五”期间,全省环境科技围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环境科技项目管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为主要工作,以促进环保技术创新为主线,分别在水、大气、固体废物以及生态建设等领域,通过多项环境科研项目,解决了一些环境管理和环境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科技问题,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环境标准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三大环保科技工程建设,为有效发挥环保科技支撑作用奠定了基础,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自身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2 存在的不足

环境科技工作虽已有初步成就,但从整体上看,云南省环境科技基础还比较薄弱,科技对管理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还不明显,与当前环保所面临的任务以及环境管理对科研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技术管理体制不甚完善,环境管理和环境科技不能较好地衔接,环境科学技术对环境行政管理的支撑作用以及对云南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保护的贡献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1)环境技术管理体制不甚完善。虽然云南省在环境技术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处于分散、无序状态,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科学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环境监管、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要求。例如,在建设项目立项之初,缺乏系统、科学的污染防治技术、防治政策和达标技术上的一些指导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导致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水平较低、针对性不强。在工程设计方面,没有相对应的成套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作参考,使相关的污染治理行业也模棱两可、进退两难。此外,缺乏对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制度和对企业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支持,导致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以后,管理部门不能有效地对生产过程的产排污状况进行监管。由于缺少类似的技术政策统筹和市场需求导向,影响到对应的研究课题立项,甚至引起重复立项,导致技术引进的重复和资金的浪费。

以水专项为例,水专项滇池、洱海项目实施以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水专项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体现在地方政府对项目应该实施怎样一种参与和监管机制问题上。水专项 “滇池项目”“十一五”期间由于信息沟通不够,协调、配合力度不强,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管、工、研、用不匹配和错位现象。

(2)环境管理与决策缺乏依靠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科技对管理的支撑作用不能充分体现,影响了环境管理和决策的质量。如何破除传统的总结经验教训的观念,研究、推广新技术,将先进的技术上升到管理层面以更好地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环境管理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是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以 “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例,污染事件发生之前,云南省没有相关的水体内“砷污染”修复技术研究,管理部门也未开展相关应急处理处置研究。而在阳宗海事件发生之后才启动 “砷污染”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和相关科研项目,环境科技研发的滞后,导致环境管理没有足够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共登记环保科技成果22项,其中15项获环保部和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制定出 《高原湖泊区域人工湿地技术规范》、《糖蜜酒精废醪液处置复合微生物二步发酵法》等5项环境保护类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控制类科技成果已具有相当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云南省对新技术应用和推广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新技术的理念和思路难于升华支撑管理决策的创新。这也导致了云南省环保工作中“有技术不用”和 “没技术可用”的两难现象普遍存在。

(3)技术研究与环境管理重点错位。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是 “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而 “十二五”期间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个指标。面对人手少、任务重的局面,需要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环境管理的水平。为此,环境科研应重视对环境管理的重点内容的研究。但从目前云南省的环境科技来看,相关技术研究与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也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清洁生产审核为例,企业在进行清洁生产时如果参照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对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特殊因子进行调查分析后再确定审核重点、设定清洁生产目标,并在生产过程重视利用新的技术方案充实环境管理工作,那么方案实施以后通过一系列的对标则得出污染物减排量,为环保技术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也会提高管理减排工作效率,为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另外,企业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还可以及时发现当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供管理和决策部门应用。

(4)对环境科技的支持力度不够。全省环境科技工作还缺乏有力的抓手和引导手段。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技术研究政策和资金支持薄弱,基础和战略研究支撑乏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保护的发展。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竞争力较弱,有关环境科技观念的滞后也制约着环境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对于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和引导机制,导致相关研究单位没有足够资金和政策支持,只能望而却步。

3 为环境管理提供支撑的改进措施思考

环境保护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基础性和服务性,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支撑,也是环境保护最根本的动力和保障。同时,环境标准的执行具有强制性,科技标准是环境管理和执法的重要依据。科学发展一定要科技先行,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主题,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载体,强化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服务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进步与环保产业对环境保护的贡献率。

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云南省环保厅厅党组确定的 “削减总量、改善质量、建设屏障、防范风险”这一主线,充分发挥技术和标准的作用,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通过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标准调整、产业发展,使执法更有力度,监管更有效果,污染治理更有效益;找准切入点,改善环境保护的经济环境,使环境保护融入经济建设主体,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借力全国环保科技发展新战略,以“5111”工作为依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力争在工作主线、科技创新、重点抓手、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新举措,努力开创云南环保科技工作新局面。

3.1 构建5个体系,为完成云南环保的主要任务和 “十二五”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

一是环境科技创新体系。结合云南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加强基础性和特征性环境科技研究,在环境问题诊断、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变化趋势预测以及区域性重大环境问题解决方面,形成较强的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逐步建立一支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由高校、科研院所和环保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组成的、稳定的科研队伍。借助各级各类科技专项、高新技术研究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形成较完备的具有本土特征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为环境保护参与社会经济综合决策和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二是环保标准规范体系。环境标准和技术法规体系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具有特定的法律属性,处于环境行政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的要求,加快建立比较完备的环保标准体系,一方面支持国家环境基准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也为云南省重点发展的支柱性和特色性产业、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湖泊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在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方面提供有利的标准支撑体系,实现责权统一,促进环境质量的改进。

三是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主要任务是以解决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缺乏技术支撑、提高环境管理有效性为目标,建立科学、高效和与现行环境管理相适应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增强环境技术创新能力和对环境行政管理的技术支撑能力,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把以污染防治为主转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把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防治,把点源治理转向区域、流域综合治理。以新技术的推广、示范企业和园区的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健康调查等为重点,积极探索制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技术评估体系和技术示范机制,为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削减、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四是环保产业培育体系。构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环保产业培育体系,为环保事业提供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紧扣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两强一堡”战略,着力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新产业经营模式、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使其成为云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及战略新兴支柱产业。

五是科技支撑保障体系。科技支撑保障是科技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环保科技工作的必备条件。要加大环保基础性、公益性科技研发力度,建立一支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环保系统、高校院所、企业团队三轮驱动环保科研队伍。借助各级各类科技专项、高新技术研究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积极争取国家和外来资金投入和支持。大力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省级、国家级环境科研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不断完善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沟通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云南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中的智库和决策作用。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环保科技合作交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及其他省级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云南省环保科技水平。

3.2 以国家重大水专项的实施为契机,实现在科技创新上的一个突破,开创云南环保科技的新局面

科技创新工程的重点是重大专项。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

总体来看,通过水专项 “十一五”滇池、洱海项目的实施,以主题为线条,调动整合全国水污染治理的技术资源和优势,在科技攻关和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如: “滇池项目”通过系统评估认为,滇池治理的全面提速,为滇池水环境好转创造了积极有利的态势;滇池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水质好转的 “拐点”有望在 “十二五”期间形成;同时,水专项的阶段性成果多角度、多层次地渗透和应用到滇池 “十二五”规划目标、方案设计和重点工程等环节,较好地体现了 “五个支撑” (数据支撑、结论支撑、模型支撑、方案支撑、技术支撑)。大理州委、州政府把水专项 “洱海项目”科研队伍作为保护与治理洱海重大科技保障,从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洱海保护与治理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安排上,把水专项在洱海流域的研究内容、成果应用与水专项示范工程纳入到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程中,使水专项的研究工作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同步进行,拟订完成了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开展了罗时江生态河道建设示范工程和河口湿地恢复经济植物栽培,编制了 《洱海绿色流域建设及水污染防治规划》。

“十二五”水专项紧紧围绕重点突破水体 “减负修复”关键技术,形成水环境 “监控业务化运行”成套技术与管理示范,支撑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形成产业化能力的目标,以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为突破,加快国家重大专项与地方科技需求的结合与融合。2010年国家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参与水专项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0〕168号),明确了地方政府参与水专项组织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职责和机制建设与保障,强化了地方政府参与水专项工作,力争使水专项在科学研究与示范工程的深度结合上有新的体现。云南省在贯彻国家意见的基础上,也在努力探索一条适合云南特色的地方政府参与和监管水专项实施的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将竭力构建强有力的科技引导平台,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顶层设计”的优势,以科技引领工程,用工程推动研究,以研究创新管理,通过滇池、洱海项目的实施为模板,将科技需求和地方政府有机结合,充分反映和支持地方的科技需求,推进地方政府参与科研流程和课题,使科研成果和治理效果相结合;从管理链条上理顺地方政府的参与机制,从矩阵式管理模式产生的管理结点,找到具体抓手;从管理过程中,总结建立参与的模式,充分发挥流域专家组的作用,积极探索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洱海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制的管理和运行模式,促进项目与治理的深度融合。为水专项 “十三五”突破流域水环境 “综合调控”成套关键技术,建立国家水环境 “监控预警平台”,保障区域、流域水环境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3.3 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体现出环境科技管理上的一个重点,探索云南环保科技的新模式

督促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效促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充分认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是要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作为节能减排、污染全过程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使之成为环境行政管理的高效抓手。

从近年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情况来看,云南省清洁生产推行工作在西部地区走在前列,工作成绩较为显著。特别是最近两年,随着政府监管力度和企业结构调整的加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数量增长较快,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但面对新形势,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尚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①认识偏差,对清洁生产缺乏足够重视。部分企业未充分认识清洁生产对于解决云南省资源环境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以末端治理为主要手段的传统模式依然占主导地位;一些基层环境管理部门把清洁生产简单等同于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一种监管手段。②软硬不均,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由于认识问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仍比较滞后,存在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均衡问题。③能力不足,清洁生产审核行业管理机制亟待规范。受人力、财力制约,对咨询机构监管不到位,咨询质量参差不齐;确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时,没有仔细甄别,掌握企情,致使一些不具备审核条件企业被列入;审核收费标准不统一,咨询机构间存在恶性、低价竞争,扰乱审核市场秩序。④奖罚不明,激励措施不到位。强制性措施力度不足,缺乏必要的鼓励性政策,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的资金筹措困难,影响了清洁生产的持续推进。⑤支撑缺失,清洁生产技术评估有待完善。一直以来,实行的管理方式是由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和当地环保、工信部门的人员开展评估,再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验收。随着开展清洁生产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这一管理模式已难适应工作的需要。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对实现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有着重要意义。以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产品企业为重点,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对从污染物源头减排将发挥重要作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有别于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是以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保证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的采用,以此作为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以达到总量控制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和成效,我们的思考和建议是: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化对清洁生产的科学理解。清洁生产是人类在与自然和谐共处过程中人们思想和观念的一种转变,是环境保护战略由被动反应向主动行动的一种转变。按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按照我国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业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上述定义和解释,揭示了清洁生产不仅仅是一种手段和方式,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思想和理念。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将人类的发展阶段由 “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推进到 “生态文明”,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是这个时代企业和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纠正对清洁生产的狭隘认识和理解,是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必须解决的第一要务。要继续抓好一年一次对环保部门、重点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宣贯培训,不断提升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及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能力水平。

(2)强化服务,完善链条,提升清洁生产在环境管理中的层次。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保部对清洁生产的各项规定,根据目标要求和轻重缓急,制定二年、三年、五年工作计划和清洁生产推进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连接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结合,与污防、总量、环评等部门加强协作,闭合环境管理链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质量: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要考虑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限期治理企业应同时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其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应作为核准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污量的依据;未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同时还要逐步争取将清洁生产审核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与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目标挂钩;将清洁生产实施的效果纳入到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的要求中。

(3)奖罚分明,严格执法,构建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奖才能体现激励性,罚才会具有约束性。在奖励方面,一是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积极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且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积极推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州、市、县环保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素质高、业务精、积极支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专家进行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高、企业评价好的咨询机构进行表彰奖励。二是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以享受环保设备投入资金支持及排污费返还等政策优惠;对开展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提出的效果好、质量高的中/高费方案进行资金扶持,树立示范典型;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争取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在处罚方面,对凡是纳入强审名单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一要对社会公开发布企业 “黑名单”;二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由监察总队进行处罚;三要对此类企业在排污证年检和环评许可证申请方面实行限批。

(4)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建立高效的清洁生产支撑保障体系。根据环保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等文件的要求,云南省制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试行),实行了清洁生产审核专家预审制,建立了 “云南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开展了管理部门、专家与咨询机构间的技术讲座和交流等。这些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规范了云南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但与新形势下清洁生产工作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有鉴于此,我们对下一步体制探索、机制创新方面的考虑有:①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强化清洁工艺技术的引领作用。推广和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工艺,以产业结构、工艺技术、产品结构的调整、研发和延伸为重点逐步将清洁生产审核从单个企业向地区、园区、行业拓展,同时积极引进、吸收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②技术支撑,扬长避短,建立独立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制。探索在云南省环科院“云南清洁生产中心”的基础上成立 “清洁生产评估中心”,协助管理部门对全省开展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使技术评估和验收职能,发挥其技术优势,使政府管理部门从技术审查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政策制定和部门沟通协调。③制规定标,夯实基础,切实体现对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的研究与编制,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咨询机构对云南省的重点产业和行业研究制订清洁生产标准和审核指南。

“十二五”期间,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由2项扩大到4项,即COD、SO2、氨氮、氮氧化物。同时,将农业污染减排也包括在内,任务更加艰巨。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更要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进步与环保产业对污染减排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环境科技对结构减排的引领、对工程减排的指导和对管理减排的支撑。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对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的监管,加强工程减排的同时促进管理减排;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过程监管力度,保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加强对 “滇池”、“洱海”水专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研究的监管,确保农业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为全面完成云南省 “十二五”减排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和服务。

3.4 以环保产业培育发展为切入,打造在环境科技发展上的一个亮点,构建云南环保科技的新平台

环保产业是伴随着环境保护深入开展而从传统产业分化出来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公认的新的经济增长点。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

据调查,云南省环保产业自 “十五”以来在国民经济中的总额和比例增长较快,但环保产业总体规模和技术水平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仍有较大的差距,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含量低、机制不通畅、体系不健全、政策管理乏力等是云南省环保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2010年云南省编制了 《云南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了“优化两种环境、建设五个园区、发展七个集群、建设十大工程”的环保产业发展思路,为云南环保产业和环保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探索。

“十二五”期间,结合 《云南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云南环保产业发展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环保龙头企业的培育上,依托目前较有实力的环保企业,努力打造一批在技术研究与集成、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环境治理设施运营等领域的带头企业,形成 “以企业带市场、以市场促企业”的良好发展氛围,力争到2015年实现云南环保上市企业 “零突破”。二是产业扶持政策的完善上,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建立适合本地特色的鼓励和引导机制,完善科技、金融、财政、税收和土地等政策,推动企业在环保重点工作领域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探索社会资本融入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和 “基金”机制。三是借力巧抓机遇的联动上,依托 “十二五”期间,国家水专项将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质改善重点工程所急需的关键设备和重大装备的支撑需求,在 “工业废水处理”、“城市水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等5个方面开展关键设备研发,培育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提升我国环保产业整装成套技术的研发能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这一大发展的难得机遇,鼓励和引导云南省环保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的具体做法是:①由总体专家组组织相关企业代表、产业化专家,统筹考虑提出水专项 “十二五”产业化任务设置的建议;②加大对产业化任务的经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③以政府为主导,整合相关资源,培育和引导集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的发展;④认真研究并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后补助机制,探索中央财政后补助方式在水专项中的运用。四是主动开放引进的观念上,利用国家支持云南 “两强一堡”战略实施,大量优秀企业入滇的契机,引进省外乃至境外的环保企业在云南落户扎根,推进云南环保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云南省环保产业协会这个行业组织的引导和自律作用,使之成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环保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制定云南省环保实用技术征集与推广使用实施办法,定期发布云南省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与产品名录。

环境科技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环保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和奉献,责任虽重,但使命光荣,相信在云南省环保厅厅党组的领导下,云南环保科技一定能开创出一个璀璨、振奋的新局面。

To Stabilize the Soil to Make the Tree Growing,and to Dredge the Source to Make the River Running

ZHOU Dong-ji,LI Xiang
(Yunnan Provinc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Kunming Yunnan 650000 China)

The environmental technical work of the past 40 years is reviewed and analyzed.Its disadvantages are pointed out and the measures are proposed to improve the work for supporting th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technology;support;service;Yunnan

X32

:A

:1673-9655(2013)02-0001-06

2012-10-12

周东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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