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人生需要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下,人们对于外出旅游的渴望和追求,这句话也许可以成为最佳注解。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一直呈井喷式发展状态,中国游客旅游消费的范围和领域迅速扩大。一方面国内游与出境游线路越来越多,国内旅游市场规模和出境旅游市场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另一方面旅游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新产品、新项目,如探险旅游、漂流、蹦极、攀岩、潜水等,旅游活动呈现出远程化、多样化、复杂化和个性化趋势。旅游者从这些新线路、新产品中享受新奇、刺激、冒险乐趣的同时,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旅游风险。加上旅游者的出游方式更加灵活,个性化日益突出,以及旅游消费素质普遍不高的现实,致使旅游安全问题凸显出来。2012年,国内旅游人次已达到29.6亿,出境旅游人次达到8300万。如此庞大的旅游人次规模,即使发生旅游安全问题的几率很小,事故的绝对数也居高不下。因此,重视并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成为我国现阶段旅游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旅游目的地,不管来了多少游客,一旦发生事故,对当地整个旅游业的打击都将是毁灭性的。旅游安全问题,不仅会造成旅游者身心伤害,对行业的损伤也很大。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指向性非常明确,即:打造安全的旅游目的地、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其中设置了“旅游安全”专章,对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既从政府、旅游经营者,也从旅游者角度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规范,有利于保障我国旅游业发展在安全层面的战略需求。
旅游安全涉及饮食、卫生、消防、治安、交通、设施设备、游览场所、大型旅游活动等多个领域。按照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其安全监管责任分属多个部门。因此,需要由政府承担统筹监管责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游客出行,带动了旅游目的地经济的繁荣发展。旅游经营者更该做好安全保障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游客接待等基础工作,让广大游客能够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才能赢得游客的青睐,吸引更多的回头客,保障长远发展。若是因为安全出问题,来旅游的人自然就会变少,最终落得“门前冷落鞍马稀”的结局。
旅游者的安全素质、意识和行为表现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基础。遵守安全警示、应急配合及文明旅游等行为,是旅游者应尽的基本义务。事实上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游客意外伤亡事件及遇险事件,都直接跟游客个人行为上的“大意”或“盲目”密切相关。因而旅游者在“求新、求知、求乐”的同时,切记提高自身安全修养,切忌用生命去旅游。
行者无疆,安全有界。任何时候,安全都是享受快乐旅程的前提。随着旅游业新项目、新产品的不断出现,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始终面临新的挑战,需要从政府监管、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及旅游者个人素质提高等方面不断加强,确保广大旅游者度过一个又一个平安、愉悦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