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成为中国古代舆情主体的原因探析

2013-04-10 05:35:22张文英
社科纵横 2013年7期
关键词:士人君主民意

张文英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 天津 300191)

舆情是指民众的意愿或态度,中国古代舆情是典型的精英民意,连结天、君、民之间的士人阶层担当着整合民意、参政议政的政治主体角色。

一、何谓士人

士人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形成于先秦百家争鸣时期,与西方先有贵族和教士阶层形成传统型知识分子,进而在文艺复兴之后过渡到现代型的知识分子不同,“中国有一个两千多年的‘士’的传统”[1](P3),而“士人”这个传统型的知识分子阶层集中体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特性。

在现代社会,与士人最接近的群体是知识分子。二者都是传承和创造文化的主体,同时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中国古代的士人大都以“学而优则仕”为目标,研习经典、修身养性是为了治国平天下。在现代,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深切关注公共事务,现代民主社会是建立在精英政治与大众参与的基础上的。二者也都是社会的良心。《礼记·儒行》中对“儒”的定义是:“儒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不慁君王,不累长上,不閔有司,故曰‘儒’。”[2]孟子也认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3],二者都强调儒者应该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能够坚持思想上的信念,并“以道事君”。现代知识分子则被认为是对社会有着责任感与深切关怀感的个人,善于在公共事务上运用理性,但是对现实政治却以批判与建设并存的态度看待。如萨义德认为知识分子应该对权力讲真话,并且应当以疏离的态度充当好政治权力的“局外人”。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知识分子的某些特征在以修齐治平为己任的中国古代士人身上都同样找得到清楚的痕迹。

由于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士人与知识分子又存在一些不同之处。首先,与权力的关系不同。现代社会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民众的认同,作为民众的一份子,知识分子以独立的公民身份参与公共事务,拥有选举代替自身行使决策权的政府候选人、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参与日常的政府决策和监督权力正当运行的合法权利。而在中国古代“君权神授”,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格神的天,与士人无关,士人是以臣民的身份参与朝政,维护而不是挑战君权,因此,士人依附于政治权力,这就决定了士人始终处在谋道与谋食的两难中,导致了民意在对抗君意时处于弱势地位。其次,职业取向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社会,知识分子的职业取向呈现出多元化、技术化的趋势。葛兰西认为知识分子是在社会、经济与政治领域中各个主导性社会集团有机地生产出来的附属阶层,因此,知识分子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还有学者和科学家、理论家、哲学家、艺术家等不同种类知识分子。而中国古代的士人的职业取向呈现出单一化的现象,“只是在一条政治的独木桥上”,“没有一起由知识分子(指士)从事生产,因而引起生产技术进步的反省”。[4]士人在明清之际有一小部分从商,但也是建立在仕途不顺的前提下,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士人无论是高居庙堂还是远在江湖,都有着深深的出仕情结,当然,这一现象的形成与儒家“内圣外王”的政治理想密切相关。

何谓士人?简单来说,就是泛指中国古代的读书人。他们接受过知识的教育,不仅仅是研习儒家经典,还有可能是“别黑白而定一尊”的法家思想或者“非汤、武而薄周、孔”的道家学说等;他们是传承和创造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他们是处在君权与普通民众之间的中间阶层,以参与政治生活为实现德性的最佳途径。

二、原因探析

1.士人来源于民间,以“经世济民”为任

作为古代知识阶层的士人大致形成于春秋战国之际的百家争鸣时期,士人阶层在形成的过程中社会身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西周“封建”政治时代,士是最低阶层的贵族,处于大夫和庶人之间。关于这一点,顾颉刚先生和余英时先生皆有论证,这里无需赘言。随着贵族政治的衰落,有一部分上层贵族下降为士人,同时又有一部分庶人由于军功和学术增进而上升为士人,由此士人的人数大增,士人在身份认同、经济状况、政治和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改变是士与以农工商为代表的庶人的关系更为密切。士从周朝“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的阶级结构中转化成“士、农、工、商”的四民之首,也即是说士从最低阶层的贵族转化为最高级的庶民,“把士的社会身份正式地确定在‘民’的范畴之内,这是春秋晚期以来社会变动的结果”[1](P15)。从士人阶层的形成可以看出,士人的主体来自于庶民,这一特征随着汉朝以儒学为主的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的确立变得愈发突出。

葛兰西在谈到知识分子的特征时,认为知识分子必然隶属于某个组织、阶层或者集团,衡量不同知识分子阶层有机程度如何,是看他与该组织所代表的阶级的联系紧密度来确定。中国古代的士人阶层也存在不同的分化,以士的价值取向为标准,可以把士分为谋道之士和谋食之士,而谋道之士不计个人利害得失,对社会有深切的关怀,追求的是“天下有道”,他们可以说是庶民的“有机”士人。士人大多数来自于民间,对于民瘼民情比较了解,他们受过教育,又以天下社会的修齐治平为己任,在有关政事时往往成为整合和表达民意的代理人。巫仁恕在考察明清之际“民变”的领导人时发现,士民组合的集体抗议行动最多,同时士阶层担当民变领导人的比重也比较多。

中国古代的士人来自于民间,又服务于民间。以儒生为例,自汉代以来,儒者的精神风貌与气质类型有了区别,蒙文通分别用“经生”和“儒家”两个词汇进行区别。所谓“经生”是以传播教授儒家经典为己任。他们往往是由于科举失败或因为养亲的需要没有条件参加科举,但只要他们信奉儒家民本的观念,在乡村社会中就会自觉地通过儒学教化民众,并利用自身特殊的知识精英的身份,将乡村民意传达给地方政府,“使民兴贤,还以长之,深协其民之好恶;使民兴能,还以治之,深中其民之利病”[5]。另一种称为“儒家”的则以取得功名参与政治为目标。他们在乡村宗族社会中读书,然后应举出仕成为国家的官员,告老之后又返回乡里服务乡里,“往往可以因为以往的身份关系,而成为地方的‘意见领袖’,有效地为地方舆论运筹帷幄”。[6](P124)

可以看出,来自民间的士人无论仕与不仕,都以他们的文化权力和政治地位,一方面维护和效忠皇权,另一方面则成为地方民意的代表,维系着以帝王为代表的政治权力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平衡。

2.士人充当着天、君、民之间沟通的中介

早在夏商,拥有知识的“巫”、“史”、“祝”、“卜”便成为沟通君主与其祖先的桥梁,夏商君主希望通过占卜获取祖先对政事的指点与支持。正如有的学者指出,这个时期“文化由国家也即王室控制,这就是所谓的‘学在官府’,典籍文献以及天文历法、医药学、历史、预卜学等专门知识均藏于王室,由巫、史、祝、卜等专门文化官员世袭掌管,秘不示众,外人无法染指。”可以看出,“巫”、“史”、“祝”、“卜”是最初的知识阶层,是士人的前身,他们把持着文化的拥有和解释权,特别是因拥有解读君主祖先神秘旨意的权力而成为君主与其祖先以及鬼神之间沟通的中介。

西周初期的统治者从商朝灭亡的教训中发现,政权的转移不依赖于祖先的庇佑,商朝之所以灭亡是在于商朝的君主胡作非为失去了民心,从而失去了天的庇佑,“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7],周公认为应当从“惟卜用”到“于民监”,只有保民富民、重视民情民意,才能得到上天长久的庇佑。可以看出,西周初期的统治者对于如何长久的保持政治权威保有深深的忧患意识,并把敬天与保民结合在一起,认为民意是天意的体现。但民意是如何体现的呢?孟子认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得乎丘民者为天子”[3],是说民意是天意的基础,推行仁政王道、得民心者为天子,反之则为“独夫”“民贼”。西汉时期,董仲舒融合阴阳学说提出了“天人感应”思想。在他看来,天道与人事可以相互感应,神秘而又具有道德性的天可根据君主政事的得失降下祥瑞灾异,以示对君主的警醒。他在研究《春秋》后得出结论:“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8]在天、君、民三者中,民受制于君,君又受制于天,而天又是人事民意的体现。可以看出,在董仲舒貌似荒诞虚妄的感应学说背后,依然是对早期儒学所倡导的重民爱民的仁政王道思想的传承。

3.重民爱民是士人阶层践行王道的根本表现

中国古代士人没有西方那种宗教信仰来安顿生命,而是秉持对“道”的坚持和践行来实现人格修为和政治上的事功。中国古代儒家的王道理论是与重民爱民、富民养民的民本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子贡说很少听到孔子讲性与天道,《论语》中记载孔子论“道”的有以下几处,“朝闻道,夕死可矣”[9]、“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9]、“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9]、“人能弘道,非道弘人”[9]等,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道”是真理的意思,并且认为士人应当致力于追求并践行“道”。孟子继承孔子对“道”的弘扬,并对“道”的内涵作出界定。他指出“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3]他同样认为士人应当践行天道,并认为“道”的目标之一就是“泽加于民”。孟子在与梁惠王的对话中对于王道的内容提出更加清晰的目标,他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3]这里,孟子明确指出,“使民养生丧死无憾”是“王道之始”,因此,孟子认为为官出仕的士人应当足民富民、制民之产,使“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这是践行王道的表现。

先秦以后的儒家学者大都奉行重民富民、教民养民的民本思想,伴随着儒学独尊,民本思想滋养着一代又一代士人,使得有志于道的士人重视舆情民意,平衡着“政统”与“道统”之间的关系。

4.儒学独尊与选官制度为士人参政提供了稳定的制度化途径

先秦时期,伴随着贵族政治的衰落,士人作为一支新兴的政治力量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所谓贵族政治,是建立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分封制、宗法制和“世卿世禄”制基础上的,有贵族代表人物掌握政权。周王室的衰落预示着贵族政治的瓦解,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逐渐采用封建剥削方式的旧贵族、军功贵族和新官僚随着经济地位的变化,迫切要求取得政治上的权力,……而上层衰落下层上进的士阶层则成了新兴阶层的政治支柱。”[10]可以说,士人阶层从形成之日起就与政治紧密相连。

先秦诸子作为最早的士人代表,有感于天下无道,怀着对社会的关切感和责任感,各自提出如何建立一个优良的国家的政治学说。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开篇即说:“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是说先秦诸子学说虽各有主张,但都是关于治理国家的学问。然而,如何将思想学说上升为治国理论,将知识与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呢?在“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的贵族政治时期,仕途为贵族集团所垄断,作为新兴阶层的士人的从政之路并不宽敞,并且也没有一套开放给士人的选官制度,因此,有志于道的士人与君主之间常常是一种“合则来,不合则去”的关系。“学而优则仕”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立太学培养官吏、征辟与察举相结合的选官制度确立之后成为现实的。

对于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很多学者认为,他所主张的思想上的统一加剧了君主专制,但同时,他的这一主张被汉武帝采纳后,也推动了儒学制度化。自此以后,儒学与权力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周予同先生认为,“董仲舒主张尊崇孔学罢黜百家,还只是表面文章;最有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是他主张设学校,立博士弟子,变春秋、战国的‘私学’为‘官学’,使地主阶级的弟子套上‘太学生’的外衣,化身为官僚,由经济权的获取进而谋教育权的建立与政治权的分润”[11]。钱穆先生认为,汉代的征辟察举制度对当时的政治非常重要,“汉代从昭宣以下的历任宰相,几乎全是读书人”[12],他们“并不是由其血统上和皇帝以及前任大官有什么关系,或者是大军人大富人,才爬上政治舞台。完全是因其是一读书知识分子而或入仕途”[12],“政府即由他们组织,一切政权也都分配在他们手里”[12],从此以下,中国历史上的政府是一个崇尚文治的政府,即“读书人政府”,或称“士人政府”。可以说,正是由于两汉时期的征辟察举制度到隋唐时期确立的科举制度,使得中国古代士人的身份有了巨大的转折,即从先秦时期的“游士”逐渐成为连接君主与民众、与皇权共治的士大夫阶层。“中国古代的政治主体就是受过教育的读书人”[6](P159),入仕的文人利用儒家经典治理民众,未入仕的文人也形成了一个连接乡里地方与官府的桥梁,他们不仅帮助政府管理地方事务,同时,当人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也可以制造舆论,成功地反抗官方的决议。

5.中国古代谏诤制度与清议是士人整合民意的主要方式

谏诤制度古已有之。相传唐尧时期,在交通要道设置敢谏之鼓,听取民众的意见;虞舜时期设立诽谤之木,以方便民众直陈过失。西周时期设置采集民间意见的采诗官,君主每年都要指派采诗官到乡下收集民谣和歌谣,采诗官“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13],天子则“命太师陈诗以观民众”[2],每当遇到国之大事,要由小司寇、乡大夫等询问官征求国人意见,上报天子,以备参考。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争雄称霸,更是大兴养士之风,广择善言,鼓励进谏。秦汉以后谏诤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唐朝时达到顶峰。据《通典》记载,“秦置谏议大夫,掌议论”。汉承秦制,仍置谏议大夫和给事中。秦汉时期谏官的影响很小,东晋时谏官成为定官。魏晋南北朝时设立门下省,并逐步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平行的中央机构,从而抬高了谏官的政治地位。唐朝是我国谏诤制度最为完善成熟的朝代。唐代的谏官除给事中和谏议大夫外,又新增了散骑常侍、拾遗、补阙等官职充实谏官队伍。宋承唐制,设有谏官和御史,谏官议论为政得失,弥补君主过失;御史则反映民间疾苦,纠绳百官。明清之际,随着君主权力的加强,谏诤制度发挥的空间愈见狭窄,谏诤匡正君主过失、表达民意的功能逐渐衰微。

从谏诤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谏诤主体是为官之士,谏诤的对象是君主,目的是使君主的决策不至于背离民意,“明王所以立谏诤者,皆为重民而求己失也。”[14]总之,中国古代的谏诤制度为士人陈述民情民瘼、规谏君主过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清议是中国传统社会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士人主动自觉地参与政治,通过反映当时世情民心的社会舆论,表达对官员或时政的政治评判,进而谋求对政治的影响。清议除臧否人物外,大多为政治性评论,反映出士人对当时政治的看法。孔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是说,如果天下太平、世道清明,老百姓就不回议论纷纷,反之,如果士民开始议政就表明政治出了问题。中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三次比较有影响的清议运动,分别是东汉末年的太学生运动、南宋末年太学生等主战派的清议运动和明末的东林清议。东汉末年和明末的士人清议是针对宦官专政的舆论批判,南宋末年的士人清议是抵抗投敌卖国行为的爱国运动。这三次清议都发生在衰败之世。清议大多是远离权力中心的士人发表的言论,“在通常的使用中,清议更指非居权力中枢的士人干预朝廷政治的言论形式。其所表达的与其说是模糊的‘民间’,毋宁说是士集团的意志与愿望。”[15]此前所述的历史上的三次清议活动,它们的参与主体大都是准备入仕的太学生、中下层官吏以及卸任或遭贬黜的官员等。从阶层地位来看,他们大都是接受儒家经典教育的士人、具备参政议政的能力但又远离政治中心,通常以民间身份实施政治参与、发表政治性言论。清议的主要内容大都暴露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反映并引导了当时社会的舆论倾向,对传统的专制政治制度有着纠偏和制衡的作用。

三、结语

在任何时代,无论民众的社会地位如何,民意的存在是客观的,舆情主体能否通过各种途径合理合法地表达政治态度是评价政治体系是否良好的重要标准。只是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下,有别于士人阶层的普通民众无论是在诸子百家的理论中,还是在现实的专制制度下,都没有被赋予表达言论与政治态度的自由与权利,民意表达往往由“志于道”的士人所行使。因此,在中国古代舆情体系中,表达民意的权利是不平等的,是精英主义的,以“两级传播”的形式由士人将舆情传达给君主,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政府就是由社会自发地构造出来的,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构想,参与竞争,而事实上的构造主体则是绅士或者君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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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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