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和省食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河北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即到2015年底,河北省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该《方案》确定了河北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2410”工作思路:一是着力落实2项扶持政策,即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将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同时,全省所有参合县须按要求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二是重点实施4大基础工程,即实施河北省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治未病”健康工程等4大工程。三是突出抓好10项重点工作,即开展全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鼓励名老中医开设中医诊所、中药质量监督检查、举办河北省中医药文化节等10项工作,全面提升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