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2013-04-08 15:12靳忠财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3年1期
关键词: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靳忠财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太原 030002)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一定的方法、程序及步骤,监理工作也不例外。开展监理工作需要有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步骤、工作手段、工作思想、工作措施。熟悉和掌握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步骤,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严格的运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关键。

监理工作的开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监理工作实施前的准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工程验收及资料整理。

1 监理工作实施前的准备

1.1 收集资料

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分工,着手收集与工程监理工作有关的工作依据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本工程监理项目需要的施工规程及规范、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文件等。

1.2 编写监理规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子项(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规划的编制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a.应依据监理招标文件、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委托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进行编制。

b.应包括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

c.编制完成后,必须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同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d.应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调整和完善。修改后的监理规划应重新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同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1.3 进行人员分工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定各类监理人员的分工,明确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各类主要监理人员的分工应满足下面的规定:

a.项目监理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并依据所授权限负责管理项目监理人的各项工作。

c.项目监理人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若干名、监理员若干名、其他辅助人员组成。

d.项目监理人的人数、运作方式应根据工程规模、监理时限、监理取费等综合因素经单位会议研究并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最终确定。

e.各项目监理人均为公司下设的临时机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结束后,该项目监理人的使命随之结束。

f.各项目监理人中的人员职务为临时性职务,项目监理人使命终结的同时,人员职务随之解除。但职务的解除不免除该人员在该工程监理中所承担的责任。

g.各级监理人员职责依监理规范要求执行。

1.4 编写监理细则

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下,按照所收集的工程监理资料进行监理细则的编制。编制完成的监理细则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监理细则的编写应满足下面的要求:

a.依据监理规划、施工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b.监理实施细则应体现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c.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d.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

2.1 控制依据

a.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

b.国家及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标准、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质量检验标准。

c.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

d.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

e.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

2.2 主要工作方法

采取“约束、控制、反馈、完善”的监理工作机制,采用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两种手段相结合的动态控制工作方法开展监理工作。

所谓“约束”,即按照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规程规范等工程要件,控制、约束建设各方的工程行为;所谓“控制”,即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规程规范等文件为标准来控制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所谓“反馈”即把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矛盾、歧义等及时反映上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偏;所谓“完善”就是在控制→发现→反馈→整改的良性运行环境中对监理工作不断加以提高、完善,最终达到三大目标的最优实现。

监理工作措施制定的完善与否是主动控制的关键,监理过程程序及手段的完备与否是被动控制的要素,二者相辅相成。

2.3 控制的工作原则

a.公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b.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c.明确落实监理工作的责任、权利、利益分配。

d.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

e.加强预控措施的建立,做到预防为主。

f.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4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4.1 坚持经济效益全面性

严格遵守国家及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坚持在维护国家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努力维护承包人及发包人在工程中的利益,争取监理工作的最大效益。

2.4.2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监理工作中应从始至终树立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全面控制、质量第一的思想。

2.4.3 坚持高标准服务

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做到严密、细致、高效,用科学的手段提供一流的服务。

2.4.4 保持公正立场

依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平等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正当权益,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2.4.5 保持管理机制科学性

健全项目监理人内部组织,完善监理运行机制,做到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的高效协调一致性。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监控体系。

2.4.6 坚持以投资效益为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施工质量为重点,工期目标为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导方针。

2.5 工作程序和步骤

2.5.1 开工前准备阶段

a.通过发包人,要求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纸,经审查后签发给承包人。

b.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报送监理人批准。

c.督促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控制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和必须的开工前原状地形图测绘。

d.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储存量。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必要时,还应该要求承包人进行抽检。

e.对承包人的进场设备进行检查。进场设备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设备配套等方面应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

f.检查发包人是否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做好了合同支付资金的筹措、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工程用地的提供、施工图纸的供应,以及其他应由发包人提供条件的落实。

g.在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查验合格后,及时发布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是工程合同工期起算的依据。

2.5.2 监理实施控制阶段

在对进场承包人的施工准备进行检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开工令,工程施工进入了全面展开阶段。监理工作也随之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该阶段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准备阶段确定的工作方法、程序和职责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5.2.1 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必要时邀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项目划分按照整体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划分。工程项目划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评定应严格按照质量监督机构批准的工程划分要求执行。

2.5.2.2 审核并批准单项工程开工申请

承包人应在单项工程(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的隐蔽单元工程)开工前向监理人报送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根据开工申请的不同,按照职责分工由不同的监理人员进行审批。开工申请的附件应包括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原始地形图的测绘成果、质量及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监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下发是否同意开工的监理通知。

2.5.2.3 下发监理工作用表

为了便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监理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及时向承包人下发适合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用表。

2.5.2.4 第一次工地监理工作例会

召开由发包人主持并参加的第一次工地监理工作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正式介绍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介绍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对工程施工的保证等。会议结束后应出书面的正式会议纪要,并由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字。

监理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定期举行监理例会。作为一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2.5.2.5 实施全面监理

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在开展监理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对他人人格、隐私的尊重;要时时注意作为一个监理工程师,言谈举止要得体,能够真正体现一个高素质监理工程师的风范;要维护国家、监理人的利益和荣誉,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开展工作;要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要虚心学习,在工程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允许为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指定承包人、建筑物构配件、施工材料和施工方法;不得收受被监理人的任何礼金、津贴、吃请;要坚持公正立场,公平处理建设有关各方的争议;要坚持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原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秉承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工作方法;要互相团结,不做有损他人声誉的事,不说有损他人的话;做事光明磊落,不搞自由主义。

在实施全面监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下面的几方面事项:

a.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照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已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施工程序等要求进行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b.检查承包人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施工设备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情况,以保证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c.对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下发书面的监理通知。根据发生问题的大小、重要程度,按照监理人员职责,由各级监理人员分别下发。下发的通知内容一般应包括: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后的结果上报等。

d.监理人员还应该对发生问题并整改后的部位进行复查检验。及时复核承包人上报的测量成果,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评定和验收,并形成书面结论材料。

e.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不断进场的施工设备和原材料。按照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之规定进行复检、抽检。不合格的设备和原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使用。

f.对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监理人应立即向发包人进行书面报告,同时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

g.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对每天发生的施工过程要详细、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记录。

h.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洪度汛、环境保护、施工场地管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i.每日、每时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完成情况。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计量申请,依据平时收集和整理的工程完成情况,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进行审核,做到不多计、不少计、不漏计、不重复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计量审核。

工程计量应以单元工程计量作为计量基础。对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不予以计量。对有歧异的计量数量要与承包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进行处理。不得对有问题的计量申请擅自进行私下处理和解决。

工程计量项目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开列的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进行计量。工程计量的程序应按照预先规定的程序进行。

j.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变更情况。应注意任何的工程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同时还应该注意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即这项变更是否是有变更权利的单位作出的变更,应从符合法律和合同要求的角度处理和接受工程变更。

k.实事求是地对待各方的合同索赔。合同索赔的合理性的判断依据就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不满足合同条件的任何索赔报告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拒绝,对符合合同条件的索赔,要实事求是地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并客观公正地提出监理意见。

l.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监理审核工作。审核分包首先审核其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审核分包商的资格、工作经历、分包项目、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分包协议等方面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5.2.6 工程监理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文件是监理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衡量监理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志。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实施全面监理的过程中应注意对工程监理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对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时,应注意下面的几方面事项:

a.监理文件应按照来源,按照发包人来文、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等做好分类管理。

b.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完成合同项目编码的划分和编制工作、建立文件目录、确定文件管理制度。

c.各项来往文件应尽量使用较为统一的格式,特别是表格形式和来往文件的表头应尽量统一。

d.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指派专人进行文件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同时在计算机中建立本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来往文件进行高效的管理。应注意对来往文件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全面、准确的记录工作。定期对监理文件进行整编和反馈。

e.监理文件应做到专事专文、一事一文。监理文件必须实事求是、表述明确、数据准确、引用正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监理文件构成要素的引用和表达,必须严格以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以及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为依据。

f.定期进行监理月报的编制工作。监理月报编写的格式应按照开工前已经确定的格式进行。

g.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在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完成或监理服务期满后,对监理人归档的资料进行逐项清点、签订、整编、登记造册。应注意将准备移交的监理资料进行备份保留。

2.5.2.7 监理协调

做好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协调工作。应注意监理的协调工作是协调发包人、各标段承包商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协调其他方面的问题。协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存在的矛盾,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能够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实现。

在监理实施协调的过程中应注意下面几方面事项:

a.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以便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不同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监理例会可以是周例会、旬例会,也可以是月例会。

b.对技术方面或合同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应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

c.监理协调主要是协调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合同支付等方面的矛盾。在协调过程中应遵循几大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促进施工进展;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条件下,推进工程施工进展;在寻求发包人更大投资效益的基础上,处理合同目标之间的矛盾;在维护发包人合同权益的同时,实事求是地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d.任何监理协调的成果都应以会议文件的形式进行体现。应按照不同的协调会议,以不同的监理文件形式进行书面记录。会议记录应有参加人的亲笔签名,同时注意及时归档保存。

3 工程验收及资料整理

工程验收阶段是最终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好坏的阶段,也是检验监理工作成效的阶段。本阶段的监理工作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a.应明确本阶段的验收一般指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1999)的规定,验收一般应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

b.承包人做好完建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提出验收申请是进行工程验收的前提。

c.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合同中对验收工作的要求,督促承包人提交验收所需要的验收资料和验收备查资料,包括资料的格式、份数等具体要求。发包人没有对验收资料提出要求或要求不明确的工程验收,应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规定进行准备。

d.监理人应在验收阶段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工程验收前,监理人应编写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写。

e.工程验收工作结束后,监理人还应督促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和验收规程的规定,及时整理其他各项必须报送的工程文件、岩芯、土样,以及应保留或拆除的临建工程项目清单等资料,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一并向发包人移交。

f.对遗留的尾工工程,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提出一个经各方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尾工工程及清场工作。同时,还应该及时通知、办理并签发工程项目移交证书。

g.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按时完成工程移交证书所开列的未完成工程或工作项目,并为此办理支付签证。同时,要求承包人完成应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和工作资料的整编和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的缺陷任期终止证书。

4 结语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是一项既具体又烦琐的工作。做好监理工作不但需要一定的业务理论知识,而且需要灵活的工作技巧。在坚持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利用工作技巧处理好工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工作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求依靠具体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我们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时时注意、处处留心,才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才能够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做得更好、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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